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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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管理制度大全,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餐具用具衛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
(二)洗刷餐飲用具必須使用專用水池,不準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滌、消毒餐飲用具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四)消毒後的餐飲用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的保潔櫃內備用。餐用保潔櫃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存放櫃上必須有明顯標誌。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間保持清潔衛生,並配有防蠅、防鼠設備,購回的原材料先進粗加工間,食品分類上架。
(二)各種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過程中,應首先檢查食品質量,發現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識,加工肉類操作檯與蔬菜操作檯分開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對洗肉池、菜板、操作檯及用具進行消毒。
三、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一)嚴格執行各項衛生制度,食堂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食堂清潔衛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時、定區、定質量,每天消毒,並做好記錄
(三)管理人員每天對食堂衛生進行檢查,每週組織全園大檢查,並作好記錄。
(四)環境衛生要求:食堂清潔衛生,無垃圾,無積水,無污垢,牆腳、屋頂、屋腳無蜘蛛網,洗碗池無沉渣,下水道通暢無阻,抽油煙機無油垢。
(五)餐具衛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保潔櫃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後立即放入保潔櫃,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潔,生熟分開,並有明顯標識。竈臺、案板清潔無污垢,無油膩,毛巾分類專用,冰箱廚櫃定期消毒。
(六)庫房檢查:按庫房管理制度執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飪好的食品分放進明顯標誌的容器內(盆、桶),並作好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少將保持清潔。
(二)幼兒食品煮熟後,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攝氏度,煮熟後的食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開存放。
(三)在烹飪後,到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後使用。
五、食品衛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1、採購員不買腐爛變質原料。
2、保管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原料。
3、加工人員、廚師不用腐爛變質原料。
4、各班老師不給幼兒食用變質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潔材料存放和包裝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
1、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2、生熟食品隔離。
3、食品與藥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水隔離。
(三)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蒸汽或開:水消毒)。
(四)環境衛生實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幹負責。
(五)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六、食品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1、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幼兒園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2、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臵於帽內;(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4、認真執行“食品驗收、儲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當天的需要量定購和烹調。
5、嚴格執行“周幼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周幼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制度”、“周幼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檢查制度”等一系列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落實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嚴防集體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檢查竈具、液化氣、各電器開關是否關閉。
7、冬夏季節供應點心、午餐,做到“五熱”、“五涼”,出食堂的飯、菜、湯必須加蓋。
七、食品採購、驗收、儲存、加工制度
1、食品採購原則上都做到由配貨中心送貨到園。
2、特殊情況下,由採購人員外出採購時,必須做到按照有關規定索證、驗證,嚴格查驗食品質量和定型包裝食品標籤及衛生許可證或檢驗合格證。
3、每天有專人負責驗收食品,並認真做好記錄。
4、驗收時,一看貨源是否新鮮,有無異味;二看有無正規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質期內)。杜絕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無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廠商供應的食品進入食堂。
5、食品經驗收合格後,再過磅、收貨。
6、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至少15釐米)存放。儲存食品場所禁止其它雜物存在,輔料缸必須加蓋。
7、儲存的食品應標明進貨日期,出庫食品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冰箱內的溫度應符合食品儲存衛生要求。
8、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9、蔬菜切配前應先沖洗,浸泡十分鐘以上,再經充分沖洗。禽蛋類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肉類、水產品類與蔬菜類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須分別在專用清洗池內進行。
10、燒煮或配料前應嚴格檢查待燒煮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食品必需燒熟熟透,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5℃。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供應制度
1、供應的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符合幼兒每日攝入的營養要求,併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應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購熟食滷味必須經高溫充分加熱後方可供應。
3、食品供應場所具有良好的通風設施,由專人做好日常保潔工作。
4、營養員要根據幼兒的特點做到切菜細緻,每週菜不重複,注意花色品種及營養元素的調配,做到葷素搭配、米麪搭配、粗細搭配、乾溼搭配。
5、應根據不同季節,隨時調整幼兒食品溫度。冬季做到五熱:熱飯、熱菜、熱湯、熱點心、熱開水;夏季做到五涼:涼飯、涼菜、涼湯、涼點心、涼開水。
6、烹飪後食品及時放入備菜間,烹飪後至供應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九、食品留樣制度
1、當日供應的各種菜餚(包括含餡的面製品),應當分別在冰箱內留樣48小時。
2、每種菜餚留樣量爲200克以上,並做好留樣記錄,以便隨時檢查。
3、留樣超過48小時,及時處理並清洗、消毒容器。
4、留樣櫃由專人負責,其內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十、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後必須清洗乾淨、按時消毒,並擺放在固定位臵。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應分開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須在專用水池內進行。煮沸、蒸汽消毒應保持溫度100度,作用10分鐘,煮沸消毒時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沸水中;採用紅外線消毒的,溫度應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鐘;採用含氯製劑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濃度爲250mg/1,作用5分鐘以上,消毒時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應分開存放,並在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
5、清洗、消毒後的餐具、工用具必須貯存在專用的密閉保潔櫃中備用。保潔櫃應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6、各類池按標籤使用,使用後須及時清洗保潔。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十一、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制度
1、食堂從業人員每天早上來園後需到保健老師處晨檢,通過者方可上崗。
2、食堂從業人員若有以下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及時退崗或隔離,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1)有腹瀉、嘔吐等症狀;(2)有感冒咳嗽,熱度高於或等於38度。
3、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上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並把頭髮臵於帽內);(2)“三不”: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
4、食堂從業人員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須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內吸菸。
