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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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並及時報修並出示警示標誌。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範、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6、學生在參加田徑和賽跑及召開校運會時,要事先了解學生病史,身體不適者、特異體質者嚴禁參加。
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搞好安全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全校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安全保衛工作計劃和班主任工作計劃,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一、學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防火 2、防盜 3、防騙 4、防搶劫 5、防爆炸 6、防溺水 7、防運動損傷 8、防實驗損傷 9、健康心理和良好行爲教育 10、防交通事故 11、未成年人犯罪預防教育
二、開展學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
1、新生入學教育 2、畢業生教育 3、宣傳欄、黑板報、廣播 4、專題報告會 5、早課學校領導講話,班會課班主任講話 6、個別談話 7、實際演練
三、學生安全教育的組織開展:
由學校德育辦公室、班主任和任課老師組織開展。學校根據工作計劃和當前工作實際,確定當前學生安全教育的中心內容和重點形式。德育辦公室在學期工作計劃中要專列學生安全教育的內容。體育課、實驗課老師要結合課程實際做好每堂課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學生安全教育的具體措施:
1、嚴格執行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安全工作的主動性,實現學校的管理目標。
2、堅持每學期開學初的“安全自查整改”活動。針對存在問題,制訂出相應的班級管理目標和管理措施。
3、以德育工作和團隊工作爲抓手,在行爲規範養成教育中,全面落實安全教育,做到長期性、經常性和針對性相結合。
4、加強與派出所聯繫,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
5、對問題學生、學習、生活有心理障礙的學生進行幫助,努力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6、加強學校網絡使用安全管理。按公安部門有關計算機網絡安全運行的法規,制訂相應的措施,嚴格執行。計算機教室加強安全管理,嚴防意外事故發生;注意計算機房教室的環境衛生,確保不影響學生身體健康。
1、幼兒園多功能室、遊戲場等均爲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和場地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幼兒園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組織安全員定期檢查場地安全和遊樂設施安全。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於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爲保護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儘可能保證師生的外出實踐活動安全,特制訂三竈學校學生校外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體育課是國家教育部規定的、以身體練習爲主要內容的中學生必修課。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鑑於體育教學的實際和特點,爲儘量避免學生在校參加體育活動及體育課上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特制定體育課(活動)教育與安全管理制度。
一、關於體育課教學常規和學生學習常規
1、課前備好教案,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同時在教案中體現安全措施,對體質差、技能差、紀律差的學生做到心中有數,把課堂上可能出現的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2、體育教師課前須做好充分準備,嚴格實行體育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制度,針對每項體育活動預先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3、上課應集合整隊,記錄考勤,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同時妥善安排見習生活動。
(1)殘疾學生或有嚴重疾患、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課的學生,由本人憑區級及以上醫院證明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向體育組提出免修申請,體育組複覈後書面通知班主任。免修學生在體育課時間應自覺在本班教室自修。
(2)如有傷、病或女生經期,由學生本人到校衛生室開具有關證明,並主動報告體育教師,聽從體育教師的見習安排。學生請病假不能正常參加體育課,應根據體育教師的要求到規定地點見習。見習的學生不能參加體育活動,也不能中途離場。凡請病假而不參加見習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4)體育教師應及時將缺課情況書面向班主任反饋。
4、上體育課時,學生着裝要適宜運動,要求穿運動衣、運動鞋,不攜帶小刀、鑰匙、別針等尖銳、硬質物品,不佩帶徽章、胸針等飾品。
5、體育教師對授課項目要給予正確示範,對注意事項要給予提醒,認真組織學生做好課前準備活動和課後整理活動,以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6、在課堂教學和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不離學生,不離場地,對單槓、雙槓、鉛球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項目,教師必須親自負責直接對學生進行保護。
7、學生必須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的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掌握自我保護的要領,不準離開教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要服從體育教師和體育委員的安排,根據規定的教學練習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和區域內進行練習和活動。嚴禁學生在課堂上打鬧,教師要及時制止學生在課堂上的不安全行爲。凡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後果自負。
8、講究運動衛生,養成良好習慣。上課前後一小時不飲食,不大量喝水;運動前做好準備活動,運動後做好放鬆活動。劇烈運動後,不要立即坐下休息,應積極整理、放鬆。
9、學校不提倡體育課上開展足球等項目的對抗性訓練或練習,嚴禁體育教師無視教學常規和安全管理要求參加與學生的對抗性練習活動。體育課上教師放縱開展足球等項目的學生的對抗性練習,屬於嚴重教學不當行爲,若發生傷害事故均由該教師承擔全責。
10、在進行投擲項目練習時,學生要嚴格按教師發出的投擲和拾揀器材信號進行練習。嚴禁相互對擲練習。無器材的學生應遠離投擲區,揀拾器材時,應持器材返回投擲區,禁止拋擲回投擲區。
11、初學體操動作時,必須在教師的保護幫助下進行。技巧練習必須在海綿墊上進行,在做組合動作時,海綿墊之間不得有間隙。在進行單、雙槓、支撐跳躍練習時,也應在器械周圍擺放海綿墊。
12、下課前3分鐘,體育教師應要求學生收拾器材,集合整隊作簡單講評。
