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實習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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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是事後對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進行回顧和分析,從而做出帶有規律性的結論,它能夠給人努力工作的動力,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總結吧。總結怎麼寫纔不會流於形式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律師實習總結,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今年暑期,從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23日,我在事務所實習了一個月的時間。嚴格來說,這並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實習,因爲我還未通過司法考試,既無實習證而無法計算實習期,也未與律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無正式身份,因此這次“實習”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義上的學習或社會實踐,只是爲了將我在學校的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但我仍然從中獲益良多。
駐馬店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工作人員爲我提供了一個充實自我、積累經驗的機會和平臺,我非常珍惜這個難得的機會並認真對待。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遵守單位紀律,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律師轉自交辦的工作,在律師的指導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瞭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師事務所的運作程序和律師的辦案經過及技巧,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增長了社會見識,對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以及人際關係方面的相處都有很深的體會。以下是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的見聞、實踐和感受寫下這份實習總結。
一、實習目的:
主要目的是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通過實習達到與法律實踐相結合,從而鞏固知識和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更重要的是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會適應社會和掌握人際交往的能力;樹立正確的法律人生觀念和思維。
二、實習內容:
我的主要工作歸爲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代理詞、起訴狀、辯護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着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
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鍊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剛到所裏的幾天,我幾乎什麼都不會,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很快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並沒有因爲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並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
在我認爲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爲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爲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爲依據,以事實爲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三、實習結果:
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本來在學校裏自以爲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
但是,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法學是一門實踐性的檢驗並經審慎思考後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下面是我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總結報告,對於實習感悟本身的敘述也許於我而言並不能代表我的真實水平,而關於制度和現實的理論思考我想纔是我真正得到並將在以後的生活中指導我更爲針對的學習和更爲有效的鑽研的絕佳動力。
一如我在實習的第一天在日誌上寫的那般:“法律如果不被適用,那麼它將形同虛設”。而在我們特定的中國語境中法律的欠缺操作性和技術性的障礙總是對律師的業務水準提出了空前的挑戰。按照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則——“如果不被法律禁止即可實施”,在當今的公民社會中,我國的私法卻又暗含着對公民社會的保障不充分和不周全。這也就
在司法的實踐中造成了律師和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不一,而理解不一的結果既是對案件的不同認知,由認知的不一所對當事人權益的充分保障在此就生出了障礙,這種障礙有時在我們制定法律時就已顯現,而顯現的障礙並不能導致相關利益主體割捨自身的利益,而由司法的實踐去檢驗障礙就成爲必然。
例如,在我們所代理的一起“遺贈撫養協議”糾紛中,老太太和自己的養女簽訂了此協議,由養女負責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種事情,而在其死後由養女繼承自己的遺產,而老太太的親身女卻以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具有贍養權的人簽訂爲由提起訴訟。按照我國繼承法的理論學說,遺贈撫養協議關係成立的相關主體應是本身沒有撫養權和贍養權的雙方,要是雙方本身具有撫養贍養關係就不必簽訂此協議。因爲子女本身就對父母富有贍養的義務,這種義務是法律所規定的,且這種義務的履行並沒有相對應的“對價”予以對等。而在此案中,雙方簽署“遺贈撫養協議”既是屬於私法的範疇,且在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此種協議,到底是認可這種協議還是按照理論學說不予認可即成爲本案的焦點。我們傾向於認可此種協議,考慮的原因是:老太太與本身享有贍養自己的養女簽訂此協議,一是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種協議對於保障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有益無弊,三是此協議的內容與形式都沒違反法律的規定。假設老太太的晚年生活沒
有一個人願意贍養,而老太太又想享受細緻周到的關懷,以此種協議去約束子女無疑是衆多選擇中最佳的。子女在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時老太太可單方面接觸協議,此種對於子女的約定約束是比法律的強制規定要好的多。當然我並不很是贊同將此種協議在社會推廣,因爲我們的生活中還有些老人自己本身並沒有所謂的“財產”,或是自己的財產與子女的並沒有明確的分割,二是讓老人以財產的繼承要求子女贍養自己於情理上老人做不來。我們在向法官舉證說明時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闡述,並詳細說明了此種協議的在法治的精神下並沒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則應是此案的最好見證。
最後法官的判決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們所應看到的。私法的原則體現並不是僅僅停留在書面上更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展現於現實社會。對於本案,本身並沒有太多涉及律師和法官認知上問題,我想在此闡述的是,對於法律的理解和解釋到底是基於什麼又在貫徹着什麼樣的原則性。法律沒有禁止的行爲當事人踐行了,理論學說的意見是不予認可,而不予認可的學說又與私法的基本原則相違背。兩種利益主體的“解釋”都是在向本身於己有利的方面解釋,而我們到底以何種的理解和解釋原則纔可避免法律適用的尷尬。作爲律師,我想,首先的基本價值尺度應是按照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理解和解釋,而不是僅僅站在自己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在法律的精神和基本原則與當事人的意願相違背時還應
堅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則。世人說,律師僅僅是爲當事人說話的,在爲了當事人的利益時律師可以通過自身對法律的狹義理解違背法律卻還是站在法律的原則下行事。而在我所經歷的種種律師辦案實踐中,試圖以我在學校中學到的理論和設想論證這種假設時卻顯得那般力不從心。中國的法治進程並沒——也更不是很如——我們想象或是他們想象的那般脆弱。律師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權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國家的律師與人口數相比,我們的律師數量還遠遠低於法治國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並不傾向於僅僅是以數量和西方法治國家相比,比這些更爲深切的原由是我們的司法需要和他們不可相提並論。還因我們的司法本土資源和他們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別。世人那樣去說律師的價值是以他們固有或是以他們所片面的瞭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實踐中親身接觸了律師的生存景況後卻是那般的思索萬千。
首先,在中國本土做律師,律師有時真的不是在爲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前去爲當事人利益考慮,而考慮更多的卻是關係和人情,這是中國化法治進程中特有的現象。一個案件的雙方,一方的某某是局長,另一方的某某是另外一個局的局長,等案件到了法院的時候,這個案件即外化成了權利紛爭的舞臺,因爲雙方都會通過關係說話。這時展現彼此理由的事實即被權利所替代,而律師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時也在想,他們到底是在爲了什麼而爲當事人利益作保障。
