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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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在之前的社會女性生第一胎的話是需要辦理準生證的,國家的政策已經改革,很快就已經開始普遍實施三孩政策,那麼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

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1

生一胎需要辦理準生證嗎

女性生第一胎現在不需要辦理準生證了,但生孩子需要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今年國家已經開始實施普遍二孩政策,生育二孩以內的不需要辦理準生證,只要到現居住地或是戶籍地計生部門登記一下就可以生了,具體情況還需向當地計生局詢問。

生育登記證的作用: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要查這個證,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啓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

生育登記證辦理需要材料:

基本材料: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夫妻雙方初婚、初育、未領養、單位/居委會證明,併到戶口所在地鎮級(街道)計生辦確認蓋章。

其他材料:A.女方到指定地點去檢查,開懷孕化驗單或診斷證明,辦理前詢問女方單位計生管理部門,無工作者可以去詢問居委會;B.雙方1 寸免冠照片1 張。

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

二、生育服務證的主要作用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於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啓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1] 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係,衛生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規定:三、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四、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綜合上面所說的,準生證對於要生育的夫妻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不管是生第一胎還是第二胎都是需要此證件,只有合法的辦理了證件才能在小孩子出生的時候拿到出生證明,所以,我們一定要準備好所有的材料,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辦理準生證。

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2

第一胎不需要辦準生證。計劃生育新政策實施後,不管是生育第一個還是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國家衛計委早已明確:全面實施兩孩生育新政策後,生一胎是不需要辦理準生證。現在已經全面放開二孩生育,國家計生委出臺新的計生政策,不管是生一孩還是二孩,不需要審批,不需要辦理準生證,直接生育登記就可以了。

辦準生證需要什麼證件

寶爸寶媽們或許有過這樣的經驗,辦證時被告知證件不齊,導致來回奔波,這樣的`情況實在讓人歡喜不來。事先了解辦準生證需要什麼證件,就能夠避免這類情況的出現。

辦準生證需要什麼證件:

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 第2張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結婚照片兩張。如屬未婚生育或未婚收養者,持小孩出生證或小孩收養證;

2、夫妻雙方到各自的戶籍所在地的計生部門領取一胎婚育證明,村委會或者居委會蓋章。

3、帶着所有證件及懷孕的醫院診斷證明到女方計生部門辦理準生證。

4、孩子出生後帶着一胎準生證到醫院登記,醫院給個出生證明,孩子姓名取好後拿着證明到計生部門登記,計生部門會給你個醫院出生證明,帶雙方的着戶口本、身份證及證明到公安局辦戶口。

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後,夫妻雙方可以合法的生育子女,在生育子女前也是要辦理準生證明以及出生證明等材料,如果沒有及時的辦理以上證件也是會在後續的落戶和檢查時有所影響,如果沒有辦理準生證就出現生育多胎的情況後,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用的。

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3

(一)符合《條例》規定可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應在懷孕三個月後至生育前持《準生證》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民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辦理有關登記手續,發證機構覈實其本人婚育狀況後,符合生育規定的,應即時在其《準生證》上按有關規定如實填寫登記,加蓋公章。

(二)符合《條例》規定可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應當共同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民族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以下簡稱審批機構)提出生育申請,待審批後方可懷孕。再生育一個子女的申請、審批按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有效證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檢證明,並同時附加符合特殊情況再生育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持《服務證》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請表》,其中:第一個子女爲殘疾兒的,應有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的鑑定結論材料;

再婚的,應附有法院民事調解書或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喪偶的死亡證明書;患不孕症的,應有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鑑定書;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要出具父母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只生一個子女的證明材料等等;

2、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應將填寫好的《再生育申請表》先交其所在單位加具意見後,再分別交男、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審覈並加具意見;

第一胎準生證需要辦理嗎 第3張

3、村(居)民委員會接到申請人的《再生育申請表》三個工作日內加具意見,將加具意見的《再生育申請表》連同申請人其他證明材料在五個工作日內送交到女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審批;

4、審批機構接到《再生育申請表》後十個工作日內審批,審批後及時將《再生育申請表》發還村(居)民委員會,並在審批完結後五個工作日內報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備案。審批機構審批再生育的申請,採取集體討論的辦法進行,對符合生育規定的,簽署同意意見;對不符合生育規定的,簽發《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

5、村(居)民委員會收到發證機構的審批意見後,應將審批可再生育一個子女的已婚育齡夫妻名單張-榜公佈三十日,接受羣衆監督。張-榜公佈期滿,羣衆無異議的,村(居)民委員會將持證人《服務證》送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加蓋公章後再送還申請人。

對羣衆有異議的,審批機構應會同村(居)民委員會進行調查覈實,調查結果符合生育規定的,應再次張-榜公佈三十日,並註明調查複覈結果;不符合生育規定的,由審批機構撤銷審批,簽發《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並將《準生證》退回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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