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已影響3.03W人
本文已影響3.03W人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裝置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裝置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裝置必須嚴格規範,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裝置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裝置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裝置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裝置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7、必須做好裝置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裝置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裝置部門驗收後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一、學校使用的特種裝置應當由國家特種裝置監督管理部門許可的單位制造、安裝和改造。裝置使用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學校應當建立特種裝置資料檔案。
二、在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前,學校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將有關情況告知特種裝置安全監督部門。
三、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學校應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學校不得擅自變更特種裝置的用途。
四、特種裝置的管理人員應當經過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並獲得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和管理工作。
五、學校應當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查,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的,應當停止使用,進行檢查,在確認消除隱患後方可繼續使用。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定期進行校驗、檢修。
六、需要定期檢驗的特種裝置,學校應當在安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七、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許可證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製造單位進行。電梯應當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制度
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裝置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幹特種裝置的相關資料
(1)裝置出廠資料:設計檔案、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裝置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檔案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執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執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並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後,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裝置,或存在問題的裝置,已經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並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裝置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週期的特種裝置,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
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性,充分發動員工,堅持專職檢查與員工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檢查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裝置、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檢查。對特種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安全檢查。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的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
3、各部門除配合特種裝置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外,還要每季度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裝置使用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4、部門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裝置運轉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作好檢查記錄。
5、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並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代班長或單位領導。
7、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單位主管領導,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
特種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1、認真執行裝置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裝置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以維護為主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裝置包機制,確保在用裝置每臺完好。
2、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裝置,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四懂、三會”,並享有“三項權利”,即:有權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裝置;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裝置,有權停止使用;發現裝置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3、要嚴格執行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和定期保養制度。日常維護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裝置運轉、液標液位、各種溫度儀表、壓力指示訊號、保險裝置是否正常;班後、月未、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定期維護保養: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裝置檢查保養。
4、正確使用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執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規程,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
5、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裝置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6、掌握裝置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7、裝置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裝置,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8、所有特種裝置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裝置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特種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厂部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檢、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陸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並向有關監督臂理部門辦理登出。
七、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安裝、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公司裝置部門要建立特種裝置技術檔案,內窖包括:特種裝置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堆護證明書等檔案及安全技術資料;裝置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為了提高裝置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裝置的管理達到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機電裝置的管理由裝置管理小組負責。機械裝置的使用和保養,承交各工段負責。機械裝置的大、中維修及臨時搶修、定期重點維修,由機修工段負責。電氣裝置的一般使用,由生產工段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由電修工段負責。
2.凡交給各工段負責的機電裝置,必須由熟練工操作,裝置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必須進行週期性的清理檢查。
