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檔案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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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藴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檔案管理制度,歡迎閲讀與收藏。
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學生學籍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
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乾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更好地為公司的生產(工作)服務。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東莞厚街海清污水處理廠檔案室內外各種資料、檔案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為公司檔案管理的牽頭部門。
3.2除設備、財務等專門檔案由各相關部門管理,其餘檔案由資料檔案室集中管理。
4、工作程序
4.1凡是能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具有考查利用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等材料,均屬歸檔範圍。
4.1.1建廠時原始設計資料,各種招投標文件,各種普查、調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其它需要存檔的文字材料。
4.1.2各部門如生產、行政、設施維修、合同、技術、保衞、設備、固定資產等管理中形成的各類原始材料。
4.1.3部門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總結、報告及需要歸檔的其它文件。
4.1.4會議記錄、工作計劃、總結、情況彙報,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
4.2檔案的收集、鑑定與整理
4.2.1檔案管理部門除了通過正常渠道外,應經常向有關部門和個人收集文件資料。有關部門和個人應主動配合,定期檢查應存檔資料,主動向管理部門資料室移交,在外開會等帶回的文件資料,應及時向行政部作收文登記,個人確需的,經批准可以複印留用。
4.2.2檔案管理部門在收到有關歸檔資料後,應根據其內容,對其價值進行鑑定,確定是否存檔。每年六月底前,各檔案管理部門應完成上年歸檔資料的清理和歸檔工作。無歸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資料,經過技術人員鑑定和副總經理批准後可以定期銷燬。凡應存檔文件,應按內容進行分類、組卷、裝訂、編號上架,並編制檢索工具,以便於查找利用。
4.3檔案管理人員要求
檔案管理是一項保密性較強的工作,從事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應熱愛檔案事業,不務名利,遵紀守法、嚴守祕密;工作作風嚴謹、一絲不苟。業務上應努力學習,具有一定深度和廣度知識面,掌握一定的檔案管理專門業務知識,熟悉公司所管檔案的特定業務的基本特點和規律,能夠處理檔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4檔案管理員崗位職責
4.4.1努力學習、宣傳和執行《檔案法》,遵守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
4.4.2認真按照公司《檔案綜合管理辦法》的要求,按時完成檔案的收集、整理、組卷和編制檢查等工作。質量符合檔案管理標準要求。
4.4.3耐心細緻地做好其它檔案人員的檔案立卷指導檢查,為合法查閲利用檔案者提供方便條件。
發揮主觀能動性,開展檔案編研工作,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水平。
4.4.4檔案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檔案法》、《保密法》,確保黨和國家及本單位涉密工作的安全。
加強對檔案材料利用管理,凡屬重大技改、科研成果、發明創造、經濟數字、人事材料等檔案,不得向外泄密。
4.4.5嚴禁非檔案室人員進入檔案室。本室人員進出時必須關鎖好文櫃、門窗,檢查安全防盜設施,以防意外。
4.4.6嚴禁將檔案機密材料帶入公共娛樂場所、探親訪友;嚴禁丟失或泄密。如發生失泄密事件,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4.4.7如有違反《檔案法》和《保密法》造成損失的,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追究相應責任。
4.5檔案查閲制度
4.5.1檔案的查閲。外單位憑證件,經領導批准,在指定的閲覽室和規定的範圍查閲。本單位員工查閲或複印按《檔案查閲制度》辦理。
4.5.2凡屬本廠管理人員,原則上均可查閲與本職工作範圍有關的檔案。
4.5.3如需查閲非本職工作或非本部門範圍檔案和重要檔案時,須報副總經理同意後才能查閲。
4.5.4查閲檔案時,須填寫登記簿,不得將檔案帶出室外查閲。如需抄錄或複印,必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4.5.5查閲者必須保護檔案原貌,不得進行任何勾劃、塗改、拆損,對確需拆卷的檔案,必須副總經理批准,由檔案人員辦理。
4.5.6嚴守檔案祕密,不得將檔案內容傳與他人,否則發生後果者,根據情節給予處理。
4.6檔案保管制度
4.6.1檔案室是本廠機要重地,非本室管理人員嚴禁入內。
4.6.2每年組卷完成的檔案,必須收集齊全,按時入庫(櫃)並作移交登記。
4.6.3庫房應安裝調温調濕設備,保持室內温度、濕度相對穩定(一般温度14℃-24℃;濕度45%-60%)。
4.6.4庫房門窗應有防盜、防塵設施,並防止老鼠入侵,並設置窗簾、窗板等遮陽措施。
4.6.5檔案櫃、架應按規定整齊排列,並與牆壁保持適當距離。
4.6.6對所藏檔案要定期檢查,掌握保管情況,定期打掃,清理櫃架,確保檔案保存完好無缺。
4.7檔案室防火安全制度
4.7.1人事檔案、文書檔案室、技術資料室、財務檔案室都是重點防火部位。
4.7.2檔案室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油液、爆炸物品和有腐蝕性的物品。
4.7.3檔案室不準吸煙、動火、不準使用電爐,照明燈不得超過60瓦,下班或人不在時作到人走電斷、燈滅。
4.7.4管理人員翻閲、裝訂檔案時不得吸煙。
4.7.5閒散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4.7.6檔案室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為安全生產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的和現在的安全工程技術相關的對安全生產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本企業的所有人員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第四條:負責安全及工程技術的領導,應把檔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計劃。
第五條: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
第六條:工程科主管工程技術檔案工作,對分公司的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監督和指導。
第七條:工程科檔案室及檔案保管人員,負責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術檔案。
第八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具備專業知識。
第九條:對按規定應當立卷歸檔的相關資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工程技術科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第十條:檔案室應當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便於檔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設施,確保檔案的安全,採用先進管理技術,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第十一條:保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堅定檔案保存價值的原則、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燬檔案的程序和辦法。
一、目的
為加強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記錄和檔案管理,規範並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文件為有效版本,加強安全記錄控制和檔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的文件、檔案資料的管理。
