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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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爲了加強設備管理,保證所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的出勤率,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起動前的準備:
(1)檢查車輛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連接是否可靠,並排除不正常的現象(剎車、轉向等)。
(2)檢查車輛冷卻液,添加機油,到規定的油麪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潤滑點是否已注油。
(3)檢查起動系統、電路、接線是否正常,蓄電池充電是否充足。
(4)檢查車輛照明系統是否正常(轉向燈、大燈等)。
(5)檢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現象,應及時排除故障。
2、起動後的檢查:
(1)檢查各種儀表針是否在正常範圍內(機油壓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靈活,行程是否符合規定。
(3)發動機,排煙顏色是否正常。
(4)檢查機器各部有無異常響動和異常振動。
(5)起動時不得使起動機持續工作30秒以上,否則就會燒壞起動機。
(6)起動後,發動機不要立即加負荷開車或行走運行,根據天氣情況怠速3-10分鐘。溫度達到60度以上,以保證良好的潤滑。再允許起步行走。
(7)起動時如連續三次不能起動,應停止啓動,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動時不能使冷發動機以高速運轉,防止拉缸等事故的發生。
(9)新設備不允許一開始就全負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負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寫運轉記錄本,按實際運行公里數或小時填寫。
(11)每個操作手,要根據設備的具體情況,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濾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駛車輛及施工機械過路口和村莊時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安全行駛,保證無安全機械事故。
(13)設備進入冬季後,注意防凍,車輛設備必須加註合格的防凍液。未加防凍液的車輛設備,必須每天放水,水未放淨,人員不得離開設備。
一、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儲運部經理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車輛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
4、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5、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爲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爲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紮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並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並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後,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彙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後,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彙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一、車輛管理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每季度對車輛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100%以上。
5、嚴格執行長途車彙報制度,凡長途車行程超過400公里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同時當班駕駛員要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7、嚴禁嚴禁將車交給非營運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8、要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行車規定,嚴禁超速行駛、反道行駛、違章鳴號。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公司不定期地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駕駛員每天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公司檢查車輛時,採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證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人員視情況通知駕駛員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證、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複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合理化、規範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車輛,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公司所使用的車輛。
2、公司車輛用於公司人員業務外出辦事使用。
二、用車責權
1、公司車輛由行政部調度,主管人員管理。業務用車應向領導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差用車需報總經理批准。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車船稅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三、駕駛人責權
1、駕駛人必須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做到謹慎駕駛,安全駕車。
2、公司車輛駕駛人須持有合法駕駛證件,出車時一定要檢查駕駛證、行車證等有效證件是否齊全,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雲南省道路及市區路況,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降低車輛的費用。
3、駕駛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禁止在車內吸菸,吃零食,亂扔垃圾。平時用車要注意洗車保養,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人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駕駛人應提前諮詢維修價格。維修時,必須要有公司人員在場,換零部件時,可自己購買,維修完畢,方可繼續用車。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要仔細檢查是否鎖好門窗,防止車輛被盜。
7、晚間駕駛人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8、駕駛人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四、公務用車使用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首先應選擇公交車爲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節假日或業餘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用車。
3、每次出車時,駕駛人必須到行政部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外出時間、用途、來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數、油量等內容,並簽字確認,表示鑰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後,駕駛人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行政部,並在《車輛使用登記表》上填寫歸來時間、返回公里數,並簽字確認,表明車輛已返回。如發現未做記錄的,罰款20元/次。
4、駕駛人應相互監督,用車前後應環車一週,認真檢查車體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損壞,車胎癟陷等問題,車輛內部是否乾淨整潔,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數是否屬實,如發現車況異常或填寫數據不真實應及時上報,並有權拒絕接車使用,責任由前一位駕駛人承擔。
5、駕駛人在離開公車時,需確認車門窗戶全部關閉上鎖後,方可離開。如發現有未關者,罰款50元/次。
6、公司車輛需出車、送貨、接貨等需告知總經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車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私自外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車體損壞,由外借人承擔所有責任並負責賠償。
7、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並請示總經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
