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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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 《甘肅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行政人事部作爲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宜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爲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卜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麼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一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爲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爲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行政人事部作爲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火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行政人事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行政人事部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創業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及生產車間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領導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l幾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採購和配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己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己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築佈局劃分禁火區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書先向生產副經理申請同意,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菸、火警標誌,嚴禁吸菸。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必須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範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 .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櫃內應保持乾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生產部機修車間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時,應先審批後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線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行政人韋部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記錄》,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採取防雨、防曬、防鏽蝕、防黴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險患。
5.7.2公司行政人事部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菸現象,地面是否有菸頭;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5.7.3行政人事部每次檢查後,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及時通報,並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整改完畢的工作聯絡單報送行政人事部驗證、存檔。
5.8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儘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採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 ”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採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提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範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鬥、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鑽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 《消防器材管理記錄》。
6.2 《消防安全檢查記錄》。
1.加強消防器材的規章、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於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規章、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鬥的重要武器,不得用於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移交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規章。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爲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藉口封堵安全出口,佔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誌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菸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菸。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後,與交班記錄覈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後;再按操作規範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櫃除外);全部煤氣閥門,並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淨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並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彙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週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賓館(客棧)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賓館(客棧)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這對賓館(客棧)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賓館(客棧)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爲主,爲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節消防領導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第三章職責
第—節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單位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l、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佈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後能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一條 爲明確市場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場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與市場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科(室)所和人員都負有相應的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
第三條 按照逐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網絡化管理的要求,中心主要負責人爲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爲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協調中心各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中心領導班子各成員按工作分工負責所聯繫市場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導落實。
消防科爲中心消防工作職能管理部門。
各市場管理所所長是本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第四條 中心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二)爲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需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三)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四)組織安排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實施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各市場管理所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三)負責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四)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各市場管理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五)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各市場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交辦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任務。
第六條 中心消防科爲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對中心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主要職責:
(一)在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領導和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下,對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考覈。
(二)制訂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檢查,糾正和查處一般性違章行爲,督促有關市場及時整改各種火險隱患。
(三)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其防火安全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情況。
(四)負責對員工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及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安全常識的普及工作。
(五)負責對各市場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以及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中心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維修與配置工作。
(六)負責向陽市場建築消防設施的日常操作、養護,確保其功能正常;負責向陽新市場消防監控室的日常值班,做好向陽各市場夜間消防值班人員的督導檢查。
(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詳實瞭解掌握中心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以及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配置分佈等情況。
(八)定期向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彙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項。
(九)積極協助上級職能部門的安全檢查,遇有火情應及時到達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對重特大火災的撲救和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七條 中心基建科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在市場建設過程中,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設計、安裝規範要求,搞好市場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安裝、調試。
(二)參與中心對各市場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指導各市場管理所正確使用市場消防設施、器材。
(四)根據中心領導安排和各市場要求,及時檢查、維修市場消防設施、器材,保證市場消防設施的安全。
(五)參與市場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
(六)參與市場內火災撲救、事故調查。
(七)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八)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八條 中心市場管理科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參與中心市場消防安全檢查,糾正市場消防安全隱患。
(二)參與中心對各市場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四)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九條 公安市場派出所市場消防安全職責。
(一)負責市場安全保衛和夜間看護,加強對治安員和夜間看護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發現和糾正市場內火災隱患。
(二)獨立或會同有關科室進行市場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三)參與市場內火災撲救、事故調查,維護滅火現場秩序。
(四)搞好市場消防安全設施損壞、被盜案件的調查處理。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十條 中心辦公室的市場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時完成中心消防安全文件制發工作。
(二)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
(三)搞好中心消防安全檔案整理。
(四)參與中心對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評。
(五)完成中心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任務。
第十一條 各市場主要負責人爲本市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市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制定市場內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市場消防安全檔案。
(二)根據各市場的特點劃分消防安全責任區,明確各責任區市場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負責與市場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四)結合各市場特點,定期進行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滅火技術的培訓,不斷增強市場管理人員和市場內經營業戶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整改火災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解決。
(六)管理好市場內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重要設施要定期組織維修、檢驗,確保完好有效。
(七)制定市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演練。
(八)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保護火災現場,會同有關單位搞好火災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 市場管理人員負責分工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瞭解本市場的火災特點,熟悉市場內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整個市場經營區域劃分、安全出口位置、重點防火部位、電器線路走向和控制開關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等基本情況。
(二)搞好本責任區內經營業戶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三)保護好責任區內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市場安全運營。
(四)搞好責任區內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火災和安全事故隱患,並做好巡查記錄,對本人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專(兼)職消防安全負責人或市場負責人。
(五)掌握簡易滅火設施的使用方法;(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及時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六)參與撲救初期火災和人員疏散。
(七)市場消防安全負責人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三條 電工、夜間看護員、衛生保潔員等特殊崗位工作人員也要按照崗位特點,負責做好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由各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
第十四條 市場經營人員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的各類經營人員,必須接受市場主辦單位的防火安全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觀管理制度,並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市場經營人員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義務,掌握與所在市場相適應的消防、逃生知識與技能。
(三)各市場攤位應根據經營特點,在市場管理所的組織下,配置相應的滅火機具,並掌握其正確使用方法。
(四)工業品市場等消防重點場所要建立市場經營業戶檔案,及時瞭解市場經營人員變動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第十五條 市場經營商品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嚴禁經營煙花、爆竹。
(二)工業品市場內嚴禁經營酒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經營摩絲、打火機等特殊業戶要限制存貨數量,並建立專門檔案進行重點管理。
第十六條 市場裝修管理規定。
(一)市場內嚴禁私搭亂建。市場管理所統一進行的市場間隔應採用非燃或難燃材料。
(二)市場裝修嚴禁遮擋、損壞消防設施、器材和用電設施、設備。
(三)室內市場裝修必須報經市場管理所批准,填寫裝修審批表,嚴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裝修改造結束要經市場管理人員驗收,驗收人員要在驗收資料上簽字。對有可能涉及到用電、消防設施改動的裝修,市場管理人員要注意加強現場監督,發現違反市場消防安全規定之處,要立即改正。
(四)市場業戶裝修審批表、施工方案等資料要存入消防檔案,長期保存。
第十七條 市場用火管理規定。
(一)市場生活區和經營區必須分開。工業品市場和全封閉式市場內嚴禁住宿,其他市場內住宿房內要進行重點管理。
(二)市場內嚴禁在經營區內或倉庫使用明火。市場營業期間在現場禁止動火。
(三)市場內嚴禁使用電、氣焊。確因工作需要動用電、氣焊的必須經市場消防責任人批准,備好滅火器,對周圍現場進行清理並有市場管理人員現場監督,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施工結束要向市場消防責任人報告有關施工情況。
(四)市場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五)工業品市場嚴禁吸菸。市場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禁菸工作管理。
第十八條 市場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一)市場供電設施、設備的設計、安裝、施工、改造要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安裝規範的要求。
(二)市場新建工程竣工後有關供配電圖紙在中心存檔的同時要爲市場管理所存複印件。市場用電線路改動後要及時繪製竣工圖紙存檔備查。
(三)市場照明用電與動力用電、消防用電要分開。有條件的市場經營用電和夜間看護照明用電要分開,市場閉市後要關閉經營電源。
(四)市場要配備專(兼)職電工負責市場用電管理,並要明確其職責,配備必要的工具,爲工作開展提供良好條件。
(五)市場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照明燈(60w以上的白熾燈)和電爐、“小太陽”、“熱得快”等大功率用電器;空調安裝要經市場管理所批准,防止超負荷用電。