三、工作職責
1、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批准、發佈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有關管理體系文件。
2、綜合管理部負責體系文件的審核、發放、更改、歸檔、保管和作廢文件的回收、銷燬,負責組織體系文件的編制、評審、修訂;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統計和利用等工作;負責有關上級來文的轉發。
3、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編制、修訂、評審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記錄彙編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等的收集、整理、彙總及發放。
4、職能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文件的編制、審核,對職責範圍內記錄的格式及使用負責,對記錄填寫的規範性進行指導及監督,負責保管職責範圍內檔案的收集、保管和統計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分類
(1)安全生產目標;
(2)機構和職責;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培訓教育;
(6)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作業安全;
(8)隱患排查;
(9)重大危險源監控;
(10)職業健康;
(11)應急救援;
(12)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2、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號和標識
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記錄等文件的編號由安全保衞科負責,按管理體系要求統一進行編號控制。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分為“受控”和“非受控”,並以印章標識。受控文件在更改時接受更改服務。持有文件人員因工作變動,應將“受控”文件交回文件發放部門。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複製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員借用、贈送、轉讓。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及上級單位下發的文件、規定等採用原名稱及原編號。
3、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編制、審核和批准
安全相關管理體系文件由安全保衞科組織編制、審核,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審核職責範圍內的文件。記錄表格的制定由職能部門同時進行,企業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經審核並確定發放範圍後,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批准發佈。
4、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
行政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相關登記、發放工作,並填寫文件清單以便於核對文件版本和檢索。應確保文件使用的各場所都得到相關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範圍由行政辦公室提出,企業主管領導或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由xx發放。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發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發放、回收記錄。企業建立局域網並實行無紙化辦公的,按照文件網上流轉程序實施文件的收發。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等由職能部門負責收集、整理、識別、登記,填製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清單。
5、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評審、修訂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應每年由原組織編制單位組織評審,對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的適用性、可操作性、合規性等進行評估。經評估需修訂的,或者由建議修訂的部門提出修訂意見和建議,由編制單位進行修訂、完善後按原審批程序進行發佈。文件評審組織部門應保存文件評審和修訂的記錄。
對少量的變動可由更改人採用“劃線更正法”進行更改,當一頁有三處以上(含三處)的更改時,採取換頁的方式進行並標註修改次數。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版次號從1開始順序標註。當文件出現重大或多次修訂、機構發生重大調整等情況時,對體系文件作整體換版處置,並做出相應的換版標註。
所有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修訂方式由安全保衞科在文件修訂記錄註明“更改方式”和“負責更改的`人員”。
6、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的領用、借閲和複製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領用人應在發放記錄中籤字。因破損需重新領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門向文件發放部門提出申請後,以舊換新。若發生文件遺失,由遺失單位提出申請,經行政辦公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後方可補發。
內外部人員借閲與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時,應填寫文件借閲複製記錄,由行政辦公室負責人批准;內外部人員需複製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時,由分管領導批准。
7、安全生產相關記錄的格式設計和填寫
各部門專用的記錄格式,由各部門組織設計編制並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交安全保衞部備案。
記錄表格樣式的設計應能充分反映規定的活動,滿足支持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一般應包括:名稱、編號、日期、項目、數據、描述必要的結果、填寫部門、填寫人員、説明等。
安全生產相關記錄填寫要及時、準確、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塗改。不得用鉛筆和圓珠筆填寫;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將該項用斜槓(/)劃去;各相關欄目責任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數據,應採用單槓劃去原數據,在其附近用黑色鋼筆或碳素筆填入更改後的數據,簽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蓋印章)、日期。
8、安全生產相關文件保管、作廢與銷燬
安全生產相關文件由編制部門或使用部門分類進行保管。需歸檔保存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每年或項目完成時向檔案管理部門及時歸檔。
受控的安全生產相關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廢時,由原發放部門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作廢,作廢的文件應及時從使用場所撤出,需保存的加蓋“作廢留存”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對要銷燬的作廢文件,由原發放部門填寫文件記錄銷燬清單,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方式有:撕毀、燒燬、磁盤格式化,損壞光盤等。
9、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
歸檔材料應是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種文件、規章制度、技術資料、原始記錄、圖片、圖紙等資料。
應對下列主要安全生產資料實行檔案管理:
(1)安全生產目標;
(2)機構和職責;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5)培訓教育;
(6)設備設施、工藝信息;
(7)作業安全;
(8)隱患排查;
(9)重大危險源監控;
(10)職業健康;
(11)應急救援;
