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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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人事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XXXXXXXXXXXX廠(以下簡稱本廠)組織規程第十八條的規定製定,以達高度運用人力,提高經營績效之目的。
第二條凡本廠員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據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二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部長、副部長、主任、副主任——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三)組長、副組長——由主管部長(主任)任免或主管部長(主任)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後報董事會核備。
(四)新進人員經試用考覈合格後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條新進人員之任用,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應呈報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應層呈董事長批准。
第五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三)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緝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六)未滿十六週歲者。
第六條新進人員除另有規定外,自到職日起三個月爲試用期,必要時可視其試用期間成績表現之優劣予以縮短或延長之。
第七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優良者,由其直屬單位主管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呈報總經理(董事長)覈准正式任用。
第八條試用人員成績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權宜延長試用或停止試用,並填報試用人員任免簽報單層呈總經理(董事長)核備。
第九條新進人員於報到後,試用開始前,應在人事管理部門(本廠人事管理部門爲企業管理辦公室)辦妥下列手續:
(一)填妥本廠新進職員履歷表;
(二)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三)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張。
第十條本廠員工之服務年資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服務
第一條本廠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外,如爲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辦理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
第二條本廠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本廠一切規章及公告。
(二)尊重工廠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廠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廠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廠名義。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四)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五)愛護工廠財物,不浪費,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六)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制度之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制度另訂。
(九)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制度辦理。加班管理制度另訂。
第四章待遇
第一條本廠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本廠員工工資按工作性質分爲: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第三條本廠員工工資標準規定見下表。
第四條工資結算辦法
(一)計時工資結算辦法
(二)計件工資結算辦法
第五條前條工資標準所列特殊崗位、職務、工齡津貼無等級之分。
第六條本廠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放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員工的工資爲月結算。結算時間爲每月XX日。
(二)員工工資每月XX日發放。
第六條本廠員工年終獎金之發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服務滿三個月者,依工作質量經董事會評覈後計發獎金。
(二)服務未滿三個月者,不發給年終獎金。
(三)服務年資之計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爲準。
第七條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八條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調遷與差假
第一節調遷
第一條本廠基於業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遷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藉故推諉。
第二條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並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五日,其他人員逾限三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第三條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前離職時,其所遺職務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
第四條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二節出差
第一條本廠員工出差按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執行。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另定。
第三節給假
第一條下列日期爲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第二條前條所列假日休息天數應視具體生產情況而定,但其間之工作應按加班管理制度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月不得超過5天,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逾期未痊癒,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爲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七天。
(四)喪假——父母、配偶或子女喪之時,可請喪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喪亡時,可請喪假六天。
(五)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可請產假九十天。懷孕三個月至七個月而流產者,可請假四星期;七個月以上流產者,可請假六星期;未滿三個月流產者,可請假一星期。
注:產假係指已婚女性員工,未婚女性員工分娩或流產按病假規定辦理。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不以就業爲前提者)、兵役徵召或集會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四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工廠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三個月。
第五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除事假不發薪水外,其餘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發給基本工資的60%。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照發,且其治療費用憑治療單據全額報銷。
第六條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並送企業管理辦公室登記後,始爲準假。凡未經准假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准續假而缺勤者,除因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並於事後三天內依規定呈核外,應以曠職論處。
第七條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定呈請批准:
(一)副總經理、助理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總經理覈准,超過三天層呈董事長覈准。
(二)(副)部長、(副)主任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副總經理(助理)覈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內者(含七天)層呈總經理覈准,超過七天者,層呈董事長覈准。
(三)其餘人員請假三天以內者(含三天)呈請所屬部長(主任)覈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內(含七天)層呈所屬副總經理(助理)覈准;超過七天者,層呈總經理覈准。
第八條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書明理由,病假超過三天者(含三天),應檢附醫師證明文件。惟外傷可顯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覈與獎懲
第一節考覈
第一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員工,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覈之責任。每月一次,應按《XXXXXXXXXXXX廠員工考覈實施細則》(另定)將各項人員之工作情況,逐一詳列於考覈表中,詳細評覈其工作績效,並將結果分爲A、B、C、D、E五等,凡列A等及E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爲年度考覈、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二條年度工作考覈應於員工到職屆滿三個月後之當年年底辦理。由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覈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覈。評覈等級分爲A、B、C、D、E五等,A等或E等的考覈,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覈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B等以上。