5、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十二、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1、責任制的分工:(1)園長對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是第一責任人。(2)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根據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職責範圍,對部門的下屬從業人員負直接領導作用。(3)食堂從業人員對食品衛生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2、責任制的追究:(1)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2)對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發生後,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幼兒園相關責任人,由幼兒園或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3)對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十三、分管園長職責
1、建立健全各種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2、落實“一日三巡”制度,及時瞭解各條線貫徹幼兒園食品衛生工作的情況,做到“共性問題集體反饋,個性問題個別指導”。
3、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發揮“橋樑”、“龍頭”作用。對上級部門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4、按分層管理原則,每月對下屬人員進行工作考覈,考覈結果與結構工資掛鉤。
5、有計劃地組織食品衛生管理員、食堂管理員以及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規、職業道德的學習和培訓,提高認識,把衛生法貫徹落實到每個環節中。
十四、食品衛生管理員職責
1、每天認真做好全園師生教職員工的晨檢工作,作好記錄。
2、做好“一日三巡”工作,及時瞭解各條線貫徹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情況,督促其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範。
3、每月召開一次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會議,及時反饋、溝通,共商對策。
4、每週一次檢查食堂衛生消毒和安全工作,要求有記錄、有對策,消除不安全隱患。
5、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努力增強她們的責任意識及衛生意識,提高崗位技能。
6、創條件、搭舞臺,不斷提高食堂從業人員的基本功。
十五、食堂管理員職責
1、瞭解食堂工作人員的晨檢情況,安排好代缺勤工作。
2、正確掌握食品進貨、驗收及供應情況,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處理。
3、每月召開一次膳管會,及時瞭解師生員工對伙食的意見,研究膳食烹調技術,不斷改進幼兒飯菜和點心質量。並協助保健老師制定好適合幼兒年齡特點的菜譜。
4、督促食堂從業人員認真做好餐用、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並要求規範操作。
5、根據師生出勤人數,嚴格把握每日飯菜、點心的供應量。
十六、食品採購、驗收員職責
1、認真執行食品採購制度,根據預定菜譜,按需向配貨中心定購蔬菜和伙食品。
2、認真執行食品驗收制度,每天對配貨中心送來的貨品進行驗收、過秤,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數量關。
3、建立臺帳制度,對每天驗收、採購的食品做好品名、數量、價格、進貨日期、質量情況的登記工作。
4、驗收食品質量時,主要看(根據不同種類):蔬菜、水產類:新鮮度,是否變色,有無異味;豆製品、肉類:必須分別附上“上海市豆製品送貨單”和檢驗檢疫證明;米、餅乾、乾果等包裝類: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5、有些食品外表看不出質量問題,但在烹調時發現變質,應立即與送貨單位聯繫,及時處理變質食品,並重新購買。
十七、食堂倉庫保管員職責
1、做好食堂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空氣流通,物體擺放整齊合理。
2、分類分架儲存物品,並貼上相應標籤。大米堆放須離地15cm。
3、每天做好入庫、發放物品的清點、驗收、登記工作。
4、主副食品、調味品庫存量不宜過多,按需要量進貨,嚴把貨品質量關。
5、出庫食品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保證貨源新鮮。
6、定期檢查庫存物品,及時處理包裝損壞、超過保質期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變質食品。
7、每月月底進行庫存物品的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8、倉庫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十八、食堂輔助工職責
1、認真做好幼兒餐(飲)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工作,分類擺放。
2、搞好包乾區清潔衛生工作,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保持初加工間的環境衛生。
3、按要求在不同專用池內洗淨食品原料,並進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後切,並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切細、切短、切薄、切小。
4、加工食品前要檢查代加工食品的質量,發現腐爛變質、感官性狀異常等有礙食品衛生的,要及時彙報。
5、幼兒飲用水供應充足,並根據季節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工作。
十九、消毒人員崗位職責
1、每年參加健康體檢,健康者方可從事此項工作。
2、定期參加消毒知識培訓,熟練掌握消毒知識、消毒技能,嚴格按《食品衛生法》、《食具消毒衛生標準》進行操作。
3、認真做好日常物品的消毒工作及傳染病發生後的消毒工作:(1)日常物品的消毒要求:A、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攝氏度消毒,時間爲半小時以上;也可以煮沸消毒,水開後20—30分鐘以上。做到“幼兒一人一杯一消毒”。 B、物體表面消毒:每天用0、05%—0、1%過氧乙酸或有效氯含量250—500mg/L的溶液拖、擦、噴灑兩次。 C、玩具消毒每週一次:用消毒靈1%—3%有效氯浸泡半小時,清洗後晾乾備用。 D、被褥消毒:晴天每週一次,暴曬1—2小時。 E、手的消毒:用藥皁、流動水洗手,必要時用75%的酒精擦拭1—3分鐘。
(2)發生傳染病後的消毒要求:A、發生傳染病的班級與不發生傳染病的班級分開消毒。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攝氏度消毒,時間爲半小時以上;也可以用煮沸消毒,水開後40—60分鐘以上。 B、物體表面空氣消毒:用0。2%—0。5%過氧乙酸,消毒靈含有效氯1000mg/L的溶液拖、擦、噴灑60分鐘,每天兩次。 C、玩具消毒每天一次:用消毒靈5%—10%浸泡1小時。 D、被褥消毒:被單浸泡2小時以上,棉絮暴曬4—6小時E、分泌物、排泄物消毒:用消毒靈20xxmg/L溶液,攪勻加蓋2小時,容器使用後消毒,用消毒靈5000mg/L溶液浸泡消毒30—60分鐘以上。
4、餐用、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要求,並做好標記,固定存放。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工用具應分開存放,標記明顯。
6、主動做好節日長假後的消毒工作。
二十、幼兒園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兒伙食實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領導小組。明確膳食專人負責,編制膳食計劃,安排好每週食譜並及早公佈於家長。並定期召開伙委會,不斷改進工作,提高膳食質量。
二、炊事人員及辦公室人員每兩週制定幼兒食譜,食物的調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種多樣,並定期計算幼兒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三、伙食費專款專用。
四、食堂工作人員樹立爲幼兒、教職工服務的思想,嚴守紀律,堅守崗位,分工明確,友好合作。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不購變質食物,妥善保管剩餘食物,不食用變質食物。
六、購買食物要精打細算,不許拿回扣,不許爲私人代購食物,帳目日清周結。
七、嚴格食品保管制度,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外借。
八、嚴格食物驗收制度,未經驗收不得入帳,不符合幼兒衛生的食物堅決退換。
九、嚴格開飯時間,用膳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用膳,不得將食物帶走。
十、保持廚房清潔衛生,炊具、餐具、食具應洗涮乾淨、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員定期召開業務會議,虛心聽取羣衆意見,提高烹調技術,講究科學烹調。
十二、嚴格執行幼兒的作息制度,按時供給飯菜、點心,兩餐間隔不少於三個半小時。
十三、不吃變質不新鮮的食物,,做好食物24小時留樣工作
二十一、食品採購、驗收與索證制度
一、採購人員按《食品衛生法》要求,購買一切食品,應相應固定食品採購場所,以保證質量。
二、採購時應主動向對方索取此批產品檢驗報告或化驗樣品,產品檢驗合格證。
三、禁止採購腐爛變質、超期、標識不合等不符國家標準的標準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採購未經衛生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五、定期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說明書或商品標誌、標出品名、產品、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禁止“三無”產品。
六、採購人員在購物時,應對食品進行必要的感官檢查,不能外購熟食製品。
七、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衛生要求,不能與有毒物,污物混運,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驗收員食品衛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驗收登記制度。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各種食物拒收入庫,並經常清理。
1、教職工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長。鼓勵教職工利用業餘時間進修或學習。
2、制訂教師隊伍發展規劃和培訓的計劃、鼓勵在職教師自學進修。
3、教師進園工作五年內必須拿到學前教育大專文憑或其它師範類大專文憑。
4、幼兒園派出學習或短期培訓的教師旅差費及培訓費由幼兒園報銷。
5、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教職工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有計劃的對保教人員進行英語、音樂、舞蹈、美術等方面的培訓。
6、每學期組織一次外出參觀學習活動,開闊視野、取長補短,並根據需要有計劃的派送教師外出學習。
7、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瞭解幼教發展動態。
8、每學期各部門進行一次崗位技能競賽,表揚先進,推廣經驗。
爲了更好的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不斷的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特製度本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循《幼兒園工作章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及有關文件的規定,本着面向全體幼兒,全面提高幼兒素質爲目的,採取科學的課程模式,開展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
