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生病 哪些藥能吃哪些藥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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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懷孕期間就怕生病,自己難受又擔心影響寶寶的發育,所以很多媽媽都死扛着不吃藥。雖然孕婦吃藥有很多禁忌,但是還是有一部分要對孕婦胎兒是安全的,小編列出一些孕期安全用藥和絕對禁止的藥物,讓孕媽媽心裏更有數。

孕期生病 哪些藥能吃哪些藥不能吃

我的經歷:好像長痔瘡了,也不敢用藥

懷孕了,大便習慣也跟以前不一樣了,以前都是早晨起來上班前痛痛快快來排一次,現在不定時,而且總覺得排得很不暢快,要用很大勁兒才行,直接後果就是痔瘡嚴重了。那天剛到牀上準備用馬應龍(痔瘡膏),突然想起自己是孕婦!嘆了口氣,把痔瘡膏放回去了。其實,我研究過這種藥的成分,麝香、冰片、薄荷之類的好像應該不會導致胎兒畸形吧?可是可是,還是不敢用啊!萬一刺激我正在迅速分裂的受精卵細胞,本來分裂8個結果成了8個半可怎麼辦?再說這類藥物還有可能造成流產,於是我忍……

很多準媽媽在開始妊娠計劃之後服用了藥物,而後發現自己已經懷孕了,這使很多準媽媽感到困惑和不安,擔心藥物會造成胎兒的畸形,擔心流產和早產的發生,擔心藥物會對胎兒的臟器功能造成潛在的影響。

其實,國外研究表明:有90%的妊娠女性曾於妊娠前或妊娠期間用過口服避孕藥及其他處方藥物,但是僅有很少的嬰兒在出生時有先天性畸形。實際上,絕大多數的畸形是由於基因、環境及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並不僅僅是由於藥物的作用,所以不必爲此過分緊張。

由於很多準媽媽在遇到問題時,並不知道通過何種途徑獲得幫助,或者不知道根據什麼來作出繼續或放棄妊娠的決定,徒然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心理負擔。因此,這裏系統地介紹一下妊娠期的藥物使用問題,希望能夠幫助準媽媽解除恐慌和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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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藥的基本原則

● 在醫生的指導下正確選擇對胎兒無損害,而又對孕婦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藥物。

● 儘量避免聯合用藥;避免使用尚未確定對胎兒有無不良影響的新藥;藥物劑量儘可能爲最小量;能局部用藥時儘量避免全身用藥,如患有滴蟲性陰道炎的孕婦,選擇甲硝唑陰道用藥比全身用藥更安全。

● 孕婦出現緊急情況必須用藥時,儘量選用確經臨牀多年驗證、無導致畸胎作用的藥物。有可能對胎兒產生損害的藥物只有在沒有其他藥可選,且母親病重急需用藥時才選用。但需與醫生充分溝通,權衡利弊後方可使用。對於未經動物實驗以及未經臨牀資料證實有無危害的藥物儘量不用。

● 根據孕周大小(即胎兒所屬發育時期)考慮用藥。如孕期3個月以內是胎兒心臟及中樞神經系統發育的重要時期,用藥要特別慎重,可以推遲治療的,儘量推遲到這個時期以後。

● 不是隻有藥物會導致畸形發生,還要注意其他各種致畸的可能因素,在和醫生諮詢時不要忘了讓醫生給予詳細的解釋。

● 用藥前注意說明書中有無對孕婦血清藥濃度以及對胚胎或胎兒毒性的說明。

● 根據藥物對胎兒影響的程度不同,選擇從對胎兒影響最小的藥物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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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期應儘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藥,包括保健品。

● 爲防止藥物誘發胎兒畸形,在妊娠前3個月,不宜使用已明確對胎兒有害的藥物。在妊娠後期使用一般無害的藥物時也需權衡利弊。

● 一般情況下,已有證據證明對胎兒危險的藥物在孕期禁止使用。

● 分娩前數小時,避免使用可通過胎盤作用的藥物,如鎮靜劑、安定等。

● 幾乎能通過胎盤的藥物均能通過乳腺進入乳汁,因此孕期不適宜用的藥物哺乳期及新生兒期也不宜使用。

● 服用中藥時,要根據說明書進行選擇,如標明孕婦禁用或慎用的儘量避免使用。

藥物影響與胎齡的關係:用藥時胎齡與對胎兒傷害有密切關係,胚胎髮育各階段對藥物的影響作用有不同的敏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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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精後兩週內: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有以下兩種結局,一是藥物毒性大導致胎兒死亡、流產;二是對胎兒發育影響不大,妊娠繼續。據統計,約有50%的胚胎在這個時期被各種因素致死,因此這個時期又稱最大毒性期。

→ 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主要器官系統形成的時期,對藥物的致畸作用最敏感,稱爲藥物致畸敏感期。

→ 受精後9周至足月(停經11~40周):胎兒器官發育逐漸完善,神經系統、生殖系統及牙齒仍在繼續分化。特別是神經系統在妊娠期及新生兒期繼續發育,在此期間受藥物作用,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可表現爲宮內發育遲緩,低出生體重和功能性行爲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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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藥準媽媽吃了沒事