8、公司駕駛人在駕駛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得無照駕車,酒後駕車,若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私闖紅燈、未佩戴安全帶、違規駕駛、違規停車等現象產生違章罰款時,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9、在駕駛過程中未按規範開車,出現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所有責任均由駕駛人承擔。
五、附則
1、行政部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所屬公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職責: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申請用車須知:員工因公外出,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
4、用車審批:
(1)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界首範圍內辦公室調配派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
(2)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填報《用車申請單》→離開界首地區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用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辦公室覈實公差公里數和用油情況,並登記備案。
5、司機職責:原則上司機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管理,公司無司機時,由用車部門自行協調解決駕車司機,嚴格按照用車管理程序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罰款自行承擔40%,發生事故按扣除保險後公司損失金額和駕駛員所負責任比例進行處罰:①負全責罰60%,②負主責罰40%,③負同等責任罰30%,④負次責10%。⑤無責免於處罰,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車輛,保證車輛性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公司規定的地點停放。
三、保險保養維修
1、由辦公室確定公用車輛的保險和定點維修保養單位,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
2、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車輛保養維修:
車輛保養維修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總經理查驗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借款→進行定點保養維修→根據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財務審覈結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辦公室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辦公室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覈對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駕駛人員隨身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確實需要現金加油的,需報辦公室審批,按照財務審批程序進行覈報。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進行:
由駕駛人員提出充值申請→辦公室查驗覈實並登記提報總經理審批→交財務部門執行充值→財務部每月彙總與辦公室覈對→按財務審批程序申請覈報。
五、用油補貼
1、補貼對象:經公司辦公室確認總經理同意,自帶車輛辦理公事的相關員。
2、補貼發放:由個人每月25號-30號用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審批後,按財務覈報程序領取當月用油補貼(未經辦公室備案的,不予報銷)。
3、享受補貼的自帶車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保證行駛安全,公司只發放用油補助,其他一切與車輛有關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實施,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爲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於對公司車流量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爲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2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修理。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收車後需要填寫車輛的使用說明,發現問題後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並進行自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及時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詳細說明請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及費用預算,經車輛主管簽字後報人事行政部進行審批。
第7條 司機將公司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第8條 公司的高級車輛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廠,但司機所洽談的修理廠必須正規且收費適中,並必須得到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行政總監的審批同意,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同時,應及時上報人事行政部並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司機必須填寫《車輛維修說明單》報審,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維修完成後,司機或車輛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以備不時之需。
第13條 司機必須將車輛維修中替換下的車輛零配件帶回公司,由車輛主管負責清點,並簽字驗收,交人事行政部進行統一處理,所得收入需及時交至公司財務部。
第14條 車輛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並妥善保管。
第3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5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餘部分不予報銷。
第16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車輛主管會同財務人員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結算,其中指定修理廠的選擇、修理費的商談由車輛主管、人事行政部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共同確定。
第17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後司機應將《修理費用明細表》、審批報告及廢舊零部件的收據交車輛主管審覈。
第18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後司機方可安排維修。而維修費用超過200元以上時,司機應通過電話向車輛主管請示,經車輛主主管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
第19條 車輛在路途中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並經車輛主管進行審覈。
第20條 修車時司機所提交的修車申請應詳細說明修車類別、項目、部位及費用預算,在覈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下時,由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在覈定的修車費用額度以上時,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後報行政總監審批。車輛的大修、中修必須經過總經理的審批。
第21條 車輛的電瓶、輪胎短於正常的核定壽命時,其修理或更換費用由司機按比例承擔;超出使用壽命者,按比例獎勵所節餘費用的50%給該車輛的司機。
第22條 因工作需要變更駕駛車輛的,經車輛主管確認後,在一個月內,車輛變更前的司機應承擔車輛變更後的司機超出覈定修車費用30%的修理費,因交通事故造成變更或因車輛變更後的司機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損失除外。
第23條 各車輛洗車費實行成本制,每輛車的月洗車費用不得超過30元,洗車費用經用車人簽字證明後,司機持消費憑證到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4章 附則
第24條 本規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26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衝突者,自本規定頒佈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1目的
本規程規定了公司內部車輛的使用、維修管理辦法,提高車輛工作效率,保證駕駛安全和車輛完好率。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本公司內部車輛調度、行駛、維保、使用的管理。
3職責
3.1駕駛員負責車輛安全駕駛、維修、保養及年檢。
3.2辦公室主管負責對車輛車況、駕駛員身體狀況、情緒、行爲的檢查、監督。
3.3辦公室主任負責統一調度公司用車,輕微交通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保養、年檢的管理。
3.5總經理主管公司車輛管理的控制。
4相關文件
《交通守則》
《交通道路法規》
5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
5.1車輛的調度管理
5.1.1車輛統一由辦公室主任調度,各部門因公用車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按實填寫[派車單](qr-wd01-03-01),否則辦公室有權拒絕派車要求。