2、各班應爲幼兒提供多內容,多層次,多形式的各類活動,發揮活動過程的教育作用。應注重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內容的相互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的發展。
3、各班根據幼兒年齡實際和季節特點,科學、合理地安排和組織幼兒一日活動,將動與靜、室內與室外、教師組織與幼兒自主活動等有機結合、交替進行,建立良好的一日活動常規。
4、各班應充分發揮生活活動、遊戲、教學、勞動、娛樂等各種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技術、激發幼兒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活動質量,培養幼兒良好的學習習慣。
5、各班應保證每天2小時以上的幼兒遊戲時間,充分利用室內外空間開展角色遊戲、結構遊戲、表演遊戲等各類遊戲;要提供豐富的遊戲材料,因地制宜地爲幼兒創設良好的遊戲環境和條件。
全國教職工應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嚴守崗位,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一、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安全工作
1、及時傳達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文件,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2、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
3、組織幼兒外出活動要經常化。
4、消毒藥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來蘇水”等)統一存入二樓倉庫,不得在其他室內逗留存放。
二、藥品安全管理規定:(由班主任負責)
1、幼兒的內服藥和外敷藥分開管理,勿混濁使用。
2、幼兒家長帶藥,寫清幼兒姓名、藥品名稱、服用量、服用時間,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師手中,家長必須簽字,簽字後方可服用。
3、帶班老師不準接納由家長遞送的藥品,並提示家長統一由班主任登記藥品。
4、由班主任統一按時分發藥品。
5、班主任在幼兒所帶藥品上也要貼好標籤,做好記錄。
三、電器安全規定
1、教室的電源開關、插座要裝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
2、嚴禁工作人員在電線上亂拉、亂扯、亂掛。
3、離崗前所有的電扇、空調、錄音機、電鋼琴等的開關必須拔掉。
4、在擦拭開關時要用幹抹布。
5、禁止使用蠟燭、熱得快=裸露的電爐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離園後應有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風扇、錄音機、空調等,防止意外發生。
7、保證幼兒園房屋、場地、煤氣、電器、電線線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砸傷、燙傷、走失、觸電、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發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規定
1、班級所使用的壁紙刀、剪刀、體溫計等尖銳物品,統一存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強幼兒早、午、晚檢查,幼兒所攜帶的尖銳物品一律沒收,尤其加強對幼兒睡前的檢查(尖銳品、小鈕釦、棉花、橡皮、卡子、線團等)。
3、嚴禁在幼兒活動範圍內尋訪燒水器、暖水瓶、打火機、蚊香、電爐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師在打熱水時不準直接使用暖水瓶或電壺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溫度適宜的水,切記不能直接打滾燙的熱水,並且各班保溫桶必須上鎖釦。
4、幼兒睡前,老師在給幼兒搬牀時,不準把牀隨便擺放,以免摔傷幼兒。幼兒午睡,做到不提前搬牀,幼兒秩序良好,屋亂跑幼兒。教育幼兒部在牀上打鬧,安靜入睡。
5、滅火器放在顯眼地方,教職工掌握使用方法,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規章制度
1、爲保障幼兒安全,幼兒園實行家長專人接送制度.
2、當家長因事須委託他人代接時,待機人須執家長委託書及代價人有效證件,經幼兒園與家長電話溝通證實後,方可允許代接。
3、接幼兒離園時,家長及代接人必須符合:年滿18歲的公民,精神無異常,接幼兒時不得酗酒。否則幼兒園有權拒接,如不服從,園方有義務向當地派出所舉報。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熱飯、熱水做降溫處理。
2、教師不給幼兒打過熱過燙的飯菜。
3、熱飯、熱水打回教室單獨放置,遠離幼兒羣體。
4、幼兒在家帶來的食品要檢查出廠日期和保質期。
5、廚房人員嚴禁加工劣質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購進必須冷藏處理。
七、門衛安全制度
1、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不找人替崗。
2、做好大門鑰匙的保管,不亂扔亂放貨讓他人代管。
3、做好門崗保衛工作,對外來人進行認真詢問,進園要得到允許,出示證件,進行登記(園長允許後)方可進入。不帶幼兒來看園的一律按外來人員進行登記。來看園的家長或來園的人,每名教師均有義務陪同,直到離園,絕不允許讓其獨自留在園內。
4、大門時時上鎖,不能掛鎖,隨開隨鎖。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如果證件不全或不認識的人來接幼兒,需給家長電話聯絡,落實後方可接走幼兒。
6、熱情接待來訪家長,認真回答家長提出的問題,正面回答幼兒園及幼兒的基本情況,如不知情應引導專人回答並及時彙報家長的反饋意見。
一、幼兒園食堂與幼兒集體用餐的衛生、安全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二、食堂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
三、食堂的設施設備佈局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間,用餐場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五、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食堂採購員必須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六、食品存放應當分類、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八、幼兒園食堂不得製售冷葷涼菜。
九、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食用。
十、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發《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國家教育部發《學校財務制度》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學校財務管理體制和會計人員
第四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在統一財經政策、統一預算管理、統一財務規章制度、統一資源調配、統一財會業務領導的前提下,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學校在校內部分單位設立二級財務機構。
第五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分管副校長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第六條 校財務處作爲學校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財務處的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全校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管理辦法,擬定校內財經政策,參與學校經濟方面的決策。
2.負責組織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負責完成決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配置學校資源。
4.負責全校的財務收支和收費管理,負責事業性支出的校內價格的制定和審批。
5.負責全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清產覈資工作。
6.負責對二級財會機構的業務領導和監管工作。
7.積極開展會計覈算,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嚴格控制各項開支,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8.負責校內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規範校內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財經紀律。
9.負責全校各單位的會計人員的業務管理工作。
10.其他財務與會計工作。
第七條 學校根據綜合管理和財會業務的需要,在校內相應單位和部門設立二級財務機構。二級財務機構爲校財務處的派駐機構,其財會人員由財務處委派,其財會業務受財務處的統一領導、指導和監管。二級財務機構的設立由校財務處提出,經分管人事和財務的副校長會商同意後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
第八條 學校按照《會計法》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校財務處和二級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會人員。學校財務處正職的任免應事先徵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副職的任免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學校的財會人員歸口財務處統一管理。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考評、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由校財務處會同人事處辦理。全校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業務考覈、獎懲、繼續教育等統一由校財務處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全校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財務會計工作。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遵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會計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
