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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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1.總則

1.1目的

爲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或股東方外派的員工,或與公司簽訂實習協議的人員,或外包服務人員。

1.3職責分工

1.3.1員工本人應自覺遵守公司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缺勤應按有關規定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1.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生產班組指定專人於每月22日前向總經辦提交考勤記錄並請員工簽字確認,考勤記錄由總經辦保存。

1.3.3總經辦負責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組織勞動紀律檢查,彙總、覈實和保管全體員工的考勤記錄(須有員工簽字)。

1.3.4員工的考勤情況將作爲考覈員工工作表現和對員工進行獎懲的重要依據。員工考勤記錄保存年限不低於兩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考勤時間以指紋考勤機記載時間爲準。

2.2考勤統計週期爲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時間

2.3.1根據公司生產運營的實際情況,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兩種工作時間制度。

2.3.2標準工時製爲每週五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爲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8:30,夏季下班時間17:00,冬季下班時間爲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爲午餐和休息時間,不計爲工作時間。

2.3.3綜合計算工時制適用於生產部實行倒班制的班組員工。

3.遲到與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記錄遲於上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爲,爲遲到;下午下班,考勤記錄早於下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爲,爲早退。

4.曠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曠工:

4.1工作時間未出勤且未辦理請假手續。

4.2未經批准擅自休假或離開公司0.5個工作日(含0.5個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需徵得直接上級同意,部門負責人須報備總經理,並經指紋考勤後方可外出,否則視爲曠工。

5.2員工工作時間因私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並進行指紋考勤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視爲曠工。

6.出差管理

6.1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批表》,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同意、總經理批准。

6.2員工工作日出差和節假日(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視爲正常出勤,節假日或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人員(不含路途時間)可進行調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由本人通過OA系統提出加班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人力資源初審,分管領導審覈同意後方可認定爲加班,特殊情況下的臨時性加班,應提前向主管領導電話報備並在上班後半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7.2加班時間的統計

7.2.1加班時間以小時爲計算單位,累計計算;不足1小時不計爲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門將彙總數據上報總經辦,由總經辦負責統計、複覈。

7.2.3公司員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通過OA系統經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7.3下列行爲不計爲加班時間:

7.3.1未辦理加班申請審批手續,且加班時間未進行指紋考勤的。

7.3.2因接待、會議等拖延的時間。

7.3.3特殊或臨時安排在晚間或假日的會議等。

7.3.4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工作。

7.3.5經理助理及以上崗位人員法定工作時間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務。

7.4加班時間的處理

7.4.1補休

員工加班加點的時間,按實際加班加點時間累計計算,由公司安排補休。員工補休需履行正常請假與銷假手續。

補休時間在6個月內有效,6個月內未能補休的,視爲自動放棄。

7.4.2支付加班費

特殊情況下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支付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經批准,因病或因到醫院就診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爲病假。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按病假處理。請一天以上的病假須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8.1.2病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爲1小時,當天請病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

8.1.3員工休長期病假(2個月以上)後要求上班的,需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交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健康診斷證明,經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崗。

8.2事假

8.2.1經批准,因個人私事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爲事假。

8.2.2事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爲1小時,當天請事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按半天計。

8.2.3員工一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計算。

8.3年休假

8.3.1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則上當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單位爲0.5天,可抵扣當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發工資的。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員工本人在應休假週期內未提出年休假申請則視同放棄。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爲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實行規範管理,促進規範化學校的建設,落實崗位責任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須樹立無私奉獻,敬業愛崗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2、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假條制和請、準、銷假制度。

3、考勤分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幾種情況。

4、請准假權限:

教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內,由校長審批,四天以上報請教委審批。

副校級及中層幹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集體活動一般不準假,特殊情況向校長直接請假,若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論。 說明:以下情況同樣履行手續但是視爲出勤。

①本人婚假爲一週。

②子女婚假爲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喪假均爲一週。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喪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喪假均爲3天。

⑥爺爺、奶奶去世,喪假爲2天。

⑦晚婚晚育者產假爲半年,視爲出勤,但不享受全勤獎;男教工照顧家屬生產,准假2天。

哺乳期:每天規定2小時。

⑨面授等進修活動需出示證件,因公外出,由校長批准,按時返校。

5、如有類似情況,依例酌情處理。

請假一定要履行手續,寫清楚事由,填寫好請假條(情況特殊也應補寫假條),准假後安排好工作方可離校,返校後及時銷假,不履行手續視爲曠工。

二、考勤獎懲具體規定:

1、事假:全學年累計事假1天(按8小時計),從年度考覈分(滿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請事假1小時,扣0.015分。

2、遲到、早退:比規定簽到時間遲籤10分鐘以內爲遲到,比規定簽退時間早籤10分鐘以內爲早退, 以上兩條若分別超出10分鐘,視爲曠工,並記錄相應曠工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週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四次及以上者,須向校長書面彙報原因。

3、病假:根據實際病情酌情考慮,若無病裝病視爲曠工。統計時,按兩個病假時等於一個事假時折算。

4、凡查崗時既不上課也不在樓內又無外出任務的教師,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

5、簽到均要自己籤,若發現有代簽現象,則簽到的教師和被簽到的教師均按曠工處理。

6、考勤作爲評選先進個人,年度考覈聘任的重要內容,凡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一月的均不參加評優。凡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年度考覈定爲不合格教師,本年度內無評優選模資格。

7、根據各級部教師提議,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全體教師每月允許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計入學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獎,該項規定由教代會通過。

三、彙總方式、方法

1、學校建立考勤登記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簽到、簽退。

2、學校成立以校長爲組長的考勤工作領導小組,一月一彙總,學期末根據本制度(二)中的規定計算出教師考勤得分上報教委。

四、考勤獎懲金額:

學校每學期劃拔一定金額作爲全勤獎獎勵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獎金。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員工考勤制度是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考察,是嚴格執行酒店的勞動紀律,提高酒店服務質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條 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進行。

第二條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爲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爲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爲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均爲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b)連續曠工三天;全年曠工七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員工串崗、脫崗視爲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負責人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於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並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爲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託人和被委託人記警告處分一次,並處罰款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經主管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爲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舞弊塗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准後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准假,不得以任何藉口不予准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爲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僞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假期審批:

請假員工級別請假天數覈准人

員工級一天以內(含一天)

一天以上

副理助理部長領班級兩天以內(含兩天)

兩天以上

部門負責人級

2)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並報人事部備案。

3、各種假期

1)法定假日

a)元旦節天

b)五一勞動節天

c)十一國慶節天

d)春節天

e)每月公休天

2)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天爲限。

b)員工請事假必須於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年累計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覈算。

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於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3)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審覈。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c)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者,可以辦理停薪留職,時長不超過個月。

4)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滿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並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准,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週歲,女25週歲)可享受婚假7天。

d)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5)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准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准天帶薪喪假。

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覈實方爲有效。

6)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 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4、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

天者免職或解僱。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覈准者不在此限。

5、停薪留職

凡酒店員工工齡滿者,因特殊重要事件或重大疾病,可辦理停薪留職,最長時限爲個月;逾期按自動離職論處。

6、調休、調班

a)酒店員工需調休、調班必須先填寫調休調班申請表,由部門直接負責人籤批後方生效。

b)員工每月換休不得超過2次;換班不得超過3次(每次以1個班時爲限)。

c)員工換休換班超過上述次限,每次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考勤制度

(1)考勤週期爲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後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爲。在週一至週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週六、週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爲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准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並報分管領導審覈,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塗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鑑於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於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並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准,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爲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爲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僱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准,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准。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准,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並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並在上班後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後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範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鬥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並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後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後餘額不低於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准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准。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准。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准。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准。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爲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覈實彙總後報統計,作爲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准。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請假,回來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准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後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考勤範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爲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纔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2、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3、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覈,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覈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4、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覈、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7、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爲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8、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覈,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9、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一、爲進一步規範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

三、考勤規定

1、作息時間:冬季爲8:10--12:00,13:30--17:30夏季爲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週日爲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爲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爲主,部門記錄爲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指紋考勤機採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爲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籤《考勤打卡補籤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補籤沒有通過者,視爲遲到。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於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覈實,並報工資覈算員。

五、考勤類別及處罰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爲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爲缺勤半天。

2、早退:無故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超過30分鐘視爲早退;早退60分鐘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視爲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爲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並自行解除勞動關係。

六、請銷假制度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五種。

公司執行逐級請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特殊情況必須先打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回到崗位後要及時補交請假條。

2、審批權限:請事、病假1天,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內(含3天),集團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董事長審批。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一、爲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爲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公司領導經總經理特別准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三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隻能提前十五分鐘(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後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爲六天,每天八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爲準。

四、假期管理

(一)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1)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2)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培訓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3)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月1日)、春節三天(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國際勞動節三天(5月1、2、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2、3日);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2)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爲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不含副總以上級)請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呈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覈算

