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合同錦集八篇

本文已影響2.11W人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畢業生合同錦集八篇

畢業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 達成如下協議 :

一、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公司發展及工作需要 , 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工作( 工種 ) 。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部門及崗位。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 8 小時,每週工作 40 小時。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內月工資標準爲 (人民幣)。乙方試用期滿被甲方聘用爲正式員工後,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工資制度適當調整乙方工資。

2、甲方確定每月 日爲發薪日。

3、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 一 )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二 )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 一 )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 ,甲方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 二 ) 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 , 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 三 )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

(一)試用期內,乙方須自覺接受甲方安排的入職培訓。

( 二 )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 三 )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 保證安全生產。

( 四 )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 五 )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祕密。

( 六 )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 一 )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

3 、乙方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 四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

3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 七 ) 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八 ) 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 九 )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 一 ) 甲方的法律責任

1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 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 , 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 , 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 25% 的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 , 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 , 同時 , 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 1% 補償員工。

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 一 ) 款未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應一次性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 、由甲方提出 , 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

b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1 、 2 、 3 、 4 項和第 ( 五 )款第 2 、 3 、 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2 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 、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三 3 、 4 項解除勞動合同 , 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 , 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 二 ) 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 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

1 、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

2 、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

3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 三 ) 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

合同期內,如乙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乙方需支付甲方元的違約金。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 , 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 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 小組 ) 申請調解 ; 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 , 雙方必須履行 ;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

1、甲、乙雙方簽訂的《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及知識產權權屬協議書》,與本合同一併生效。

2、甲、乙雙方認爲有必要簽訂的其他與勞務合同有關的協議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3、如乙方因違約或違紀行爲,甲方有權從乙方未支付的工資及其他款項中予以扣除違約金或罰款,不足部分依法進行追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 , 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 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 ,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的附件 ,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 一 ) 《商業和技術祕密保密及知識產權權屬協議書》

( 二 ) 《畢業證代管協議》

( 三 ) 《擔保書》

說明 :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 , 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 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 ,

或深圳戶籍的員工 , 男職工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十年 , 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 , 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 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 , 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 ; 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 , 試用期可以延長 , 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訂勞動合同 , 工作崗位未變更的 , 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 , 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 , 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 ,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 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 ,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後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 , 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 , 應體現公平原則 , 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 : 每滿一年 , 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 ; 滿半年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發 ; 不滿半年的 , 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 三 ) 款第 3項、第九條第 ( 一 ) 款第 4項a 解除勞動合同 , 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 , 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 , 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期滿不起訴的 , 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 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 , 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

畢業生合同 篇2

一、勞動就業合同與大學生就業

勞動就業合同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實現大學生勞動權利的法律形式。今天,大學生就業已從計劃分配轉變爲自由擇業,在這種形式下,就業勞動合同就成爲規範勞動就業市場的重要法律依據,也是合同雙方維護自己權利的法律武器。同時,大學生通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權利義務規範化、明確化,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的不當解僱,違反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另外,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業勞動合同就是大學生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二、目前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出現的問題

近年來,由於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爲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因而在籤合同時出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以下是筆者總結的大學生在籤合同時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一)錯誤地認爲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

經筆者調查發現,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畢業生認爲,有就業協議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就業協議是指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畢業派遣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也就是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

另外,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同,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同意接受該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該畢業生,列入就業方案並納入就業情況統計,它不涉及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後所享有的權利義務。而勞動合同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關係更爲明確。因此,畢業生只有弄明白這兩個合同的含義,才能更好地通過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二)越過就業協議直接籤勞動合同。

隨着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就業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廣泛。因此,很多畢業生就認爲不用籤就業協議而直接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專家認爲,直接籤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簽證,這有助於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後,學校可以根據就業協議書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週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其次,勞動合同只規範學生畢業後的就業行爲,假如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根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侷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三)對自己在勞動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不瞭解,“就業壓力大”,是當代大學生找工作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

因此,有些大學生在被招聘單位錄用後,就急於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生怕“煮熟的鴨子又飛了”,認爲簽了勞動合同,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保障,就會萬無一失。而用人單位此時往往會利用大學生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腳,企圖簽訂對企業有利的“一邊倒合同”,使合同裏的內容偏向於用人單位這一方。

(四)大學生對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條款敢怒不敢言。

大學的普及,讓很多學子走進了大學的殿堂,但同時,也讓更多的大學畢業生面臨着就業難題,而這給一些企業提供了利用廉價勞動力的機會,他們利用自己在招聘時的諸多優勢,隨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條款”,使一些畢業生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而現實是,一些大學生爲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來的工作,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合理的勞動合同。被社會稱之爲“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實在是一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