學校財會隊伍應保持相對穩定。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條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程序、要求進行財會工作。對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出現的違法行爲,應當依照《會計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財務處、二級財務機構、校科技產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離職時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校內財會人員的聘任實行迴避制度。各單位責任人、財會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和出納工作,同一單位內的會計和出納也不得是親屬。需要回避的親屬爲: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係。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財務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注重效益、勤儉節約等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學校預算內、外一切財務收支均須納入預算範圍,由學校統一覈算,統一管理。預算外資金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預算由校財務處根據學校年度計劃和各單位收支計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的情況,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報江蘇省財政廳審覈批覆後執行。預算一經批准,即對學校財務收支活動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爲了維護學校預算方案的嚴肅性,經批准的預算方案不得隨意變更。確因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進行調整的,區別情況進行辦理。其中:調減預算由財務處直接辦理;需要追加預算的,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由主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金額在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由校長審批;金額在20萬元以上需報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決定。財務處根據審批報告或決議辦理預算的調整。
第四章 學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五條 學校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
1、財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收入。包括: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縱向)、其他經費撥款(房改經費、醫療經費等)。
2、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的收入,含學生學費、住宿費、培養費、各種辦班收入、實驗教學服務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讓科技成果、進行科技諮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經營收入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非獨立覈算單位,其開展的社會服務取得的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獨立覈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如:附屬中小學獨立覈算單位上繳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學校在上述規定範圍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企業利潤等。
第十六條 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交由財務處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和核算,校內各單位不得截留、隱瞞、挪用、私分學校收入。學校各項收入必須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校財務處,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 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由校財務處審覈報經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其他任何單位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學校的發票、收據歸口校財務處統一管理。財務處按照國家規定領購、登記、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據,並根據學校實際需要統一印製或監製校內結算、管理票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領購、印製、買賣、代開、轉借和銷燬票據。
學校校辦企業其生產經營應使用稅務發票,其發票的購買、使用按照稅務部門規定辦理,按規定可使用行政事業收據和校內收據的除外。
第五章 學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 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 學校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等。
1、事業支出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支出、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招待費和其他費用。
2、經營支出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相互配比。
3、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指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所發生的支出。學校應在保證事業支出的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覈批,列入基本建設計劃。自籌基本建設資金與國家撥給的基建投資統一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按項目進行覈算。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單獨列支。
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進行補助所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 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覈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有關部門取得的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按要求單獨覈算,並定期報告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財務支出審批制度,按不同的經費支出類別和金額大小分級審批。
學校的各類開支應嚴格按照預算數控制。校各級財務部門和單位應根據預算確定的項目、範圍、支出的額度安排各項開支。對超出預算和無預算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 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支出審批,應指定一名單位負責人簽字,實行專人負責。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樹立勤儉辦學的觀念,嚴格控制支出,杜絕浪費現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實際發生數。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中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對涉及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等方面的開支,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開支範圍或提高發放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二級單位財務部門應嚴格維護財經紀律,執行國家財經制度以及學校的財務規章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向校財務處報告。
第六章 結餘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條 結餘指學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第二十六條 經營收支結餘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餘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二十七條 學校結餘除專項資金結餘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餘部分全部轉入事業基金用於彌補以前或以後年度收支差額。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 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條 修購基金可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
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可轉入修購基金,專門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第三十條 職工福利基金可按事業結餘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規定提取,用於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和集體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條 學生獎貸基金和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定從教育事業費和事業收入中提取轉入,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學生貸學金、生活困難補助、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住房基金是由學校按照國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於建設職工住宅、住房補貼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條 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立其他專用基金。
第三十四條 專用基金的使用應遵循“先提後用、量入爲出”、“專設帳戶、單獨覈算”、“區別性質、專款專用”的原則。專用基金統一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和核算,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使用範圍使用,不得擠佔和挪用。
第八章 學校資產管理
第三十五條 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一節 流動資產
第三十六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
第三十七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
1、現金是指學校及二級覈算單位的庫存現金,主要用於日常零星開支,庫存現金數額不得超過銀行覈准的限額,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理》的規定,在規定的開支範圍內使用。
2、銀行存款是指學校及各二級覈算單位必須按照《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銀行帳戶,學校銀行帳戶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對獨立覈算和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校辦企業,經校財務處審覈批准,可在金融機構開設銀行帳戶。銀行帳戶的變動或撤消須報經校財務處批准。