二、體育課上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
(一)扭傷、挫傷、脫臼等肢體硬傷
1、受傷學生應及時報告體育教師;
2、體育教師視學生傷情采取必要的正確的處理措施;
3、一般情況下,體育教師指派學生護送受傷學生到學校衛生室檢查;傷情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0救護。
4、體育教師應將學生受傷情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校領導,以便學校及時聯絡家長,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二)若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厥等突發情況,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年級組長)和學校領導。
2、校醫對病(傷)學生做出初步診斷及採取必要的處置,事後要及時做好學生病(傷)及臨時處置情況的記錄,並上報學校。
3、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爲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4、班主任(年級組長)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學校領導視具體情況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和領導。
5、體育教師事後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並上交學校。
三、課外活動、體育訓練安全要求
1、課外活動必須有組織有指導進行。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活動時間、活動內容領取器材,到相應或指定的活動場地進行。凡非組織進行或不按要求進行活動而造成自傷或他傷者,後果自負。
2、學生應認真按照各項活動的要求進行活動,自覺遵守體育道德和各項體育運動規則。
3、不到有危險的場地去活動,不用有危險的器材設施,不做有危險的動作。
4、運動隊訓練須按教練員要求進行。
5、所有體育活動除遵守有關規則外,學生還必須遵守校規校紀,如有違反由教導處嚴肅處理。
四、有關場地設施器材的安全要求
1、學校堅持以生爲本、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則,學校實施體育教學、安排體育活動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設備、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儘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總務處每學期初和期末至少兩次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維修。
3、體育組和體育教師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場地要勤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放置警示牌,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4、體育教師在實施室外教學時,要預先檢查場地和器材,合理劃分活動區域和設置警戒標誌。要注意場地中的不安全因素等,
五、學校在上課期間和在操場舉行重大活動期間,體育場地不對社會開放。不得允許社會車輛進入運動場地。
一、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二、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三、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簽定《安全責任書》。
五、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六、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七、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八、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九、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教科室對參加的培訓人員,應嚴格審查,非培訓對象不得參加培訓。
2、校長辦公室管轄的旅館部,應嚴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接待住客。住宿人員要證件齊全,嚴格登記手續,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者不得留宿。
3、服務員應隨時掌握住宿人員進出情況,對形跡可疑的人員要做好控制工作,並及時和學校有關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繫。
4、參加培訓、臨時住宿人員的貴重物品、機密文件,服務檯應提供代爲保存服務。客人不得隨便將以上物品自行存放在客房內,預防發生失竊案件或泄密事故。
5、服務人員進入客房打掃應隨時關窗鎖門,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客房。房間內接待來訪客人,晚上12時前必須離開。
6、培訓的講師和學員名冊、來客登記、每天住客情況,必須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突擊檢查時工作人員應主動提供資料給予方便。
7、培訓活動內發生案件、事故,學校應主動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積極配合保衛、公安部門做好對案件、事故的調查工作。
8、校長辦公室有責任對旅(賓)館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其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
第一條、爲了維護校園正常的活動秩序,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課間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晨讀早操、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三條、學校應加強課間活動的管理,利用晨會課、班隊課等時間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科學等課程,應由老師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並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
第五條、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師及時關注、提醒、監管。
第六條、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裏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得破壞公物。
第七條、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
第八條、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爲重,不衝動蠻幹。
第九條、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十條、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着“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爲單位由班主任(上課教師)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性能。