(12)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13)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10、安全生產檔案收集與移交的基本要求
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真實、系統規範,反映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歸檔材料應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標準和要求,進行整理、編目造冊。
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11、安全生產歸檔時間
各部門在安全生產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歸檔,也可按項目活動內容歸檔。
12、安全生產檔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種。
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後方可離崗。
13、安全生產檔案的利用
借閲、複製有密級的安全生產檔案,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和法規辦理。
安全生產檔案利用中,要處理好安全生產檔案保密和利用的關係,既要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又要充分發揮檔案的指導、借鑑等積極作用。在提供、利用、公佈檔案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14、相關記錄
文件清單
文件發放記錄
文件回收記錄
文件銷燬記錄
文件評審記錄
文件修訂記錄
文件借閲、複製記錄
安全生產檔案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活動的有效記載,也是落實安全責任,強化有效監管的有力手段,是當前安全生產活動中的一項基礎工作。為了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建設,市安全監管局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建設,充分認識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務實的態度,創新發展的意識,把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建設納入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建設之中,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安全生產有效監管新途徑。
市安全監管局要求各縣(區)、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建立組織、落實專人加強對安全生產檔案資料的分類、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導在重點生產企業、鄉(鎮)和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安委辦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檔案制度。通過安全生產擋案管理,實施有效的安全生產監管。
為了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檔案制度管理,明確規範安全生產檔案內容。使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真實記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過程及狀況,能對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進行指導調控,能直接客觀反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市安全監管局還明確提出了七大類的安全生產檔案內容。
1、各級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機構設置名稱及分佈配備人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花名冊,各級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等。
2、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安全生產標準的有關憑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報建與審批資料,其他安全評價(估)、安全認證、安全資格的憑證等。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級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重點生產經營項目或重要防範部位的安全生產措施,安全生產操作規範,其它勞動保護、安全運行、安全值班、安全競賽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記錄。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議記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的月檢或季檢、周檢、日檢記錄以及根據上級要求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記錄,其它有關安全生產活動記載等。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與實施。各級安全監管人員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送培計劃和培訓情況,已開展的安全教育活動資料等。
6、危險設施和場所的登記與管理。危險源和危險點的名稱、數量、部位和種類登記表,特種設備的名稱、數量和檢測備案資料,危險設施、場所的監控與管理活動記錄,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等。
7、事故查處與事故隱患整改。發生事故的登記及現場處理記錄,處理事故“四不放過”活動記錄及對責任人實施的組織處理決定的憑證,發現事故隱患的登記及應急排險記錄,隱患整改的組織、跟蹤與驗收活動資料等。
市安全監管局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建設,努力打開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漸進、逐步推行、總結完善、深化提高的原則,做到有組織領導、有計劃部署、有協調指導、有督促檢查,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檔案制度建設。並在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考核中,強化對這一工作的考核。
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於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台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並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佈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xx鎮中心完小
20xx年3月2日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衞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1.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2、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立卷歸檔制度
1、凡本單位在黨、政、工團、基建、教學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統計數學、圖紙、相片、錄音(像)、報表等)均屬歸檔範圍。
2、每年文書檔案由文書人員負責在第二年三月份結束歸檔工作,學籍檔案、德育檔案、實驗教學檔案、信息技術檔案、電教檔案、圖書室檔案由負責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結束歸檔工作。立卷歸檔,並向綜合檔案室移交。
3、歸文件材料必須收集齊全,組卷合理,分類清楚,卷內文件排列系統,保管期限劃分準確,案卷標題簡明確切,裝訂結實、美觀,字跡工整、清晰。
二、檔案借閲制度
1、凡本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查檔案,一般在檔案室查閲,如需借出,須辦妥手續後方可借出,並在23天內歸還。
2、借閲檔案,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借閲登記及檔案利用效果。
3、查閲或需摘錄機密檔案,須經領導批准,並在指定地點查閲,不得翻閲其他無關材料。