3.所有機械裝置的大修、中檢、搶修,由機電修工段工段長具體負責,各相關工段協助完成。
4.所有電氣類裝置的大、中搶修,由電修工段具體負責完成。使用歸各工段,維護保養由電修工段,檢查執行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5.計劃檢修由生產、裝置管理小組成員、工段長親自督戰,對重點檢修的突擊性任務,或一般性的檢修專案,以機修工段為主,以相關工段操作工為輔完成;屬於電氣類的以電修工段為主、相關工段配合完成。
6.突擊檢修、裝置安裝、工藝改造等任務的完成,須由一名主管廠長負責,以機修工段為主,裝置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現場指導,共同完成。
7.無論搶修、安裝及計劃檢修,電修工段須派1到2人配合,檢修專案及質量驗收,由裝置管理小組成員、機電工段共同負責;對時間、時限、人員、維修情況,必須做好記錄,並交技術資料室存檔。
8.在搶修、計劃檢修時,機電工段長、生產裝置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檢修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研究方案,並組織搶修;爭時間,搶速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9.各工段對本單位使用的裝置,要儲存一個完整的運轉記錄,生產裝置管理小組成員定期對此進行檢查;凡填寫不認真,胡寫亂畫,將進行處罰。
10.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尤其對關鍵裝置的檢查,不得出現“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11.裝置出現故障時,機電修工段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不得拖延時間,貽誤生產。
12.凡備用的裝置,機電修工段必須做到預備隨時待用,絕不允許出現備用裝置無法使用的現象。
13.凡維修的裝置,機電工段必須堅持以修為主,避免一壞就換的現象。
14.各工段內的起重機,須由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操作,其餘人員禁止操作。
15.起重裝置(如電葫蘆,千斤頂等)統一歸庫房管理,使用時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16.檢修期間要嚴格執行公司下達的停機制度。
17.對無礦停機或由於裝置故障而停機的情況,必須及時通知值班人員,並按生產排程制度上報公司排程部門。
18.機電工段必須認真執行《關鍵裝置巡檢制度》,必須每日派人到現場檢查,並做好記錄。
19.對於常用裝置、備件及定額消耗材料,庫房要建立臺帳,做好記錄;凡能提前備用的,必須提前領到庫,以便檢修。
20.機修人員要按規定定期對機床進行維護保養。
21.凡生產工段裝置出了問題,不及時彙報影響生產者;或是因機電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備件、材料,無法維修,卻不及時彙報情況的,將按公司及選礦廠有關規定處理。
22.潛水泵為生產中出現問題而備用,由機電工段維修、保管。
23.凡因裝置發生了事故,搶修結束後,必須召開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部帶頭負責,查明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後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公司。
24.材料、備品、備件採購計劃,均由各工段上報公司有關部門,常用物資計劃一般不再報。
25.生產裝置管理小組按有關規定對裝置實施管理,其主要工作範圍為:全選礦廠所存裝置檔案、資料、技能測試、執行記錄管理、檢修計劃、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管理、備品備件及質量管理、裝置的更新報廢管理,主要裝置的檢查、檢修中更換大型備品備件的記錄管理等。
26.此規定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制訂,從簽發之日起執行。
一、總則
1.1特種裝置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
1.2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裝置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裝置管理機構和裝置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
2.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裝置安全效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2.2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
2.3生產部是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3.2負責制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
2.3.3負責特種裝置的註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負責特種裝置安裝、維修、執行、檢驗各環節的監督檢查;
2.3.5負責制定特種裝置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特種裝置監督管理
3.1特種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及企業內部相關的法規、標準及管理規定。
3.2特種裝置在安裝完畢後,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依法進行註冊登記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臺帳及技術檔案。
3.4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於每月一次。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並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裝置安全執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裝置執行。
3.5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6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裝置,每個裝置。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必須保證各安全附件齊全。
3.8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裝置及附件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誌。要保留裝置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影印件備查。
3.9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週期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特種裝置檢驗(含安全附件)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並通過局安全質量環保部稽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10特種裝置(含安全附件)採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裝置到貨後由安全人員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
3.11特種裝置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鑑定,方可實施。
3.1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的專案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保部進行資質審查:
3.12.1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3.12.2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施工批件”;
3.12.3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的有關資質證書;
3.12.4質量保證材料;
3.12.5工程業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後,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保部核發《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工作。
3.13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裝置安裝、修理申報表,並依據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批後方可施工。
3.14施工單位對裝置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15裝置安裝、修理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檔案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則
4.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4.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裝置管理提供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的依據,是管好裝置和基礎工作,必須認真做好。
1、有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
2、特種裝置要有安全技術檔案,並應逐臺分別建檔(一機一檔),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特種裝置使用證、註冊註冊登記表
(3)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4)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5)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裝置重大維修修、改造的有關技術檔案;
(7)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安全技術檔案必須齊、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4、公司檔案保管員負責保管和供應公司圖紙、技術資料。
5、裝置遷移或報廢,其檔案均隨裝置調撥,裝置報廢后,首先向質監部門辦理登出手續,然後檔案由公司檔案保管員封存。
(一)特種裝置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醫院負責人的職責:
