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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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門衛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爲規範學校管理,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的在校安全,特制訂學校門衛管理工作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嚴格執行校門開關時間
1、校門開關時間分爲秋冬季和夏秋季兩套。
2、學生在校時間段內,不得隨便出校,如因特殊原因切需出校的,須由班主任教師出示書面證明,門衛工作人員方可放行,門衛嚴格登記並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二、實行門衛在崗工作制度
1、校門開關門時間段,門衛工作人員應親自在崗,做好開門、關門工作。
2、校門開放期間,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防止外來人員隨便進入學校。
3、門衛工作人員可利用校門關閉的時間段,合理安排好送報等工作事宜。
4、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5、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6、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7、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後通知學生領取。
8、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9、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誌。
三、實行外來人員電話接防、門房接待、驗證登記制度
1、一般情況下,由門衛工作人員安排校外來訪人員與校內被訪教師電話聯繫,被訪教師可前往門房值班室進行接訪工作。
2、上級領導來校檢查工作或外單位人員需進入學校洽談有關工作事宜的,由門衛工作人員驗證來訪人員身份,並電話請示學校相關領導,經同意後,方可允許校外來訪人員進入學校教學樓內。
3、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門衛工作人員應做好校外來訪人員的接防、驗證、登記工作。校外來訪人員應配合門衛工作人員,主動做好驗證登記工作。
四、實行清校工作制度
在學校師生全部離校後,門衛工作人員應進行清校工作,並及時關閉校門。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要規範操作,使學校門衛管理實現制度化、規範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專職門衛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門衛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期間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要搞好值班室、門口附近的衛生,要長期保持乾淨清爽。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門衛要按時開關校門,三餐前、大課間等學生集中出入校門時間打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五、學校門衛必須嚴控非學校工作人員進門,對因公來校人員,要禮貌用語,熱情接待;對私自擅入人員,要堅持原則,堅決勸阻,把好大門;對個別學生無理由混出學校及社會閒雜人員混入學校,要堅決制止,學生在校期間禁止家長進校園探望,需進校時要有相關老師到門口迎接方可進入,切實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六、學校門衛要嚴控學生出校門,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印製出門條,且查驗學生姓名、老師簽名、日期及有無蓋教育處的章等,無誤後方可放行,老師手寫的出門條不能放行。違反上述規定而將學生放行的,由門衛承擔全部責任。
七、學校門衛要看管好家長給學生的物品,物品上一定要註明學生的班級、學生姓名等,並及時通知學生領取。
八、學校門衛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所有車輛一律不準入內(學校工作車輛除外)。外來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負責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九、學校門衛交接班時,要互相詢問門崗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請假需事先向學團李主任申請並安排替班人員,經小學教育處批准後方可離崗。
1、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2、做好幼兒接送管理工作,來園時間(7:50—9:00)離園時間(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長刷卡進出,防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
3、晨間接待時,配合保健醫生做好晨檢工作,做到不漏檢幼兒,不丟失幼兒物品。
4、工作來訪、家長中途入園必須登記覈實後入內。家長的交通工具、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5、做好園內物資的保障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6、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保衛處,遇雨雪、颳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7、保證院內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綠化的養護,及時清除活動場地危險物品(磚塊、石子、玻璃、小刀、鐵絲、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發生。
8、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
9、確保幼兒用水安全,每天提前作好燒水工作。
10、門衛人員衣着要整潔,上班不抽菸,語言要和藹、文明,傳達室內要整潔。
一、總則
(一)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爲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禮貌執勤、禮貌待客。
(二)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門衛管理制度。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爲,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用心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爲,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協助處理。
(三)保安人員務必出門站崗值勤。
(四)警衛室要持續乾淨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不能在警衛室內吸菸。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衛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門衛管理制度。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禮貌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後,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後,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繫上被訪人,可在警衛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狀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覈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後,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藉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並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爲強化門衛管理,維護公司資產安全,確保公司人員、車輛、產品發貨做到安全有序,提高公司管理能力,特制訂本制度。
