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無責任方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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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無責任方怎麼處理,汽車是現代人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遇到車輛刮蹭問題,需要雙方平心靜氣的協商解決。然後根據責任的大小來進行賠償。以下分享車禍無責任方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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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無責方該怎麼做

(一)責任雙方的處理

1、全責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指定一個定損中心(除非有人受傷,否則不需要向交警報案了,即使交警來了也不會給你們開單子的,還是叫你們去定損中心處理)。

2、雙方一起到到定損中心,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定損員在一起集中辦公的,填一張責任書,然後找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員拍照定損,記住帶好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無責方也要帶着的)。

3、定損中心一般都和修車廠掛鉤的,如果定損以後就決定在那裏修,那麼就一分錢也不用交,無責方修好車去拿車走人,不過要把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複印件給對方(注意,無責方也需要提供交強險保單複印件)。

二、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處理怎麼辦

(一)未涉及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建議能協商的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在訴訟時效內及時提起民事訴訟。

(二)發生人員傷亡的:肇事方不願意賠償的,作爲受害方可以如下處理:對肇事車輛及財產進行財產保全;可以要求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一般爲1萬元;治療結束後把保險公司和肇事方作爲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車禍無責任方怎麼處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交通事故無責任方如何處理賠償

如果能夠協商,正常應該是無責任一方將所有的票據交給車主後車主再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不會直接賠償給無責方。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訴車主和保險公司,傷的嚴重的還可以做傷殘鑑定,法院判決後,保險公司會直接賠償給無責任方。

車禍無責任方怎麼處理2

交通事故無責任方如何處理賠償

一、怎樣才構成道路交通事故責任

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可知,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是一種侵權責任,應當具備一定的要件,才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責任

1、須在道路上發生事故。只有發生在道路上,纔可能構成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2、受害人須有損害,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以受到損害爲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必須有人身傷害事實或財產損害事實存在。

3、致害人須有交通違章行爲。

4、交通違章行爲須與損害事主有因果關係。

5、致害人須有過失。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否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假設把交通工具列入爲高速運輸工具的話,那麼交通工具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應當是無過錯責任,即是說只要把人壓死了,儘管沒有過錯,也要承擔民事責任。

但交通事故責任是一種過錯責任,按照當事人的過錯比例適當優先考慮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來確定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按照法理,特別法優先適用於普通法。

車禍無責任方怎麼處理 第2張

即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過錯的話在民事上就無須負責任,既然無責任那就無賠償義務,本案的貨櫃車司機理所當然就無須作出任何賠償。

三、無責任者是否適用公平原則,給死者適當的補償

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這是關於公平責任的條款,即雙方對損害結果都沒有過錯,但是如果在受害人的損失得不到到補償又顯失公平的情形下,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和公平觀念,要求當事人分擔損害後果.本案中,司機無責任,但是受害人卻負主要責任,明顯有過錯,可見,此情形是不適用用公平原則的.

四、如果無責任者不須賠償,負次要責任者又無能力賠償,受害人不是死得一文不值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份,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可見現行的法律越來越具備“人性關懷”。按照此法律條文,受害人應當可以享受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責任保險賠償。因爲這條文並不考慮責任比例的大小,只要機動車造成第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就要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給第三人。對於受害人,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

車禍無責任方怎麼處理3

一、交通事故對方不願意去處理怎麼辦

可以起訴解決。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不願意處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讓他們出交警事故事及相關證明(你說要到法院告),他會幫你弄的。

2、到法院進行民事起訴。你要提供對方就醫的證明,你給對方及交警的收據。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資料。

3、如果他收到傳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輸,你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強制執行,法院會根據他的身份證號控制他的銀行帳號,可以全部凍結。

二、交通事故處理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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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爲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三、交通事故受害方怎麼辦

首先,觀念要更新:由於以前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親屬獲得賠償,是交警的職責;現在交警已經沒有這個職權和職責,受害人應當及時通過起訴來保證賠償權利的實現。通過訴訟,可以採取保全措施。

其次,受害人及其近親屬還應當注意收集賠償相關的證據,注意及時申請相關檢驗、鑑定等。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不能獨立完成調查、收集相關證據的,應當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等人員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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