醫院是特種裝置安全的責任主體,醫院負責人是特種裝置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醫院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1)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責任制;
(2)組織制定特種裝置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特種裝置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裝置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裝置傷亡事故。
2、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使用人員的職責: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醫院負責人制定特種裝置管理制度、裝置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裝置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裝置,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裝置執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裝置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裝置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⑥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裝置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裝置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裝置執行管理檔案包括:註冊登記檔案、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執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裝置的購置、安裝制度。凡屬特種裝置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稽核並逐級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裝置。
特種裝置安裝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裝置。安裝完成後,使用部門(或者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制度。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並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裝置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裝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檔案。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裝置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呼叫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裝置的設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裝置檔案是從特種裝置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可以使特種裝置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技術狀況,瞭解和掌握執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裝置,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裝置事故。
4、特種裝置使用制度
①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裝置使用地點、場所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裝置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裝置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裝置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裝置,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裝置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條件稽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裝置的作業。
⑤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裝置使用說明書、執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裝置執行前,做好各項執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溫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執行裝置。
裝置執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裝置執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裝置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裝置的能源消耗。
當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執行,同時啟動備用裝置。若沒有備用裝置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裝置在故障狀態下執行。
因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裝置停止執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裝置。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執行。
當裝置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
在用特種裝置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裝置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裝置在執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裝置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醫院、向相應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裝置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裝置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裝置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裝置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並做出記錄。醫院安全技術部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裝置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裝置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9、其他
裝置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醫院內部流程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裝置,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特種裝置管理制度
XXXX年04月15日
為保證本單位正常經營工作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裝置安全執行,為本單位的發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體設施裝置保障,使裝置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特種裝置安裝前,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准的特種裝置。安裝完成後,應向有關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對各類特種裝置進行註冊登記。
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裝置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裝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特種裝置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檔案。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裝置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呼叫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裝置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特種裝置執行管理檔案包括: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執行記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5、特種裝置使用制度
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裝置使用地點、場所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
