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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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其實公司和員工發生衝突的事件是經常發生的,當我們勞動者利益遭受侵害時,可以通過很多途徑維權,很多公司也會害怕員工去起訴自己,那麼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呢?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1

法律分析:企業最怕員工投訴拖欠工資,一般情況下,公司是怕被人向勞動局投訴的,後果可能包括會對企業的誠信度產生不利的影響,一般都會產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後果,會影響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產生消及影響。

員工告到勞動局或勞動監察機關企業負責人會有不利法律後果或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罰款之類的。具體還要看是因爲什麼事情被投訴到勞動局。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2

向勞動局投訴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

(2)投訴人證明材料。投訴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應提供原件覈對);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註冊登記資料(確實不能提供的,經說明後可不提交)。集體投訴推薦代表的還需要提交推薦人簽章的推薦委託文書。

(3)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必要證據材料以證明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爲所造成的.,如證明勞動關係及與投訴請求有關的證據材料。

一、一般公司怕員工勞動仲裁嗎

勞動裁定是指由勞動爭議裁定委員會對當事人請求裁定的勞動爭議居中公評與判決。在我國,勞動裁定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裁定對公司與職工都有約束力,因而,不存在公司怕職工勞動裁定的說法。

二、勞動裁定程所需資料

勞動裁定需求的資料,咱們能夠概括爲三類不同的人請求勞動裁定需求的資料也不同: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 第2張

第一類、請求人是職工的,請提交下列資料:

(1)勞動裁定請求書(具體陳述請求事項現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請求人人數供給;

(2)請求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託付署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託付書》,註明託付事項,一起提交受託付署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託付人的署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供給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託付人的署理人是公民,應供給與託付人簽訂的不收費署理協議書,以及署理人和託付人之間的聯繫的法令資料;

(4)被請求人工商註冊信息資料;

(5)請求人與被請求人存在勞動聯繫的證明資料;(證明資料包含: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分憑證和被開除、開除、解僱、免除(或停止)勞動聯繫告訴或證書等。請求人提交證明資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覈後退回原件;

(6)《提交依據資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請求人屬團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資料:

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請求人需引薦3或5名職工代表,並提交職工代表名單以及整體職工簽名表,其間屬欠薪的團體爭議案子,請求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職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請求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資料:

(1)被請求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請求人與被請求人存在勞動聯繫的證明資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託付署理人的,需提交《授權託付書》(註明託付事項)託付署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提交證明資料清單》(一式兩份)。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3

一、公司怕跟員工打官司嗎

1、公司怕不怕與員工打官司,要看公司是否侵犯了勞動者的利益,如果確實侵犯勞動者利益的,公司在訴訟中一般是會敗訴的,要賠償勞動者損失。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麼 第3張

二、公司不服勞動仲裁能直接提起勞動訴訟嗎

按規定,員工跟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後,發生勞動糾紛後要仲裁前置,若是對仲裁裁決不服即可以提起勞動訴訟。所以,有些人便以爲公司不服仲裁裁決後也可以直接提起勞動訴訟,其實不然,如果公司覺得仲裁裁決有明顯錯誤,那麼便要先要求法院撤銷仲裁裁決。

實際中,公司不服勞動仲裁,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先請求撤銷:

1、裁決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

3、勞動仲裁違反法定程序;

4、裁決所根據的是僞造的證據;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

存在以上明顯錯誤的仲裁裁決被依法撤銷之後,公司就可以從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並且,起訴時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先準備一份起訴狀,寫明對該勞動爭議的主張,比如主張員工工作存在過錯,公司不承擔經濟補償金。

2、要準備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材料,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工作牌等。

3、到法院起訴被受理立案,接到受理通知書後,即可以按照通知書的要求等待開庭時間、地點等。

4、開庭時準時出庭參加訴訟,按規定,起訴的請求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的,可能會被撤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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