4、凡外單位來查閲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並説明查閲內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閲,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外借。
5、借閲檔案必須妥善保管,愛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頁,隨意塗改做記號,不得擅自複製、轉借他人或單位,一經發現依法處理。
6、凡未經整理,登記完畢的檔案,一律不外借。
三、檔案保密制度
1、嚴守有關保密守則。
2、不隨便攜帶機密材料和檔案庫房、箱、廚鑰匙。
3、不準將機密材料、內部資料、作為廢紙出售。
4、提供利用祕密文件資料,嚴格按照密級規定執行審批手續。
四、檔案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檔案室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八防”,確保檔案的安全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室應有專人專管,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入內、開啟。
2、檔案室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離開檔案室時,要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3、檔案室內要經常進行通風,打掃,保持清潔乾燥,按時更換防蟲藥品。
4、檔案箱排列整齊,分類存放,每年清庫查對檔案一次,確保檔案安全。
5、調查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調卷登記,還卷註銷。
五、檔案統計、鑑定、移交制度
檔案統計:
1、建立檔案統計台帳,對收進、移出的檔案資料做到帳物相符。
2、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提供利用檔案資料定期匯綜上報。
檔案鑑定和移交:
1、成立檔案鑑定工作小組。
2、根據國家有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制定本單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對已經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再鑑定,準確地判定檔案的存毀。
3、銷燬無保存價值的檔案,須由鑑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後由二人在指定地點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3、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1)、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祕書專職管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附後)建立檔案。教導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設檔案櫃分別管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2)、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保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3)、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祕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閲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4)、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5)、檔案查閲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閲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閲檔案;查閲者不得查閲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閲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閲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閲,並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6)、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4、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檔案,並設專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師負責。
2、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學校安全工作下發的文件、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歸檔備查。
3、學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計劃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領導機構等材料都要裝訂歸檔。
4、學校自查安全隱患、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等材料必須及時歸檔。
5、對於突發安全事故,應同步介入收集相關材料歸檔備查。
6、學校和各部門及每一個教職員工層層簽訂的責任書,學校和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書都要裝訂歸檔管理。
7、學校每週的安全值班記錄要裝訂好後歸檔管理。
8、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實行借還登記制度,按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9、管理人員隨時搞好安全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蛀、防潮濕、防遺火。
10、管理人員隨時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並及時歸檔。若發生遺漏和失誤要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11、管理人員有權向安全事故處理小組提供有關方面的材料依據和被認可的證明材料。
5、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檔案建立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安全檔案立卷
檔案人員應按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收集各種安全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三、安全檔案的保管
由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指導安排檔案保管工作,確保檔案詳實有效,便於安全工作的開展
四、安全檔案的整理
定期對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體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備案。
6、學校檔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於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台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並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佈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7、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衞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8、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含幼兒園,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安全檔案資料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實具體的原始性記錄,是領導決策、開展工作、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研究處理問題、追究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建設與管理,規範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檔案立卷工作,統一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使我市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歸檔範圍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按基本情況、組織領導與制度建設、安全設施配備與經費保障、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隱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校園周邊環境治理、上即文和信息報送、校車管理等方面歸類建檔。
