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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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起俗稱打官司,在生活中與他人發生糾紛時,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解決糾紛,我們可以將法律作爲強有力的工具,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呢?

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1

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是可以起訴的,但在被告不承認借款的情況下需要原告提供其他相應的證據,並且只有一個記錄是很難讓你取得勝訴,你需要其他證明提供佐證纔能有把握取得勝訴。

轉帳記錄是否可以作爲證據取決於具體情況,不同情況下的證據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拓展資料:

1、只有轉賬記錄不可以起訴。單憑轉賬記錄並不能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債權人起訴債務人時,還需要有其他能夠充分證明當事人借貸關係的證據,這樣才能獲得有利於自己的判決結果。

法律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2、如果雙方除了轉賬的流水和記錄,還有很多關於借錢,轉錢等文字交流或者語音交流的記錄,可以從這些記錄中證明雙方是債務關係,能明確知道哪一方是債務人,哪一方是債權人,那麼,轉賬記錄就是有力證據,可以作爲起訴的證據,而且容易勝訴。

如果只有簡單的轉賬流水記錄,但是聊天中沒有證據證明雙方的債務關係,或者除了轉賬記錄沒有其他文字或者語音交流。這種情況法院也沒辦法確定雙方具體關係,如果沒辦法確定是債權人借錢給對方,那麼很難勝訴,需要掌握更多證據證明。

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2

1.對方有權僅依據轉賬記錄提起民間借貸訴訟,並且主張這是一種借款的行爲。

現在實施的是立案登記制,任何當事人都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起訴,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22條規定的四個形式要件就行。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當然,這並不意味着一個人可以隨便地、故意地去起訴,他需要承擔相應的敗訴的風險。

也就是說,如果他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自己的主張,最終是需要敗訴的。敗訴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的。

不止如此,如果是以捏造的事實提起的民事訴訟,那麼最終可能還需要承擔虛假訴訟罪的刑事責任。這規定在《刑法》第307條之一之中。

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 第2張

3.如果原告僅僅依據轉賬記錄提起了民間借貸訴訟,這個時候被告認可了,當然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但是,如果被告提出了抗辯,說這不是民間借貸,而是雙方的投資行爲,並且提供一點初步的證據,那麼舉證責任就又回到原告處了。

4.這裏對被告就提出了一個要求,就需要證明:這個行爲不是民間借貸、或者就是投資行爲。

這些證據可以是雙方之間的投資、合作合同,可以是相關知情人的證言,也可以是雙方之間的錄音、通話記錄等等。

也就是說,對於被告而言,只需要證明這個事情不是民間借貸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還需要繼續由原告來證明,如果原告不能證明是民間借貸的話,那麼當然是會被駁回訴訟請求的。

因此,你不用擔心,只需要耐心地收集證據,積極的應訴,就沒有問題了。

當然,如果由於對方的投資行爲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你也可以起訴對方。

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3

一、借錢給別人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能起訴嗎

1、可以起訴,可以通過你的主張以及銀行轉款記錄來認定是借款關係,當然如果能提供借條更好。建議起訴處理。可以以銀行轉賬記錄作爲證據,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1)第九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爲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2)第十七條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3)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單憑轉賬記錄就起訴我怎麼辦 第3張

二、借錢不還,債務人跑路了怎麼辦

1、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公民的債權受到侵犯時,可以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

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

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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