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後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裝置。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依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裝置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裝置,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裝置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條件稽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裝置的作業。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裝置使用說明書、執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①、裝置執行前,做好各項執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執行裝置。 ②、裝置執行時,按規定嚴格記錄執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裝置執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裝置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裝置的能源消耗。 ③、當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執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儘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裝置在故障狀態下執行。
④、因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裝置停止執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裝置。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執行。
⑤、當裝置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更換下來的合格證送交生產部備案。
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裝置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裝置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裝置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裝置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組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並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裝置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生產部門。
特種裝置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並由生產部向無錫市特種裝置監察科辦理登出手續。
為了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本單位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裝置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應急預案另行公佈,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於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組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6、特種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加強裝置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裝置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本制度。根據裝置使用的規範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裝置的年度、月、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專案。根據裝置執行週期,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按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裝置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專案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裝置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裝置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週期。依據維護保養週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裝置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裝置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維修保
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裝置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裝置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使裝置維修保養制度化、規範化。
當裝置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裝置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並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裝置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後,交由執行人員啟動裝置,待裝置執行正常後方能撤離裝置維修現場。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7、特種裝置事故報告制度。
特種裝置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進行處理。特種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8、特種裝置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裝置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特種裝置管理提供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的依據,是完善特種裝置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特種裝置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每一臺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特種裝置出廠資料(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
9、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制度
為貫徹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做好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個月與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預約檢驗時間,確保特種裝置在下次檢驗日期到期之前檢驗完畢。特種裝置檢驗前,由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裝置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種裝置檢驗時,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特種裝置
檢驗後,由生產部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對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應停止使用並按照檢驗不合格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再報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裝置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裝置,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裝置,還應當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檢驗報告應該及時交由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歸納存檔,由使用部門負責起重機械檢驗合格標籤的更換。
XXXX年4月15日
為加強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種裝置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車輛等。
2.礦所用使用特種裝置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使用。
3.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並安排專人負責。
4.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自檢,做好記錄。
5.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做好驗定前準備工作。
6.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礦特種裝置管理單位,制定特種裝置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
9.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0.特種裝置的新增、選型、購置必須經礦有關單位嚴格稽核、逐級審批,方可採購。特種裝置應及時註冊、驗收、辦證。
11.機電科不定期對各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下達整改單。