學校及校內各二級單位的銀行存款戶應按不同帳號設立銀行帳,必須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銀行結算,及時、定期逐筆覈對相符,每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列明未達帳項。
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錢、帳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現金。
第三十八條 應收及暫付款是指學校應收未收或暫時墊付,預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而形成的停滯在結算過程中的資產,體現爲學校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的一種債權。
學校應加強對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必須及時、定期對應收及暫付款進行清理、結算,促使應收及暫付款及時收回和報銷,不得長期掛帳。對校內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佔用應收及暫付款,如差旅費借款返校超過半個月,匯出款項超過兩個月未辦理結算手續的,財務部門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可在個人工資和單位預算指標中扣還。特別要加強對離校人員的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以免給學校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學校應對應收及暫付款項建立壞帳覈銷制度,對於確實無法回收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若屬個人原因應追究個人的責任,若屬非個人原因,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覈銷手續。未經審覈批准,財會人員不得私自核銷壞帳損失。
第三十九條 借出款項是學校借給校內附屬單位(獨立覈算單位和校辦產業)的各類週轉金性質的款項,一般借出期限爲一年以內。
借款單位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按期歸還學校借款。對逾期不還學校借款的單位,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學校將對單位領導人給予行政處罰並從其相關經費中予以扣還。
第四十條 存貨是指學校爲開展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後勤服務過程中而購置的各種器材物資,包括專用材料和物資、低值易耗品、文具辦公用品等。 學校爲了保證教學、科研等活動正常進行,必須加強對材料的管理,物資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建立健全材料採購、驗收、保管、領發和使用等環節的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學校材料物資的安全完整。
各單位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並上報校財務處。
第二節 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爲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爲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由學校財務部門會同有關分管部門制訂。
房屋和建築物是指學校擁有佔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科研用房、校辦產業用房、庫房、學生宿舍用房、職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築物包括道路、橋樑、運動場、停車場(庫)、紀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圍牆等;附屬設施是指同房屋、建築物不可分割的、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房屋、建築物內的通水、通氣、通油管道、通訊、有線電視線路、輸電線路、電梯、衛生設備等。
專用設備是指根據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用途的設備,如電教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醫療、體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設備是指學校的各種通用性設備。如辦公用傢俱、計算機、空氣調節器、一般文體設備等。
文物及陳列品是指學校擁有和接受捐贈的供教學、科研或收藏、展覽、陳列用的各種文物、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圖書是指學校圖書館及院系、單位、科研課題組儲藏的、統一管理使用的各類書籍、期刊和雜誌。通過光盤、磁盤存儲的電子出版物亦作爲圖書管理。
其他固定資產是指沒有包含在以上五類中的固定資產。
第四十三條 學校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資產分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置審批制度。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要經過有效的論證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複購置而造成資源的浪費。
第四十四條 學校對成批量或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實行集中採購制度和進行招投標制度,以降低購置成本,減少浪費,防止學校權益受損。
第四十五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經單位申請,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設備室與設備管理處等有關部門鑑定後經相關校領導審批後報財務處、設備處覈銷固定資產帳。對單臺價值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的報廢、轉讓,需上報國防科工委批准,20萬元以上的需報財政部批准。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納入校財務處統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費用後全部轉入學校修購基金專款專用。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報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三節 無形資產管理
第四十七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爲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着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十八條 學校無形資產在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統籌管理下由有關分管部門歸口管理。學校及各分管部門應建立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加強無形資產管理,充分發揮無形資產的效益,保證無形資產的完整,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學校各單位和個人應維護學校的利益,保護學校的無形資產。
第四十九條 學校無形資產的計價原則,外購的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支付的費用計價;自研的無形資產須經過法定程序認定後按實際發生的有關費用計價;接受捐贈取得的無形資產,可按捐贈方提供的反映其價值的資料入帳,若無資料可參照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價入帳。
第五十條 學校無形資產的轉讓和投資應當嚴格審批程序,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學校爲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節 學校對外投資管理
第五十一條 學校對外投資是指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或其他單位的投資。
第五十二條 按照投資方式的不同,學校對外投資主要分爲經營投資和債券投資兩種。經營投資是指學校出資興辦的校辦企業或與其他企業聯辦的合資、合作企業;債券投資是指學校通過購買債券方式進行的投資,包括購買國庫券和其他各類債券。
第五十三條 對外投資的原則,以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等工作爲前提,不得用國家財政撥款和規定不得用於對外投資的其他資產進行對外投資。
第五十四條 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法定評估機構由校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代表學校委託和聘請。
第五十五條 學校所有的對外投資項目都必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學校重大對外投資行爲(含對校內投資)應當經過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或備案。對外投資屬於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應按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資產的劃轉手續。學校二級單位不得自行決定本單位的對外投資,確需對外投資的,應先將方案報校財經領導小組會議初審,認爲確有必要或可行的,再報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
第五十六條 學校必須明確自身與被投資企業或單位的產權關係和經濟關係,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學校各單位及被投資企業和單位不得使用學校的資產從事期貨、股票等高風險投資。
學校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和投資回報制度。
學校對校內各單位使用的教學、科研、行政用資產超出學校覈定的部分實行有償使用。
第九章 學校負債管理
第五十七條 負債是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第五十八條 借入款是指學校因借貸行爲而形成的負債,指學校向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其他部門借入的資金,主要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科技開發、校辦產業週轉等。
第五十九條 學校因事業發展需要借入款項時,應堅持謹慎原則,嚴格控制借款規模,事先制訂詳細的借款計劃和還款計劃,必須經過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同時要加強對借入款項的管理,確保其按規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證借入款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學校任何單位未經學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機構和外單位借款,不得向社會公衆集資,不得給所屬企業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將銀行帳戶或營業執照轉借他人或變相轉借他人。
第六十條 應付及暫存款項是指學校因未及時與對方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而形成的一種負債。
學校各單位應加強對應付及暫存款項的管理,指定專人管理,保證及時清理和結算。
第六十一條 應繳款項是指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上繳財政、稅務及主管部門的各類款項。