第三條凡年度考覈列A等者,經總經理報請董事會覈准後發給特別年終獎金(數額由董事會商定,但不應少於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列B等者發給當年最高月薪的兩倍之年終獎金,列C等者發給當年最高月薪的一倍之年終獎金、列D等者不發給年終獎金、列E等者予以辭退。
第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之考覈由董事長評覈。組長及以上人員的考覈,由其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覈定,其餘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部長(主任)覈定。
第二節獎懲
第一條員工之獎勵,分爲嘉獎、記功及獎金三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爲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蹟的。
2.其他有利於本廠或公衆利益之行爲,且有事證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記功:
1..細心維護工廠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着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並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工廠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議或發明,經採納施行後成效顯着者。
4.對採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於工廠利益之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工廠免受損失有事實爲證者。
6.一年內曾記功二次以上者。
7.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蹟足資爲證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工廠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各視實際貢獻之價值決定。
第二條員工之懲誡,分爲警告、記過及免職三種,其處理範圍如下: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未經准許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2.擅用他人經管之工具及設備者。
3.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之物品者。
4.塗寫牆壁、設備有礙觀瞻者。
5.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分:
1.未經准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工廠發生損失者。
3.行爲不檢,有損工廠聲譽者。
4.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工廠發生損失者。
5.在工作場所喧譁口角者。
6.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爲者。
7.一年內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免職:
1.在工廠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工廠業務機密者。
3.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4.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5.無故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六日以上時。
6.脅迫上級主管,或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爲情節重大者。
7.利用工廠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9.未按照規定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工廠蒙受損失者。
10.故意損壞工廠財物者。
11.在工廠內賭博,或有傷風化的行爲的。
12.在工廠內打架鬥毆者。
13.散播有損工廠之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過失行爲,而引起災害者。
15.有煽動怠工或罷工之具體事實者。
16.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予以處罰者。
17.一年內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員工之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覈定,並呈請總經理覈定。
第四條其他未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誡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五條員工獎懲可累計,以嘉獎兩次作記功一次,記功兩次可發給一定數額資金。警告兩次作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予以免職。同一年度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第七章離職
第一條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一)有違犯本廠規章之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二)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未確定者。
第二條前條各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准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之薪水。
第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並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條本廠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僱人員時,應事前三十日預先通告。
員工對於其所承受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廠亦可隨時解僱,並在三十日前預先通告。
第五條員工在接到前條預告後,如另謀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工作時間,其請假日之薪水照發。
第六條依照第五條規定解僱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本廠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
在本廠連續工作期滿一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員工最後服務月份之薪水爲準。
第七條員工辭職,應於七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總經理覈准。覈准辭職後,應即辦妥移交,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覈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八條員工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或永久離開本廠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廠發生損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賠償。
第八章教育與訓練
第一條本廠視業務需要舉辦定期或不定期、業務、技能或質量之教育與訓練。
第二條有關教育與訓練,其應參加人員、課程、時間、地點悉依既定計劃辦理。
第三條本廠爲教育與訓練之執行可指派各有關人員擔任講師或學員,被指派者不得藉故推諉。
第四條本廠視實際需要,可聘請外來專家擔任講師或指派有關人員參加外界舉辦之有關業務講習。
第五條各種教育與訓練或講習,於期滿後均應舉辦測驗,或提出心得報告,其成績作爲員工考覈資料之一。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程經呈請董事長覈准後公佈實施。
第二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總經理呈請董事長覈准修訂之。
一、 目的:
爲使學校人事檔案管理與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規則。
二、 內容:
1、歸檔制度
(1)對資料進行鑑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要求。
(2)按照資料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
(3)將資料放入檔案,並輸入資料庫。
2、核查制度
檢查覈對一般定期進行。但突發事件之後或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也要進行檢查覈對
3、保衛制度
(1)、指定專人負責檔案保管。
(2)、備齊必要的存檔設備。
(3)、檔案櫃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
4、 統計制度
(1)人事檔案的數量。
(2)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
(3)檔案整理和保管情況。
(4)檔案及設備利用情況。
5、 轉遞制度
檔案轉遞一般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
(1)取出應轉走的檔案;
(2)填寫人事檔案轉遞記錄;
(3)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6、借檔制度
(1)由有關單位部門開具介紹信,說明要求出具證明材料的理由,並加蓋公章。
(2)其次,人事檔案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3)證明材料由人事處審閱,加蓋公章,然後登記、發出。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爲先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爲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員工
招聘管理
第六條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覈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爲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爲依據,採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爲準則。
第九條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範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並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准後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併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並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後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並辦理報到手續。