說按法律,這個案件本身就沒按法律辦,說按關係,這個案件裏面還是要暗含着法律的陰影的,因爲法官在判決時總要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鋪墊。很有意思的是,即使這個案件完全是個十足的法律錯案,在法官的判決中一般人也會認爲這是個在法律上看來公正的判決,因爲法官會在寫判決時經過特殊化的處理試圖爲自己的法律錯案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而且這種法律法規的支撐在有些法律人看來也是正確的,因爲法官是在適用現行的法律辦案。我們無力去說此種法律法規有問題。當然,這樣的案件總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們實習的過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案件不是說少了我們就慶幸了,我們理應慶幸的是這樣的案件在中國絕跡而不是僅僅說減少了。關於關係案或人情案對司法正義或是對司法公正的挑戰自不言自明,而考慮到中國特定的語境,法治的追求目標總是和世人的理想目標相去甚遠,連同律師的角色定位也遭詬病,我們就不得不思考,律師在辦案的過程中理應以何種姿態樹立自身的良好形象並讓世人尊敬這個職業進而敬畏這個職業即成爲一個值得探討和思索的話題。
其次,中國的律師隊伍普遍要比法官隊伍整體法律技能高。這樣高水準的律師在向低水準的法官闡釋法律時難免會出現彼此的理解差異,又因爲法官的“權利文化”作怪,律師往往在這一“博弈”處於不利的地位。因爲,進入律師
這個行業它的門檻水準高,原先的法官人員聘用制度都是內部考覈,而讓自己考自己並因此而得到晉升的制度他的弊端是顯現的。而律師的行業准入度還是律師資格考試,而律師資格考試的試題難度和考覈水平當然的要比法官的高許多。我們也當然不能以偏蓋全的就說法官的水準低律師的水準高,而僅僅是說這個准入的尺度至少說明了他們的前期能力水準的不一。第二就是法官的工資待遇由國家負擔,對於法官的社會保障要比律師好的多,某一職業的待遇和薪水好且還沒有對此相配套的考覈制度,那麼此種職業人員業務水準的上升機率即會很少。律師是自謀生路,他們的生活保障完全是考他們自己的業務水平,而且自己的業務水準總是和自己的生活水準相掛鉤,而在法院有的法官即使業務水準不強他還一樣的可以過上有保障的生活,就因爲他處在這個被行政所壟斷的體系中可以享受到壟斷多帶來的利益。當律師和法官對於法律的理解和認知不一時,雖然律師爲了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可具理紛爭,但此種紛爭的結果有時在還沒有開始紛爭時就已註定。又因爲律師和法官的之間一個是“權利文化”的替代者,一個僅僅是當事人利益的替代者,而這兩替代者之間的利益紛爭往往在處於平衡時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這個外在因素的影響有時竟是定性的,它可以使這個案件完全的倒向另一邊。例如上述案件,假使另一方(老太太的親身女)找到關係說服法院(在這個說服的體系中說
服了法院一般都可以說服法官,除非這個法官故意和打招呼的領導鬧矛盾不予照辦),那麼法官也可以將這個案件判決成,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遺贈撫養協議”不能和本身享有贍養權的子女簽訂,所以此協議無效,爲此法官即可以支持親身女的訴訟。從而在這個“權利文化”的對訣中,沒有權利身影的當事人天然的處於不利地位,既而承擔於己不利的法律後果。
再者,律師對於案件勝訴決定權的掌握並不是如他們當初向當事人承諾的那般堅定。有的律師總是在接到案件後向當事人承諾,此案一定贏,要是贏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師費。這樣的承諾於當事人看來是大有好處,而最後真正的結果噹噹事人不願看到時,律師與當事人關於承諾的糾紛就此生起。我認爲,在當事人向律師闡述案件事實時,總是僥倖的假想或是因爲對法律的不瞭解而認爲,案件是他方有錯,自己一點錯也沒有。而且當事人也總是傾向於只說自己對的地方,不說自己錯的地方,這樣建立起的事實當然的在律師看來是對自己的當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師僅僅是以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定性案件。那麼,案件到了法院審理時,由對方所闡釋的另一種事實與自己掌握的自己當事人的事實不一時,由於本身對案件的瞭解不充分,敗訴的機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當敗訴的結果已定局時原先的承諾在此即才成爲導致律師與當事人糾紛生起的誘因。所以,我認爲,在
律師受理案件後哪怕自己深信當事人的陳述是正確的,也萬不可給當事人做打贏官司的承諾,由於案件單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時出現了以外情況,那麼這樣的承諾就變成糾紛的誘因並進可能導致律師與當事人間的官司發生。
最後,也是對我學業上有觸動並進可能指引我未來學業方向上的思考。伴隨着中國加入WTO後的經濟全球化競爭。跨國的法律糾紛日益增多,例如上次歐盟對中國大陸提起的反傾銷,美國對中國紡織品設置的特別限制措施。這樣的糾紛我們國家的企業在應訴時大多是聘請當事國的律師,因爲在中國的本土沒有這樣既懂西方法律訴訟又懂中國特定環境的律師。本身西方的律師費要遠遠高於我們,中國的企業也想聘請大陸的律師,可需求的尷尬是本身自己國家的法律職業教育並沒有爲此種的職業方向培養專門的人才。中國現今的法學教育一方面是學習法律之人過剩,一方面是法律的高精尖人才緊缺,而法學教育的盲目性和中國學生選擇專業的盲目性共同導致了現今法律教育的落後性和法律學生就業的瓶頸障礙。我想,應該做和必須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職業規劃培養法律人才,而不是僅僅按某一特定模式給學生灌輸法律知識,讓學生記得了什麼也許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應是讓他們以這樣的知識找準自己的職業方向並把職業方向的定位與社會的緊缺人才結合起來,我們社會需要的不是學習法學之人,而是學習法學後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這樣的法學人才組成的律師隊伍纔是未來中國法治進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託。
四、實習感受
在這段時間我學到的實踐知識在上面已經體現,我要說的是這個環境對我無形的薰陶。我覺得我是幸運的竟有機會來嶽成律所跟隨楊曉林律師學習,楊律師對我們認真、負責的態度讓我頗爲感動,也讓我的同學們羨慕不已,他對我們毫無保留的教導讓我看到他的真誠。同時還要感謝張其元律師耐心、悉心和真誠的教導。還有羅敏律師直率的性格,每天笑嘻嘻的給大家帶來很多快樂。這裏對我影響最深的是大家的開朗,我以前不知道每天遇見這麼多不開心的人事,該怎樣讓自己開心起來,甚至曾經害怕聽刑法課上老師講的案例,因爲她說的太活靈活現。現在接觸的多了才知道用自己的努力借用“法律武器”爲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我們是在做好事,其實沒有什麼不開心的,所以我有豁然開朗的心境。
爲將自己所學的理論轉化爲律師實務,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和所有新律師一樣,進行爲期一年的實習。在律師事務所接受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鍛鍊,學習辦案經驗,以及如何拓展市場,規劃律師職業,從而展開另一種職場人生。
剛開始,主要的工作是協助老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繫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爲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雖然工作辛苦,但也學會不少實踐真知。
一、在受理案件後,協助老師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請老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整理卷宗過程中,從已經審結的案件中學到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逐步熟悉。
二、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學校模擬審判一般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實踐中的民事審判,在通過程序在化解、調和雙方矛盾的同時,也有靈活的一面。
三、在跟隨老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比如,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一年的實踐,也從中領悟了諸多律師在辦理案件中的職業風險。
四、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常有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實務的轉化。
一年時間,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纔是真正的收穫。在學習法庭庭審知識的同時,我們也結交了許多新的律師朋友,他們對於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爲實習律師,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如果沒有實踐,理論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轉眼一年,實習的結束,更是學習的開始,雖然執業的路不盡平坦,但我相信付出總有回報,未來充滿機遇,也是挑戰。
20xx年1月,我進入了XXXX律師事務所實習。光陰似箭,一年的實習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經接近尾聲。回顧一年前進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績單、剛從大學畢業的我滿心歡喜,能夠進入XXX所實習,我的心中充滿了感激和幸運。但是,還沒有等我調整好從一個稚嫩學生向社會人的轉變,工作上成倍的壓力接踵而來。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馬,猶豫着邁出人生的第一步時,我發現河水並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麼淺。
培根說:“對於一切事物,尤其是最爲艱難的事物,人們不應當期待播種和收穫同時進行。爲了使他們更好的成長,必須有一個培育的過程。”我國法律規定在取得律師資格證後,只有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實習考覈合格拿到執業證後才能稱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師。我知道,這一年的實習期就是國家對我們的培育。感謝XXX所的無私支持與實習律師的耐心指導下,我獲得了很多業務鍛鍊機會。雖然過程中充滿的迷茫和艱辛,但在一次次的實踐和總結中,在前輩門的心得體悟言傳身教中,這一年我堅持了下來,並收穫了很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訴訟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通過參與及旁聽律師所裏承辦的各種類型案件,比較全面地掌握了各類訴訟業務的特點,以及如何充分運用訴訟中的各種程序和權利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每一個案件最先鍛鍊的是我的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對整個案件的把握,我們要找出對我們有利和不利的情節,選定辯護思路。接着就是寫質證意見,它是我們對對方的證據的意見和反駁,如果還沒有選定辯護思路而直接寫質證意見,就會無從下手或者寫出的質證意見非常雜亂甚至會全部沒有意義。我因爲經驗不足,會發現不了很多很重要的東西。所以之後我學會自己先寫然後與指導老師的作比較,這會然我發現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審能力。法庭是律師的戰場,是律師價值的最大體現。經過多次庭審的參加,我認爲提高自己的庭審能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第一、對於新律師來說,由於出庭少,在開庭時難免會緊張,所以我們要首先鍛鍊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開庭時不能怕丟臉。