學校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各類應繳學校的款項,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十二條 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託代爲管理的各類款項,代管款項主要內容包括黨費、團費、工會會費、掛靠學校管理的各類專業協會、會議費等。代管款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不屬於學校,但應將有關經費管理辦法報財務處備案,並作爲覈算的依據。學校財務因履行管理工作,徵得委託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第十章 學校內部財務清算
第六十三條 學校內部機構經學校批准發生劃、轉、撤、並時,應當進行內部財務清算。
內部機構進行財務清算時,學校應成立清算工作小組,對被清算單位的財務、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覈實各項財產、債權和債務帳目,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方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等工作,並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四條 被劃轉、撤併的內部機構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校財務處和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查後呈報校長審批,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處理。
1、因隸屬關係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內部機構,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並相應劃轉事業經費指標。
2、撤消的內部機構,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共同研究處理辦法。債權的追索原則上由原機構負責人和經辦人負責。
3、合併的內部機構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併後多餘的國有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按規定進行調配。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五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六條 學校財務部門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七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二級覈算單位財務報告制度。對實行二級覈算的單位應按照行業會計制度規定和校財務處的要求,定期向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處報送財務報告,並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財務、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其真實性進行檢查,以保證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的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情況。
第六十八條 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的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餘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九條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經費支出與公用經費支出佔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費用支出增減率等。
學校二級財務機構的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由校財務處統一設置和修訂,以便於分析、考覈校內各單位的財務管理狀況。
第十二章 學校內部財務監督
第七十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全校各單位必須接受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處的財務監督。
第七十一條 學校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具體要求:
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實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對二級會計機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審計。
建立健全校各財務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稽覈制度。
對學校二級會計機構和學校投資控股企業實行會計委派制。
對重要的財務會計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制度。
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向金融機構借貸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均應經學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根據校務公開的原則,定期在有關會議上通報學校財務狀況和預、決算情況。
對會計資料不定期進行內部審計。
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支持財會人員依法履行其職責和依法行使財務監督權,維護其正當權益。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責任人追究其領導責任。
一、來園活動
1.能衣着整潔、高高興興上幼兒園,能向老師問早、問好,能與家長說再見。
2.能接受晨檢。
3.不帶危險品、零食入園。能將外衣、帽子等放在固定地方。
4.學習雙手輕拿輕放小椅子,願意進區遊戲。
5.玩桌面遊戲時,能保持安靜,不隨意走動,不影響別人。
6.小型體育活動: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不玩危險遊戲。樂意與同伴一起玩,不爭搶玩具,互相謙讓。
7.教幼兒正確使用活動器械,不爭搶,安全地玩,活動後在老師的指導下將玩具歸類收放整齊。
8.聽到音樂迅速排好隊,認真做操。做操時精神飽滿,眼睛看老師示範,耳朵聽音樂節奏,動作到位。
9.活動結束能按老師的指令排隊回班級,不逗留,提醒幼兒上下樓梯靠右走,不互相推擠,注意安全。
10.要求在戶外不吵鬧、不推擠,有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盥洗活動
1.能按老師的要求有序進入盥洗室,不推不擠,排隊入廁、洗手。
2.逐漸掌握洗手、洗臉、漱口的正確方法。
3.飯前、便後、手髒時能主動洗手。
4.大小便能基本自理,有困難的能及時跟老師說出大小便的要求。
5..盥洗時不把水灑在地上,能保持地面乾爽、清潔。
三、飲食、飲水活動:
1.餐前能先輕輕轉好小椅子後洗手,小手開花,安靜入座。
2.正確使用勺子,能正確舀起飯菜,送入口中。
3.進餐時不講話,細嚼慢嚥,專心吃完自己的飯菜,不挑食,不剩飯菜。
4.注意桌面、地面整潔,注意衣服整潔。
5.吃完後能按要求把碗和勺子放在指定的地方。
6.餐後用小餐巾擦嘴、倒溫開水漱口。
7.自己取水喝水,學會排隊等待。
8.吃好午餐能按要求進行安靜遊戲,不亂走亂跑,不做有危險的動作。
四、睡眠活動:
1.保持寢室安靜,自己在牀鋪前有序穿脫衣褲、鞋襪。整理好自己的衣物等,放在指定位置。
2.安靜入睡,保持正確睡姿,不矇頭睡,不趴着睡,不玩物品,不和別人講話,不影響別人。
3.起牀時,在教師的幫助下穿好衣服、鞋襪。
4.起牀後安靜到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隨意到戶外玩耍。
五、遊戲活動
1.輕拿輕放玩具材料。
2.遊戲中注意自身安全,不傷害夥伴。
3.學習物歸原處。
六、戶外活動
1.積極參加各種體育活動。
2.遵守戶外活動紀律,在指定範圍活動;
3.能按老師的口令做相應的動作,不亂跑、不推擠、不做危險動作,不傷害自己和別人。
4.鍛鍊前後及進行中,能在老師的提醒下增減衣服。
七、教育活動:
1.坐姿自然、端正,閱讀姿勢、握筆姿勢正確。
坐的常規:
(1)會輕輕搬動椅子,一手握椅背,一手託椅身,輕拿輕放,轉椅子時要拿起椅子擺好再坐下。放椅子時不能有聲音。知道愛護桌椅。
(2)上課坐姿:雙腳自然併攏平放。雙手平放在膝蓋上,長時間坐着可以輕輕靠在椅背上。
(3)繪畫、寫字坐姿:上身與桌子保持適當距離,雙腳自然平放,上身不歪斜,眼物距離適當。
(4)避免不正確坐姿:斜靠椅背;斜趴桌子;坐時翹腳;駝背坐等。
2.能集中注意力參與活動,願意開動腦筋舉手發言。
3.說話、唱歌不大聲喊叫,說話前先舉手。
4.能安靜傾聽同伴講話,不亂動,不影響別人。
5.不把學習用品等放入口中。
八、社會實踐活動:
1.在教師帶領下,排隊走路、遵守規則。
2.外出活動能注意安全(乘車安全、走路安全、在指定範圍活動,不亂走動等)。
3.按要求統一行動,不遠離集體,不單獨活動。
4.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等。
九、離園活動:
1.收拾好玩具,能將脫下的.衣帽帶回家。
2.能等成人來接,走時能跟老師和同伴說再見,不獨自離園。
3.在家長來接後能及時離園,不在園玩耍逗留。
4.不亂吃小攤販上的東西,不亂扔垃圾,講究衛生。
一、進校管理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2、凡進入校園的師生,一律覈驗身份,進行體溫檢測,並登記相關信息,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方可進入校園。
3、發現發熱、乾咳、乏力、體溫超過37。3度的,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行處置。
4、因公確需進入的外來人員,須經當日值班校(園)級領導批准,覈驗身份證件。並履行“外來人員”登記、測溫、消毒手續。發現情況異常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外來人員須由校內人員陪同,嚴格控制活動區域,完成相關工作後迅即離開校園。
5、謝絕一切因私來訪人員。如有特殊情況因私來訪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來訪者與被訪人在園外會面。被訪者返回後,履行測溫、消毒手續。
6、門衛管理人員爲進入校園人員測量體溫時,要專區專用,要與被測人員保持適當距離,減少對話,用體溫槍等手持儀器測量時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規範操作,不得與被檢測人員發生肢體接觸。
7、禁止一切外來車輛入園。運送幼兒食材的'超市配送車輛,在園外停放。運送人員需經過體溫檢測,無異常並進行手部消毒及“外來人員登記”後方可將食材送到食堂。
二、離校管理
1、未按學校規定執行或非經學校批准同意,教職員工一律不得離開校園。必要的教師員工外出活動要進行記錄備案。教師離園時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從外返回園內,必須再接受傳達室人員體溫測量,體溫正常方可入園。
2、來園幼兒沒有極特殊情況,不允許家長中途接走幼兒。如必須接走,家長需提前與本班教師說明情況,待本班教師同意的情況下,由本班教師將幼兒送至幼兒園大門口處,將幼兒接走,家長不得進入校園。
3、實行分批、錯峯放學,避免校門口人員聚集。組織家長和幼兒快速離開校園,減少逗留時間。
一、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1、建立本單位電梯使用登記情況表。新增電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設區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每年由電梯安全管理員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電梯的檢驗計劃。並在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及時通知維保單位到現場配合檢驗。
3、使用情況需要變更的(如報停、報廢、拆除等),應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抄送相應檢驗機構。