5.1.2各部門公務用車原則上滿足:緊急公務、載物、取款、雨天遠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駕駛員根據派車單指定地點路線出車,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
5.2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5.2.1駕駛員每日出車前,應用溼布對車輛外部及內座擦拭一遍,並對車況進行詳細檢查後,試發動五分鐘。
5.2.2駕駛員要愛惜車輛,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按車輛維保規定,定期更換潤滑油和易損件,保證車輛的完好率。
5.2.3保持車輛內外的乾淨、整潔,雨天泥濘地段用車後應及時清洗保養,正常情況下應在本單位車庫清洗。
5.2.4出車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和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警,不得私下協商或擅離事故地點。
5.2.5車輛需要保養、大修、更換配件及年檢時,必須事先報告辦公室主任,填寫[車輛維保、年檢申請單](qr-wd01-03-02),經辦公室主任審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5.2.6車輛年檢、檢修,日常維修及更換零配件,結算時必須附上維修廠家更換零配件的明細清單上報財務,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5.3車輛使用管理
5.3.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文明行車。
5.3.2樹立安全第一、服務第一的思想,保證乘員的安全、舒適、準時。
5.3.3辦公室主管負責檢查並監督駕駛員不得在酒後、疾病、情緒反常等不適宜駕駛的情況下出車。
5.3.4嚴禁利用職權私自用車或將車交給非駕駛員和外單位駕駛員駕駛。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嚴禁將車開到非指定地點過夜或逗留。
5.3.6辦公室主任對車輛行駛公里和油耗進行測量、檢查和控制。
5.3.7經常自檢車輛,做好年檢,保持車輛的良好狀態。
5.4車輛肇事處理
5.4.1車輛碰擦
駕駛員應立即向辦公室彙報,由辦公室主任按實際情況決定處理意見:
a)雙方協商解決;
b)報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解決。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若有受傷人員,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護救,呼叫救護車或另外叫車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保護現場,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門到場進行檢查和處理;
向辦公室主任彙報,由辦公室主任到場協助交警進行事故處理;
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以確定理賠方法。
6使用的記錄表格
序號名稱編號存放地點存放時間
1[派車單]qr-wd01-03-01辦公室一年
2[車輛維保、年檢申請單]qr-wd01-03-02辦公室一年
目的
嚴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記錄,使用有記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爲公司車輛消耗覈算提供依據。
管理部門與監督人
加油卡由經理助理統一管理,並由辦公室人員對加油數據統計,各駕駛員對使用記錄數據負責;財務部負責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細與支出款的核準。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車輛加油指定地點爲福州市中國石化森美所屬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經理助理負責統一管理,副卡由車輛駕駛員負責專門保管,實行一人一車一卡一密碼制度,駕駛員不得將副卡密碼告知他人。
3) 每輛車配置專用副卡一張,僅限本車加油使用,不得轉用或私用。
4) 副卡採取限額限次的管理辦法,即限制金額限制加油次數,具體參數參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據預先設定的金額和頻率,由主卡負責人向財務部申報批准後自主操作。
5) 加油卡餘額不足但車輛必須加油時,駕駛員可以向主卡負責人提出臨時充值,但主卡負責人可以拒絕非工作時間(7:00-20:00)的申請。
加油流程:
1) 駕駛員出車前檢查車輛的油量,根據路線自行安排加油地點和加油時間,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2) 車輛加油須用專用的副卡進行刷卡計費。
3) 加油卡加油完畢,設備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駕駛員必須索要小票,並在小票上記錄加油時車輛行駛公里數。因加油站系統故障無法打印小票時,當日須向經理助理說明,由駕駛員做好加油金額、加油量和公里數的記錄。
4) 駕駛員必須遵守:不準無卡加油,不準異車號加油,不準加不相符的油品,不準
帶其他容器加油。
5) 當天加油當天將加油小票交到辦公室,在小票上寫明加油車號,並由駕駛員簽字確認。
覈准:
1) 每月由辦公室彙總加油情況,做出分析報表,按照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對駕駛員進行油耗考覈。
2) 同時辦公室每月將加油小票匯總,並與加油卡網上使用記錄進行覈對;如出現覈對不一致時,要查詢當日車輛使用記錄,落實當日駕駛員進行當面覈准。
3) 如經查實因駕駛員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覈對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費由本人承擔。
4) 如經查證因駕駛員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車號加油,加油費用2倍罰款,並警告處理。
特殊情況:
1) 因疏忽將加油小票丟失者,當日須寫文字說明交由經理助理簽字確認,駕駛員做好加油記錄。
2) 駕駛員發現副卡丟失時,應立即通知主卡負責人並電話掛失。因副卡丟失造成的補辦工本費由駕駛員承擔;如因掛失不及時或密碼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內金額盜刷,全部損失同時由駕駛員承擔。
3) 因特殊情況須現金加油時,必須提前申請經主卡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加油。未經過授權的現金加油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實施。
總經理辦公室
xx-11-08
爲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利益,規範人員、車輛、公司貨物出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人員管理
1.本公司員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並打卡。按《考勤打卡管理規定》執行。新廠與老廠在不同區域上班的員工,須按規定在本區域打卡,不得異地打卡,保安要加強監督。
2.未到下班時間,員工不得提前下班。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憑《出門證》放行。
3.上班期間需要外出辦事的,須持有車間主任或生產製造部開的《出門證》,保安憑《出門證》放行,並記錄出門和返回的時間。
4.外來人員無故不得進入公司(廠)。如因工作、業務等需要的來訪者,須填寫《來客登記簿》並填寫《來客接待申請單》,申請單要註明接待人的姓名,當來訪者離開時,由接待人簽註姓名,回單交回門衛處。
5.對攜帶物品進出的人員,保安要例行檢查,員工應積極配合。
6.嚴禁公司員工帶未成年人子女進入生產區域。
7.公司行政、辦公人員進出生產廠區的不用出門證,但保安要做進出記錄登記,有攜帶物品進出的,憑《出門證》或《出庫單》第二條:車輛出入管理
8.各類機動車輛進入公司(廠)區內,應注意安全第一,車速應控制在10公里/小時內。如因超速而發生意外的,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公司各種車輛包括私車在新廠或老廠之間往來辦事的,憑內部通行證進出,但要按規定區域位置停放。出廠時,如保安有要求,應主動配合檢查。
10.外來車輛須按規定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離開時加註離廠時間。
11.外來車輛空車離廠時,保安必須檢查。
12.公司員工的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等,統一停放停車棚內,一律不得進入生產區。
13.各種車輛裝貨出廠的,保安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或製造中心開出的《出門證》,才准許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14.本公司貨車出門的,保安要登記車輛出廠時的公里數,去向目的地,車輛返廠時記錄總里程,(一車一本登記簿記錄)每月彙總。
15.政府機關、財稅、銀行、工商等相關部門車輛進出公司,無須填寫《登記簿》。在進入公司的'同時,保安應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接待工作。
第三條:物品出入管理
16.外來物品進入公司(廠),客戶攜帶工具或物品進入公司(廠)的,由客戶在《登記簿》上註明所帶物品,當客戶離開時,保安門衛要覈對後才放行。
17.需外出維修的公司物品、設備,由設備動力科填寫維修聯繫單,並經生產製造中心副總鑑字,門衛憑單子放行。
18.委託外加工、委託外檢測的成品,半成品,各車間需外發的原材料,門衛憑《出門證》放行。
19.設備外借,《出門證》須經生產副總簽字審批確認,門衛要作詳細登記後才許放行。
20.產成品出廠:門衛憑倉庫的《出庫單》,經覈對無誤後放行。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與前制度有不一致的,按新制度執行。
機動車輛(主要有剷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爲確保安全行駛,規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淨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淨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釐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後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乾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後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淨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一、目的