第二,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多聽、多想,只有通過不斷的訓練,纔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庭審過程中一定要專心,時時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發問和對方的觀點上,這是我們才能做出正確適當的反駁。
最後,我撰寫代理詞和辯護詞的能力提高。在對文案工作進一步熟練後,我的指導老師開始要求我獨立的做出一個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報告、證據目錄、質證意見表、和庭前的辯護詞或代理詞;然後和他的方案作比較,以對比的方式來提高我們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獨立的完成幾篇代理詞和辯護詞之後,我認爲寫辯護詞或代理詞,首先要有條理,層次分明,要用簡練的語言將自己的觀點完全表達出來;其次要在尊重事實、尊重法律也尊重對方的
基礎上,注意自己的措辭。再次要注重證據鏈,要學會用證據規則來支持自己的觀點和反駁對方的觀點。
二、非訴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協助所裏的律師處理一些非訴類的法律業務,主要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各類合同的起草和審查、參與客戶的談判。
自進入XXX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我爲很多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收穫頗豐:(1)接待法律諮詢首先一定要全面瞭解案情,若當事人沒說清需要先問清。(2)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問清當事人有哪些證據。(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問題,切莫打腫臉充胖子,忽悠當事人,我認爲應該首先向當事人表示抱歉,然後實事求是的告訴當事人你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條弄清之後才能回答你,千萬不要怕面子上掛不住,畢竟你是在實習階段,當然也可以介紹另外的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實習期間,我撰寫法律文書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學學習的法律文書課程,側重的是對法院公文如判決書的學習和寫作。律師的法律文書內容複雜,而且沒有統一的格式,剛開始的時候我真的是無從下手。後來我學着把所裏律師的各種文書統一整理了出來,按類型進行分類,現在各類文書的格式我已經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書的寫作內容和技巧上還需要進一步學習和完善,法言法語的運用還不是很熟練,這一方面我還需要繼續鍛鍊,繼續提升自己。
我在實習期遇到最多的是對各類合同的審查,所裏律師前輩告訴
我,合同的審查是律師價值最大的體現,一名律師業務能力的最大體現,就是你審查的合同是不同於其他律師審查的。合同中核心內容就是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在修改各類民事合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權利義務條款與違約責任條款必須相對應,給對方約定了什麼樣的權利義務就要給其扣上什麼樣的違約責任。違約條款與終止條款、解除條款也要一一對應。一份審查後的合同,應該能夠有效防範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儘可能維護我方客戶的最大合法權益。
參與客戶的談判,也是律師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我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多次會議談判,這對我提高自己的談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鍛鍊機會。談判是律師個人魅力的重要體現,是律師廣博知識的充分發揮。談判時一門技巧,和一項很高深的學問,你不僅僅是表達出自己的觀點,關鍵是你怎麼能說服對方而讓他們接受你的觀點。談判前,我們應該與自己的客戶進行深入的溝通,瞭解客戶實質上所需要的,談判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業談判通常是一種以互利爲基礎的協商行爲。談判的本質是妥協,談判的藝術是把握妥協的“度”,掌握了適當的尺度,談判纔會取得預期的效果。
三、對律師及律師職業的重新認識
一年的實習期,讓我深入到律師這個行業,使我從當初書本上、電視裏對律師及律師這個職業的膚淺認識變得逐漸深刻。以前總以爲過了司考,掌握了專業法律知識就萬事大吉,後來才發現律師其實是一類實踐性職業,豐富的實踐經驗有時會比精專的法律知識更爲重要。
首先,我對律師職業的認識更深刻。經過一年的實習,對律師職
業有了更加深刻的瞭解和體會。律師是維護權利的職業。具體爲:
(1)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3)推動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4)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今後的法律人生涯中,我會將思想付諸行動,忠於事實,忠於法律。
其次,我對律師職業道德瞭解更深入。律師職業道德的核心在於誠信。律師誠信是律師職業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則。律師宣傳時,要做到規範宣傳。律師收費過程中,要做到規範收費。代理案件過程中,應當保守當事人及國家祕密。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法官、檢察官、警察、仲裁員其他法律職業人員關係。
最後,我對律師執業技能感悟更深刻。最爲根本的就是“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觀事實和證據、以現行法律規定爲準。對於案件客觀事實,一定要注意證據的收集與運用,因爲事實是建立在證據基礎上,事實是靠證據來證明的。因此,對證據的收集、提交、運用、質證是很關鍵的。對於案件適用的實體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一定要研究透。對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適用範圍、條件等務必要吃透,對程序法律問題一定要非常的嫺熟。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來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理論基礎和社會實踐必須結合才能幹好律師這行,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觸到的案子中,觀摩律師的辦案經過才發現自己知識的匱乏和實踐的淺薄。學無止境,我很慶幸能發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所裏幫律師整理過卷宗、爲案卷編碼、寫辦案總
5月到11月,實習半年過去了,由一個對法律也是沒有太多感覺的門外漢逐漸磨練成了一個有些感覺的小律師,箇中滋味,一言難盡。現在就抽空總結一下半年心得。
一、生活方面
因爲我是沒有任何薪水的實習律師,是自生自滅型的實習律師,所以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所有時間,沒有人管。所以生活的壓力特別大。幸好本人沒有結婚,沒有家庭的壓力,而且我的孿生哥哥從經濟上給了我無私的支持,讓我雖然日子過的苦些,起碼還能夠維持下去。所以,如果覺得做律師,還是需要積累一下經濟基礎再做會好些。
因爲我還沒有執業就開始了執業律師的生活狀況了。所裏面沒有給案子的義務,自己給自己找生活費。因此,剛剛開始的兩個月,我閒得發慌,不知道何去何從,當初以爲考過司法考試,做了律師就有好日子的天真想法被現實無情的撕碎。後來我就翻閱《中國律師》雜誌和《人民法院報》,《中國律師》只有舊的贈閱的,看了覺得還是大有收穫,對律師行業和其他律師的辦案心得都學習了一些。而《人民法院報》就是每天必看的了。看他可以知道很多案例,遇到有用的文章,就抄下題目,然後回家後就到《人民法院報》的網站去搜索下載,然後整理一下,以便日後參考。對此,我看到其他上了年紀的律師,還是用剪報的方式去做這個積累,讓我又看到了希望。中國太多律師需要淘汰了,我們纔是未來的希望。
開始我也常常翻閱所裏面的結案的卷宗,看看其他律師如何選擇角度入手,如何寫文書。這也會慢慢的得到提高的。
二、工作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手勤嘴勤耳勤腦勤”,
手勤,就是要勤接電話,要勤斟茶遞水,很多當事人害怕來律師所直面律師(有些是怕進律師門就要收錢,有些是因爲離婚等隱私問題不好意思等等),所以打電話諮詢,此時就要問對方貴姓,並留下對方的電話,並報自己的是xx律師。最後讓對方來所裏跟自己詳細面談一下。掛了電話後,緊接着在隨身的記事本上將該當事人的簡單情況記錄下來,並在自己手機裏記下對方的電話,如果是姓李的先生問借款的法律問題,就在手機記錄“李生借貸糾”。平時閒着沒有事情,翻到該電腦時,會想起這個人這件事,認爲需要回訪時,就打電話以一種關心的口吻去詢問對方那事情現在進展如何了?此時,如果看到有希望,就讓他到所裏面來,親自面談一下。這樣,這個當事人來了之後,自然就會找我了。當然了,我們所是個典型的小律師所,電話來了,一般都是內勤接了轉,其他律師很少主動接的。而其他的律師所,有的有專門的人接待和接電話的,那就另當別論。手勤除了接電話勤外,還有就是要勤記錄工作心得和工作安排。
嘴勤,就是嘴要甜,對誰都要甜。俗話說,惡漢不打笑臉人。嘴甜還是有很多好處的。有什麼問題不懂的,想問其他律師,可以先給對方戴個高帽,然後再問,如“李律師,最近看你好忙啊,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你,佔用你幾分鐘。”對於實習律師的虛心請教,一般都不會拒絕了。當然,千萬不要在人家真的很忙的時候問問題了。問的問題,除了具體的案例的法律問題,還注意問一些經驗的問題。當然這類問題就要問的具體些。例如“一審做原告時應該如何入手分析案子?做被告時又如何切入?二審時又如何?”對此,我得到一些經驗,“一審原告要先有法律事實確定法律關係是什麼?找到關鍵點?確定訴訟策略後指導當事人準備證據。”“訴狀要簡單,給自己留空間,免得讓對方看出自己的思路。”“二審被上訴方宜守不宜攻。”“當事人出庭的,準備質證意見,告訴當事人如何應答。”等等。
非常感謝所裏能給我機會,讓我開始自己理想的第一步;非常感謝主任和同事們幫助教導,讓我認識、理解律師行業、也正慢慢的融入進律師行業;非常慶幸有這麼好的實習環境和學習氛圍,使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這是自我轉變的兩個月,態度由消極變積極,學習做事由被動變主動,對世對人對事由悲觀變樂觀……進所前面試中一個勁的追問主任所裏對實習人員有怎樣的培養計劃,也在短短的兩個月裏變成了自己踏上律師行業前的一步一步正在實現的目標。這是一個集體、一個團隊對一名新人的影響,也是一個力求上進的人正主觀能動的不斷學習、充實自己,使自己儘快成長。與其說是寫一下工作總結,不如說是寫一下自己的收穫和體會,和大家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要做事先做人”“從小事做起”當面試中主任又一次講到這些話時,我被深深的觸動了,曾幾何時,懷着遠大的理想和滿腔的熱情,卻碌碌無爲的走到今天;茫茫碌碌的工作卻不曾擡頭思索一下人生的哲理。所裏的同事給我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大家樂觀積極的心態、歡樂融洽的氛圍、勤懇務實的工作作風、專業上精益求精的學習鑽研精神……無處不深深的感染這我,感化着我,使我自己漸漸地、不斷地在各方面提高自己。自己更要把握住機會和時間使自己儘快的學習和成長,能分擔所裏的事務,不能總是作爲一名“消費者”,要儘快成爲一名“創造者”。