(一)基本情況
1、學校基本情況説明。
2、單位位置圖。圖中標明本單位名稱、地址、周圍相鄰的單位與道蔓稱(縮印、繪畫均可,附單位門牌照片)。
單位平面圖。標明單位區域內主要建築物。
重點目標位置圖。標明單位內部重點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險物品備案登記表。
4、備案材料(複印件)
(1)學校法人代碼證。
(2)學校建築安全驗收合格證。
(3)學校建築消防安全驗收意見書。
(4)學校食堂衞生許可證及操作人員健康證。
(5)學校小賣部營業執照及衞生許可證。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脾存批准證書。
(7)學生飲用水水質檢測報告。
(8)鍋爐檢測報告及司爐工證。
(二)組織領導與制度建設
1、組織建設。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具體分工情況、安全機構等。
2、本單位各種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上級與本單位、本校與相關責任人簽訂的《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簽字蓋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學期安全工作計劃、總結。
5、學校安全工作會議。每次安全工作會議的通知、簽到表、材料、講話、會議紀要、圖片等。
6、安全工作預案。學校安全工作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學校制定的火災、交通事故、危險物品事故、工程建設事故、特種設備事故、型活動事故、外來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預案。
(三)安全設施配備與經費保障
1、消防設施配備登記表(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燈、疏散標誌等)。
2、交通安全標誌情況(臨路學校的警示語、標誌,減速帶等)。
3、電子監控配備情況(紅外線報警裝置、電視監控等)。
4、安全保衞人員配備的防衞器械(警棍或木棍、手電筒、通訊工具等)。
5、安全經費投入。安全經費投入去向、數目、台帳等(有財務賬目複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
1、上級要求開展的專題安全教育資料。包括上級通知、教育計劃(方案)、過程資料(包括講稿、學生心得體會、圖片資料、宣傳報道資料等)、總結等。
2、學校自行組織開展的安全教育資料。
3、參加上級安全培訓的資料。
4、本單位組織的安全培訓資料(師生培訓、專業人員培訓等)。
5、應急預案演練情況。演練方案、演練過程資料、演練記錄、總結、圖片等。
6、學校型活動。申請審批表、組織方案、活動記錄、活動總結等。
(五)隱患排查與整改
1、安全隱患排查記錄(排查人、排查時間、隱患事項、責任人等)。
2、安全隱患整改記錄(整改人、整改時間、整改事項、整改結果等)。
3、隱患鑑定申請(視情而定)、相關職能部門鑑定意見書等資料。
4、未能及時整改的有相關限期整改資料,自身難以整改的向上級彙報的原始資料等。
(六)值班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
1、節假日和上級要求的其他重要時段的安全值班記錄。
2、學校門衞安全檢查資料。
3、學校食堂、小賣部安全檢查資料。
4、學校宿舍安全檢查資料。
5、學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檢查資料。
6、上級安全檢查記錄。
(七)校園周邊環境治理
1、對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情況。
2、專項整治。上級要求開展的專項整治資料,每個專項整治活動資料有上級通知、本單位工作安排(計劃、方案)、過程資料、總結、圖片等。
3、綜合治理聯動機制建設。聯動制度、聯動協議、聯席會議、聯動活動等資料。
(八)上即文和信息報送
1、上即文。按級別、時間先後分類裝入本年度市、市政府、市教育局、區縣相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下發到學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員資料,安全信息報送資料,通訊聯絡記錄等。
(九)校車管理(含學校公車及接送學生專用車)
1、學校公務車登記表,包括車型、車號、購買時間、車主信息等(含車輛照片)。
2、接送學生專用車(含自有、租用)登記表,包括車型、車號、購買時間、核定座位、所經路線、是否統一噴塗、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含車輛照片)。
3、駕駛員(學校正式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登記表,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車型、駕駛信息等,附駕駛證複印件。
4、建立接送學生專用車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記錄。
(十)其他
學校開展的目錄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價值的安全工作資料。
二、組檔、立卷要求
(一)組檔要求
1、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則組卷,長期文件可用複印件代替。
2、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在遇到單位名稱變更或撤併時,應按原檔案轉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以學校為單位使用統一的檔案盒和檔案封面。
2、檔案盒封面要求統一貼上或打上“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標籤,橫標下有分卷標籤,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標籤上註明分卷順序。
3、學校安全工作檔案都要有總目錄,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錄與卷內文件目錄,裝訂順序按各分卷內容先後時間順序裝訂。分卷裝訂統一使用豎排線裝。
4、所有印製材料一律用A4紙,檢查記錄用原始資料。可用藍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也可打印。要求字跡工整、簡潔、準確,不得塗改(如有改動,須作明確説明)。
5、檔案用專用裝訂繩帶裝訂,不得用金屬物品訂夾,卷內材料當中,不得有訂書釘、曲別針、頭針等金屬物品。
6、嚴格保密制度,嚴禁將檔案內容向無關人員擴散。
三、本辦法適用於全市各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1目的和範圍
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規定了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制度
3.1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b)設備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文件;
c)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d)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e)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f)設備運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設備運行故障記錄至少保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3.2安全管理員及檔案管理員應認真貫徹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閲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運行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3.3電梯安全管理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做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安全管理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安全管理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閲,並按規定做好借閲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閲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安全管理員的允許才可進行。
