彩禮一般給誰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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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一般給誰拿着,女人無論在什麼地方,有錢纔有底氣,有錢纔在婆家有地位,而我們生活中對於彩禮的具體支付情況是屬於雙方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以下分享彩禮一般給誰拿着。

彩禮一般給誰拿着1

彩禮錢是給女兒還是父母拿着

一般來說,如果女方家庭條件尚好且父母通情達理,這個彩禮錢女方父母大多是交給女兒的,不會私吞,有些家長還會交代一下讓女兒自己把錢收好一部分,以免將來要用到。孩子的婚姻是人生大事,看着孩子幸福是錢財無法相比的,把女兒婚姻的彩禮錢留在自己手裏不太合適,不僅可能影響女兒、女婿的婚後生活,還可能影響自己與女兒的和諧相處,寒了女兒的心。

當然現實中也會有一些父母自己會把彩禮錢留一部分,或是過個三五年再給女兒,這可能是因爲地方習俗或是家庭經濟條件緊張的原因,雙方在婚前商議好就行,以免影響大家關係和諧。

而對於有人說的父母將彩禮全部歸爲己有這種事情,在現實中還是比較少出現的。彩禮更多是給小夫妻兩個人的,常被小夫妻共同爲自己的'家庭而使用。如果女兒發現父母對彩禮錢有與自己不同的看法,最好好好坐下來敞開聊一聊,共同處理好,以免婚後出現因彩禮觀點不合而發生爭吵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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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給的彩禮給男方離婚後要退嗎

女方給的彩禮給男方離婚後不一定要退。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者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了但確未同居的,應當將彩禮返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彩禮錢是老公給還是公婆給的

民法典中並沒有關於彩禮的明確規定。彩禮是男女雙方在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禮金,指自古以來的一種習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因此,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應在可接受範圍內,不得借彩禮名義買賣、包辦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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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彩禮錢是給誰的

結婚時給女方送彩禮是我國大部分地區、尤其是農村地區的傳統,在法律上,沒有法律條文對此作出明確報道,但一般的通行做法是,除非男方在贈送彩禮時有明確說明是無條件贈送給女方的,一般情況下,如若男女雙方因此產生糾紛,女方均應將結婚彩禮返還給男方,不然即會構成法律中所說的不當得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彩禮一般給誰拿着 第2張
  

第九百八十五條 【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爲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彩禮是什麼

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由男方支付給女方的聘金。法律對於彩禮錢沒有明確規定,可認爲屬彩禮範疇。

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彩禮錢多用於買傢俱、家電、衣服等等,還有的將彩禮錢直接作爲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理論上關於彩禮的`性質、應否返還有數種觀點,但一般對彩禮有規定的國家在學理上或立法上均認爲此爲附解除條件的贈與,這一理論既符合公平原則,也不與婚姻的倫理觀念相違背。

依此觀點,彩禮贈與行爲一經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而生效,彩禮的所有權隨即交付而轉移到女方手中,當婚姻不成立時,贈與合同解除,受贈人即喪失繼續佔有彩禮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而繼續佔有財物的,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依不當得利返還對方。

彩禮一般給誰拿着3

因爲自己沒規劃,讓父母拿更好

閨蜜結婚的時候年齡比較小,她和她老公都是二十出頭,跟大多數年輕人一樣都是月光族,存款基本爲零。所以在他們結婚的時候,閨蜜媽媽就拿着彩禮沒給她。閨蜜剛結婚的前兩年都沒存着錢,都是今日有酒今朝醉,明日沒酒的話喝涼水。準備要孩子之前纔開始存錢,之後存錢買車買房,學理財。等到孩子大點的時候,閨蜜媽媽考慮到孩子花銷多,就把彩禮給她了。

閨蜜說自己還挺感謝媽媽的,剛結婚的時候沒有規劃,有錢就花,那時候給自己也會給敗光。現在給自己有了合理規劃,更能妥善管理這筆錢。閨蜜也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大家:如果在結婚的`時候因爲年齡小,並且自己沒有合理規劃的話,不如把彩禮先讓父母拿着。

在大家的印象裏,彩禮都是自己拿或者是給父母,像閨蜜這種父母先保管之後再交給女兒的做法,可以說是相當暖心了,也很讓人意外。

彩禮一般給誰拿着 第3張
  

自己拿一部分給父母留一部分

嬸嬸和叔叔是相親認識的,兩家父母的家庭經濟情況都一般,而且嬸嬸家還有兩個弟弟。所以嬸嬸的爸爸就說:我家還有兩個兒子,也不會給女兒很多嫁妝,所以彩禮你們看着給就行。叔叔便給了兩萬,這兩萬嬸嬸的爸媽拿了五千其餘的就給嬸嬸了,另外給嬸嬸置辦一些傢俱作爲嫁妝。之後,叔叔嬸嬸便拿着這錢開了一家早餐店,現在生活得也很和美。

嬸嬸說很感謝當初父母把彩禮給了自己,讓自己有啓動資金開店,因爲當時叔叔家給完彩禮也沒錢了。彩禮自己拿着給父母留一小部分,既照顧到自己又照顧到父母,也是讓人很意外了。

彩禮是留給父母還是自己拿?過來人的說法,也是讓人很意外了。但其實無論是留給父母還是自己拿,最重要的是自己有合理規劃,還要懂得孝敬父母,那生活就會過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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