當然,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也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壓力,認識了律師也是競爭激烈的行業,從思想更加深刻得體會到了不斷自我學習的重要性。我們是一個積極上進的團隊,是一個不斷學習提高的團隊,每次的周學習會議,個人一個周的收穫體會讓大家分享吸收,每個人在業務上都得到了提高,尤其是我這樣的的一名入門者,更是得到了充實,增長了見識。每次自己低級幼稚的問題得到大家耐心的解答,自己既有收穫的快樂,也有耽誤大家時間的慚愧。
這段時間的收穫除了爲人做事方面要真誠踏實外,專業上主要是學習建設工程過程服務,對現場服務要注意的問題、應對的措施自己都記在本子上,時常翻閱,並不斷的記錄補充新的問題。通過整理會議錄音和週六討論,體會律師們現場的解答問題的方法和技巧,吸收掌握。通過幾個人整理施工簽證的文章,使自己對簽證的相關知識有了深刻的認識和把握。通過整理案卷,學習相關法律文書的寫法,瞭解訴訟流程學習訴訟技巧。
今後半年的實習學習主要放在一下幾個方面:
過程服務方面,全程跟從主任xxx項目,多學多問,到12月份達到或超過主任的要求,能獨立進行過程服務,解決過程問題。
訴訟業務方面,實踐上跟從學習律師手頭的案件(一件一件進行),自己主動參與代理,進行案件訴訟材料的整理和起草,主動協助辦案律師進行工作。理論上還是抓緊時間學習法律和司法解釋,結合所裏的案卷學習法院判案的法律適用傾向,做到解答諮詢時準確。在半年後能夠做到能獨立執業。結合過程服務的學習和周例會律師交流的經驗,將律師們過程服務的經驗結合法律整理成文章,既能作爲所裏的經驗積累,以便交流學習,還可以作爲開展給施工企業培訓的材料。
一年的實習律師生涯快將結束,在即將拿到律師執業證、能成爲一名真正的執業律師、開始自己的執業生涯之際,我感慨萬分。值此,我非常感謝律師事務所給我這麼好的一個實習機會。
回顧一年的實習經歷,我強烈的感受到律師生活就象百味瓶,甜酸苦辣。特別對於女律師來說,當你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當你體味到喜悅的同時,總伴有淡淡的苦澀和無法表達的困惑。也更加體會到要想成爲一名成功的律師,不僅要擁有堅強的信念和意志,更重要的是有足夠的奈心和韌性。
我是在20xx年12月1日邁進湖北獻真律師事務所大門的。在這之前,儘管我有過多年的法律服務工作經歷,但是在通過司法考試之後乃至實習期屆滿,我並沒有過去的輕鬆與喜悅。內心明白,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太多、需要做的事也太多太多,客觀審視一下自我,認識到對律師工作的瞭解還是非常有限,慶幸在所裏的各位老師的指點、引導和幫助下,我還是很快適應了律師工作,也寫了很多類型的法律文書,參與代理過民事一審、二審、再審案件,各類刑事案件,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活動十多起,擔任了政府法律顧問,也參與辦理了大量非訴訟業。並長期爲一些需要幫助的人無償而又奈心的提供法律諮詢。一年來,通過辦理具體的律師業務,我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中的法律”和“實踐中的法律”的差距,當然,面對律師行業競爭壓力的不斷增大,面對越來越專業化的律師分工,我確確實實感覺到自己所撐握的知識的匱乏。因此,作爲律師一定要培養終身學習的意識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經過這一年的實習,我熟知並領會了最基本的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我知道要想成長爲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應該時刻謹記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律師應當具備的基本素養,律師執業紀律規範和熟練掌握律師職業基本技能。誠信做人,認真做事,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全心全意爲當事人提供最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在我今後的律師職業生涯中,爭取將每一個案件做成精品,不求達到令每一個當事人滿意,但至少要盡力做到無愧我心,無愧我心中對法律的信仰。
在這一年的實踐中,也曾遇到過尷尬和無奈的局面,我真正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巨大差異性:看似具體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法律實務中,卻是問題多多,即使看似簡單的法律事務,也很難直接從法律規定中找出答案,也很難得到所期望的結果。這就需要律師利用其專業知識及嫺熟的執業技能爲委託人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以最大程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而並非簡單的照搬法律條文。而這又體現出律師技能的重要性。律師技能體現在處理事務的方式方法、與不同人士溝通的技巧以及各類法律文書的寫作技巧,經過這段時間實踐,雖然有一定的進步,但也深深的體會到其中的差距。“打鐵還得自身硬”,律師行業又是一個厚積薄發的行業,不管律師執業環境好壞,律師具有紮實的法學功底及高超的執業技能始終是立命之本,這也是各位老師給我的深刻體會。
一年的實習經歷同時也暴露中自己個性中的缺陷:急躁、急於求成的情緒造成不踏實的心理,工作中常會出現失誤,影響了律師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比如:與當事人談判的方式,證據目錄的編寫,原件與複印件提交的技巧、與當事人相處態度、收到當事人材料應當辦理的交接手續,處理與法官、檢察官之間的關係這一切都需要高度重視並時刻關注。而律師工作又是綜合能力相當強的職業,工作中的不足,是專業知識、社會知識的欠缺所致。律師工作是又是容不得任何差錯的,任何小小的失誤,都有可能釀成大錯,給委託人、給律師事務所、給自己造成難以預計的損失,這也是自己必須謹記的。勝任這一項職業,就得時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語和行動!隨着辦理案件數量的增多,訴訟經驗的增加使我認識到,做律師最基本的態度是勤奮和認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之中,律師是典型的自由職業者,其實不然,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鬆的職業,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總之,我認爲我還是幸運的,一年的實習生活給了我很大的收穫,在剛剛步入律師行業之際,遇上了好老師,在各位律師的悉心教導下,指正了我過去存在的許多錯誤觀念,讓我少走了很多彎路,爲今後的律師執業生涯打下堅實的基礎。也是在所內各位律師的鼓勵下,使自己更有自信能成爲一名好律師。
實習歲月已經結束,即將迎來我的執業生涯,雖然律師執業之路非常艱辛,需要面對無數的波折,克服許多難以克服的困難,但我相信“志從高遠,腳踏實地”,我值得爲此付出。我希望用自己的汗水與辛勤的努力,書寫新的篇章。在未來的律師征程中讓“謙虛、低調、毅力、勇氣”與我同行!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不知不覺將近一年的實習生活已經結束。回首這一年,感觸頗多,收穫甚豐。在實習這段時間,我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以及指導律師和其他律師孜孜不倦的教誨和幫助,學會了許多,也成長了許多。在此,我要對給予我極大幫助的指導律師以及其他律師們,表示深深的感謝。
我的主要工作歸爲一點就是協助指導律師辦理各類案件,並輔助地從事一些行政性事務。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接待當事人;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文書;撰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辯護詞、代理詞等,當然最後還要經過指導律師的修改;我還跟着律師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旁聽,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中。在庭審中,我細緻地瞭解了庭審的各個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的全過程。剛到所裏的幾天,我對律師的工作有點陌生,幸好有指導律師的耐心教導,還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員的幫助,我才能快速地學到了很多知識和技能。
我深知這些工作有利於鍛鍊我的綜合能力,也是以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於是我認真負責的對待每一件事,從不得過且過。有時還做一些相關的總結,比便日後鞏固,努力將實習給我帶來的益處最大化。因此,我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而且,整理卷宗就相當於在接觸案例,通過書面材料可以看到各種類型案件的處理方式和相關法律的適用,無形之中多了很多學習的機會。因此,只要用心,整理卷宗也可以學到相當多的知識,如瞭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案件的處理及法律的適用,這對將來獨立處理案件至關重要。我從未因爲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是樂此不疲,並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撰寫法律文書,可以彌補理論知識上的不足,增強自己的綜合分析能
力,熟悉法律法規的運用,且積累實踐經驗。我們在學校很少涉獵法律文書的相關知識,實習期間正好得到了充分的學習和鍛鍊,讓我們基本掌握了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託書、答辯狀等。而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成功。我明顯感覺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真正理解了學海無涯的深刻含義,這將促使我今後要更加努力學習和不斷積累,早日做到厚積而薄發,實現各方面能力的綜合提升。
(三)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爲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佔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爲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術語將當事人的意志和願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麼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佈過關於法律文書格式的規範,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爲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塗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爲依據,以事實爲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係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對於這近一年的實習和工作,總結和歸納一下,我得出如下一些感想: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發現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着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可以讓你迅速找到案件的切入點,能提高辦案效率。