6、經覈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擔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複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藉口推脫。
4、公司於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爲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爲一年。
第十三條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說明者,即視爲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繫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XX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員工檔案是爲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覈、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爲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覈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爲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爲兩年。
第二十三條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爲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併爲人事統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調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佈;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員工應盡忠職守,並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並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爲。
第三十四條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爲。
第三十五條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爲週一至週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爲: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考勤管理
規定
1、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後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並各記大過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爲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後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准,並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後,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准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准,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一條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爲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爲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爲半薪假,超過10天的爲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爲事假;事假爲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爲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爲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爲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國家法定節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國慶(三天)春節(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若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於休假日照常上班。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覈,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後第一年爲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爲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週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教務處彙總公佈。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幹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餘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後,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或事後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准;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准(後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由校長批准;一週以上,由校長簽註意見後,報教育局辦公室批准;中層以上幹部,一律由校長批准。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綹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指除工務工資、獎勵工資以外的基本工資,下同)。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准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外省市籍職工,請假赴原籍結婚、奔喪者,根據往返路程、遠近往返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
9、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並公之於衆。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爲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羣衆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後,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後,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准。
4、獎勵以精神爲主,物質爲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爲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着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爲集體,對不良行爲敢於鬥爭,事蹟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於開拓,創新善於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後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後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並做出顯着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爲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爲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細節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強人事管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等是怎樣的呢?以下是詳細的企業的人事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覈及年終考覈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覈、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覈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後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後,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係情況表》,然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複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複試合格後,通知應聘人員一週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覈實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並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並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服務自願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並經人力資源審覈後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戶口。
三、凡爲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責任: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爲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後方能解除擔保責任;