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條、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爲,應及時制止教育。
第十二條、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爲,應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爲應及時教育阻止。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爲了把課間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課鈴聲響後,同學們首先收拾好本節課用過的學習用品,並準備好下節課需要的課本用品,對齊桌凳。
二、下課後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鬆愉快的健體益智活動,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人多時等會再走。
四、不得在走廊、走道、樓梯內打鬧。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亂跑,防止互撞,不得怪聲喊叫。
五、課間活動時不準隨意推打同學或突然使拌,不準搞惡作劇傷害同學。
六、 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譁,不隨意串班。
七、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不得攀爬欄杆等危險物。任何人不得從窗戶往外扔任何東西。
八、嚴禁學生到升旗臺、花壇內、食堂區域玩耍。學校健身器材處,學生活動須在老師帶領下進行,沒有老師帶領,學生不得到此區域活動。
九、嚴禁學生觸摸電器設備,不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十、不得將有危險的刀具等帶入學校。不向他人投擲危險物品,不在校園內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學,不準用筆、刀、棒、雨傘頭等危險物刺、打同學,不玩火。
十一、課間不允許出校門,不許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園。生病出校門須由父親或母親持有班主任老師的出門證明,傳達室才能開門放人。
十二、同學之間應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不許打架罵人,做文明學生。相互之間要謙讓、有禮貌。
十三、發現有校外野狗等小動物進入校園,切不可追打、玩耍,要遠離小動物,防止被咬。
十四、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爲,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校長、值日組長及值日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時,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爲,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和扣分處理。
爲確保學校組織的師生集體活動安全,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校園各類突發事件,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 集體活動項目
學校開展的集體活動是指在由學校組織的校內外集體活動,如春秋遊、冬夏令營、六一慶祝等集會、運動會、實踐活動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強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增強工作責任心。學校各職能部門(大隊部、教導處、總務處,衛生室,體育組,班主任等)應保持溝通,加強協作。
2、執行大型活動申請報備制度,全班性校內活動由年級組長審批,年段性校內活動由年級主任審批,全校性校內活動由校級領導審批並上報鎮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校外或跨鄉鎮大型活動上報鎮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報縣教育局備案。
3、活動負責人必須在每次活動前制定好活動計劃和安全管理方案、應急預案等,落實專人負責和具體管理人員以及車輛安排等。如果是由旅遊公司承辦的活動,要爲參加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4、活動前、活動中對活動涉及的場所和設備器材(如學校建築,專用設備,體育器材,教室門窗)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及時進行修理。
5、活動前利用廣播,晨會,班會等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的宣傳,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爲習慣。
6、在室外教學活動中,教師應瞭解並注意少數生病、特異體質學生的身體情況,注意運動項目,運動量和天氣對身體的影響,加強保護措施。
7、在校外社會教育實踐活動中,帶班老師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按學校制定的紀律和要求教育學生,並帶領好學生進行活動。
8、每次活動中衛生員應配備必要的藥品,隨隊活動。
9、活動之後做好書面記錄,整理相關資料。
1、學生在校內進行活動前,教師要事先檢查活動場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並在危險處設立明顯標誌,教育學生對活動現場一些電閘、開關、按鈕等,不隨意觸摸、撥弄,以免發生危險。
2、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前,學生要在教師視線範圍內有序活動,防止學生碰撞、擁擠、踩踏。
3、大型室內活動打開消防通道,注意通風透氣。
4、活動結束安放好活動器具,關好水、電、門窗。
5、師生遠足外出活動要考慮天氣,學生承受能力。
6、師生外出需用車輛時,租用交通部門認可的合格車輛和駕乘人員,按車輛額定人數乘車。
7、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動紀律,聽從老師或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行動,不各行其是。
8、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要認真聽取有關活動的注意事項,什麼是必須做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允許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詢問、瞭解清楚。
9、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隨意四處走動、遊覽、防止意外發生。
1、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准;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後,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後一個學生接走後,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並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1、切實加強體育課、課間活動的組織管理,認真做好技術要領、運動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2、體育教學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教學內容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
3、要建立好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予勸阻。
4、運動前要進行詳盡的技能教學和安全教育,統一上課,個別指導,以適應學生的個體差異。