(六)市場內嚴禁私自拉接臨時用電線路。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電氣線路,更換電氣設備。市場房屋和經營設施裝修改造時要保護好市場供電線路和電氣設備。
(七)市場管理所要定期對供電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檢修,防止線路老化和帶故障設施、設備運行,及時消除用電隱患。用電大戶、容易出現非正常用電的部位要進行重點巡查。
(八)各市場要建立供電設施設備檔案,詳細記錄市場安全用電情況。
第十九條 市場疏散通道管理規定。
市場內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市場內嚴禁下列行爲:
(一)佔用市場疏散通道。
(二)在消防捲簾下嚴禁堆積雜物。
(三)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五)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第二十條 市場安全巡查規定。
(一)市場應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明確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一般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裝修有無違章情況。
2、禁菸市場有無吸菸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5、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工業品市場在營業期間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市場可以根據需要防火巡查頻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三)安全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四)堅持做好每日交接制度,及時將當日檢查情況同夜間值班人員做好交接,並填寫《消防檢查日報表》。
(五)市場管理人員在巡查時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第二十一條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定。
(一)市場消防設施是指室內外消火栓、滅火器材、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疏散標誌、火災應急照明、火災逃生器具、消防廣播等專門用於防火、火災報警、滅火及疏散逃生的設施、器材。
(二)市場設計、建設(包括改建、擴建)時要按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做到消防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三)中心重要消防設施設備由消防科負責登記。各市場管理所要建立本市場的消防設施設備檔案,詳細登記消防設施設備的類別、型號、數量、維修保養記錄等資料,並確定專人負責保管。
(四)各市場要根據消防設施設備的性能特點,正確使用、保管、維修、養護消防實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其中滅火器要根據《規範》要求定期檢修、充粉。消防報警、消防噴淋等重要建築消防設施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規範進行。
(五)消防管理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計劃,經中心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實施。
(六)市場內嚴禁將公共消火栓圈入攤位內。嚴禁遮擋、私自拆卸、損毀消防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等建築消防設施。
第二十二條 市場安全隱患整改規定。
(一)各市場要定期檢查市場經營設施,全面排查本市場內的安全隱患。
(二)市場管理所發現安全隱患後應立即整改,對整改有難度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和應急安全防範措施。受財力所限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中心報告。
(三)中心建立市場安全隱患月度報告制度。各市場管理所要按要求報送本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四)對各市場管理所提報的安全隱患,中心辦公室要及時彙總報送消防管理責任人提出整改意見。消防科、基建科和有關市場管理所按中心負責人批示抓好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中心消防管理人要跟蹤督導。
第二十三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管理。
(一)各市場應根據本市場的實際,參照《青島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規範》等規範要求制定本市場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要經各市場消防責任人批准實施並報送消防科備案。向陽市場等重要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應急預案按要經中心消防管理人批准。
(四)《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制定後應組織全員學習並定期演練。一般市場每12個月至少演練一次,工業品市場每6個月至少演練一次。通過演練,使市場管理人員、市場經營者熟練掌握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的方式、方法。
(五)《市場初起火災及應急疏散方案》應定期修訂。市場消防責任人變更和市場管理、市場經營人員變更時要及時組織學習、演練。
第二十四條 消防安全制度建設。
(一)各市場應根據本市場實際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二)各市場應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確保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的貫徹落實。
(三)各市場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定期修訂。
(四)各市場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要送消防科備案。重點市場和重要崗位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要經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五條 市場值班規定。
(一)中心所有設有經營房屋和經營設施的市場要全部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各市場應科學安排值班人員,在市場開市到閉市前時間內,必須始終有管理人員在崗,確保市場突發情況得到及時處置。
(二)常規時間段的市場工作人員履行正常的工作職責,特殊時間段的值班人員重點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緊急事件,做好聯絡溝通和值班記錄。
(三)星期天、節假日等消防安全重點管理時間段,市場負責人要堅持帶班。市場主要負責人、消防管理人員要24小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四)值班期間發生重大事件,值班人員在採取緊急有效措施的同時,要及時報告所負責人,必要時要報中心辦公室和中心負責人。
(五)消防監控室等重要崗位要保持24小時雙崗值班並嚴格落實值班制度。
第二十六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規定。
(一)市場發現火警、火災時,要按預案處置的同時,及時向中心負責人報告。
(二)對發生的火警和火災要及時填寫值班記錄和報表。
(三)對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各市場分管負責人負責調查處理,並做好善後工作。對重大、特大火災事故,要保護好火災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消防機構搞好火災現場責任認定。
(四)火災事故處理完畢後,必須就發生火災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善後工作處理情況做好總結,並分類歸檔。
第二十七條 消防安全培訓規定。
(一)中心定期組織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二)各市場管理所負責對本市場員工和市場經營業戶的培訓。其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衆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
(三)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經營業戶、在場羣衆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並持證上崗。
(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當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爲切實加強對消防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進一步提升特殊崗位消防安全疑難問題處置能力,在消防科、向陽市場監控室和有關重點場所設置消防安全管理技術崗位。
第二十八條 消防檔案管理規定。
(一)各市場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其具體內容包括本市場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本市場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並附有必要的圖表,且應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
(二)各市場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和消防重點部位情況,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和文件資料。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及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設施、防火安全檢查記錄和文件資料,滅火器材與義務消防隊員等情況,重點工種人員情況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等書面資料。
(三)中心消防檔案由辦公室會同消防科整理、保管。
第二十九條 消防安全考覈獎懲規定。
(一)爲切實增強各市場消防負責人的責任,中心與各市場管理所每年年初簽定一次《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書中消防安全管理作爲重要內容之一。
(二)對各市場管理所執行《消防安全責任書》的情況,中心定期組織檢查考覈(每年至少四次)。未完成《消防安全責任書》規定內容的市場管理所不能評爲年度綜合先進。
(三)對在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科(所)和個人,由中心予以表彰及獎勵。
(四)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疏忽大意或因防範措施不當而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相應的經濟懲處(扣除獎金、補助和工資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撤職或辭退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一、爲了提高師生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是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爲主,防消結合”方針和加強防火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進行。