很少有準媽媽能夠在整個孕期做到不遭遇各種各樣的感染如感冒、發熱、結膜炎……,我們有太多的機會不得不與抗生素打交道。因此,由抗生素而引起的麻煩,成了準媽媽的一個心結。哪種抗生素可以在孕期放心地使用?感染究竟到什麼程度才適合使用抗生素?諸多的問題困擾着準媽媽。下面我們就重點介紹抗生素的種類和孕期使用的注意事項。

根據抗菌藥物對胎兒的影響程度和對母體的毒性作用,將其分爲妊娠期可以選用的、妊娠期慎用的及妊娠期禁用的三類。

1.妊娠期可選用的抗菌藥物(B類)

B類藥物相對比較安全,對母體和胎兒基本無危害,但選擇仍應慎重。

● 青黴素類:該類抗生素對人體毒性最小,一般不致胎兒畸形。該類藥物妊娠全過程中可根據病情適當選用。如注射用青黴素鈉、口服阿莫西林膠囊等。

● 頭孢菌素類(第三代):該類抗生素與青黴素類極爲相似,對母體及胎兒的影響也比較小。第一代頭孢菌素有一定的腎毒性,第二代腎毒性較低,第三代對腎臟已基本無毒性,孕婦懷孕全過程可予選用。如頭孢哌酮鈉、頭孢他啶鈉等。

● 大環內酯類:該類抗生素是抑菌劑,抗菌譜與青黴素相似,但有其特點:對一般細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很有用,對支原體、衣原體、弓形體等也有效;毒性低,變態反應少,是孕期可安全使用的抗生素,懷孕全過程可予應用。對青黴素過敏合併呼吸道感染的孕婦可首選此類藥物,如阿奇黴素等。

● 抗厭氧菌及抗滴蟲藥:該類藥物經動物實驗證明,對細菌有致突變作用,故對人類亦存在一定的危險。妊娠頭3個月內要避免應用,以防引起胎兒畸形。如甲硝唑、替硝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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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妊娠期慎用的抗菌藥物(C類)

C類藥物僅在動物實驗研究時證明對胎兒致畸或可殺死胚胎,未在人類研究證實,對孕婦用藥需權衡利弊,確認利大於弊時方能應用。

● 氯黴素類:該類抗生素可通過胎盤在胎兒體內蓄積,因胎兒肝臟中缺乏葡萄糖醛酸轉移酶,故對此類藥物的解毒功能受到影響;孕後期用藥新生兒出生後可出現嘔吐、厭食、腹脹,最終可導致循環衰竭,稱爲“灰嬰綜合徵”,故孕早中期應慎用,孕晚期禁用。

● 喹諾酮類:該類藥的毒性低,無致畸致突變作用,但可引起年幼動物的關節病變,影響軟骨發育;對神經精神方面也有影響,故妊娠期避免應用。如諾氟沙星、環丙沙星等。

● 磺胺藥:該類藥物可通過胎盤進入胎體,與胎兒血中膽紅素競爭血漿蛋白的結合部位,使血漿遊離型膽紅素增高。血漿遊離型膽紅素爲脂溶性膽紅素,可滲入血腦屏障,致胎兒腦損傷或出生後新生兒核黃疸,故妊娠期應避免應用,如磺胺嘧啶、複方新諾明等。

● 抗菌中草藥:大青葉有直接興奮子宮平滑肌的作用,故量大可導致早產,孕婦應慎用;板藍根和大青葉屬同類植物,也應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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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妊娠期禁用的抗菌藥物(D類)

D類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有確切證據,除非孕婦用藥後有絕對效果,否則不考慮使用。

● 氨基糖甙類:有耳、腎毒性,腎清除能力差,藥物濃度個體差異大,易致血藥濃度升高;內耳淋巴液中藥物濃度高。嬰兒出現聽力障礙主要與用藥量有關,與妊娠月份的關係不大,但其發生率爲3%~11%。該類藥物妊娠全過程避免應用,如鏈黴素、卡那黴素等。

● 四環素類:該類藥物是典型的致胎兒畸形藥物。孕早期使用可致胎兒四肢發育不良和短肢畸形;孕中期致牙蕾發育不良,先天性白內障;孕後期引起孕婦肝功能衰竭,故整個孕期應禁用四環素類抗生素,如四環素、土黴素等。

● 紅黴素酯化物:該類抗生素可導致孕婦肝內膽汁淤積症和肝實質損害,引起轉氨酶升高、肝腫大及阻塞性黃疸等,其發生率高達40%,這可能與酯化物的高敏反應有關,該類藥物妊娠全過程避免應用,如依託紅黴素(無味紅黴素)、琥乙紅黴素等。

● 抗菌中(成)藥:穿心蓮可對抗孕酮,抑制絨毛滋養細胞生成,可導致流產,孕早期禁用。六神丸是清熱消腫藥,其有效成分爲蟾酥,還有麝香,可引起子宮收縮,引起流產或早產,故孕婦禁用。

當然,不論藥物的分級如何,每一位準媽媽的情況都是有所不同的,而且藥物對胎兒可能造成的潛在的遠期影響目前還不能完全肯定。所以,在孕早期,應儘量避免使用藥物。如果在孕期患病,應該到醫院就診,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藥物。文/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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