一、門衛崗位職責及遵守的條例
1、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嚴格執行公司門衛管理制度,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上級領導。
3、門衛實行全天二十四小時制在崗,不得擅離崗位。做到大門隨開隨關,注意安全。
4、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信件、報紙及時送至辦公室,密件或限時信件及時呈送相關領導。配合倉庫做好快遞的收發。
6、做好大門外廠房區域內衛生環境整治和清理。對門外廠區周圍車輛停靠進行監督管理。
7、隨時清掃門衛室,保持門衛室乾淨衛生。
8、做好行政樓和公共區域的保潔,協助食堂做好清洗和打掃工作。
9、必須文明執勤,不得態度粗暴,故意刁難員工、外來人員、公司客戶及合作伙伴,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10、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以身作則,不得偏袒徇私,嚴禁監守自盜。
二、人員出入管理:
(一)公司員工
1、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上班期間員工原則上不得外出離開公司(特殊情況例外),公司的主要領導人及採購部、司機等外勤人員除外,其他員工必須憑公司負責人簽字同意的《出門單》或《請假條》出入。不經同意讓員工隨意進出一旦發現門衛和違規員工都將處以50-100元罰款。
2、員工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
3、住三樓宿舍人員晚上非公事一律禁止外出,憑公司負責人簽字同意的《出門單》或領導同意才能出入。 如遇強行出門,門衛履行登記責任即可。
(二)外來人員
1、外來人員或客戶因事需進入公司,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填寫《訪客登記表》,方可進入公司。外來人員沒有聯繫到被訪人,可在門衛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出公司。
2、外來人員來訪,車輛一律停在廠區外臨時停車處,同時向來訪客說明行走路線,方可進入公司。
3、應聘人員來訪,應出示有效證件,並填寫《訪客登記表》,指引路線,並通知相關領導。
4、夜間外來人員來訪,無預約一律不準入內,不予接待。
5、未經總經理或公司部門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將客人帶入生產車間參觀,拍照、錄像。
6、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也將一律視爲外來人員按以上第一條第二款的1、2項的內容執行。如遇強行闖入者,門衛應立即上報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三)職工親戚、朋友來訪
1、員工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帶外人進入公司。
2、員工家屬及朋友、親戚來廠訪客,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不得在公司區域閒逛,嚴禁進入車間參觀、拍照、錄像。
三、物資出入管理
(一)公司物資
1、所有物資出廠(包括產品外協和加工成品)須由車間開具《物品放行單》或倉庫開具出庫單報車間及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門衛根據單據覈對物品確實無誤進行登記後方可運出公司。
2、離職人員攜物品離開時,公司車間負責人開具《物品放行單》,門衛根據單據覈對物品確實無誤後方可出公司。
3、供貨商送貨進入公司,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門時,門衛根據車間負責人開具《物品放行單》,覈對無誤方可放行。
4、外來人員或車輛物品進入時,門衛管理人員需瞭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等須報公司級領導覈准後方可進入。
(二) 郵件收發
1、負責做好單位及員工郵件的接收登記、簽收分發工作。
2、信件、報紙及時送至辦公室,密件或限時信件及時呈送相關領導。配合倉庫做好快遞的收發。
四、車輛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廠區,在辦公行政樓前空地上有序停靠。外來車輛(除運送貨物汽車)一律不得開進廠區,停在廠門外指定區域。門衛應對車輛進行引導、停放,維持停放秩序。
2、本單位汽車進出廠區憑車隊長開具的派車單和倉庫開具的《物品放行單》放行,檢查物品並協助車隊長登記車牌、司機姓名、出車時間和回來時間。
3、與公司有長期合作單位汽車憑公司發放的瓦良格通行證進出廠區,視同公司車輛,按照本公司車輛規定進行管理。
4、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應該立即報告公司相關領導進行處理。
5、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不能隨意亂停,必須停放在指定區域。
五、日常安全巡視管理
1、負責辦公樓、宿舍的安全巡視、公共區域的水電監管,以及夜間查崗並登記。每天上班前半小時將食堂和車間二樓的熱水器打開。
2、巡視應做到:多看、多聽、熟記單位內各處水、電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發現公共區域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及發現可疑的人或事,都應報單位直接領導並及時處理。
3、下班後對公司公共部位加強巡察,對單位物品、水電設施、門窗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辦公樓、宿舍安全;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處理。因工作失職,給單位造成損失者,追究門衛責任。
4、如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六、保潔工作
1、做好廠區行政樓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工作,範圍包括:廠區公共停車場,行政樓1—2層公共廁所、公共走廊、窗戶玻璃(一年一次)、運動房、休息室、食堂、會議室、總經理辦公室等,行政人員自己的辦公室衛生工作由各人自行打掃。
2、在公司有加班任務和實習人員就餐等特殊情況下,協助食堂做好清洗蔬菜。
七、門衛室環境管理細則
1、單位門衛室要保持清潔、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範。
2、嚴禁在崗門衛和閒雜人員在單位門衛室內飲酒、打牌。
3、單位內、外閒雜人員不得無故在本單位門衛值班室逗留、閒聊、嬉笑、打鬧、藉故刁難、糾纏門衛人員。一旦出現,門衛應立即電話請示部門負責人處理。
八、工作考覈
1、未按規定實施進出人員、物資、車輛登記、檢查及日常巡視管理,一經發現每次罰款20—50元,若因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按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不經同意讓員工隨意進出一旦發現門衛和違規員工都將處以50-100元罰款。
3、如門衛主觀原因言語和行爲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情況,一經發現,處以5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作開除處理。
4、發現有偏袒徇私,監守自盜的行爲,立即開除或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5、門衛室和公共區域保潔工作每週由辦公室不定時檢查,清潔工作不到位,立即進行整改,口頭提醒三次以上尚不改正的按每處罰款10元執行。其他門衛工作均由辦公室監督考覈。(玻璃除外 )