(二)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爲此,作爲有志於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爲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爲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係,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三)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哪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於哪種觀點。這樣不僅易於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可以做到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有重點的鞏固所掌握的專業知識。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分析,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於在法庭上的辯論是很有幫助的,對於日後分析案情也是受益匪淺。 第三,注重鍛鍊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於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更加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除了上面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和當事人進行順暢的溝通,也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尤其是律師行業,需要跟各行各業、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如何與人溝通,與人合作,是一名執業律師必備的技能。對於我這個剛剛入行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應繼續充實自我,完善自我。
在這一年的實習過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觸的案件都是訴訟案件,因此收穫最多的也要算是訴訟的技巧與經驗了。對於我這樣一名初來乍道的新人在實習的初期,指導律師並不敢讓我過多地參與案件的過程,而是讓我不斷地觀摩她對案件的處理,以培養我的法律思維與觸覺。慢慢的,我學會了用專業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觸到的案件,在法庭上旁聽時的思維也清晰敏捷了許多,很多時候也都會拿自己的看法跟指導律師交流。但我知道這距離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還差的很遠。
經過這一年的實習,我熟知並領會了最基本的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我知道要想成長爲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應該時刻謹記律師職業道德與準則。誠信做人,認真做事,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全心全意爲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在我今後的律師職業生涯中,爭取將每一個案件做成精品,不求達到令每一個當事人滿意,但至少要盡力做到無愧我心,無愧我心中對法律的信仰。
經過這一年的實習,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處理流程,在協助指導律師處理具體案件的過程中,我不僅學會如何起草各種法律文書,還學會了如何分析案情。在溝通成爲時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我最大的收穫是學會了與人溝通,學會了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尋求問題的解決方案。
經過這一年的實習,我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卻問題多多,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卻模棱兩可。因此,要成長爲一名合格的執業律師,還要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不僅要不斷學習業務理論知識,還要不斷學習與之相關聯的各學科知識,這也才能爲當事人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看人生百態,觀社會風雲,這正是律師行業的魅力所在。社會在發展,情勢在變化,新的問題,需要新的思維,如果說要做一位合格的與時俱進的律師,那麼,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能夠從事律師行業是我一直追求的夢想。雖然這個行業對於年輕執業律師來說,具有很強的挑戰性,同行間競爭壓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堅持自己的奮鬥目標,不斷努力,尊重事實,恰當運用法律,切實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就一定會將這份職業做的出色。我想我今後的人生也將會變得充實而有意義。
篇六:律師的實習個人工作總結
20xx年律師的實習個人工作總結我的實習總結 對20xx年一年的實習,從業務學習、執業態度、人際交往和執業規劃等四個方面做如下總結:
1、業務學習 一年來,通過從事具體的律師業務,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問題卻是層出不窮,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往往卻是模棱兩可,而在自己進入律師行業以前對這種現象可能是既看不見,也想不到,而這正是律師賴以生
存的空間。實習一年,自認爲在業務上最大的收穫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條,學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終身學習能力對於一個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學習只是給從事律師職業打了一些基礎,或者說是僅僅爲了邁過律師職業的門檻。社會飛速發展,新的情勢不斷出現,法律持續更新,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根本不存在一勞永逸的學習,律師行業更是如此,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註定是要被淘汰的。終身學習能力對一個律師的生存至關重要。
2、執業態度 一年來,跟隨所裏各個律師辦理業務,勤奮和認真是他們的共同特點,這給我感受很深,我想這是一個律師應有的執業態度,在這一點上我要檢討自己的惰性和準備不足,這反映自己對律師工作的認識和從事律師職業仍顯準備不足。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鬆休閒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賴心理,但爲了所從事的職業和自我實現,必須克服這種惰性和依賴,以自我實現成爲習慣,而不是惰性和依賴。
3、人際交往 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是一個優秀律師的重要素質。自己在人際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實習期,這方面並未得到多大改善,緊張、無序、混亂、拘謹的場面依然如故,這應該是缺乏自信的表現。對此,在以後的執業過程中,自己要儘可能多學習,充實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際交往從日常生活做起,從身邊做起,得體表現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際交往中找到自己,實現自己。
4、執業規劃 一年來,自己所從事的非訴業務更多一些,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對律師業務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但訴訟業務纔是律師業務的基礎,也是非訴業務的基礎,訴訟更能準確地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規避風險,在接下來的執業中,自己應當加強訴訟業務的鍛鍊,主動參與訴訟業務,以期更全面的發展。
在專業化方面,自己一年實習期從事的業務基本屬於民商事領域,在今後的執業過程中應當適當地拓展專業面,以擴大視野和見識,但重點仍然應當放在民商事領域。
人生太短,歲月太長。無意義的嘆息是無意義的。不知不覺,40天的暑假即將結束,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成了美好的回憶。在此,首先感謝辛主任同意我在事務所實習,爲我提供了這個學習實踐的平臺;感謝李老師和楊老師的指導,讓我有機會將自己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這種對工作的渴望成爲了現實;感謝肖耀傑和趙的幫助和照顧,以及其他律師的尊重和理解,讓我能愉快地度過這個暑假。
在過去的一個多月裏,我學到了很多在學校很難學到的東西:做人,生活,工作,尤其是處理事務的能力,把學到的東西運用到實踐中。在李先生和楊先生的指導下,我參加了三次庭審,五次外出取證,三次立案,一次參與調解,同時撰寫了大量法律文書。其中法庭筆錄5份,調查筆錄6份,取保候審申請及擔保6份,行政辯護1份,民事賠償協議1份,民事申訴3份,委託書1份,人身損害賠償清單2份,通知證人出庭申請書1份,民事裁定上訴1份,刑事附帶民事申訴1份,訴訟財產保全申請1份。此外,我獨立接受諮詢近20次,涉及執行問題、離婚與解除同居、交通事故賠償、人身傷害與工傷等。對於這一重要的人生經歷和最有價值的學習經歷,我做了如下總結:
第一,社會關係
作爲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的本質屬性是社會服務,所以律師要處理的社會關係往往大於純粹的法律關係。除了家庭、朋友和同事之間的基本關係之外,還應該在《公安法》的當事人、證人和監獄部門方面做出很大努力。對於商人來說,客戶就是上帝;就律師而言,這些人都是神,誰也惹不起誰,誰也得罪不了誰。從更功利的角度來說,都是衣食父母。
1.家人和朋友的關係。戰鬥力超羣的作戰單位必須有紮實的後勤保障,想稱霸職場的律師當然要有和諧的家庭關係和穩定的親友關係。律師是一個非常辛苦的職業。在當事人、證人、法庭之間穿梭,時間和精力都很長。如果一個律師經常在自家後院起火,經常被家人親戚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困擾,總是情緒低落,怎麼會有精力去研究當事人委託的案件,去接新的案子?但是,如果律師能夠提前處理好這些關係,不僅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可以產生穩定的案件來源。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爲?