六、擔保人應於員工離職半年後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責任,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爲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後,暫緩辦理,並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爲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並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後,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接受,並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覈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後,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覈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覈內容”和考覈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覈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覈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後一週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並將該《職員轉正考覈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並將《職員轉正考覈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准。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可以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覈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准後,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覈結果的評定
一、考覈辦法採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覈內容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爲分數選擇區間。
二、考覈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覈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覈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覈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覈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覈結果低於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後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爲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並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爲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內容爲: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能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爲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爲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並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後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爲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爲培訓後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接受培訓後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爲:
培訓前服務年限爲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後服務年限爲M2,培訓補償費爲X。
應服務期限爲M3,年限以月份爲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爲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爲重,爲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爲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覆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覆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爲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覆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八、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衆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爲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閒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閒書、玩遊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五個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時(週六除外)
週一及週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爲午餐休息時間週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並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爲計酬加班,爲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爲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爲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覈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一定爲xxx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責任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覈一次。
四、職員轉正後,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xxx元/月、午餐補助xxx元/月、住房補助xxx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覈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繫;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爲: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覈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覈分爲轉正考覈、每月考覈、季度考覈、年終考覈,考覈結果作爲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覈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覈和季度考覈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覈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爲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覈後,具體安排,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覈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爲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覈成績一直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爲後備幹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考慮後備幹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覈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情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覈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xxx元,五年後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覈表3、主管鑑定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內容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爲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爲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爲。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鬥、詐騙、索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爲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爲;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爲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覈內容。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准,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准。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並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係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後,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於上述手續辦妥後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係調入公司的職員,應於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係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係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繫,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後,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一、目的