(一)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週辦理);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辦公室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二)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爲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爲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三)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副卡>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考勤副卡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機構等),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副卡。

(五)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或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考覈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麗英每月負責髮卡收卡(正副卡)、統計彙總上報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八)公司於每月20日之前在辦公大樓一樓公佈上一個月公司總部人員的出勤情況。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爲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以保證公司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監督執行

1公司綜合部負責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制定、執行、監督、統計、及實施處罰。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日常執行和常態監督。

四、考勤制度

1考勤制度是公司的一項基本制度,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並對本規定的貫徹執行負全面責任。

2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考勤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3各部門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和特點,採取指紋、人臉識別簽到的辦法記錄員工到崗和離崗的時間。考勤記錄以考勤機簽到記錄爲準。 4工作時間爲早8:00到下午5:00,半日休息中午時間節點爲11:30。 5上班前和下班後的考勤記錄視爲有效考勤記錄,其它時間的記錄將被視爲無效記錄或實施處罰的依據。

6因工作需要或偶發特殊情況造成的遲到或漏打卡情況適用請銷假管理制度,可填寫請假單按流程審批予以免責。 7綜合部爲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發現問題將及時與各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繫、瞭解情況後上報至公司主管領導。

五、違規的界定

1遲到/早退:上班考勤記錄晚於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爲遲到。

下班考勤記錄早於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爲早退。

2脫崗:是指在上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離開工作崗位30分鐘的將視爲脫崗。

3漏打卡:正常出勤無考勤記錄並附有請假條說明。

4曠工:是指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獲批准的擅自缺勤者將視爲曠工。

(1)假期屆滿逾期不到崗,並未再次辦理請假者。

(2)遲到/早退/脫崗時間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視爲曠工0.5天,當天超過1小時視爲曠工1天。

(3)值班期間無故不到崗或擅自脫崗的。

(4)因公外出期間辦理私事或未能及時歸崗的。

(5)不服從工作調動,未在調令要求期限內報到的。

六、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脫崗按照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2倍遞增。

2漏打卡一次20元/次處罰。

3曠工按照半天50元、一天200元/次處罰。

4員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天的給於辭退。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爲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每一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一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爲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爲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爲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爲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爲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務必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爲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下休假,視爲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爲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狀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爲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爲遲到行爲,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爲早退行爲。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爲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爲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覈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爲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爲負責部門。

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的,在考勤表上註明。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負責。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條: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准,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於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爲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覈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放;10天以上按照《_____市工資支付規定》有關規定發放。

第三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爲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爲晚育。育婦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爲,均視爲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____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爲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後到達,視爲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爲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爲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第十條: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第十一條: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爲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爲,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爲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爲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爲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爲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爲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爲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爲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爲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爲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1、凡幼兒園安排的各項活動(集會、學習)遲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無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過30分鐘按曠課一節扣款20元,並扣發一個月10%的全勤工資。

3、曠課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並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曠工超過2天(含2天)以上者,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並扣除實際曠工天數兩倍的工資,按合同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資,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兩天、三天分別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個月全勤工資;病事假經過批准,時間在兩小時以內且不影響工作的不扣工資,但每人每週不超過一次,超過部分則按請假的時間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請假者,星期六算作請假,凡一週請假超過兩天(含兩天)者,且與星期六、星期日相連,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請假天數。

6、法定婚假,喪假原則上發給基本工資,超假必須辦理續假手續,並按事假處理,

下列情況視爲曠工處理

(1) 未辦請假手續而誤課、誤工者;

(2) 請假未經批准而離崗者;

(3) 逾期未歸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 未請假私自調課或請人頂上課者;

(5) 各單位組織活動缺席者(含教師外出聽課,培訓學習,參加會議等)。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爲加強商場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在籌備期工作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08:00―11:30爲工作時間

中午11:30―13:30爲午休時間

下午13:30―17:00爲工作時間

第三條 休息規定:每週休息一天,週六週日串休.每月底各樓層經理將輪休排班表上報到人事商管處,如因籌備期工作需要無法休息,人事商管處會另行通知。

第四條 員工上下班每日需到接待處進行簽到,如不簽到按遲到、早退處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簽到,應提前通知主管領導,並上報人事商管處。

第五條 員工遲於上班時間爲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的爲早退;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准假而不到崗的爲曠工,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一次遲到達30分鐘(含)以內的,每次扣款10元,遲到、早退達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曠工無工資,曠工達三天,按開除處理。

第六條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主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批准後方可外出,併到接待處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並給予警告處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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