(五)簽訂合同時出現的自身誠信問題。

這裏的誠信問題主要指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後出現的違約現象。因爲現在找工作提倡雙向選擇,自由擇業。有的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同時選擇幾家單位,但最先同意接受並要求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單位,不一定是畢業生心目中的理想單位。於是,個別畢業生爲了保底,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遇到比原單位好的企業,就毀約,另謀高就。然而,還有一部分畢業生在與單位籤協議的同時,就做好了違約的心理準備。因爲畢業生的違約,導致現在一些企業不喜歡招聘。

畢業生合同 篇3

發佈時間:

甲方:

學號: 所屬學院: 年級及專業:

本、專科層次: 身份證號碼: 班主任:

乙方:

根據國家和**市畢業生就業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應甲方自願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爲甲方辦理留存個人檔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畢業生檔案保管合同範文,合同範本《畢業生檔案保管合同範文》。

第一條 甲方屬於**工商大學應屆畢業生。由於甲方畢業後已經和用人單位簽約,且用人單位不保管檔案,爲方便學生就業,甲方自願申請將個人檔案暫時保存在乙方。

第二條 乙方承諾在20xx年7月1日前,爲甲方免費保管個人檔案兩年,在此期間,甲方可隨時辦理檔案轉出手續。

第三條, 兩年免費保管期滿後,若甲方未將檔案轉出, 甲方應在每年的7月1日前向乙方預交一年的檔案保管費。

第四條,畢業生提取本人留存學校的檔案,須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代取檔案者須帶上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書和代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蓋章後生效。

第六條、學生可以在檔案館網頁上查詢檔案的去向: .

甲方: 乙方:

家庭詳細地址(用正楷字填寫):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家庭電話: 電話:

移動電話:

簽字: 檔案館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合同 篇4

見習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這是當下就業人員特別是應屆大學畢業生普遍關心的問題。先讓我們瞭解一個案例:去年7月份之前,宋某還是某大學的在校學生時,被我市某企業看中並聘用,口頭規定見習期一年,從20xx年3月起到20xx年3月止。20xx年7月,宋某順利拿到了大學本科畢業證,於是要求企業提高工資待遇。當宋某的加薪要求遭到公司拒絕後,他一改以往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務推委,給公司造成一定影響。公司覈實後,決定與宋某解除勞動關係。於是,宋某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從入職之日到離職之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對此,該公司對劉某的要求感到十分困惑。

見習期內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如果需要簽訂合同,合同應該從何時籤起呢?開發區人力資源市場劉偉告訴記者,見習期是對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覈的一種制度,自上世紀50年代起我國以行政規章的形式開始實行見習期制度。隨着時間的推移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雖然國家並沒有明文廢止見習期制度,但高校畢業生由國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經基本消亡,由計劃經濟的“指令分配”變爲市場經濟的“供需見面及雙向選擇”。高校畢業生與企業通過市場招聘等雙向選擇建立的勞動關係,受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和保障政策的調整,用人單位無法以見習期制度爲由免除法定義務和責任。從20xx年1月1日起,凡是中國境內的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都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

劉偉認爲,本案中該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在法定期限內與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宋某在取得畢業證前,屬於在校學生,不是廣義勞動法中合法的勞動者主體,其爲該公司提供勞動,雙方形成的是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對勞務關係的建立形式我國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定,所以在此期間公司與宋某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宋某取得畢業證後,即具備了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公司與宋某之間的關係由“勞務關係”轉變爲“勞動關係”。公司應當自雙方具備勞動關係條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劉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將可能承擔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

畢業生合同 篇5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醒,畢業生應小心“試用期”被濫用,入職一個月內須籤勞動合同,試用期之後籤勞動合同違法;員工入職30日內單位須繳社保。

試用期最長不超6個月

學軟件工程專業的小馬應聘到一家軟件開發公司工作,該公司與其簽訂兩年期的勞動合同,並表示,由於是技術工種,所以試用期要3個月,試用期月薪爲同崗位正式人員的一半。小馬很關心:試用期的規定應該是多長?試用期工資有什麼規定?

據瞭解,《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小馬與公司簽訂的是2年期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

試用期之後籤合同違法

小楊今年大學畢業後來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爲銷售人員。公司人事經理告訴他,要先試用2個月,合適的話再簽訂勞動合同,小楊很疑惑:用人單位“試用期之後再籤勞動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據瞭解,《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該單位“2個月試用期之後再籤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

超範圍約定競業限制人員無效

小陳從某大學會計專業畢業後,在一家藥品公司財務部任出納。令小陳啼笑皆非的是,他這個記記賬、發發錢的出納,從來沒有機會接觸到產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簽訂競業限制人員之列,被約定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年內不得到同類業務的企業工作。公司這樣做合法嗎?