12.各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的特種裝置編制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報管理部門審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及依據]為了加強特種裝置使用安全監督管理,落實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根據(以下簡稱)、,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調整範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裝置的使用單位,在特種裝置採購、安裝、改造、維修、維保、x作、檢驗檢測、報廢等活動中,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使用單位總要求]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履行安全管理義務,保障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四條[質監部門職責]地方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質監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在用特種裝置實施安全監察,重點對使用單位履行法定安全管理義務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使用單位切實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第五條[爭取x和部門支援]地方各級質監部門應當積極向本級xx彙報特種裝置安全監察工作情況,爭取將特種裝置安全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基層x目標責任考核,對重大隱患實行x掛牌督辦,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各級質監部門應當充分發揮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作用,針對事故多發裝置或者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逐步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第二章使用單位界定
第六條[使用單位定義]使用特種裝置的法人、其它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
個人或者家庭使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裝置,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屬於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範圍。
第七條[出租裝置使用單位界定]出租特種裝置,租賃合同約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承租人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租賃合同約定雙方分別負有安全管理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雙方均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租賃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清的,出租人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共有產權裝置使用單位界定]住宅小區中的共有產權特種裝置,由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聘請的物業管理單位作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承擔安全管理義務和法律責任。在未向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前,由該住宅建設單位承擔安全管理義務和法律責任。
特種裝置產權共有人未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管理的,共有人為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共有人應當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關法定安全管理義務,但法律責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擔。
第九條[合同管理界定]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委託x技術服務機構對特種裝置的使用實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單位的界定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三章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
第十條[使用單位總體義務]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和強制x標準的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定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委託x技術服務機構實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三)採購符合相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
(四)選擇有特種裝置安裝資質的單位安裝特種裝置;
(五)聘用取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x的人員作業,並定期進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
(六)按規定程式辦理特種裝置使用登記;
(七)建立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並配備有效版本的相關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八)做好日常執行檢查、維護保養和隱患排查治理,並按期申報定期檢驗;
(九)制定專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十)發生特種裝置事故,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十一)接受質監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依法開展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
(十二)確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第十一條[管理機構人員設定規定]下列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一)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裝置運營使用單位;
(二)長輸管道運營單位;
(三)使用20臺以上特種裝置的石化、電力、冶金企業;
(四)使用50臺以上特種裝置的其他企業。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可以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第十二條[責任工程師規定]設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使用單位,應當任命1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責任工程師,並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其作為本單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職責。
責任工程師可以從本單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師職稱並具備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員中選聘,也可以從為本單位實施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專門技術服務機構聘用。
責任工程師應當取得所在地質監部門頒發的安全管理類特種裝置作業人員x書,持x上崗。
第十三條[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裝置安全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責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實,並確保制度切實可行;
(二)定期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特種裝置安全狀況,協調解決或者提出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建議;
(三)組織實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
(四)組織制訂本單位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五)配合質檢部門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檢驗檢測和作業人員考核;
(六)向質監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等。
特種裝置安全責任工程師或者其他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未完全履行前款規定職責的,由使用單位追究其責任;構成行政違法的,由質監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制度建立規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採購、安裝、使用登記、x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度、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驗、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檢查)、重點x裝置安全管理、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安全會議、安全資金投入管理、安全技術檔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種裝置使用單位還應當建立節能管理制度。
第四章特種裝置採購及安裝
第十五條[採購要求]採購特種裝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選型、技術引數、安全x能、能效指標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強制x規定以及設計要求;
(二)所採購特種裝置由取得相應制造資質的單位制造;
(三)所採購特種裝置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x、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製造監督檢驗x書等出廠檔案。
第十六條[採購舊裝置規定]採購舊特種裝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單位的登出登記x;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
(三)經定期檢驗合格。
第十七條[採購進口裝置要求]採購進口特種裝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的境外製造單位應當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相應特種裝置製造許可x;
