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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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业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业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餐饮业合同 篇1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家庭住址:xxxx。

乙方:广西xxx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xxx,住所地: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

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家庭住址:xxxx。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就xx餐厅的经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厅经营。

第二条 经营范围

餐厅的经营合作,主要经营米粉、水饺、馄饨、饮料、香烟等。

第三条 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固定资产的投入, 包括店铺装修和店铺业主方的合约签订;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与政府工商部门、审批中心、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等联系办好排水许可、环评审批、卫生许可证,申领营业执照;日常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及合约续签等。负责定制餐厅

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乙方:拥有喜记品牌使用权,即拥有该餐厅经营的水饺、馄饨、煮粉的配方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权;负责餐厅日常经营管理,负责提供餐厅运营流动资金;与丙方共同负责餐厅日常依法有序经营管理;负责餐厅员工的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丙方:与乙方共同负责餐厅依法有序经营管理;负责餐厅所售米粉、水饺、馄饨等主营业方面的技术指导,使其始终保持业内高水平;负责餐厅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运营技术指导,使技工掌握餐厅主营业务的熟练操作。

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禁止合伙人加入其他合伙,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四条 财务管理

实行收益归公、支出监管、利润滚存的财务管理方式,三方在银行设一个公共帐户,实行共同管理,该帐户只适用本合伙项目,餐厅的所有现金收入打入该帐户。

铺面租金、日常水电、税金、员工工资、货款等正常支出,

须由乙、丙两人经手、甲方签字同意;合伙项目中非正常性开支在200元以上的,须三方认可,否则视为单方支出。

利润存入公共帐户,每个股东均有权利查账,但只有乙方和丙方有权利负责餐厅的经营管理。每逢月底,三方对财务进行核算、确认,如一方不在场,另两方应向一方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利润分配

实行年终分红制度。每年年底,甲、乙、丙三方分别按总收益的50%、25%、25%进行分配。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不可抗力是指涉及因政府拆迁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战争、台风、地震等客观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按照不可抗力对协议的影响程度,由三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积极主动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内容,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守约方按照本协议标的总额xx %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相关附则

1.合伙期间,一方要求退伙,三方共同盘点资产,按相应的收益分配份额确认退伙费用。若有他人有意入伙,须经三方共同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合伙份额,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附本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业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属的 餐饮经营项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及承包的项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经营的场所是位于 主楼区的餐饮部,具体承包项目是后厨、餐厅(含宴会包房),建筑面积 M2,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2. 甲方发包应提供的条件

2.1 保证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路三通;

2.2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气(冷、暖气)、用电、用水,乙方按市场价格付水、电、气费用;

2.3 保证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财产不被第三个人主张任何权利;

2.4 负责为乙方办理工商、税务、消防、特种行业、环保、卫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经营有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和证件手续及承担所有行政性收费项目费用的交纳。承包经营项目所发生的税收由乙方支付;

2.5 负责对外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行政关系的协调及与承包经营相关的行政义务的履行;

2.6 乙方经甲方授权以发包方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但乙方所发布的所有广告均需报经甲方签字同意。

3. 乙方承包应具备的条件

3.1负责承包经营项目按国家旅游局三星级饭店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及购置设备、设施。乙方的装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装修中应考虑消防安全,所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

3.2 聘请职业经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管理规则;

3.4 乙方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 万元,流动资金不得低于 万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额的确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 万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费的平均额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为支付日。

6. 承包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体以移交表为准。

7. 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承包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承包期满时或合同解除时,收回承包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保护乙方的承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8.3 甲方不得无故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应负责周边的治安环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属人员及其他人干涉、阻挠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应协调解决。

9.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

9.2 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9.3 乙方有权收取承包经营收益;

9.4 如因国家建设征用所承包的场所或国家政策变更,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行规申请补偿;

9.5 在不变更本合同承包条件及承包内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依法转包、转让,但转让、转包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9.6 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承包需要可对承包场所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设的他物归甲方所有;

9.7 乙方应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经营的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给予赔偿。乙方经营过程中设备、设施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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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提要:负责对外涉及的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对承包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所发生的行政关系的协调及与承包经营相关的行政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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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应加强安全防范,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解除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费一个季度并不能及时补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无力交付承包金,甲方应根据损失大小给予承包金适当减免。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资的设备、设施按国家规定进行折旧,甲方视折旧余值及完好情况适当给予补偿;

11.2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11.3 在承包期内,因不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若连续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电、停气,甲方可免除乙方相应天数的承包费;

11.4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水、电、气费应按实际用量,以表计算按市场价格缴纳,在每月的5日前缴纳上月费用,若拖欠2个月,甲方有权拒供,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11.5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6 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在淮河饭店现有区域自营或允许他人经营与乙方承包经营的同类项目,淮河饭店新增区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与甲方有抵触的经营项目。

12. 违约责任

12.1 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外,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方应承担总承包金的 的违约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 对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释:

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国家建设征用或国家政策改变。

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予以约定。

15.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装修费用及购置设备、设施预决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关书面通知;

甲 方(盖章):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时 间: 20 年 月 日

餐饮业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经营地址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餐饮业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未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饮业合同 篇5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 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五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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