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採購中心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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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採購中心職責,職場上難免會有困難,無論是剛進入職場的人還是已經在職場上比較長時間的人,都在所難免,那麼如果是集中採購中心的負責人員,集中採購中心職責是什麼呢?一起來看看吧。

集中採購中心職責1

集中採購中心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稅務系統政府集中採購工作管理制度、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工作。

(二)負責編報和彙總稅務系統政府採購計劃和信息統計工作。

(三)負責稅務系統政府集中採購項目、採購方式等事項的報批和備案工作。

(四)負責稅務系統政府集中採購項目預算執行和保證金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辦理總局機關政府集中採購項目委託手續及協議和定點供貨的組織管理工作。

(六)負責稅務系統信息一體化採購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組織工作。

(七)負責稅務系統貨物和服務政府集中採購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八)負責稅務系統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定點供貨等多種採購方式的研究和組織管理工作。

(九)負責稅務系統的政府採購工作的執行性管理和監督檢查,受理採購活動中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處理工作。

(十)負責稅務系統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的組建、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集中採購中心職責2

1、根據採購單位審査批准的政府採購項目預算,按採購單位要求和政府採購操作規程,組織進行政府採購活動。

2、統一組織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範圍的各品目的集中採購。

3、審查招標採購項目是否符合政府及財政部門的規定標準。

4、審査投標人的資格。

5、組織和參與評標。

6、確定招標結果,組織簽訂中標經濟合同,監驗政府採購項目。

7、管理政府採購資金專戶,根據合同支付採購項目費用。

8、受理其他採購機關委託招標、採購事宜。

9、組織非集中採購項目的監督和檢查。

10、組織辦理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政府採購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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