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執行。
小學門衛管理制度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二、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啓和關閉。
四、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衛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爲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衛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
八、爲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和非本校車輛進入學校。
九、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學校門衛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執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人員出入管理
1.對來訪人員,使用“請問”、“您是哪個單位”、“您找誰?”、“請出示有效證件”、“請您登記”、“請您稍後”等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文明執勤。
2.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由外來人員填寫《外來車輛及人員出入登記表》,並聯系被訪人後方可進入。如未聯繫上被訪人,可在門衛室內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閒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公司。
3.未經公司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將人員車輛引入公司。
二、車輛出入管理
1.公司車輛出入時,門衛值班人員需立即放行。
2.門衛值班人員應對車輛進行引導停放,維持停放秩序。
3.進入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值班人員應在維持現場的同時立即報告辦公室。
4.外來車輛因公進入公司,在經辦公室允許後,應主動填寫《外來車輛及人員出入登記表》。
5.郵局、快遞公司等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公司。公司內人員郵件、包裹等物品,由門衛值班人員通知收件人至門衛處領取。
三、日常安全巡視管理
1.巡視時應做到:多看、多聽、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辦公室相關人員。
2.下班後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視,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完好。
四、本細則自下發之日立即執行。
門衛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加強工作責任心,堅持進出施工現場的登記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地。
2、要求外來人員出示表明身份或聯繫工作的有效證件,做到文明執勤,並做好登記手續,有據可查。
3、檢查物資車輛進出情況並記錄,無正當手續一切材料禁止出門,私自放行的要追究責任。
4、晚上人員進出應出示工地“出入證”或“工種牌”,對無理取鬧者,要給予阻止,規勸無效當事人後果自負。
5、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夜間外出人員應在十點前返回工地,除特殊情況門衛有權不予開門。
6、對新工人或分包班組、車輛(新來駕駛員)、新來班組發放“職工須知”並做好發放登記手續,否則可以不予放行。另外在門衛處貼一份。
7、加強夜間工地保衛工作,防止施工現場材料設備被破壞或被盜竊,發現情況馬上採取相應措施,夜間值班禁止無故休息,否則相應賠償損失。
8、做好門衛保衛工作,防止外來人員不經登記進入工地而發生安全、治安等事件。
9、進入工地(施工區)的外來者,必須在門衛領取安全帽並正確佩戴,上交安全帽押金。
爲加強車站治安管理,促進站場作業安全,營造一個治安良好、文明、和諧的車站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從大門出入的人員及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後方可出入,如有物資出廠時,並檢查物、證是否相符,須確定物資憑證合法,方可放行;若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查問,並向車站或車站調度室報告。
二、大門、小門均實行定時開關制,開門時間爲:早上8:00――9:30,下午18:00――19:30,其餘時間大小門關閉,車站職工及其他段站職工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出入時,應徵得門衛同意後方可出入,任何人不得干擾門衛工作。
三、認真執行車站《定置管理制度》,保持值班室內定置管理和整潔衛生,實行門前“三包”,嚴禁值班室門前亂停亂放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
四、按時交接班,工作時間爲白班9:00至19:00,夜班19:00至次日早9:00,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五、嚴格執行車站《勞動紀律管理規定》,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幹私活,不喝酒,不中途溜號。
六、熟悉站內治安環境情況,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報警電話及調度室電話,工作中如發現車站責任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未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自己處理不好時應及時向車站或車站調度室報告。
七、忠於職守,並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樹立車站文明形象。
八、本制度門衛人員應嚴格執行,否則,車站將按規定納入考覈。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後由學生接送人簽字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值班人員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學生家長要進入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值班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值班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學校值班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學校值班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進行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如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門衛室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2、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3、上課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出門證,門衛室對照學生證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校通報、登記、引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必要時,要求外來人員將有效證件(身份證、工作證)放在門衛室,待離校時領走。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室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教職工車輛進入學校要先與門衛室打招呼,並按學校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
