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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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每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產生糾紛後幾乎都會選擇勞動仲裁,依靠法律手段捍衞權利,但是很多人並不清楚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這給我們在生活中需要用仲裁來解決問題造成了影響,下面就來具體看一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1

勞動仲裁流程詳解

(一) 勞動仲裁申請地

1.你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2.你也可以向勞動關係履行地(即工作地點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二) 勞動仲裁申請時間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你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你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提示:

1.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2.因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等)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一年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三) 勞動仲裁流程

勞動仲裁一般分為四個步驟:當事人申請、審查受理、仲裁準備、仲裁審理。

1.當事人申請:

當事人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材料、證據。

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2.審查受理:

(1)勞動仲裁申請書符合要求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決定受理的,將會通知申請人前去領取《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出庭通知書》,並在五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如果仲裁委決定不受理該案件,將會向申請人説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法院提起訴訟;

(2)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如果所需要的證據在公司手上,申請人可以向仲裁委申請向公司調取證據,公司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公司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3.仲裁準備:

仲裁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仲裁庭。

4.仲裁審理:

(1)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員會決定;被申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不影響仲裁庭作出裁決,可以缺席裁決;如果申請人不出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將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2)仲裁庭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的話,會將雙方達成的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如果調解失敗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了或當事人拒絕接受調解書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3)仲裁庭會在受理您的仲裁申請後45個工作日內作出裁決;如果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仲裁庭可申請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逾期未作出裁決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後,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准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5)仲裁庭作出仲裁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裁決書。仲裁裁決書由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仲裁庭當庭裁決的,應當在自裁決作出之日起七日內發送裁決書;定期另行裁決的,當庭發給裁決書。仲裁結果出來後,申請人可以拿着裁決書去找被申請人要求執行裁決書的內容,如果被申請人不執行,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注意事項: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的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如果提交的證據材料涉及錄音的話,建議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諮詢,一般需要您用光盤進行刻錄、提交文字稿,注意做好備份。

(四)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單位數量提供);

2.你的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户口簿、户籍證明等);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果委託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用人單位的註冊信息(如:營業執照,不能提供營業執照的,可以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去查詢企業的工商登記信息,有的地區也可以在勞動仲裁現場查詢企業工商登記信息或者去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面查詢企業相關信息並打印);

5.證明爭議事實的證據及證明你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如有)、釘釘記錄、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或者相關的微信聊天記錄或通話錄音等),在你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提示:

在勞動爭議中,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也就是説你需要先經過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不予受理的前提下,你才可以去提起訴訟,未經過勞動仲裁直接就去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2

一、首先介紹一下什麼是仲裁

仲裁是民事主體間解決解紛的一種途徑,可以解決公司間、自然人之間、自然人和公司間的糾紛和矛盾,依靠當事人之間事前或者事後的約定和協議,也就是説仲裁一般不是法定必經程序,也就是説你可以選擇仲裁也可以選擇法院訴訟(本文主要針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糾紛解決,也就是勞動仲裁)。

但我國法律規定,涉及到勞動糾紛的解決,去法院起訴之前,勞動仲裁是一個必經流程。也就是説,除非勞動仲裁委對於你的申請不予立案或者無回覆,你直接去法院起訴,法院是不會立案的。這種要求的.原因是緩解我國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同時也從側面反映出我們的勞資關係不容樂觀。(胡説的)

二、然後,介紹一下勞動仲裁的法律效力。

勞動仲裁的結果分為和解和未達成和解。在仲裁期間,仲裁員會優先組織矛盾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和解(仲裁員可能有考核和解率)這樣可以大大節約司法成本和緩解社會矛盾。

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第2張

在仲裁過程中如果爭議雙方達成了和解,那麼仲裁員會出具《調解書》雙方簽收後生效(因為你拒籤説明你對調解的內容不滿意,所以調解書不生效),如果在仲裁過程中雙方各執己見,無法達成和解,仲裁員會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和法律規定,作出《裁決書》(裁決作出即生效)。

兩個生效結果都具有強制力,也就是説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被申請人(用人單位)沒有履行義務(一般為發工資等),你可以拿着這個調解書或者裁決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如果我對《裁決書》的判決不滿意怎麼辦?

(《調解書》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它是在雙方就糾紛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作出的)對裁決書不滿意,申請人(一般是勞動者)可以在法定時間內向法院申請訴訟,主張自己的請求(通俗一點説,仲裁不專業,我要求你幫我重審~開玩笑的,現在仲裁員都是非常專業的,不會輕易犯錯,這樣説是方便理解)。

被申請人(一般為用人單位)不可以去法院申請訴訟,除非認為仲裁委的程序違法(包括程序違法、法律適用錯誤、出現證據造假、賄賂工作人員等情況後邊會單獨説)才可以向中院申請撤銷裁決書。這裏需要注意,只能以出現上訴這些情形為理由公司才可以申請哦,否則只能起到拖延時間的作用。

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3

一、對於勞動仲裁結果多久出來?

勞動仲裁一般最長自勞動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60天之內就會出結果。一般簡單的勞動爭議仲裁是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天之內出結果。碰到案情複雜的,勞動仲裁委經過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期需要書面通知當事人並且延長的期限不能超過15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二、仲裁不予執行的情況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第3張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對於勞動仲裁的處理,是需要由當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勞動爭議後,向勞動管理部門提出的,相關情況是需要根據提交的相關證據來進行認定的,但如果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也是可以簽訂協議來進行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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