爲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並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爲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審覈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後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准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准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准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後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後,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後,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後的派車單出車,門衛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准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覈准後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由相關部門事後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爲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後,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後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餘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採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覈准,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於覈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並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覈。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並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後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並分攤費用。
如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於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爲年終考覈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覈、確認並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範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並及時加油,需儘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採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藉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於事後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並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並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覆電,事後要及時回覆,並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准後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並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爲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爲: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菸;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爲: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爲: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爲屬於口頭警告的行爲。
5.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准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爲屬於嚴重警告的行爲。
6.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於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爲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 車輛使用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 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
2.2 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並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據。
2.2.4 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
2.2.6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審覈,審覈無誤後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 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後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 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 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 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
2.3.8 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 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准後方可。
2.3.10 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並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 部門間車輛調用應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 車輛用油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 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 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的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覈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數據統計。
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 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數據,其中:
a.月初餘額爲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餘額。
b.本月充值爲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餘額爲油卡最後一次加油後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餘額+本月充值-月末餘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爲上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爲本次記錄數據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爲本次記錄數據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 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審覈。
2.9 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並在小票背面註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覈。
2.10 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的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覈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覈。
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覈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 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後一週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 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覈實後,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
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通過報帳中心借款---對審批後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覈------通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鑑定、審覈。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鑑定、審覈----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於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爲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後,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爲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覈後,可用其它發票衝抵報銷。
1.2 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瞭解罰款原因,屬於駕駛員出於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覈。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 車輛事故理賠是基於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鑑於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繫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儘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爾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衝賬手續。
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衝賬,否則不予辦理。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於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覈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製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簽字並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後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籤,後交由車輛管理人審覈,由行政主管籤批,最後由董事長確認後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後,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後由用車人於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後果,並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覈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裏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覈報支,並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籤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覈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覈籤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籤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覈查後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並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後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並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於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籤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籤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並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後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准,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纔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並獲得批准後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後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後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佔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於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爲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覈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後,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覈實後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一.總則
(一)目的
爲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覈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後,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爲原始憑證並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併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於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爲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繫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繫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後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第一條爲規範公司的車輛使用管理規定,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小區巴士歸口管理責任部門爲所在管理處,工具車由綜合部歸口管理,並由綜合部統一調度。
第三條公司車輛主要用於:
一、外出採購物品或裝運花木;
二、員工外出辦公事用車;
三、公司來客接送用車;
四、員工因私用車:如結婚、重病、孕(產)婦去醫院等用車;
五、其它特殊情況用車。
第四條使用車輛的申請審批程序:
一、各部門因事需使用車輛時,必須填寫《小車使用申請單》,寫明用車事由、辦事地點、出發時間和返回時間,必要時寫明車號;
二、租賃車輛須事先提出租賃申請,經綜合部審覈並由總經理同意後,寫明車主及車牌號(特殊情況可事後補),並據《小車使用申請單》結算運費;
三、員工因私用車,申請人填好申請審批單後,須經部門負責人、綜合部審覈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有車;
四、除規定駕駛員外,其它員工一律不得私自駕駛公司車輛;
六、星期天、節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時間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有特殊情況,則由申請部門填寫好申請審批單後報總經理審批;突發事件應急用車,事前可以無申請審批單,但事後必須補上;
第五條調度員須根據審批有效的申請審批單調度車輛。出車單開出後,申請人應及時交給司機,以便司機做好出車準備;
第六條車輛(包括班車、巴士)用後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的地點,夜間嚴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條車輛在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車輛維修前駕駛員須填寫送修單,由所在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審覈,綜合部審批後方可進行修理。
第八條爲尊重員工,確保安全,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車輛在上班前15分鐘、下班後15分鐘內一律避讓員工先行,嚴禁進出大門。
二、員工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一律推行進出大門。
第九條駕駛員、調度員及員工未遵照規定執行的,視情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第十條本規定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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