據瞭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間的競爭十分激烈,爲了保護自己的商業利益,用人單位對一些特殊員工實行競業限制是必要的。但競業限制又是一把雙刃劍,約束過濫,又影響勞動者的再就業權。《勞動合同法》對此有明確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只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也就是說,只有高端勞動者,纔有“資格”成爲競業限制人員。像小陳的情況,就不是競業限制人員。若用人單位超範圍隨意約定競業限制人員,則這種約定就屬無效約定。

入職30日內單位須繳社保

小胡應聘到一家電子產品企業工作,公司人事部門告訴他2個月試用期過後轉正纔給參保社保。小馬很關心:擁有一份新工作,單位應在多長時間內爲該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單位應該是在試用期的時候就給我買社保?還是等簽訂正式合同的時候纔買?

據瞭解,根據社保法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爲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部分企業爲降低成本、逃避義務,以“試用期”爲由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做法是違法的。

畢業生合同 篇6

第一條 公司工資收入分配實行按勞動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則,以建立現代企業薪酬制度爲目標,不斷完善內部分配製度,形成崗位能上能下,工資能增能減的激勵機制。

第二條 公司實行以崗位工資制(或崗位技能工資制)爲主的基本工資制度。

第三條 公司依據經濟效益並根據城鎮居民物價消費指數、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本地區和本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企業勞動生產率等因素中任何一項的變化,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協議,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調整機制,使職工工資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幅度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工資增長*%。

第四條 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本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爲每月***元(該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政府發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 公司因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按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具體計發基數和辦法爲:企業安排職工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公司次月10日前對職工支付月工資,工資以貨幣形式發放,如遇節假日則相應提前。企業不得剋扣或拖欠職工工資,不得以產品、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

第七條 工資協商雙方應就一方認爲需要協商的其他有關工資分配問題和事項(如獎金、津貼、補貼分配辦法;各種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違約責任等)進行協商。

第八條 公司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報酬的內容,不得低於本協議的規定。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未予明確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前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並按規定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覈準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對公司和職工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本協議簽訂後,遇有不可抗力、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等情況,雙方可按規定程序協商修改、變更或解除協議。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更改本協議的內容。

第十三條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採取依法申請調解、仲裁等方式妥善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於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並於期滿前60日內進行下一輪工資集體協商。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報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一份,同時報送縣總工會一份,公司和公司工會各保留一份。

公司蓋章 工會蓋章

公司代表(簽字) 工會代表(簽字)

畢業生合同 篇7

畢業生面臨離校,首當其衝要解決的問題便是租房,畢業生社會經驗少,簽訂租房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十分謹慎。

不籤合同 水電費月月漲 傢俱有問題不負責

常州某高校大四畢業生張某今年四月初在學校附近找到一則租房信息,和房東同住每月300元,自己能住一室,每月除支付房租外,水電費和網絡費均和房東平攤。“房東說我是學生不計較那麼多,合同不用籤,房租一月一付就行。”張某說。可是最近,張某卻遇到了麻煩,他說:“最近天氣熱,房東不上班,在家開空調一開就是一天。我每天只有晚上在家,眼看着每月的水電費越來越多,這樣平攤太不划算了。由於沒簽合同,房東這樣做我也沒辦法。”

此外住在天寧區某小區的畢業生華某在前不久租的一套住宅房,租的時候傢俱一應俱全,並被承諾可正常使用沒有絲毫損毀,當時華某看房東比較忠厚便也沒有與之簽訂正規的租賃合同。可當華某入住後發現,很多家用電器都存在着這樣那樣的問題,如空調不製冷,冰箱噪音大等問題,而他要求房東修理卻被房東告知那是電器本身的問題買來就這樣,由於已經預交半年房租華某也只好忍了。

【業內分析】

簽訂合同權益纔好保障

某著名房產網站資深專家表示:“大學生租房最好是通過正規的中介公司,這樣雖然多花一點錢,但是肯保證大學生的長久利益。就算不通過中介,也需要自己同房東把合同簽好,特別是要明確違約責任,才能使居住無憂。”同時,專家提醒,與“二房東”合租的承租人需特別注意“二房東”是否具備房屋的轉租權。

【律師維權】

就算沒合同也受法律保護

成宇紅律師表示:“首先,業主與承租人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具備合同效力的。其次,就算雙方沒有簽署任何書面文件,其租賃關係也受法律保護。”他表示,事實的租賃行爲在法律上被認可,但是在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下出現糾紛雙方都很難舉證。如租金標準、物業費由誰支付等敏感問題。

畢業生合同 篇8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所在學校:

爲明確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甲方不承諾乙方畢業時一定錄用其爲公司員工。如果實習結束,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爲公司員工。

二、實習崗位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月的基本生活補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實習崗位的安全;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覈鑑定,出具實習證明。

6、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7、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

8、實習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並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四、違約責任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爲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11、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其他規定

1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