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協議書範文彙總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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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協議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己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 戊 己六方(合夥)開辦一家公司,全面實施六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經六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戊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己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六方約定甲方佔有公司分成____%; 乙方佔有分成____%;丙方佔有分成____%;丁方佔有分成____% 戊方佔有分成____% 己方佔有分成____%六方以上述佔有公司的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分成,六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己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戊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 己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4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如將
分成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六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戊己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六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六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不予結算。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4、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四、在成立公司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爲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由六方共同商議。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六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六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戊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己方(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公司股東組成部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及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
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
丙方以現金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
b)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賬分離,不能管理賬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公司股東各執__________份。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機構認購人適用):
公司名稱: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自然人認購人適用):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湖南富士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美良
鑑於:
1、甲方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公司法人。
2、乙方是由陳美良、李祥龍、劉久勝等十三名股東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2月16日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對公司定向私募的增資擴股決議,現正在招募增資擴股股東。
3、甲方已經詳細閱覽乙方的私募說明書,並完全同意乙方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新章程,願意參與乙方的增資擴股活動。
據此,爲充分發揮雙方的資源優勢,促進乙方的快速發展,爲股東謀求最大回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參與並認購乙方增資擴股股份協議如下:
第一條 認股及投資目的
甲、乙雙方同意以發揮各自的優勢資源爲基礎,建立全方位、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保證雙方在長期的戰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發展。
第二條 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
1、增資擴股額度:乙方計劃本次增資擴股總額爲1500萬股。增資擴股後公司股本總額達到4500萬股。
2、認購價格:本次增資擴股的股份認購價爲每股1.5元人民幣。
3、認購方式:本次增資擴股全部以人民幣現金認購,認購資金必須在20xx年2月25日16時之前存入乙方指定賬戶,如遇特殊情況,認購時間需順延,乙方將另行通知,逾期未交納的,本協議終止。
4、認購時間:20xx年2月24日-20xx年2月25日,如遇特殊情況,認購時間將順延,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認購 萬股整,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用於認購股份的全部資金於20xx年2月25日16時之前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信息爲: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號碼: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認購款項後的當日,向甲方開出認購股份資金收據。
第六條 雙方承諾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用於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正當,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中國境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符合乙方關於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資擴股活動。
二、乙方承諾:
1、對於甲方向乙方存入的認購股份的資金,在沒有完成對甲方股東資格審查前,保證不動用甲方資金。
2、在本次認購股份的資金全部到位後完成相關法律手續,辦理工商註冊變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中止本合同執行或造成甲方重大損失時,由乙方全面承擔損失,並按認購股份總額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中止本合同執行或造成乙方重大損失時,由甲方全面承擔損失,並按認購股份總額的5%計算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爭、地震、自然災害等等,致使雙方合作項目中止執行或無法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本協議未及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確定。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湖南富士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機構認購人適用)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自然人認購人適用)
簽字: 法定代表人:陳美良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用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地點、經營項目及範圍
1、合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項目及範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照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爲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爲年,自至年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現金 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現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爲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 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 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覈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棄公司資
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 甲方爲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
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 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 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爲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三條 公司爲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爲: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爲法人、社會公衆。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 %,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爲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字串7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爲其所認購 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 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 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 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 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 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字串5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爲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於 年 月 日在 市 地 房間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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