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秀節目有權利強制要求參賽選手整容嗎?

本文已影響2.46W人 

【導讀】:曾經有選秀成員在微博曝光,被節目中要求整容,雖然說整容早已是一種流行趨勢,但是這樣作爲硬性條款附帶在合同中,其合理性經得起推敲嗎?

選秀節目有權利強制要求參賽選手整容嗎?

湖北衛視某選秀節目開播前,參賽選手劉子菲在微博曝光節目組與選手簽訂的合同,明文規定比賽中必須接受節目組安排的整容,面部微調等一系列對自身造成影響的條件。雖然說整容早已是一種流行趨勢,但是這樣作爲硬性條款附帶在合同中,其合理性經得起推敲嗎?

選秀節目有權利強制要求參賽選手整容嗎? 第2張

參賽選手劉子菲因拒絕整容而遭淘汰。

《我的中國星》是引進韓國冠軍綜藝節目《super star K》,完全按照韓國原版模式進行打造,而最後的十強也會遠赴韓國進行最終的集訓。不過對於強迫選手接受整容這項條款是否侵犯到了選手個人的隱私以及利益?如果選手一旦不接受整容,那就違背了合同。這樣的做法不免讓人質疑其合理性。

我國合同法規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無效。整容(包括微雕)必然會涉及到人身的不同程度傷害,不能作爲權利義務規定在合同裏。這樣的條款無效。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