爲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爲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於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覈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複印件、學歷學位證複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覈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範。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覈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並及時登記於《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並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複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覈、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後方可銷燬(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爲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准後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後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複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並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複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燬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燬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銷燬。
4.3經批准銷燬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登記》和將要銷燬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爲提高企業效率,規範內部管理,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對XXXXXXXX有限公司內部員工(含加盟商、廠商促銷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一章勞力管理
第一條招聘
1、企業根據實際崗位及工種的需要招聘員工。
2、企業員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於初中畢生,年齡18—28週歲,(特殊工種和引進人才不受此限)。
3、員工須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持有效《身份證》、《健康證》、外來育齡婦女須持有《外來人口婚育證》,且無經濟、刑事犯罪記錄。
4、員工招聘需經面試、筆試兩個環節來完成。筆試答券做爲個人入職檔案備券存檔。
第二條上崗
1、員工必須經過崗位培訓後經考覈合格才能正試上崗。
2、員工試用期爲壹個月,實習期爲貳個月,員工入職滿三個月後給予辦理轉正手續。
3、員工正式上崗即開始記算工齡。員工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滿半年後開始追加工齡補貼,第一個半年爲每月工齡補貼貳拾元,下一個半年開始按上半年度工齡補貼的基數乘1.5倍計算。工齡補貼最高限爲每月不超過捌佰元。
第三條考勤卡、考勤管理
員工以打卡爲出勤的唯一依據,打卡由員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臨時請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樣應打卡。
第四條請銷假
1、除每月班輪休以外的休假一律應請假。
2、三天以內的假期由領班櫃檯長審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現場經理審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審批。
3、員工三天以內的病假憑區級醫院診斷證明可帶薪休假。
4、員工入職滿一年後,每年享有一週帶薪年假。
5、無論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滿回公司均應到人事管理部門銷假。
第五條員工待遇:
1、節假日享有休假的權力,若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的假日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加發三天基本工資。每月的輪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滿一個工作日按基本工資乘1.5倍計發加班費。
2、員工轉正後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後按廈門市勞動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辦理社保。
第六條辭職、辭退
1、員工辭職需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後方可離職。
2、公司調整機構,壓縮編制須裁減員工時,應提前十天通知被裁減的員工本人。
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在社會上參與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或觸犯法律被政法機關傳拘、收審者一律給予開除。若員工的行爲已給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已除名的員工公司保留通過法律程序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獎懲
(一)員工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遵紀守法、超額完成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表現突出者;
2、爲公司發展出謀獻策,其建議和意見爲公司所採納,取得顯著成效者;
3、爲維護公司利益和壞人壞事作鬥爭,使公司財物不被侵害者;
4、舉報公司內部的瀆職行爲,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二)員工有下列行爲者,公司將給予處罰:
1、上班遲到早退每分鐘扣崗位津貼叄元。當班遲到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論處。當年度累計達八小時給予除名。
2、班中未經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滿半小時者,當天按曠工論處。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聽手機、小靈通或向外撥打電話者每次罰款人民幣兩元。
4、未經公司主要領導許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廠商、供貨商購買批價商品或向廠商、供貨商索要贈品、試用品等,一經查實,每次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
5、工作人員私下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家、廠家的饋贈、錢物,一經查實概予除名。
一.業績(50分)
1.考勤(10分)簽到:上午7:30——8:10下午1:30——2:10(冬令時1:50--2:10)每天座班五節。每缺籤一次扣一分,座班每缺一節扣2分。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寫好請假條調好課雙方當事人簽字,學校批准後方可生效。2.教學常規(10分)
2、按《徐門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評估。
3.教學質量(30分)按鄉競賽名次平均分五段,每段按分質計算。
二.政績(50分)
1.教育科研:凡在本學年度獲得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論文,經鑑訂獲省,市,縣級分別獎10,8,6分
2.學科競賽:凡在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活動中獲市,縣,鄉級獎項的分別獎8,6,4分
3.體,衛,藝工作:凡完成學科基本任務以外,主動申請代其它學科的,經學校研究分配能夠完成任務的每多一學科獎20分。
4.校園管理:凡在職責以外主動承擔校園管理工作的(如班主任),獎10分。在班級管理中失分的要減去,減完爲止。
5,優質課:凡參加鄉以上優質課教師,除本人晉級,評先同等條件優先外,分別獎4,6,8分。
6,凡發現教師亂推銷引起不良反應,經調查覈實,實行“一票制”作爲末位淘汰對象。
以上兩項合計得分就是本學年度個人工作的評估,分數的多少作爲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據。
爲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學公正、準確透明,經研究決定,在全院範圍內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管理,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適用範圍
我校全體在崗教職員工。
二、考勤時間
(一)教師每週三午時進行上下班簽到(退),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爲準,具體簽到(退)時間爲:
午時簽到:12:30-13:30。13:31-14:00爲遲到,14:01-16:30爲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二)教輔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教學系部實行坐班制的教職工,週一至週五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爲準。具體簽到(退)時間如下:
上午簽到:8:40之前。8:41-9:10爲遲到,9:11-11:40爲曠工半天。
上午簽退:11:40-12:10。
午時簽到:13:15-13:30。13:31-14:00爲遲到,14:01-16:30爲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輪休上班的教職工,上班期間按照相應崗位的考勤時間簽到簽退。夜間上班的教職工增加一次夜班簽到考勤,考勤時間爲21:30-22:00。
三、考勤地點
1.圖書館一樓大廳
2.坤元樓二樓大廳
3.尚德樓東側門廳
4.南平房辦公區西側
全體教職工按照考勤信息採集時選定的考勤地點進行定點考勤。
四、考勤管理規定
(一)考勤機是對教職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人臉識別考勤,必須本人親自簽到(退)。所有考勤記錄將記入考勤檔案,並作爲年度考覈指標之一。
(二)實行每一天四次簽到(退)制度,上班爲簽到,下班爲簽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職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未在規定時間內簽退視同曠工。