三、各級防火負責人,在研究佈置工作時要經常對所屬羣衆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門教育和培訓。
四、新生入學和新招聘錄用職工,校防火委員會或單位負責人應對其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使之懂得如何報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初期火災,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對電工、值班人員、漆工、木工、危險品管理員等特殊工種的職工,各級負責人除堅持平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應進行一次專門的防火安全教育。對新上崗上述人員,必須進行培訓,未培訓的不得上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品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
4.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
七、學校防火委員會,應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活動,並檢查各部門落實制度的情況。
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遊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覈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覈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採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覈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覈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覈。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爲規範大廈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消防安全檢查
(1) 每月末及節日前對大廈各層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門負責人蔘與。
(3) 檢查項目爲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及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 檢查各層配電房、風機房、茶水間及頂層電梯機房的電掣電器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5) 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控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2、 各層公司房間內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各公司房間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2) 公司房間內所有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3) 公司房間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3、 後勤區域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設備層各消防栓、滅火器是否完好。
(2) 檢查各機房、電房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機房、電房內所配備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檢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暢通,指示燈及煙感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檢查中發現大廈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爲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檢查項目見《消防系統檢查項目》。
4)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5)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應儘快整改。
6)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7)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爲,一經發現,給予制止,併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8)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9)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製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一、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應向總承包單位負責,並應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同時應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消防責任和義務。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監理。
三、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項目規模、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嚴格執行統一管理分片包乾和個人崗位責任制。並應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時應落實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四、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的施工作業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五、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並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
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佈置圖。
六、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員進場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的主要內容;
2、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性能及使用、維護方法;
3、撲滅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4、報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業前,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或環節;
2、施工過程應採取的防火措施及應配備的臨時消防設施;
3、初起火災的補救方法及注意事項;
4、逃生方法及路線。
九、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應定期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消防安全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險品的管理是否落實;
2、動火作業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實;
3、用火、用電、用氣是否存在違章操作,電、氣焊及保溫防水施工是否執行操作規程;
4、臨時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臨時消防車道及臨時疏散設施是否暢通。
十、施工單位應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定期開展滅火及應急疏散的演練。施工單位應做好並保存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和記錄,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和資料:包括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複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十一、施工人員要正確使用消防設施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張,立刻撥打大廈消防中心電話(83913323),報告着火地點、火勢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內滅火器實施撲救。發生火災時,嚴禁乘坐電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離大廈。
十二、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並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十三、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施工區與非施工區應設置圍檔隔開,不得遺撒、阻塞、佔用公區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
十四、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佈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於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十五、施工現場消火栓應佈局合理。消防幹管直徑不小於100毫米。消火栓處晝夜要設有明顯標誌,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須符合防火規範。
十六、高度超過24米的建築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數量不少於2根,管徑不得小於100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爲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於操作,並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十七、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周圍及焊渣能夠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進行徹底清除,採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後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十九、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間如使用臨時電源,必須憑相關許可手續,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配備合格的臨時用電設施,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現場嚴禁私搭、亂接電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燈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採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現場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二十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單位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覈,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施工現場搭建的辦公、宿舍等房屋應當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鋼板。