3、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學校工作人員的引領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出入物品查驗制度
1、門衛室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衛室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進行查驗,憑學校簽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單,查驗覈實並登記後方可放行。
3、門衛室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六)家長接送孩子制度
接送時間:冬季:上午7:10後送學生入校,11:00接孩子離校。下午1:00送孩子入校,4:30接孩子離校。
秋季:上午7:10後送學生入校,11:00接孩子離校。下午1:30送孩子入校,5:00接孩子離校。
夏季:上午7:10後送學生入校,11:30接孩子離校。下午2:00送孩子入校,5:30接孩子離校。
注意事項:各個班主任必須保證來接的孩子的家長親自接走,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家長、孩子求證後方可放行。門衛必須注意觀察,嚴防陌生人接走孩子。
爲確保公司的生產安全,有效控制外來車輛及人員進入公司,特制定本門衛制度。
一、門衛人員要忠於職守,並做到文明用語,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不以權謀私。
二、保持門衛、內外清潔,並做好每天的工作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三、嚴格執行公司員工、外來人員及車輛進出登記制度,堅持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四、上班時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上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班的應及時請假,保證工作的銜接。
五、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聯繫工作,待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入廠,並引領客人到達辦公室。
六、上班時要精力集中,不幹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參與娛樂活動,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無關人員不允許在門衛室逗留。上述情況一經發現,扣除當日工資。
七、外來車輛禁止入內(廠區送貨車輛除外),如有送貨車輛入內,需暫留其行車證及相關證件並登記車牌號及進出時間,送貨車輛經檢查後方可出廠。其他車輛由門衛指揮停放在指定位置,並做好車輛的記錄,特殊情況除外。
八、下班時間注意可疑人員,特別是下班以後進出人員,應及時查問,對非廠區人員攜帶大件、大宗物品出門時,需報告領導,待領導同意後方可放行。
九、夜間必須加強巡查,每2小時巡察一次,發現一次漏察罰當日工資,依次類推。廠區內如有水、電、門窗、消防設施等未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相關負責人。對於因失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當天職班人員全額賠償。
十、熟悉廠區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第一條爲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值勤時間,由後勤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條保安應除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外,還應按《辦公樓衛生管理制度》落實衛生情況。
第八條工作態度
1. 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九條日常行爲規範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爲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十條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爲: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7.儀容不整, 言語行爲輕浮、粗暴無禮。
8.值班時間聚衆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對羣衆、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被發現每次罰款50元。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 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十一條訪客人員及車輛的管理規則對於外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絕進入公司。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公人員及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十二條外來車輛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規定者,保安人員應即時糾正。
第十三條除實際需要,禁止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第十四條火警事件處理
1.保安人員應熟記辦公樓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五條打劫被盜事件處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領導聯繫。
2.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第十六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 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 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 通知後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4. 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爲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5. 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第十七條糾紛事件處理
1.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2. 發生打鬥,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爲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3. 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爲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4.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5.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6. 若爲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協助。
第十八條意外事故