(三)嚴格執行病、事、婚、產、喪假、進修、公務出行等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制度,並按程序將請假條交組織人事處報備,請假條本部門需留存一份,作爲覈對考勤的憑證。教職工凡請假5天以內,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批。凡請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還需請假者,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四)輪休人員調班需提前出具調班說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組織人事處,未出具調班說明或私自調班的,將以考勤記錄爲依據,缺勤視同曠工。
(五)由於特殊原因導致班車延誤,或因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導致上班延誤,或因外來源理公務未能按時簽到(退)的,須於當日將情景說明報組織人事處,否則以考勤機記錄結果爲準。
(六)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上班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爲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上班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工作時間。由教職工本人自行選定哺乳時間,需提前向組織人事處報備。
(七)各部門考勤員負責做好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和各類請假材料的彙總工作,及時提交本部門教職工的請假、出行證明材料,每月填寫《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教職工考勤表》(附件一),並於月底將考勤表報組織人事處。組織人事處於每月月初將全體教職工考勤信息進行公示。各部門未能按時上報請假材料的,以考勤機的記錄結果爲準。
(八)因特殊原因,導致考勤機未能記錄教職工當日考勤信息時,以當日監控錄像爲準。
(九)考勤機及其附屬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負責防護,防止被盜或故意損壞。凡故意破壞考勤機者,按破壞公物處理。
五、缺勤管理規定
(一)當月遲到一次不計算,遲到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四次及以上的,扣發半月崗位津貼。
(二)當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內的,每曠工半天扣罰一日日均工資,曠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發全部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曠工五天以上的,學校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工資福利及補貼分配實施辦法(20xx年修訂版)》執行。
六、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摘要:現階段我國的教育改革正進入到白熱化階段,在這一過程中對高校的各方面管理都要能夠進行優化發展,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着。要想將高校的整體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就要能夠充分重視人事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對人事管理要能有新的定位,從而來適應新的時代發展的要求。基於此,本文主要就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特徵和重要性進行詳細分析,然後對改革的實際情況以及優化策略進行詳細的探究,希望能通過此次理論研究有助於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完善。
關鍵詞: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優化改革
高校在當前的人事管理過程中還有着諸多問題存在,這對高校的進一步發展就有着阻礙作用。高校人事管理作爲是高校管理體系當中比較重要的方面,在當前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封閉式運行狀態佔據着比較重要的地位,和市場的發展已經存在這不協調的問題,所以對當前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發展就有着其必要性。
1.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特徵與重要性分析
1.1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特徵分析。
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在當前發展中有着比較鮮明的特徵體現,我國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發展經歷了幾個重要階段,在當前的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自主性特徵上比較突出,高校大多是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的影響層面比較顯著,人浮於事和效率問題一直都存在,所以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的自主性需求上就比較突出。再者,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共性特徵方面也比較突出,高校屬於非盈利機構,是爲人民羣衆提供公共服務的,並要能夠對公益目標加以實現,所以這就在公共性的增強方面比較突出[1]。另外,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系統性以及開放性也有着重要體現,對當前的人事管理制度只有在系統性基礎上才能夠得以成功,並要能夠面向各級的勞動市場開放性的實施,和市場的發展需求要能得到結合。
1.2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重要性分析。
高校人事管理工作是高等學校教育,在高校的管理工作當中發揮着比較關鍵的作用,對高校的人事管理科學性以及合理性能得到有效促進,從而能夠實現學校人力資源利用的高效率以及高效益目標。通過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能爲學校以及教師的共同發展營造校園文化,對人才能得以吸引和培養[2]。在知識經濟的發展背景下,要能將以人爲本的理念得到深入貫徹,如此才能夠實現管理上的優化發展,所以加強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就比較重要。
2.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現狀與優化策略
2.1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現狀分析。
從當前我國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現狀來看,還有一些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決,對整體的管理效果良好呈現有着影響。在高校的人事管理的觀念以及改革的意識方面還沒有更新,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是教育綜合改革中比較重要的部分,對其改革的深化也是時代發展的要求。但從實際的改革情況來看,有的高校依然是因循守舊,在人事觀念方面還比較傳統,對制度的改革意識不強,沒有和現代化的高校管理的要求相契合,對人力資源沒有實施精細化的管理,在服務能力和意識上都需要進行提高[3]。再者,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沒有得到有效完善,在選人機制的科學性方面比較缺乏,部分的高校中畢業生留校任教的比例是比較高的,在科學化的用人機制方面還比較缺乏,職務能上不能下以及晉升內部論資排輩等現象還比較突出。還有是盲目的進行模仿,在改革的方案上比較缺乏科學系統性,優於高校的管理人員在系統的管理知識上的缺乏就盲目參照其他高校的做法,在方案指導上比較缺乏科學性。還有是人事管理中的人浮於事的現象比較突出,專業技術人員的比重相對比較小,在管理和服務等部分的人員佔的比例比較高,這就在人事管理的效率層面不能得到有效提高。人事管理制度中教學科研的中心地位沒有得到有效突出,高校的非教學人員以及科研人員比較多,而在擴招的情況下就爲其工作任務上有了加重,管理的隊伍在高校管理中是比較強力系統,所以在追求非本質的價值現象層面就比較嚴重[4]。
2.2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優化策略。
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要能夠從多方面進行考慮,對其中的問題要針對性的分析,然後結合實際實施有效應對策略,筆者就當前我國的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優化進行探究了幾項措施。
第一,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先要能從思想觀念層面進行積極有效創新,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是系統和長期的工程,先要能夠在管理思想觀念上進行積極有效創新。思想觀念的創新是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的'一個先導,在當前知識經濟和信息發展的時代,人的作用發揮是多方面的,管理過程中先要能夠樹立人本主義管理的理念,將以人爲本的現代人事管理的思想得以明確化,在內容上也要能夠充分重視,人力資源是高校當中最爲重要和基礎的資源,高校的發展目標是多方面的,所以在管理的思想上也要能夠開放化。
第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過程中的服務意識要能得到有效強化,面對當前的發展壓力,高校的人事管理部門在新的管理服務理念層面要能及時轉變,強化服務的意識以及服務能力,對行政審批的程序要能最大化的縮減以及規範化,從而來爲高校教學和學術活動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再有是爲能夠保障人事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就要能夠樹立民主和法制的觀念,通過法律的約束促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順利性。同時,在管理組織以及機構層面也要能夠積極的創新,對人事管理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能加以明確化。
第三,在用人方面要能從人事管理向着人力資源管理的方向進行轉變,人力資源管理主要是在人事管理基礎上進行發展的,在管理上就要能夠向着以員工爲導向的人本管理方向邁進。高校的人事管理要能夠有着更大的包容性,將以人爲本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進行推動發展,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在事業的發展過程中來實現個人的價值。除此之外就要能夠在職員的身份方面進行改革,要能向專業崗位管理制度方向進行發展,高校要建立固定與流動以及專職和兼職得到有機結合的靈活用人制度[5]。
第四,加強對高校人事管理機制的改革創新,建立全員聘任以及合同管理的崗位聘任制,從具體的實施來看要能夠注重兩個層面的問題,在崗位的設計以及合同期限設計方面要充分重視,確立科學以及合理化的崗位編制以及合同期限是聘任制的重要基礎。在崗位聘任當中要能夠實行教師的分類管理,聘任過程當中也要能夠保證程序的公正公開。對人事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要進行提升,將教育職員製得以推行,高校要按照職工的崗位要求計劃性的對職工實施培訓,還要拓寬高校職員的晉升渠道,並能夠結合當地所實施的教育職員制度試點的高校進行調查,對職員的工資待遇問題充分重視,加強對職工的激勵機制的實施,通過物質激勵以及精神激勵等方式來促進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結語