2.同事關係。沒有永遠的敵人,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但是如果再加上一種感覺,那就大錯特錯了。人是一種感情最豐富的高級動物,沒有感情的人幾乎不存在,素食者和精神病人除外。同事關係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會關係,也是社會中最基本的人際關係之一。由於律師是一個僱員很少的職業,同事不應該僅限於自己事務所的人,而是該地區的所有法律服務人員。雖然法律明確規定同一事務所的律師不能同時代理原被告雙方。但根據實際需要,同一個辦公室的律師在法庭上兩軍對壘是很常見的。這樣,這種同事關係就更復雜了。在研究所裏,每個人都需要團結,和睦相處;在法庭上,他們爲了客戶的利益而臉紅,讓對方難堪。他們在事務所裏通常表現出善意是真的嗎?如果有,這些律師需要多少汽油;如果不是,那麼虛僞有多累?但我寧願相信他們是前者,這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標。
3.與當事人和證人的關係。律師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時,必須儘自己的職責,爲委託人謀求最大利益,如何取得委託人和證人的信任,對律師開展工作至關重要。在實踐中,一些當事人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隱瞞了一些事實,容易導致律師工作誤入歧途,陷入困境。證人往往因爲對某些社會關係的顧忌而拒絕作證或作僞證。這些對律師來說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如何讓當事人毫無顧忌地把事實說清楚,如何讓證人放下心事,才能爲當事人作證,證明客觀事實的存在,體現律師的執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關於這一點,我從楊律師身上學到了很多有用的東西:(1)端正態度,端正身份,做好一切困難的準備;預測可能發生的最壞情況,並設計解決方案。(2)注意觀察社會環境和生活
細節,尋找到與當事人(證人)共同的話題,拋磚引玉,進而進入主題;夾敘夾議,以聊天的形式蒐集最有價值的線索。(3)換位思考,從當事人(證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以情動人,以理服人。
4、與公檢法獄政機關的關係。從工作性質上來說,律師與警察、檢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員都不是爲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儘管他們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這種利益只與案件本身有關,也正是這種利益衝突將這些不同職務的人聯繫在了一起。對於一個案件來說,無論是在偵查起訴、審理還是執行階段,律師是介入時間最長的一種人。他們要跟與此案相關的各行政、司法機關打交道,而此過程中也常因對案件的認識不同發生一些爭議。對這種情況的出現,律師無能爲力,或者說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處理又體現一個律師的水平。雖然法律規定律師應當爲當事人的利益盡職盡責,但理論與實踐總是有差距的。在處理這些矛盾時應該注意區分輕重緩急,最好先禮後兵,決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與這些國家職能部門的關係。因爲人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會延續的,如果那樣後果將不堪設想,留下的後遺症是會給律師帶來長期的麻煩。
二、法律運用問題
由於我接觸法律才兩年,有許多課程還沒有學習,加上平時學得並不太紮實,因此在法律規定和法學理論上仍有許多問題;以前又未參加真正的實踐,所以在實踐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剛來那幾天一樣,我似乎覺得自己每時每刻都在學新東西,接觸到的一切都是新鮮的。關於法律知識和運用方面,我感觸較深或記憶深刻的有以下幾方面:
1、基層人民法院的法庭審理規則問題
在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參加刑事審判2次,民事審判1次,參與立案2次,大體看到了基層人民法院的辦案實際情況。也許是我過於理想化,沒有從審判實際出發考慮問題,也許這正是學生的純真與幼稚。但無論怎麼理解,問題的確是客觀存在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的。在我印象裏較深的有:
(1)基層人民法院所設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轄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人民法庭根據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數量和經濟發展狀況等情況設置,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而在實踐中又該以何爲依據呢?派出人民法庭與基層人民法院內設庭之間又是怎樣的關係呢?就麥積區人民法院對周邊區域的管轄而言,開發區法庭、北道埠法庭、馬跑泉法庭之間不以行政區劃爲限,那他們的管轄權又是以何爲標準的呢?發生管轄權衝突時該如何解決的?不會只是你簽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實際就是這麼做的。我認爲至少應該由法院院長簽字才說得過去吧!況且當事人怎麼知道他的案子屬於哪個法庭管轄?反正我是沒弄清楚,是因爲法院內部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嗎?還有特別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麼還在審理離婚一類的民事糾紛?待以後有時間再仔細研究了。
(2)關於法庭秩序問題。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
開庭時書記員要首先宣讀法庭紀律,可我參加的幾次開庭,無論是刑事審判還是民事審判,都未發現書記員向法庭作過任何有關法庭紀律的表述,即使是隨便的提醒。也許他們認爲這沒有必要,但我覺的這正爲其它不規範行爲埋下了隱患,這是其一。第二,除審判長外,其他審判人員以及公訴人員隨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審判中,法警幾乎都是老的早該退休的爺爺輩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轟鬧法庭,這些人員能幹些什麼?不是我瞧不起這些前輩們,只是審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這樣他們還比較心急,呆在法庭沒幾分鐘就沒影了,要帶被告人候審或需要交換證據時,審判長法錘敲幾下才能把人叫來。在民事審判中,書記員在法庭辯論階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參加法庭審理的人員幾乎都沒有關閉通訊工具,甚至有人在當庭接電話。這種情況你說還審理什麼呀?內外隨時保持聯繫,如何確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實?
(3)法官自審自記現象。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在上面第(2)條。書記員隨意出入法庭,法庭記錄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審判員大人代勞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人民法庭審理案件,必須有書記員記錄,不得由審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記錄。我個人認爲,要是書記員或是其他審判人員確實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決,法庭可以宣佈休庭幾分鐘,這絲毫不會影響法庭對案件的公正審理,應該是可行之法。
2、執行難問題
原來在學校學習理論知識時,常從新聞報道或學術文章上看到關於一些案件的執行情況,“執行難”似乎進入標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還不以爲然,認爲那些情況只是個案,絕大多數判決應該是可以順利執行的,而從我在所裏實習這段時間遇到的情況來看,“執行難”的確是一個很值得關注的問題。
記得一天有位當事人來諮詢:他因故借給村小學一筆款,後學校因沒錢還債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決結果:學校敗訴還款。但是,因學校沒錢而使得法院判決成了一張空頭支票,當事人陷入無期的等待。案子放在執行庭已經4年了,可法院給當事人的答覆是村小學沒有帳戶,也沒有其他可執行的財產,要當事人自己想辦法。面對這種情況,你說該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工作的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2)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3)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那麼,人民法院依靠特別授權都無法查明的東西,怎麼能讓當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難道真要當事人拿着法院的判決書去到大街上叫賣嗎?艱難的訴訟道路盡頭等你的將是一紙空文,在程序上正義是實現了,可當事人得到了嗎?
3、頻發的離婚案件
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現代人快速的生活節奏也導致了婚姻家庭關係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裏這段時間,幾乎每個律師手裏都有離婚案件,什麼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幾句話也說不清楚,但我對這些案件進行了簡單分類,大體有三類:未領取結婚證(同居)、領證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關係。《婚姻法》第8條關於結婚登記的規定,是強制性規範而不是任意性規範。因此,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認其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當然法律規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後之分,但目前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數都是1994年後的情況。)對於解除同居關係,主要還是涉及兩方面的問題:子女和財產。對子女問題,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對待子女的方法和離婚時所對應的各種情況相同。對於財產,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禮:若有,彩禮應該退還,但數額較小時可以不在退還;若沒有彩禮,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財產,但可以比照離婚處理共同財產的規定進行。
(2)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生活。根據《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只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結婚登記,是確立夫妻關係的唯一的標誌和法律程序。登記後,不論是否同居,或者是否舉行婚禮,都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確立。一經結婚登記,就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了保護,一方或雙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記後未同居和未舉辦結婚儀式的情況下,一方或雙方另行結婚就會觸犯刑法。遇到這種情況,一方或雙方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如果雙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條規定的精神進行判決。這時,一般不存在子女問題;但可能涉及彩禮的返還問題。
