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合同範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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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水產養殖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水產養殖合同範文7篇

水產養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現有煙臺市昀澤園林工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購買菸臺市萌興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的綠化苗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簽訂本協議後,甲方預先支付乙方苗木訂金10萬元整。

2、 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要求起挖苗木的開始時間、暫停時間。但甲方必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 此協議書要求內的所有苗木必須帶土球,具體土球規格按照規範標準執行。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商議。

4、 苗木的起挖、裝車、運輸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苗木送到甲方要求的指定地點後,甲方質檢人員驗收苗木合格後,方可卸車。以後苗木出現任何問題再與乙方無關。

5、 苗木的質量要求:苗木必須全冠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沒有甲方通知,乙方不得擅自對苗木進行修剪。乙方在起挖、裝車、運輸過程中一定要保護好樹木。樹皮不得有損傷。

6、 甲方人員收到乙方苗木後,給予乙方人員收到條,不給現金,等苗木全部起挖完後,結算苗木款。苗木起挖最晚時間不得超過20xx年5月20日。

7、 苗木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

8、 如在起挖過程中出現其他情況,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9、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代理人:法人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水產養殖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生產人: 簽訂地點:

收購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生產人負責爲收購人養殖生產 ,並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要求養殖生產 頭(只、尾)。

第二條 收購人負責收購生產人養殖生產的 ,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爲 。

第三條 生產人產出的 ,只要符合第二條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交給收購人收購,每公斤(頭、只、尾)的收購價爲 。收購期間,若遇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上漲,由雙方協商提高收購價;市場價格下跌,本條約定的收購價不變。

第四條 生產人向收購人交售 的時間爲 。生產人應保質、按期、足額向收購人交售養殖生產的 ,在完成約定的銷售量前,不向第三方出售;超出部分是否交售,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收購人收購生產人交售的 總價爲 ,結算的方式爲 ;結算的日期爲 。

第六條 收購人負責向生產人提供養殖生產 的技術信息諮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可約定由收購人向生產人收取技術培訓信息服務費,具體爲 。

第七條 如需收購人向生產人提供種苗、防病疫苗的,應以優惠價供應,具體的價格爲種苗 ;防病疫苗 。

第八條 因收購人技術信息諮詢服務和指導培訓失誤或者提供的種苗、防病疫苗等有質量問題給生產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收購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九條 生產人不按收購人提出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進行養殖生產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生產人交售的 經檢驗不符合收購人提出的質量標準和規格等級的,收購人可以回絕收購;經雙方協商,收購人可以降級降價收購;造成收購人經濟損失的,生產人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生產人因自然災害(如高溫乾旱、低溫寒流、暴雨洪澇、颱風、冰雹、蟲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向收購人交售 的,應及時告知收購人,並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生產人將產品或銷售方提供的種苗擅自轉讓或變賣的,應按照該部分產品或種苗市場價格的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 生效,於 失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生產人 收購人

出賣人: 買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監製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水產養殖合同 篇3

甲方:昆明市宜良縣大壩苗圃

乙方:昆明市四方苗木園

現昆明市宜良縣大壩苗圃購買昆明市四方苗木園綠化苗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購綠化苗紫薇樹600株,規格米徑6公分袋苗,單價380元/株,合計¥228000.00元(大寫:貳拾貳萬捌仟元整)。

二、甲方向乙方購綠化苗球花石楠600株,規格米徑7—8公分袋苗,單價爲450元/株,合計¥270000.00元(大寫:貳拾柒萬元整)。

三、簽訂協議後,甲方預付乙方苗木訂金5%(¥24900.00元,大寫:貳萬肆仟玖佰元整)。

四、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乙方起挖苗木的`時間,但甲方必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五、乙方按甲方苗木規格,冠幅標準執行,裝車、運輸由乙方負責將苗木送到甲方要求地點後,甲方質檢人員驗收苗木合格後,方可付清所有苗木尾款。

六、此協議必須是甲方預付款匯入乙方帳戶後,甲、乙雙方纔執行前面條約,協議方可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帳戶: 帳戶: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養殖方):

乙方(收購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有關情況如下

品種名稱

品種規格或等級

數 量

(千克或尾)