(二)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客運索道、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同類首臺產品,應當由該產品的國內代理商報請特種裝置型式試驗機構型式試驗合格;
(三)特種裝置安全質量x能和能效指標符合x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強制x標準的有關規定;
(四)附有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x、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檢驗x書等中文出廠檔案。
第x條[使用單位安裝改造維修裝置的義務]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裝置時,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改造、維修;
(二)督促安裝、改造、維修單位辦理施工告知手續、申報監督檢驗;
(三)驗收特種裝置,並接收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移交的有關技術資料、出廠檔案和監督檢驗x書,將其存入該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五章作業人員配備及特種裝置使用登記
第十九條[作業人員配備要求]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裝置出廠檔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以及本單位使用管理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裝置作業人員)。
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崗位類別按照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人員管理要求]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下列管理:
(一)確保作業人員持x上崗;
(二)督促、檢查作業人員按照規程進行x作;
(三)定期進行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
(四)督促作業人員在x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發x部門提出複審申請。
有關具體規定按照執行。
第二十一條[使用登記x辦理規定]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裝置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下列質監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領取特種裝置使用登記x或者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登記標誌:
(一)跨省長輸管道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辦理登記,其他長輸管道由省級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二)100mw及以上電站鍋爐、客運索道、a級大型遊樂設施由省級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三)流動式特種裝置在產權單位所在地質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四)其他特種裝置由使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監部門辦理登記。
根據需要,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質監部門可以將登記事項委託下一級質監部門實施。
第二十二條[辦理使用登記時的資料要求]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組織機構程式碼x(個體工商戶為業主x)原件及影印件;
(二)完整的出廠檔案以及安裝技術資料等。
有關具體規定按照相應特種裝置使用登記的安全技術規範執行。
第二十三條[使用登x作用]特種裝置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誌應當註明特種裝置所有人和第一責任人。使用單位取得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誌,僅表明該特種裝置符合使用登記的條件,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還應當執行本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四條[使用登記x或標誌的放置要求]特種裝置使用登記x或者使用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各類裝置具體放置位置見附件1、
第二十五條[變更停用報廢規定]特種裝置移裝、過戶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使用單位應當在行為終了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停用1年以上的,應當在停用後30日內向登記機關報停;恢復啟用前,應當向登記機關報告,並申請定期檢驗。特種裝置報廢,應當在報廢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檔案]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逐臺建立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和安裝單位產品質量合格x、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資料;(二)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
第一章機械裝置管理的任務和內容
1.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
1.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對機械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運用經濟、技術、行政手段,以科學的方法,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堅持物盡其用的原則,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專人負責。達到使用壽命長,技術性能好,損耗低,利用率和生產率高的目的。
1.2強化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到人,獎罰分明,保證機械裝置安全運轉,滿足施工生產需要。調劑餘缺,確保重點,充分發揮機械裝置應有的作用。
2.機械裝置管理內容
2.1機械裝置從計劃、選型、購置、驗收到安裝除錯、使用維修、技術改造、報廢處理,都要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2.2有組織、有計劃按規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保養,實施定期檢查和修理,保證機械裝置經常處於技術性能良好的狀態,延長使用壽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2.3加強機械裝置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管理,明確責任到人,機械定人定位,制定專機操作規程,確保機械安全運轉。
2.4定期檢查機械裝置的使用情況,分析裝置效能狀況,不斷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視機械裝置的日常管理,確保機械達到正常運轉,乾淨整潔,潤滑良好。
2.5加強裝置的技術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裝置臺賬,及時填寫《機械裝置履歷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證、圖紙、說明書等技術材料,大型裝置建立技術檔案。
2.6協同有關部門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上崗證。
第二章機械裝置管理體制、職責和管理制度
3.機械裝置管理體制
3.1充分發揮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的作用,堅持統一領導,公司設安全裝置科,專案部設安全裝置組。
3.2分級管理,層層把關,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管理規定,實行獎罰制度,使機械裝置在施工生產中發揮最佳效能。
4.安全裝置科職責
4.1全面負責企業的機械裝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及時上報大型機械裝置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做好擇優採購供應排程工作。
4.3建好機械裝置總檯賬,做好統計報表上報及機械裝置有關資料歸檔工作(大型裝置建立檔案),指定專機操作規程。
4.4做好機械裝置的更新改造和節能工作,會同財務科按規定做好機械裝置的報廢處理登出手續。
4.5檢查和監督起重裝置安裝專案部做好塔吊、施工電梯等大型裝置拆裝管理工作,確保拆裝安全。
4.6每年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管理檢查,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機械操作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7定期組織機械裝置盤點,彙總各種機械裝置統計表。
4.8配合財務科年終做好機械裝置折舊費的提取工作。
5.安全裝置股職責
5.1全面負責各專案部的機械裝置的管理工作。
5.2根據施工需求,及時上報機械裝置的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建好裝置臺賬。
5.3制訂機械裝置維修和保養計劃,及時上報機械裝置報廢處理的申請報告,辦理有關手續。
5.4配合起重裝置安裝專案部做好塔機、施工電梯的安裝和拆除工作。
5.5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機械裝置的完好情況,保證安全裝置的齊全、靈敏,可靠有效,確保運轉安全。
6.安全裝置組職責
6.1負責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的管理工作。
6.2加強機械裝置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機械裝置的維修和保養計劃,督促機操人員按規定對機械裝置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機械裝置良好的技術狀況。
6.3督促機操人員做好機械裝置的執行、進退場技術鑑定、安全檢測及維修保養記錄。
6.4負責機械裝置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7.機械裝置管理制度
7.1採購