4、對檢驗機構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應及時督促維保單位進行整改,如需要複檢的,在整改結束後,及時通知檢驗機構前來複檢。對於無需複檢的一般整改項目,安全管理員也要督促、落實維保單位整改到位或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監護使用。
5、收到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後,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張貼到設備的顯著位置。
6、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電梯常規日檢制度
爲了保證電梯安全運行,必須對電梯進行經常性的巡視、維修保養。維修保養包括經常性巡視保養、周巡視保養、月保養、半年度保養和年度保養。電梯運行中維修保養週期應按照製造廠家規定的維修保養週期和潤滑表進行。
一、司機或電梯安全管理員每天應按常規檢查表1觀察有無滑梯、異常噪聲和震動等異常現象,對運行電梯的開關門時間、安全觸板、通訊、照明、應急和風扇等進行檢查,並填好記錄。
二、維保人員在維保時應重點對層門的門鎖機構進行檢查,尤其是對門鎖的電氣安全觸點開關進行檢查,填好檢查記錄,並經安全管理員簽字確認。
三、司機或電梯安全管理員如發現電梯運行時有異常或故障現象,應立即停梯,並報告電梯維保人員,由電梯維保人員進一步進行檢查和排除,並做好記錄。
四、維保人員每月應對井道、底坑、機房、曳引機組、配電盤和控制櫃清潔兩次。司機或電梯安全管理員應對轎廂環境衛生進行清理,並及時清除門地坎槽內積有的垃圾,以免影響電梯開關門。
五、維保人員每月檢查曳引機油量,觀察潤滑油量是否在油尺兩刻線之間、油量不足時,應加油至大於兩刻線之間,按使用要求及時更換曳引機的潤滑油,並保持曳引輪及鋼絲繩的清潔。
六、維保人員每年必須檢查導軌支架的螺栓,上緊導軌和對重軌的導軌的螺母,並填好維修記錄。
三、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梯符合安全運行前提條件:
1、電梯應是經國家認證許可生產的合格產品,
2、電梯應經國家覈准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註冊登記。
3、電梯運行的環境狀態、電源等條件符合電梯的技術要求。
4、電梯作業人員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身體狀況良好。
二、電梯日常運行操作基本規程
(一)司機或安全管理員在電梯運行前的準備工作
1、應查看運行記錄,瞭解上一班電梯運行情況。
2、在電梯的整個行程範圍內作空載或輕載試運行;
觀察電梯的選層、起動、換速、平層、停車、消號、開關門及防止乘客被門扇撞擊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安全觸板,光幕保護)等動作是否正常,有無異常情況。
3、電梯的各種信號(包括內外召喚信號、層站信號、方向信號等)工作正常。報警、對講裝置完好,轎廂照明、通風良好。
4、進行轎廂內、尤其是地坎處、光幕處的清潔。
5、發現電梯運行異常或有部分功能裝置失效的,應暫停使用電梯,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修復後才能繼續使用。
二)電梯運行操作規程
1、對無司機操作的電梯:按照乘客須知內容進行操作。
2、對有司機操作的電梯:
1)在司機操作狀態下,司機不得脫離崗位。
2)嚴格控制電梯載荷,不得超載,貨物擺放均勻、平穩牢固。
3)轎內嚴禁吸菸,嚴禁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乘客不得在轎廂門口逗留,不得倚靠在轎門上。
5)嚴格禁止撞擊轎門、層門、安全觸板、轎廂。
6)嚴禁在任何開門狀態下運行電梯。
7)運行中如發現有異常震動、異常氣味、異常響聲及麻電現象應就近停車,停止使用,通知維保單位檢查維修。
8)電梯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擦拭、潤滑、修理拆卸機件。
(三)司機在電梯運行結束後的交接班
1)運行結束要進行清潔,關閉層、轎門和電源。
2)填寫當班電梯運行記錄。
四、維修保養制度
1、使用單位應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將電梯委託給依照條例取得相應維修資質許可的單位或原製造單位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嚴禁無資質單位維保。
2、使用單位電梯安全管理員必須對維保單位的維保次數及項目進行質量監督。應檢查維保單位是否按時派出維保人員對電梯進行保養,保養是否嚴格遵照有關規定製定的維保計劃按時逐項進行。
3、安全管理員應要求電梯維保人員提供有效的資格證件和做好每次的維修保養記錄,安全管理員應在維修保養記錄單(卡)上簽名確認,定期將各記錄整理歸檔,以備查閱。
4、維保單位必須嚴格做到維護要到位、隱患早發現、故障不放過。維保人員在維保過程中發現需更換零部件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使用單位,經使用單位確認同意後予以更換,以保證電梯設備的安全運轉。
5、維保單位應保持維修現場清潔暢通,材料和物件必須堆放整齊、穩固,以防墜落傷人。並根據任務單要求和實際情況,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後,在層門外或轎廂內放置“電梯維修、暫停使用”的警示標誌,方可進行維修保養。
6、電梯的維保週期和維保項目應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或製造單位的維保要求。
五、作業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電梯司機崗位責任制:
1、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每天負責對電梯設備進行巡視,電梯運行異常或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到位修理並通知管理部門貼出暫停使用的通知。
3、應對轎廂環境衛生進行清理,並及時清除門地坎槽內積有的垃圾。
4、在值班期間嚴禁脫離崗位,嚴禁讓電梯帶安全隱患運行。
5、電梯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超載。
6、禁止小孩在電梯口周圍玩耍,小孩應有大人帶領搭乘電梯。
7、在轎廂內請勿吸菸或大聲喧譁,維持公共秩序。
6、注意不要猛烈碰撞電梯門。
7、只輕觸需要的按鈕,請勿亂動按鈕或用堅硬的東西去敲打按鈕或任意跳動嬉耍,避免引起故障或妨礙他人。
8、搬運笨重或較長物品時,應在現場給予指導。
9、如遇電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轎廂內,應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和維保人員,並安撫乘客不要試圖強行逃離轎廂,耐心等待專業人員予以施救。切勿嘗試強行釋放乘客。在救援時應配合救援人員做好救援工作。
10、如遇火災、地震等應立即停止使用電梯,疏散乘客。
二、電梯安全管理員的責任:
1、嚴格執行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使用管理各方面以身作則,對電梯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保證操作人員應爲具備《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的人員持證上崗。
2、經常進行安全使用檢查,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使用電梯的行爲,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指導和督促電梯操作人員正確使用電梯。
4、負責電梯檔案的管理工作。
5、負責定期報檢的工作,應及時通知電梯公司對電梯進行定期檢驗前的檢查調整,並與檢驗部門商定具體檢驗日期,配合檢驗工作,對於檢驗部門提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6、對電梯使用過程中的違章使用情況和危險因素應予以制止。
7、每半年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電梯緊急救援措施並進行相應的演習,並做好相關記錄。
8、當電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困轎廂內,如因需要,須將乘客在專業維修人員到達前釋放出來,必須嚴格按困梯施救操作規程逐項實行將乘客救出。
9、負責對本安全管理制度所列各條款的具體實施
一、家長委員會制度:
1、家長委員會成員由關心孩子成長、熱心教育、熱情支持幼兒園工作的在園幼兒的家長、幼兒園園長和領導班子成員、教研組長代表組成。
2、在每學年開始時,要及時發動、組織家長成立新一屆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的家長代表由年級組提名推薦或自薦,由園方行政領導及年級組長審定。
3、家委會成員每學期參加至少1次以上會議,廣泛交流幼兒園、年級、班級的學習、活動情況,集思廣益,博採衆長,並將所瞭解的新信息、新觀念帶到幼兒園中來,爲幼兒園的發展出謀劃策,提供合理建議。
4、幼兒園領導及各班老師要通過家委會及家長小組及時、虛心聽取家長對幼兒園、班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二、家委會的工作職責:
1、協助幼兒園順利完成保教任務,參與組織家園活動、社區活動、主題活動、節日活動等等;;
2、參與研究和解決幼兒教育教學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3、注重提高全體家長的家教水平,動員家長們積極學習科學的育兒知識,並與老師配合,共同提高對幼兒的保教質量。
4、聽取、聯繫、反映全園家長所關注的問題,如教師師德、保教水平、教育質量、幼兒發展水平等問題,採取口頭彙報,書面建議等多種形式,對有關信息進行歸納、分析,把急需解決的意見,建議提供給園領導或老師,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改進與提高。
5、以達到更好的教學效果爲目的,熱情地爲全體家長服務。
6、積極組織好家長經驗交流活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後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後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爲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衆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築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樣冰箱爲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製作。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污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冰箱內,並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覈人員等。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疾病控制機構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幼兒園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幼兒園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我園的門衛由綜合素質好,責任心強,身體強健的人員擔任,並且經過正規培訓的保安擔任門衛管理工作;門衛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幼兒園教職員工進入幼兒園,應主動向幼兒園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幼兒園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幼兒園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幼兒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由班級老師送至大門口。