5、要認真檢查服裝、鞋襪是否合適,身上不佩帶微章、鋼筆、鑰匙、小刀等雜物,戴眼鏡的學生墊上運動必須摘下眼鏡。
6、要充分做好準備活動,使身體逐步適應激烈的體育運動。運動中要重視並切實搞好運動保護。運動後要做好整理活動,使身體由激烈的體育運動狀態逐步恢復正常。
7、體育組和後勤部門要定期對體育器械、實驗設備等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寒暑假期內必須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檢修,有安全隱患的必須撤除。
8、嚴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體育活動,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全部安排在校園內進行。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進出場要有序,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對軍訓和實踐的場地應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並與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商定,確保學生軍訓安全進行。
5、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6、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軍訓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7、師生外出活動要注意的事項:
①、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調查、春秋遊、公益活動、參觀訪問、夏令營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後方可實施。
②、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③、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④、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禁止讓學生下水。
⑤、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爲建立“安全、文明、衛生、優質”的和諧校園,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促進學校穩步發展,就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圍繞“安全、文明、衛生、和諧”這一主題,牢固樹立“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結合學校學生多,場地、通道狹小等實際,特制定該責任規定,明確責任,落實管理。若因失職造成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紀律及相關法律責任。
一、關於課堂安全管理(含實驗課及班會、班級活動和早晚自習課,重點在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課堂安全責任人是該課任課教師,班、團、隊課及班集體活動責任人是班主任。
1、教師在上課鈴響之前3分鐘到教室門外候課。
2、上課鈴響完教師精神飽滿、從容不迫地走進教室站在講臺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視全班,起立還禮,同時瞭解學生的出勤情況。如果上課5分鐘後遲到學生還未到教室,任課教師要立即告訴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時告訴家長,並迅速在同學中瞭解情況,班主任和年級主管、分管迅速展開調查、分析彙總情況報告德育分管領導和校長。上課教師對所上班級學生人數應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節課應知道學生到堂情況;年級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學生到堂情況。
3、除班主任和年級主管、分管因特殊情況要了解學生情況外,任何教師不得要求學生離開課堂。特殊情況要求學生離開課堂的班主任老師,必須先告知該上課教師,並徵得該上課教師的同意,方可叫出課堂。
4、學生早晚自習生病需進醫院,班主任護送學生,檢查老師負責課堂自習紀律,待家長到達後班主任才能離開生病學生,返校上自習。
5、課堂上發現學生生病,該上課教師要立即組織護送到醫務室或醫院,並立即通知班主任聯繫家長。
6、不能因學生要上廁所而三五成羣地把學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況外不應放學生出教室。
7、應在課前全面檢查教學實驗物品設施及相關場地器材,教學過程中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嚴禁學生違規操作,體育老師還應加強器械練習的保護。
二、關於課間休息安全管理(含早、午間及晚自習前休息)
1、教師要做到準時下課、延遲3分鐘離開教室,觀察教室內及走廊上學生的活動情況,保護學生安全。
2、課間10分鐘,相應區域學生安全的責任人是前後兩節課的老師。每堂課課間、集合xx和解散各樓梯口由前節課教師組織疏散,維持秩序。午間、晚自習前和自習課間,學生安全的負責人是值班教師、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師,應加強校園各片巡查,禁止學生追逐、瘋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險活動,及時發現並制止學生間衝突。
3、午間、晚自習前和自習課間,進行巡查,保證安全。
三、關於課間操安全管理(含集合、xx)
下課時,當堂任課教師要在學生全部離開教室後再離去,到指定地點集合;在課間操中,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年級主管、班主任、活動輔導老師負責;相應年級、班級,若是其它xx或組織活動,就由召集機構及活動組織機構牽頭協調以上相關人員分工負責學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動中的紀律,嚴禁擁擠、瘋打、嬉戲等危險行爲發生。
四、關於教職工開會期間安全管理
政教處和教務處幹事在樓道和校園內加強巡視,防止學生翻爬圍牆出校和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五、關於校外集體教育活動的安全管理
到校外活動的往返及整個活動過程學生安全負責人主要是相關年級主管及班主任,活動的組織機構或相關人員應牽頭統一協調上述人員,安全問題也應由活動的組織機構或相關人員。應着重教育並加強管理,增強學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識,注意活動中的紀律及秩序,強調一切行動聽指揮,結束時及時安排歸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瘋打等危險行動。
六、關於週末及節假日安全管理
培優輔差過程中,學生安全由年級主管、班主任負責(參照一、二條)。週六除高三學生培優補差留校外,其餘各年級學生均應在週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離校,離家遠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離校,週日全校學生均應放假離校。個別確因特殊困難的住校生需留校的應先經家長同意後,再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後方可留校住宿。其它節假日特別是寒暑假中,禁止學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間按規定輔差除外)。
七、其他安全管理
學校所有的考試、所有的活動一定要計劃安排到放學的時間結束,任何年級、班級不得提前,特別是上午第四節體育課、下午第四節自習要加強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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