一、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的管理,確保文件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與公司安全生產有關的文件檔案的管理。
三、職責
1、安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文件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3、各部門安全員負責本部門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並適時將安全生產檔案上報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備案。
四、內容
1、文件資料的收集
安全生產文件檔案內容如下: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它要求;
(2)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文件、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公司安全生產文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5)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台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6)供應商、承包商、施工單位相關材料等;
(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記錄等;
(8)食品安全、職業衞生評價報告等;
2、立卷歸檔
(1)、文件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繫、保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2)、應根據文件資料的重要性,立案時間分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對上年度的文件資料進行歸檔,統一保存;
(4)、各種文件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標定卷內文件資料目錄;
(5)、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文件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檔案保管
(1)、檔案應入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2)、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4、檔案借閲
(1)、文件資料檔案借閲,必須履行借閲手續,借閲檔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説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2)、借閲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閲登記本上註銷;
5、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五、相關記錄
《文件檔案清單》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並負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祕書專職管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附後)建立檔案。教導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委設檔案櫃分別管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保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祕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閲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閲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閲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閲檔案;查閲者不得查閲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閲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閲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閲,並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一、保管檔案必須有專用庫房,並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庫房內應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證檔案安全。
二、檔案不得隨意堆放。櫃架擺放位置應與牆壁保持10cm以上距離,每行櫃架間距不小於60cm(密集架除外)。
三、庫房應有防潮或增濕措施,注意調節温濕度,建立濕温度記錄。庫房的温度應控制在14℃~24℃之間,相對濕度應控制在45%~60%之間。
四、庫房內應放置防蟲、防鼠藥劑,並按要求定期更換。若發現鼠、蟲害,及時採取措施消除。
五、庫房內應保持清潔,經常清掃,不得堆放與檔案無關的物品。
六、庫房必須配備滅火器材,確定專人管理。檔案人員應會使用滅火器。要安全使用滅火器設備,不得有明火裝置,不得在庫房吸煙和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七、庫房內要有防盜措施。庫房門應包鐵皮,窗應安裝鐵柵欄;下班前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節假日封閉庫房,非檔案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1.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安全文件、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安全文件、檔案管理
本制度所稱安全文件、檔案是指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及企業安全生產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3.管理體制與職責
3.1公司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的領導,指定一位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日常管理工作。
3.2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應具有安全生產及檔案專業知識,集中統一管理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對各部門、車間的安全生產檔案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3.3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員職責
(1)凡是企業生產及業務活動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與安全關聯性文件材料都應按規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應忠於職守,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協助各職能部門、車間對收集的安全關聯歸檔材料的完整程度、準確性以及保存價值進行審核。
(4)公司辦公室負責收集公司領導在企業安全管理和參加重大安全生產活動中形成的材料。
4.檔案的範圍、收集與移交
4.1安全生產檔案範圍包括以下內容:
1)基礎檔案
(1)企業基本情況;
(2)廠區平面佈置圖;
(3)主要管理人員登記表;
(4)企業證照文書;
(5)危險化學品登記證;
(6)職業危害申報表及申報回執單;
(7)應急預案備案回執單;
(8)重點部位、關鍵裝置和危險崗位一覽表;
(10)特種設備登記表;
(11)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附操作證複印件)。
2)組織機構
(1)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圖;