購置機械裝置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總經理審批),購置大型裝置(塔吊、施工電梯、混凝土泵),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選定好規格型號後,應對生產廠家考察認定後(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保證可靠,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有可靠的供貨能力,能及時供貨)方可購買。購置小型機械裝置(5000元以下)有專案部經理審批後,就近在當地購置。
7.2驗收
機械裝置購進後,必須對其進行嚴格驗收,目的是所購進裝置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合格證、圖紙、使用說明書等是否齊全。
7.3租賃
裝置空缺需向外租用時,專案部應提出申請,經公司批准後方可租用。裝置空餘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裝置股應上報公司安全裝置科,經公司安全裝置科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對外出租。
7.4調配
公司安全裝置科根據各分公司所轄專案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大型機械裝置實行統一調配使用,中小型機械裝置則由分公司安全裝置股進行調配,滿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維修
機械裝置的日常保養維修工作直接由專案部安全裝置組負責實施。大型機械裝置大修理則由分公司安全裝置股提供大修計劃上報公司安全裝置科,由裝置科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理。
7.6使用
機械裝置投入使用,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中操作程式,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機操作,做好日常清潔、保養工作,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7.7檢驗
所有機械裝置使用前都必須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大型裝置(塔吊、施工電梯)在自檢合格後還需報請上級檢測部門來檢測,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7.8報廢
機械裝置超過規定使用期的,磨損嚴重其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發生機械事故後不能修復的,分公司安全裝置部應提出報廢申請,經公司安全裝置科批准並指派專人檢查、核實、確認後方可報廢。凡報廢裝置嚴禁使用或轉讓。
8.檢查範圍
8.1現場機械裝置:主要是直接參與施工生產的各種機械,如:垂直、水平運輸機械,混凝土攪拌機、輸送泵、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及焊接裝置等。
8.2其他機械裝置:是指上述現場機械裝置以外的各種施工機械,如:金屬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電動機具等。
8.3技術資料:指機械裝置臺賬、管理制度、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技術檔案和履歷書、機械裝置進退場技術鑑定表和安全檢測記錄以及保養維修記錄,大型機械裝置有關手續等。
第三章機械裝置管理處罰制度
9.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50―200元罰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檢查發現正常施工作業對停機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沒有對機械檢查維修處理。
9.2作業前沒有對機械進行規定保養。
9.3操作前沒有檢查使機械帶病執行。
9.4沒有按規定時間和內容要求填寫機械運轉記錄。
10.遇到以下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0.1機械裝置沒有定崗定位和專機操作規程。
10.2長期不對機械裝置進行保養,清理和潤滑不好,嚴重影響機械使用壽命,對機械裝置具有嚴重的損壞性等。
10.3人為造成機械裝置損壞、停機、影響正常的施工生產。
10.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工傷事故,休息1―3天者(或醫療費在200元以內者)。
11.發生嚴重違章造成事故之一對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1.1沒有操作證或領導違章指派開機造成事故。
11.2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處以經濟處罰,並賠償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1.裝置管理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執行公司有關裝置管理的規定,負責選礦廠的裝置管理工作,以提高裝置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為根本目的。
2.負責選礦廠裝置檢修計劃的編寫、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驗收工作,並做好詳細的記錄。
3.做好選礦廠裝置檔案及資料整理工作,協同生產管理小組做好裝置技能測試、執行記錄管理。
4.負責選礦廠備品、備件的庫存及質量管理工作。
5.做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月計劃,並落實購貨情況。
6.做好裝置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廢清理工作。
7.做到每週2~3次的裝置巡查,並做好記錄,使裝置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裝置事故應儘快搶修,事後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裝置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後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廠。
1、在班長的領導下,完成本班下達的礦石球磨指標;
2、負責檢查磨、選各工序、裝置生產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故障及時彙報、排除;
3、保證給礦均勻,磨礦量、排礦濃度、粒度符合工藝指標要求;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班規定要求,做好本項工作;
5、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好廠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使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醫院對特種裝置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特種裝置定義,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裝置。我院特種裝置有:壓力容器(含脈動真空蒸汽滅菌器、電熱蒸汽發生器、醫用氧艙、液氧站設施裝置、氣瓶)、電梯。
二、使用取得許可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裝置,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裝置。
三、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裝置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裝置,不違章作業。
四、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裝置安全執行。
五、對其使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對其使用的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六、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八、作業人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特種裝置應急預案演練。
九、特種裝置管理執行分級負責制。部門或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為總務科和醫學裝備科,負責對特種裝置使用部門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等安全工作。總務科負責對氧氣瓶、液氧站設施裝置、負壓吸引中心設施裝置、電梯進行監管,醫學裝備科負責對消毒供應室壓力容器、醫用氧艙進行監管。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是醫院特種裝置管理部門,負責督促各相關職能科室做好特種裝置的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特種裝置執行情況。
十、醫院將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納入院科兩級目標考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嚴格按照目標責任考核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工程裝置管理制度
電教裝置管理制度14篇
檢驗裝置管理制度
檢驗裝置管理制度5篇
關於食品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儀器裝置管理制度15篇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5篇
礦用裝置器材管理制度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
《計量裝置管理制度》
企業裝置管理制度15篇
儀器裝置管理制度(15篇)
網路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裝置維修管理制度 (15篇)
裝置潤滑管理制度
裝置管理制度綜合
裝置技術管理制度15篇
國外產品理膚泉特安系列效果如何,理膚泉特安系列產品介紹
用膠帶修理飛機 特製膠帶到底安不安全
網路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5篇
企業裝置管理制度(15篇)
裝置器材管理制度9篇
裝置器材管理制度(9篇)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修訂制度
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裝置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績效管理制度體系如何設計 績效管理制度體系怎樣設計
裝置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電教裝置管理制度
裝置技術管理制度
速通卡電子標籤裝置怎麼安裝 各家銀行ETC卡辦理細節
自制面膜安全嗎 怎樣使用自制面膜最安全
集團裝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