(3)夫妻生活多年。這種離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義上的離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法律規定的比較詳細。最明確的規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然還有其他法條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xx年6月20日是我於上海富石律師事務所正式實習的第一天,翻閱已經寫滿日常記錄的兩個厚厚的記事本,瀏覽着自己分類彙總的案卷材料,這些點點滴滴積累的文字鐫刻着我實習成長的經歷。在擁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時,更覺今後執業生涯中責任的重大。實習期很快就要結束了,在此做一份簡要的個人總結。
自從xx年9月至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學專業學習以及其間在法院實習的經歷讓我愛上了自己所學的專業。xx年我順利通過了司法考試,這也意味着敲開了法律職業的大門。
xx年3月經過幾次面試後,我最終選擇在一位有着十幾年執業經歷的律師身邊做助理。最初幾天我主要通過電話營銷方式聯繫並預約潛在客戶,隨後接受指導律師交代的寫書任務。我以平均每天兩個專題的形式做着寫書的工作,直至xx年8月22日該書基本定稿,我與指導律師合作撰寫的這本書最終於xx年3月由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書名爲《銀行借款合同風險管理》。雖然拿到正式圖書時意外的發現沒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這份來之不易的勞動成果。
擔任律師助理3個半月後,我取得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在這之前我輔助指導律師辦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師助理的身份,此後與指導律師一起擔任委託代理人則採用實習律師的身份。實習期間,我參與辦理的案件主要有:趙衛與上海愛迪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及民間借貸糾紛案、王麗佳與高智博其他所有權糾紛(婚前房產糾紛)案、李洪華律師訴80家政府信息公開案、上海三萌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上海苑園鋼結構材料有限公司與上海富躍實業有限公司票據糾紛案、張帆與北京中投視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上海天麗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姜豔芳勞動爭議糾紛案、朱躍明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上海明鴻中小銀行培訓中心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權合同糾紛案等等。
通過辦理各方面案件的經歷,我掌握了撰寫法律文書的基本技能,積累了參加庭審的實戰經驗,鍛鍊了與各部門協調溝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與辦案當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所有的這一切都將成爲我今後從事律師執業的無形財富。
在參與辦理這些有償法律服務的同時,我在110法律網站上註冊爲會員,利用平時工作之餘免費解答公衆的法律諮詢問題以及一對一諮詢問題。通過對每一個問題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學法律知識的微薄。爲了能夠準確解答每一個法律問題,我特意購買了幾本我感興趣的專業書籍,包括《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律師業務》、《勞動爭議仲裁實用手冊》、《中國人身損害賠償政策與法律實務實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儘管有了專業書籍的知識保障,但在過去短短的一年實習期間,我的實際辦案數量並不多,實務經驗還很欠缺,這些都需要我在今後的執業生涯中慢慢摸索與積累。
能夠從事律師行業是我一直追求的夢想,雖然這份行業對於年輕執業律師具有很強的挑戰性,同行間競爭壓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堅持自己的奮鬥目標,將自己的所學所知逐步運用於實踐,切實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想我今後的人生將會變得更加充實而有意義。
回顧一年的律師實習期,我感觸頗深。一年的實習律師生活讓我認識到自己的無知,也見證了我的成長,一年的實習律師生活,使我對法律的信仰逐漸加深,堅定了我走上律師工作崗位的決心,並對自己未來的執業生活充滿了期待和嚮往。這實習律師的一年裏,我在指導老師、主任律師的培養、指導下,在其他執業律師、實習律師的幫助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現就這一年來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實習期間的主要工作
1、諮詢工作。
一年來,我每週會用一至兩天的時間服務於法院及法律援助中心,免費爲老百姓提供法律諮詢,幫助老百姓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我也我認識到,當事人在現實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往往不是自己想象的那麼簡單,很多時候都是錯綜複雜的,這就需要我們有較強的分析法律關係的能力,更需要我們具備紮實的法律功底。
2、起草法律文書。
起草法律文書是律師的基本功。我在律所最初學習的技能就是起草法律文書,當時起草的法律文書漏洞百出,指導老師會耐心的幫我修改。通過指導老師的指點,我意識到了法律文書出錯的嚴重後果,也認識到作爲一名律師,最重要的品格就是細心嚴謹。經過一年不斷的學習,我寫作法律文書的能力有所提高,現在我也時常幫助當事人代X法律文書或者準備案件時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
3、庭審外的準備工作。
我跟隨指導老師準備了十多餘起民事、刑事案件,使我深刻體會到了“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訴訟法基本原則的適用以及案情分析報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事實是不可還原的,但又是不可不還原的,主任律師經常和我說“律師的能力取決於其思維的廣度和深度,想的越全面,越深入,其個人水平就顯現出來了,法官和當事人也就自然看出來了。”律師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從細節出發調查取證,形式加實質地深入審覈己方和對方的每一份證據,包括在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上存在的問題,並提前準備好案情分析報告、質證意見及代理意見等,查閱大量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在庭審後要及時將庭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整理、歸納到代理詞中並及時提交法官。
4、其他法律工作及內勤工作。
實習期間,我多次草擬及修改合同、協助指導老師出具法律意見書,還多次前往工商局等單位調取、查閱資料。此外,我還做了很多內勤工作,如整理案件和歸檔等。
在一年的實習期間,我隨着指導老師出庭十餘次,自身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通過出庭活動,我瞭解了民事、刑事案件的具體審判流程,也見證了雙方律師就案件事實和法律的博弈和辯論。總結過去,我的確存在很多的差距和不足,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若沒有指導老師及律所其他律師的指點,案件何去何從確實心裏沒有底。在分析討論案件時,還不能抓住案件的核心關鍵,並圍繞核心提出較爲明確的解決思路。除此之外我還存在辦事不夠認真、容易忽略和遺忘一些細節。今後我一定認真總結,糾正不足,找出工作的差距,虛心學習,夯實執業基礎,一步一個腳印向前發展。
二、對律師執業的展望
在這一年的律師實習過程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律師的責任和壓力,執業過程中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我也意識到了自己在專業知識、執業經驗方面與成熟律師的差距還非常大,終身學習對於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是至關重要的,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註定是要被淘汰的,沒有專業特長的律師註定是不會出衆的。所以我打算對稅務師、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學習,爲企業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深入、更加專業的綜合服務。在新的起點上,我一定要戒驕戒躁,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勤思考勤學習勤鍛鍊,時刻以高標準要求自己,爭取早日成爲一名成熟的執業律師。
一週時間又到了週六,雖然一個人做兩份工作很辛苦,感覺自己有時候也很累,但是總體來說,我還是很享受現在這樣的生活。老師和律師這兩個工作挑戰性很強,對我的能力有更高要求。
週一,在律所上班,下午直接去輔導班。一切都還好。
週二,一早到閔行法院立案,一個合同糾紛案件,一早到那,人家八點半才上班,還在法院門口等了下,地鐵到莘莊很快。受理法院要我先簽個訴前調解。現在的法院案子,大都要訴前調解。立好案回律所,吃了個飯,就去奉賢南橋的一個會計事務所,到那拿所裏的一個報表。起先以爲很簡單的一個事情,只是一個表嘛,到那去人家非說要所裏的工商登記才行,打了幾次電話,所裏都說不需要那個,所裏也沒有,沒辦法,我也只好原話跟人家說。因爲我對會計方面一點也不懂,拿回來之後,他們看了傻眼了,說這麼是這個表呢?原來會計那邊把它做成了工商年檢了,而我們要的是司法局要求的財務審計報告,真是啊!
週三,律所上班一天,回家到輔導班,10點結束。
週四,上午律所上班,準備楊浦的一個單位的反訴事情,主任把材料都給我看了,讓我寫個反訴狀,寫好了,發給他之後,他又修改了很多,之後,我寫好了證據目錄,按照他說的要求,他寫好了在一張紙上,需要哪些材料,要幾份,哪些要蓋章之類的很詳細。下午準備好了之後,就風撲塵塵地來到了客戶單位。下午忙了兩個小時之後,把它寄到楊浦法院。晚上輔導班上班。
週五,律所一天上班,主任讓我寫了個律師函,他把之前的一個律師函發給我,我看完材料,照着寫好了,給他看之後,他又修改了些,說我沒用心。後來的是一個申請法院執行書,也是一份寫好的材料,在這上修改,其中有兩處錯誤,一個被申請人的地址,沒覈對,第二個附件有個我沒仔細想,不知道要不要,就放在那沒刪。他看了之後很生氣,直接就說我沒有用腦子思考。雖然其他材料都對,但就是還有錯誤,那就是不合格的材料,經過律師手的材料必須保證百分百正確,這就是律師所要求的嚴謹。被主任說了之後,我自己狠狠地反思自己,在從事法律職業時,有些工作做得確實不是那麼地道、嚴謹,對自己要求不夠高。今後自己做事情要多想想,三思而行。
週六,輔導班一個天,幾個小男生,雖然有些調皮,還算是比較順利地完成了一天的任務。那天,我想了很多關於自己實習的事情,和自己現在的輔導老師比較,覺得真正的老師都是很累的,因此,對於教導我的老師,我有了更深層次的考慮,老師真的很不容易,面對自己的學生,都是盡其所有的能力。爲天下辛勤的老師而鼓掌!
週日,律所上班一天,從浦東出發,感覺一路還是很快地就到了松江,呵呵,上海交通就是發達啊。星期日都沒什麼事,網上買的耳機正好送來了,上午聽了律協的網上課程,其中的一個法律思維的專題有些啓發,對於女性來講,思維這個事的確很難,因爲很多時候,她們都是很感性的,要想邁過感性的坎,還需要更多的實踐磨練。
一週周過地很快,我不想自己在實習過後,還是什麼都不知道。當然我知道很多事情要我自己去做,別人都幫不了,雖然現在的自己和我想要的生活,想成爲的自己還有很大的一段距離,但是我心中有個圖樣,對於自己,對於未來,只有還有那個圖,那就努力去追吧!