(2)關於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通知;
(3)關於任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決定;
(4)關於印發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5)其他與安全組織有關的內容。
3)安全職責
各部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標準化規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操作規程
6)教育培訓
(1)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2)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3)員工三級教育培訓卡;
(4)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6)復轉崗、“四新”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7)日常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及總結;
(8)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記錄及總結,
(9)其他安全培訓記錄。
7)安全檢查
(1)各級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所發的安全檢查指令書、整改通知書等各類執法文書;
(2)企業執行各類執法文書所採取的措施及上報主管部門的報告;
(3)安全監督執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書和記錄。
(4)安全檢查及整改通知書(企業自檢部分)。
(5)車間(部門)、班組例行安全檢查記錄;
(6)各專項安全檢查的計劃安排、檢查記錄;
(7)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季度、年度安全檢查記錄;
(8)各項安全檢查的處理情況及整改驗收記錄;
(9)各項安全檢查的總結匯報材料;
8)安全投入
(1)全年安全投入的計劃及專項安全投入計劃;
(2)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投入的情況記錄;
(3)安全隱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記錄;
(4)勞動防護用品方面的投入記錄;
(5)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方面的投入記錄;
(6)安全評價、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安全文化建設的投入;
(7)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投入。
9)“三同時”
(1)有關安全設施和勞動防護職業衞生方面“三同時”項目的文件、資料;
(2)“三同時”項目的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3)“三同時”項目的竣工驗收報告及相關資料;
(4)其他與“三同時”項目相關的文件、資料。
10)防護裝置(含職業衞生設備、下同)
(1)各類安全防護設備的種類及型號等基本情況資料;
(2)各類安全防護設備運行維護保養情況記錄;
(3)應急救援設備的種類、數量、型號及管理部門、狀況記錄;
(4)其他與安全防護設備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
11)特種設備
(1)特種設備製造單位、合格證書、使用説明書、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記錄;
(4)特種設備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2)安全用電
(1)變、配電室運行狀況記錄。
(2)臨時用電申請及拆除記錄;
(3)配電櫃(箱)、控制櫃(箱)等用電設施運行記錄;
(4)變配電室平面圖及供電系統圖。
13)工傷保險
(1)參加工傷保險員工的名單;
(2)企業為員工繳納保險費的憑證或單據;
(3)發生工傷的員工獲得工傷保險理賠的憑證或單據;
(4)其他與工傷保險相關的文件、憑證或單據。
14)職業病防治
(1)本公司內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情況及可能產生的職業病種類;
(2)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的預防措施情況;
(3)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定期檢測檢驗報告;
(4)接觸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的員工及其身體檢查情況;
(5)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情況及其身體檢查、治療記錄;
(6)其他與職業病防治相關的文件、材料。
15)勞動防護用品
(1)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
(2)員工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記錄;
(3)其他與勞動防護用品有關的文件、材料。
16)事故調查處理
(1)事故調查收集各類證據;
(2)事故調查的相關會議記錄;
(3)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表);
(4)按“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的文件;
(5)其他與事故相關的文件、資料。
17)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實情況記錄;
(2)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崗位職責;
(3)消防設施、器材平面佈置及應急疏散平面圖;
(4)火險火災應急處置預案框圖及實施細則;
(5)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及其消防裝備情況;
(6)建築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7)消防設施、器材及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8)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測試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9)有關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10)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11)其他與消防安全相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
18)其他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內容。
4.2收集與移交
(1)歸檔材料應是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中形成的各種文件、記錄、台帳、規章制度、原始資料、圖片、圖紙、技術資料等。
(2)歸檔材料應確保完整、準確、系統,反映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
(3)用紙、用筆標準(不用鉛筆、圓珠筆),字跡清晰。
(4)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與內容相同的紙質文件同時歸檔。
(5)本公司及各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材料應隨時歸檔,對基礎建設、物料購置與處理、產品生產等活動中形成的與安全相關材料,可在項目結束後整理歸檔。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負責有關歸檔材料的審核。
(7)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員應對各部門送交的各類安全生產檔案認真檢查。檢查合格後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一式二份)上簽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續。接受電子安全生產檔案時,應在相應設備、環境上檢查其真實有效性,並確定其與內容相同的紙質安全生產檔案的一致性,然後辦理交接手續。
(8)在資產與產權變動時,本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按國家有關法規做好善後工作。其安全生產檔案由接受單位或原主辦單位保存。
5.檔案處理
1)根據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檔案建檔,與危化品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標準》一致,設立以下檔案類別,並根據其歸檔內容分別編制檔案目錄。