5、幼兒園的入園時間爲上午的8:00—9:00,在此期間保健老師會在門口爲幼兒進行晨檢,以避免一些高發傳染病源進入幼兒園,請各位家長配合。此外,爲了幼兒的安全着想,除特殊情況提前一天跟班主任老師請假外,一律不爲遲到的幼兒開門。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幼兒園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幼兒園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幼兒園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幼兒園領導同意,並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2、幼兒家長到幼兒園找教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幼兒園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3、幼兒家長要進幼兒園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需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
(四)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杜絕車輛進入幼兒園。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幼兒園門衛對進出幼兒園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幼兒園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2、幼兒園保衛人員對帶出幼兒園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幼兒園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3、幼兒園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幼兒園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幼兒園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1、保證園(班)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園(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常化,要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認真貫徹有關食品衛生規定,嚴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兒就餐管理制度,並由經辦人每餐予以鑑字備案。
4、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並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專箱專人負責。
5、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後方能給幼兒飲用。
6、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乾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7、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8、靜園後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錄音機,拉電閘。要滅爐火、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9、取暖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操作人員及設備,取得有關部門考覈和鑑定,取暖前檢查煙道,煙筒,爐子的安全,避免煤氣中毒。取暖用爐應有戀檔,地板應有爐盤,爐子周圍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滅火。
10、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1、要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傳達室門衛人員、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幹其它事務。傳達室內應設有電話、時鐘,並有值班記錄。
12、外人不得隨意來園,不得進班,有事可在傳達室等候接待。
13、對園(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4、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爲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彙報,不得延誤。
15、電源插座應放在1.7米以上地方,電門開關最好是拉繩。門鎖,插銷應安裝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
16、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當事人及其單位三年內不準評優、工資晉級、職稱晉級,提職。
幼兒園班級管理制度
一、熱愛幼兒,尊重幼兒,對兒童態度和藹親切,把兒童看做學習、生活的主人,師生關係平等和諧。
二、認真落實《規程》,努力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良好環境,促進幼兒動手、動腦,使每個幼兒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發展。
三、儀表端莊自然,服飾大方整潔,符合職業要求。上班時不化濃妝,不穿高跟鞋,長髮紮起,不佩戴耳環等裝飾物。
四、舉止文明,語言文雅,說話和氣,待人熱情有禮貌,能主動問候別人和小朋友。爲人師表,在兒童面前行爲規範,話不俗,語不高。在園堅持使用普通話。
五、尊重家長,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及時向家長彙報幼兒身心發展情況,虛心接受批評、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六、遵守園內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幼兒園工作安排。上班不遲到、早退;不做私事;不隨意串班、聊天;不使用兒童任何物品(被褥、碗、毛巾、盆等)。當班時不使用通訊工具。
七、遵守園紀,團結同志,同志間友好交往,有意見通過正當渠道提出,不在背後議論。
八、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保護園內各種設施、玩具、器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儉節約:節水、節電、節氣、節糧等。
九、廉潔奉公,不吃請,不受禮,不將公物歸爲已有。
十、注意安全,防火防盜,維護公德,遵紀守法,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教師工作職責
一、根據國家規定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結合本班幼兒的特點和個體差異,制定教育教學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觀察分析並記錄幼兒發展情況。
三、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四、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繫,瞭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探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五、參加業務學習和幼兒教育研究活動。
六、虛心接受班園長工作指導,並定期向園長彙報,接受其檢查。
午眠值班教師職責
一、教師值班時應勤巡視、勤觀察,一旦發現幼兒有異常情況,立即報園長,及時處理。
二、幼兒進午睡室之前,值班教師先認真檢查午睡室有無安全隱患,一旦發現及時排除。
三、根據氣候變化,注意做好午睡室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及時爲幼兒蓋好被子,隨時糾正幼兒不良睡姿。
四、教師值班時,要勤走動、勤巡視,不得睡覺,不聊天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注意對體弱幼兒和好動幼兒的管理,杜絕起牀解便幼兒在外滯留、玩耍現象;發現幼兒生病或其它情況立即報園長接着通知家長,並及時送醫院救治
班級幼兒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要做好一日活動內對幼兒的安全管理,隨時讓幼兒在教師視線範圍內活動。
二、教師要經常教育幼兒有序地玩,不互相爭搶玩具,不擁擠、推、拉、打鬧或玩危險的遊戲,及時制止幼兒的過激行爲。
三、隨時清點幼兒人數,做好交接班工作,防止幼兒私自出走或丟失及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每天堅持對室內、外環境、設施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戶外活動前,要檢查場地有無石塊、玻璃碎片等危險物品,檢查活動材料、設施是否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幼兒活動安全。
五、班上熱水壺、保溫桶等要放置安全,嚴禁讓幼兒提開水壺、靠近湯菜桶,避免幼兒燙傷。
六、所有消洗用品和剪刀、小刀等尖銳物品要上鎖保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七、教育幼兒不把異物放入口腔、鼻、耳內;不佩戴項鍊、耳環、別針等危險物品。
八、所有電器用後,馬上切斷電源。
九、隨時對幼兒進行案例教育,講解和宣傳安全科學知識,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午睡值班要勤巡視,勤觀察,及時發現生病的幼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十一、嚴格執行認人接送制度,嚴禁對教師不熟悉人來接孩子時,必須與家長進行身份覈對,與家長確認後簽字纔可交接。
幼兒園家園聯繫制度
1、各班老師開學一週內,必須交詳細的幼兒花名冊。如有增減,隨時上報,每月對全班幼兒家訪一次。
2、按要求做好家訪工作
1)、每期開學前,對本班幼兒進行全面家訪一次。
2)、每期上門家訪一次。
3)、根據幼兒情況,隨時與家長交接意見。
3、教師應瞭解本班每個幼兒健康狀況、個性特徵、家庭教育環境,有針對性的開展家長工作。
4、教師應按時向家長反饋幼兒在園發展情況。
1)、全園各班間月以書面形式反饋教學內容。
3)、新學期的第一天,對新來幼兒家長進行電話聯繫,報告幼兒在園情況。
5、對每天缺勤的幼兒,教師要及時瞭解缺勤原因,並做好記載,發現傳染病,及時上報。
6、辦好每期的家園欄。
7、幼兒園每期召開家長會,家長開放日活動一次。
8、凡幼兒重病住院治療,班級老師應上門看望。
晨檢制度
1、認真做好:
一摸:是否發燒;
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
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作好記載。
2、定期和不定期向幼兒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讓幼兒學會自我保護。
3、班級教師對幼兒每天要進行3-4次晨檢,並有記錄
體弱兒管理制度
1、制定對體弱兒的管理計劃。
2、建立體弱兒個案登記表。
3、與家長取得聯繫,查找原因,共同配合,促進幼兒儘快恢復健康。
4、一年進行彙總結案。
隔離制度
1、有專用保健室、觀察牀,保健用品。
2、幼兒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級徹底消毒,患者待隔離期滿,痊癒後,經醫生證明方可回園。
3、對患兒專人護理,仔細觀察,按時服藥和餵飯。
4、對患傳染病的幼兒所在班級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的幼兒進行檢疫、隔離、觀察。檢疫期間不收新兒童,幼兒不混班,不串班。檢疫期滿後無症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5、工作人員家中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報告園領導,採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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