三月份來律所工作,不知不覺將近三個月,之後的實習工作自己要更主動地對待工作和實習,虛心請教老師和同事,很多東西需要學習,成爲一個學習型人才。
首先,我想向所有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爲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嶽麓區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習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爲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爲“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覈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爲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爲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爲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纔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爲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時間如白駒過隙,倏忽間,我們已在錦連律所實習了一個月。這一個月,我有懵懂,有成長,有苦惱,有快樂,有收穫的喜悅,也有對未來的思索。
很多人說,法學院是一個與“最”和“前三名”分不開的地方:高考時,法學院高居“最難考專業”前三名;好不容易考進了,原來還位列“最辛苦專業”前三名,大學四年要背的書堆積如山;一番努力終於熬到畢業,結果就業率排在“最難就業專業”前三名。以我自身的經歷來說,現實雖未如此殘酷,卻也給了我一記當頭棒喝——在校四年,我的成績名列前茅,大小活動也參加不少,在畢業前又通過了司法考試。但當步入律所大門,我才發現自己對於法律職業和實務技能依然還是霧裏看花,如何與當事人交流、如何思考和分析法律問題、如何寫出既漂亮又實用的法律文書、乃至如何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等,依然茫然不知所措。
幸運的是,在即將真正獨立步入社會之前,我來到了錦連律所實習。這裏祥和的氛圍、律師們親切的態度,尤其是孫律師有意地指導與栽培,令我們成長很多。在這裏,我學習了諸如整理、裝訂卷宗,書寫不同類別的法律文書,與當事人交流等律師所應具備的基本實務技能,亦開始慢慢學着構建自己的法律思維,學着像一個真正的法律人一樣思考。我獲得了這樣的啓示:在我今後的職業生涯中,首先我應堅持以誠信爲本,謹守生命當中那些基本的、良好的法律職業價值觀念——正直和誠實,並將之貫徹於整個職業生涯當中;其次,我要培養自己耐心、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腳踏實地地做好每一項或繁瑣或枯燥的工作,因爲律師生涯從來只有小律師,沒有小案件。態度,將決定我未來職業生涯的高度和寬度;同時,我的理論基礎還遠遠不夠紮實,我需要時時跟進學習新的法律法規,並抓住自己感興趣的兩、三個領域吃透,構建起一個完整的法律思維框架,以便在爲當事人服務時能及時調取腦中的數據和資源,給其以滿意的答覆。
其實在這裏的實習生活,最重要的一點是,激發起了我對律師職業由衷的熱愛。我至今仍記得,在行政大廳值班時,四個中年男子站成一排,向我諮詢一起交通肇事事故賠償時那殷切的眼神。我深深的感受到律師所肩負的社會使命與責任,亦深深爲這份職業所能體現的價值而吸引。我知道,要實現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也許很難,但每一個律師辦案的過程,其實就是幫助社會羣體實現個別正義的過程,我們也就向心中匡扶正義的夢想走近了一步。我也知道,自己離一個合格的律師還有很大的差距,這條路還任重而道遠,但我會堅定地、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下去,雖然走得慢,但走得穩,最終才能走得遠。
光陰似箭,時光如梭,我的實習律師生涯已近尾聲,真正靜下心來回首這過去的一年,感觸頗多,收穫頗豐。這一年在指導律師與其它律師事務所同事的幫助下,我成長了,基本上也完成了從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執業者的蛻變。通過這一年的學習,我對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漸加深,這不僅使我爲自己能成爲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堅定了我走這條路的決心,對自己未來的執業生涯充滿了期待與嚮往。
在這一年的實習過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觸的案件都是訴訟案件,因此收穫最多的也要算是訴訟的技巧與經驗了。對於我這樣一名初來乍道的新人在實習的初期,指導律師並不敢讓我過多地參與案件的過程,而是讓我不斷地觀摩他案件的開庭以培養我的法律思維與觸覺。過了一個多月左右,我開始有機會獨立地協助指導律師的案件承辦,對於自己的次開庭我覺得等這一天實在等得太久了,於是在接到法院傳票的那天開始,我便精心準備,不斷地在腦海裏設想庭上法官可能會問到的問題,自己怎樣的回答才能讓證據看上去滴水不露。
爲了防止次上庭的慌亂,我把證據的每一個小細節都用紅筆標註出來,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順序準備了一遍又一遍,讓這些順序都牢記心中好讓自己在法官或律師需要任何一份證據材料原件或複印件的時候不至於手忙腳亂地一通亂翻。即使是這樣細心的準備,在次開庭那天,當我作爲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緊張與慌亂,就算是簡單地按照自己寫好的舉證意見一層不變地念出聲來我也明顯感覺到自己聲音的顫抖,更別說是在庭上能夠頭腦清晰地針對對方代理律師所拋出的問題作出迴應,當時的大腦幾乎是一片空白。
下了庭,指導律師對我上庭的情況做了總結,雖然指導律師也看出了我上庭時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勵我,在總結我上庭時的不足方面也輕言帶過,但我知道這是他在給我勇氣去改進自己。在以後的案件承辦中,指導律師依然給了我足夠的信任,也正是在這樣一次次的歷練與打磨過程中,我慢慢學會了用專業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觸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維也清晰敏捷了許多,在法庭上的發言也逐漸大膽自信了起來,但我知道這離在庭上游刃有餘地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問題還有一定的距離。庭審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它不僅需要法律執業者有很深厚的法學基礎、淵博的社會知識、雄辯的口才,同時還需要一些悟性與情商。要做一名好的執業律師實爲不易,我只是翻開了其中的頭幾頁。
在外行人士看來,律師是一份光鮮亮麗的職業,律師一直都頂着精英人士的光環。在律所實習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與律師這個名詞掛鉤,即使是“實習律師”這樣的稱號我也覺得怕自己的無知與愚鈍稱不上它。於是,當有朋友問起我做什麼職業,我只是含糊其辭告知我在律師事務所上班,卻不敢大大方方地對朋友說我是實習律師,我怕我破壞了律師在他們心目中的形象。我想當時的不自信也確實是來自於自己在知識與經驗上的欠缺與匱乏。律師真是一份需要不斷學習的職業,大量層出不窮的法律法規需要我們的法律知識不斷更新,當事人所需要解決的問題涉及社會的各個不同領域,而作爲律師需要在有限地時間內去回答去解決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在最開始有當事人來諮詢指導律師的時候。
我就把當事人的問題拿來問自己,如果當事人問到我,我的回答是什麼,經常我會回答不上來。爲避免“書到用時方恨少”的狀態,我去圖書館借閱了不同領域的法律書籍,從勞動案件、工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實務…
我都一本一本地認真研讀再結合實習中所碰到的案件來運用。隨着我接觸的案件不斷增多,我也慢慢學會了如何運用所學的法律原理去回答當事人的諮詢。當有朋友或是陌生人來電諮詢我法律問題,我不再像以前那樣害怕出現別人把我問得我啞口無言的尷尬場面,就算是在做面對面的法律諮詢的時候,我有時也可以自信滿滿地有條不紊地幫當事人分析案情解決問題。在面對文化程度不高的當事人的時候,我還算沉着冷靜。但有時在面對文化程度較高的當事人,當事人問的問題又比較棘手的時候,那份沉着冷靜有時也是裝出來的。這方面還要不斷加強學習,想贏得別人認可的同時也必須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師執業過程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這對於實習期滿後即將獨立執業的我們來說是很現實又很頭痛的問題。在長達一年多的實習過程中,我只爲指導律師接了兩個小案件,還是通過同學介紹的。在實習過程中我並未學會如何“自我營銷”。有時擔心像保險行業二手房銷售行業那樣的地毯式營銷是否會褻瀆法律降低法律執業者的身份,我把這樣的困惑與指導律師交流。指導律師爲了解答了這樣的困惑,也轉變了我對營銷手段的看法。我們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時代,律師行業也是服務行業的一種,也要走向市場。
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銷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學得再好也是無
人問津無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隊扣違章分數的時候,在交警大隊門口就有人向過路人發一本書,我隨手接過翻開一看是深圳某律師編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指南》,上面也有該律師的聯繫方式,這本書以他實際操作過的案例現身說法,看上去是一名在處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方面很專業的律師。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請律師處理交通案件的當事人在看過這本書後我會優先考慮該名律師。我覺得這樣的營銷方式很不錯,既達到了宣傳自己的效果又顯示了自己的專業水準。
實習小結是結束也是開始,未來的執業道路並不平坦,但我會堅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終歸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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