(1)法律、法規和標準
(2)機構和職責
(3)風險管理;
(4)管理制度;
(5)培訓教育;
(6)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
(7)作業安全
(8)職業健康
(9)危險化學品管理
(10)事故與應急
(11)檢查與自評
2)特殊載體安全生產檔案(錄像帶、照片、磁盤)可按載體形式、所反映問題或形成時間進行分類編目,並分別保存,註明與相關紙質檔案文件的編號。
3)檔案保存,設專用櫃屜,採取防火、防潮、防蟲、防盜等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檔案安全。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安全生產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複製。
4)安全生產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五年)、短期(一年)三種。
5)對保管到期的安全生產檔案,由本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檔案工作人員進行鑑定,對經過鑑定後已失去保存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應寫出鑑定報告並編制銷燬清冊,經鑑定人員簽字後,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審批。銷燬安全生產檔案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由兩人以上監銷,銷燬清冊長期保存。
6)安全生產檔案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完安全生產檔案移交手續後方可離崗。
6.檔案利用
(1)安全生產檔案的借閲、複製必須經本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批准。
(2)在提供、利用、公佈安全生產檔案時,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應積極主動地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1、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檔案室的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學習、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3、負責制訂檔案工作的工作計劃、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等檔案工作規範。
4、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學校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安全。
5、根據所保管的檔案資料情況和工作需要,編寫適用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積極主動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
6、負責做好檔案的口常查、閲、借工作,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7、按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統計、保管、移交、銷燬等工作。
一、各單位定期對安全監管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重大危險源,應在48小時內通過局安辦向區安監局報告。
二、各單位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研究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消除安全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危險源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落實治理目標任務、治理機構人員、治理完成時限、安全措施應急預案和整治資金(即“五落實”)。
四、各單位對安全監督責任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承擔監管責任,應設立重大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領導小組或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領導小組對其實施監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資金由隱患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主管部門支持。
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後,隱患單位及監管單位要書面報請區安監局審查驗收。
局安辦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台賬,包括安全隱患排查台賬、隱患治理台賬、重大隱患消號台賬;將各級安全生產文件、資料分類建檔保存,包括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重要文件、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領導講話材料、安全培訓資料、圖片及音像資料。
局機關各行政事業單位建立相應安全生產監管台賬,包括安全隱患排查台賬、隱患治理台賬、重大隱患消號台賬,並將相關資料抄送局安辦存檔備案。
年終將全年所有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表冊、總結、台帳分類,按檔案整理的要求裝訂成冊。
為加強檔案數字化安全管理,確保檔案數字化過程中檔案實體與信息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特制訂本制度。
(一)檔案原件在移交數字化加工單位前,由檔案部門工作人員預先清點、檢查、登記,確定需要數字化加工的檔案案卷。
(二)檔案原件必須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履行出入庫手續和交接手續。
(三)在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過程中,必須有檔案部門工作人員在場進行全程監督,及時解決生產加工中出現的問題,排除泄密隱患。
(四)檔案部門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進度,不定期對已完成數字化加工的檔案原件進行抽樣檢查,確保檔案原件準確、完好。
(五)檔案部門對數字化加工單位指定從事數字化生產的工作人員信息進行登記備案。同時,每個工作日到場的工作人員需進行簽到登記,簽到表由現場負責人簽名確認。
(六)檔案部門必須與承擔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單位簽訂保密協議,明確數字化加工單位的保密義務和責任。數字化加工單位同時必須與從事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的工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
(七)生產加工完成後,數字化加工單位應當將生產加工的檔案原件、檔案數字化信息及其存儲介質全部移交給檔案部門,不得擅自複製或留存,並辦理移交手續。
(八)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掃描儀必須符合有關保密技術標準和保密要求,並按涉密設備進行管理和使用。不得使用無保密保障的掃描設備。
(九)檔案數字化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應當嚴格遵守計算機有關保密管理規定。根據所處理檔案的最高密級,確定計算機及其存儲介質的密級,採取相應的保密技術防護措施。
(十)使用計算機及設備禁止接入互聯網或單位內部局域網,必須與其他網絡完全物理隔離。不得安裝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硬件模塊和聯接無線鼠標、鍵盤等無線互聯的外圍設備。任務完成後,應當繼續按涉密計算機使用、管理、或者拆除硬盤。
(十一)使用的移動硬盤、U盤、光盤等存儲介質。按涉密載體進行管理,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上使用。
(十二)生產加工場所應當安裝攝像頭,隨時監控生產現場情況。
(十三)生產加工場所應有專門的休息室或儲物櫃,便於工作人員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將手機、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私人移動存儲介質等設備帶入生產加工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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