1.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2. 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3. 及時報備領導。
第十九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嚴格執行進出廠制度,騎車(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員工進出廠門,將車輛按指定區域停放整齊,門衛有權對違規者提出勸阻和督導,門衛必須檢查,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第二條
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部人員進公司必須登記,經相關接待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
第三條
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打瞌睡,不將熟人帶入傳達室內,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娛樂場所。
第四條
車輛進出必須要等級檢查,出門時一律憑出廠單,並覈實物品數量與出廠單相符後方可出門,憑證每天封存保管。
第五條
保安(門衛)必須要求上班時間出門的員工出示出廠單,並做好登記工作。
第六條
保安(門衛)每天應對上班以至早退的員工做好記錄,次日上報有關領導
第七條
發現公司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並當即報告公司領導處理。
第八條
夜間必須加強巡邏,發現事故苗頭或形跡可疑的人和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領導或公司領導。發現公司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於次日報告有關部門。
第九條
熟悉公司內部及附近周圍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等報警電話和消防設備。
第十條
忠於職守,並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以職謀私。
第十一條
搞好門衛及周圍環境衛生。
第十二條
保安(門衛)必須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畏艱險、勇於奉獻,切實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嚴禁遲到、早退、中途離崗,上崗時嚴禁打瞌睡,如有事請假需提前一天報主管審批。
第十四條
熱愛本職工作,嚴於律己、吃苦耐勞,爲人表率,樹立以廠爲家、以公司安全穩定爲己任的思想作風,爲公司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十五條
上崗時舉止要端正,精神要振作,不得吸菸、喝酒、儀容要嚴整,上班人員按規定統一着裝,頭髮要整潔,不準留長髮,蓄鬍須,要處處以良好的姿態保持門衛與保安人員的形象。
第十六條
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糾正違章,按各項規章制度,不準打人、罵人,對待來賓態度要熱情,服務要周到,嚴禁辱罵、毆打他人,做到顧全大局,以公司利益爲重。
第十七條
綜合辦公室對保安的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決定相應的獎勵和處罰,對於保安或門衛人員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公司規章制度,有嚴重失職行爲,給公司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或造成聲譽影響的,從嚴處罰,分別給予罰款降級乃至辭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一、目的
爲規範公司門衛值班制度,嚴控值班工作記錄,維護良好的企業形象和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確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有效推動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和經濟的快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責任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出入車輛及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廠區管理制度。
2.負責來訪及業務聯繫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到態度熱情、細緻周到。對重要的來訪和業務聯繫,應迅速、準確地彙報主管部門。
3.對進入公司的車輛引導其停放在公司規定的指定區域。
4.負責公司信函、報刊等郵件的收發工作。
5.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期間的廠區安全保衛工作,對緊急情況和災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三、內容及要求
1.門衛值班人員要維護公司形象,注重個人形象與禮節,着裝規範、整潔,保持好值班室及所屬室外周邊的環境衛生。
2.門衛值班執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守,晚上0:00—06:00鎖門,此時間段非特殊原因不得開門。如需請假時,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員,並對工作做詳細交接。
3.門衛值班人員嚴禁將閒雜人員帶入門衛室值班室飲酒、吸菸、閒聊,不準在值班期間幹私活、辦私事。
4.門衛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認真負責的填寫《值班日誌》和值班報告,如實向主管部門反應情況,重要信息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5.門衛要熟知公司基本情況,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門辦公地址及電話號碼,要有較強的鑑別力和認真的工作態度,要熟練掌握防火、防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6.負責節假日、下班後的安全工作及檢查各辦公室、車間門窗、設備是否關好,負責公司室外環境的花草樹木的施肥、澆灌及修剪工作。
7.門衛值班期間要加強對廠區的巡視,每兩小時一次,巡視區域巡視箱上簽名記錄。
四、門衛的工作權限
1.門衛有權對出入公司的閒雜人員、非本公司人員詢查過問,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並未辦理相關證件(如:《訪客登記證》、《客戶出入證》)和手續的,有權制止任何車輛及人員進入廠區。
2.上班時間有權拒絕無《請假條》、《因公外出審批單》、《派車申請單》、《出差申請單》員工或公司車輛出門。
3.上班期間有權拒絕無《物品出門證》或《物品(客戶)出門證》的公司裝載物品車輛或外單位車輛出門。
4.上班期間有權拒絕對用工部門沒有辦理《臨時出入證》的臨時用工人員禁止進入廠區。
5.門衛有權拒絕推銷員及未經公司相關部門領導同意的人員進入廠區,有權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6.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門衛有權制止在公司公共場所吸菸人員。
五、處罰標準
1.門衛值班期間對未辦理《訪客登記證》、《客戶出入證》讓其進入廠區的,發現一次罰50元。
2.門衛值班期間對未辦理《請假條》、《因公外出審批單》、《派車申請單》、《出差申請單》員工或公司車輛讓其出門的,發現一次罰20元。
3.門衛值班期間對未辦理《物品出門證》或《物品(客戶)出門證》私自放行的,發現一次罰50元。
4.門衛值班期間沒有到巡視區域巡視的,發現一次罰20元。
5.如門衛或同他人監守自盜的,按所盜物品價值十倍處罰,並立即開除,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因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者,視其情節進行加倍處罰,必要時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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