質量標準及要求

備註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價格

固定價格: 元/ (單位),合計總價款爲 元。

保護價格:基準價 元/ (單位)。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浮動價格:基準價 元/ (單位)。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

三、養殖苗種、餌料提供方式

養殖苗種由 乙方免費提供, 乙方有償提供, 甲方自備;養殖餌料由 乙方免費提供, 乙方有償提供, 甲方自備。乙提供養殖苗種、餌料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爲:;養殖苗種、餌料應滿足的條件爲: 。養殖苗種價格爲 元/ (單位),合計: 元(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於交貨時抵扣收購款);養殖餌料價格爲

元/ (單位),合計: 元(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於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四、交貨期限、方式

(一)交貨期限:

(二)交貨方式:

送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 ,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爲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發出日期爲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代辦託運。甲方通過汽車(火車、輪船或 )將所訂水產品託運到 ,交貨日期以辦理託運手續日期爲準,託運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五、驗收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爲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爲驗收地點;託運以 爲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 %以內(含 %)。

六、付款方式

(一)收購定金:

乙方 是/ 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定金 元。交貨時定金應 抵作收購款/ 返還甲方。

(二)貨款結算: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後 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 ,賬號 。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交付的水產品少於所訂數量的,按少交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逾期交付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少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少收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接收所訂水產品,按逾期接收水產品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支付完貨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

三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作爲養殖資金;甲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三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人民幣¥710,000(柒拾壹萬元),乙方、丙方各出資人民幣¥300,000(叄拾萬元)。用作啓動資金,甲方進行實際操作並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乙、丙雙方。

三、運營後,乙方每月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乙丙雙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資由另外雙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雙方退出,拍賣養殖場,所得按實際出資分配。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甲方執行或由乙丙雙方方派人來場協助甲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餘的利潤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三方協商支付。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

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水產養殖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爲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現將2號、3號、4號魚塘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爲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作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2號、3號、4號魚塘共計18畝與乙方進行合作養殖。

第二條 合作期限爲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條 合作金和交納方法:實行先交合作金後使用原則,魚塘每年合作金爲人民幣叄萬元整,每年的合作金應於當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納完畢。考慮到第一年合作養殖爲試驗項目,養殖所需水電費由甲方負責。從20xx年5月1日起,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在合作期間,乙方合作養殖魚塘用水、用電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要安全用電,抽水、增氧等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用電電費乙方向甲方繳納。如發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與乙方合作養殖,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乙方不得在魚塘周圍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乙方合作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合作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基地需要開發使用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乙方應繳的承包款則按發出通知當日減收一個月計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魚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作任何補償。如需修築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合作期滿後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條 乙方在合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無償收回魚塘:

1、乙方擅自將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爲名,實質是改變合作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作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達10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合作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完成全部合作金並經得甲方同意,才能終止合同,另甲方有權沒收未履行合作金作爲補償。

6、其他有關解除協議的情形。

第八條 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進行合作養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合作權。

第九條 風險責任

1、養殖行業所涉及的生產許可、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合作期間,各項投資,自負盈虧,或因生產經營不當所發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購買農業保險,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爲造成的損失,及在合作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協議。在合作期間,甲方不準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正常經營使用,雙方在沒有違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如有違約,任何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及賠償另一方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協議,視爲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條 補充協商部分

1、甲方爲乙方生產及技術人員提供食宿,並按規定收取乙方伙食費;

2、乙方養殖的水產品,甲方具有優先選擇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優先供應甲方。甲方需繳納水產品費用。

3、乙方養殖技術人員需無償爲甲方提供養殖技術服務。

第十二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訴訟程序。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協議。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合作養殖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地址: 銀行地址: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水產養殖合同 篇7

第一條、協議訂立雙方

甲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約______畝。合夥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爲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第三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設備投資、物料採購、銷售配送,財務管理等。乙方負責資金到位,協助甲方銷售產品、協助回款。

第四條、收益分配

該項目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場房、場地、現有設備爲資本入股,佔股___%;乙方出資金___,佔股___%。在保證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半年進行分紅一次。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各方保留每月審覈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覈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第六條、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項目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項目,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2.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第三方不得干預。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章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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