二十四、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溫材料,在外保溫施工前將材料送有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二十五、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禁止在大廈外圍及大廈內部任何位置吸菸。不得在施工現場設置宿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二十六、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牀吸菸,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於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二十七、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爲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管理制度《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二、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四、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廚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節假日實行人員值班制度。
七、實行專人專項管理制度。
1、電氣防火制度
(!)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覈發給電工證後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後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牆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並採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設備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2、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菸、閒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設備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並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着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採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3、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菸。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4、總機房防火制度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菸,閒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後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5、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嚴禁吸菸使用明火,並設明顯的標誌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7)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確無問題關閉電源、鎖門方可離去。
(8)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6、消控中心防火制度
(1)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操作電腦設備。
(2)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防止各類引起火災的設備事故和技術操作事故發生。
(3)保持室內清潔衛生,防止導電塵埃附在電路造成短路失火。
(4)保持各種設備的完好性和完整性,保持室內乾燥。
(5)當值人員應認真負責,不得脫崗。
(6)懂得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熟悉酒店各監控點以及全酒店所有消防器材的具體位置。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7、客房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並放置於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各樓備用的消防樓梯,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內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並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客人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並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房務中心及禁菸區域吸菸,不準隨地亂扔菸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0)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8、餐飲部防火制度
(1)本部門、班組要有防火負責人、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明確、任務落實。
(2)消防器材有專人負責,定期維護,並放置於明顯易取的位置,嚴禁挪作他用或有意識的損壞。
(3)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雜物,要隨時保持暢通無阻。及時清理本部門區域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4)各處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燈,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並定期檢測維護。
(5)不得私裝、私拆電線和電器設備。發現有亂接電線或使用大功率電器應予以勸阻、制止,並通知保安部和值班經理。
(6)不準在廚房及禁菸區域吸菸,不準隨地亂扔菸頭、火柴棒等易燃品。
(7)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8)廚房排煙罩上及運水煙罩的油污要定期清理,保持乾淨和排氣暢通無阻。
(9)嚴格執行下班後關閉水電閘、電燈和電器設備、爐竈火種、煤氣閥門的安全制度。
(10)知道最近的消防疏散門及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11)對公安消防部門指出的火險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整改解決。一旦發生火情、火災事故,要立即報告酒店領導及消控中心,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
爲加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各車間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車間主任爲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焦明江高樹森
副組長:解恆寧隋萬東衣雲光
組員:王夕庭凌人安於長磊劉元龍
殷錄海龐傳樂
二、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車間的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生產、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辦公樓、會議室、檔案室、倉庫、施工現場及現場職工宿舍等場所。
三、防火檢查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害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五、消防應急電話
火警:119 急救:120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竈油垢應經常清除,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他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食鹽傾入,使火焰熄滅,併除去熱源,關閉爐火。
4.廚房內嚴格禁止吸菸。
5.煙囪頂端應裝不鏽鋼的防護器,以防火星飛散。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氣瓶、火柴等。不可置於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應切實注意檢修。
8.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分燒乾起火。用電時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個電器。
9.插座頭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
10.燃氣管道禁止纏繞電源線路,電源插座應與燃氣管道保持一定距離
11.燃氣管道改造工程必須經京基百納廣場批准後並由燃氣公司派專人進行施工改造,完工後還須進行送氣測試,確保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氣火災滅火的方法:
(1)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2)斷絕煤氣之源;
(3)降低周圍溫度;
(4)斷絕空氣供給;
13.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檢查電源及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確實關閉。
14.如果發生火災,應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滅火器撲滅。
15.加強對員工的消防教育,並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進行消防培訓,讓員工瞭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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