高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要能夠從多方面進行分析,充分重視和實際的聯繫,高等教育實現從外延性增長向着內涵型增長轉型也是當前高校發展的一個重要目標,在這一過程中要能對各個層面的改革充分重視,加強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對整體的管理水平提高就有着實質性意義。此次主要就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重要性以及現狀和優化策略進行了研究,希望有助於實際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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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從事第二職業,幼兒園人事管理制度。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覈,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後第一年爲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爲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週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教務處彙總公佈。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幹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餘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作,管理制度《幼兒園人事管理制度》。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後,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託他人辦理或事後補假。
2、請假一律由校長批准。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准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並公之於衆。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爲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羣衆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爲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爲集體,對不良行爲敢於鬥爭,事蹟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於開拓、創新,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體幼兒,對個體差異的孩子加倍愛護,使他們取的明顯的進步。
(6)參加競賽獲獎幼兒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並做出顯著貢獻者。
4、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採取一票否決制。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造成惡劣影響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使幼兒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手冊規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級內必須參加一項團體活動,並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對於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或對社團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發放第二課堂活動合格證書。
第二章二課證的發放
第三條社團根據其會員參加例會、社團活動以及維護社團榮譽負責社團任務等方面綜合表現制定評比細則;比如一次例會扣一分等。
第四條嚴格執行社團聯合會制定的二課證發放制度,按年終評定的二課證發放比率上報人數。
第五條二課證分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社團內部考覈獲90分以上會員可獲得優秀二課證(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優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內。
第三章二課證的管理
第六條二課證的上報要及時、合理、不做假。
第七條獲得二課證的會員社團負責人要及時公示(會議通知、張榜公告、上傳網站等)。
第八條二課證相關資料要作爲社團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爲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 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分爲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祕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僱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爲正式職員。
第五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 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佈。
第七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覈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爲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爲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覈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覈→總經理覈准→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覈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於一個月。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複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 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係親戚關係者。
第十五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證
第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
第十七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 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爲,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 侵佔、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 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 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後,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並應於下列事情發生後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爲。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業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 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複印件)出公司。
(八) 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衛生。
(十) 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抽菸,以期增進工作效率並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閒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瞭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覈准後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爲原則,營業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佈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遇分爲: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覈定後調整。(通知或公佈)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並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爲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覈體系及獎懲方案,並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後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規範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爲。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爲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併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彙總後,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覈需求,給出審覈意見;
企管部審覈同意後,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准後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覈,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並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幹部有親屬關係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毒品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採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爲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並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爲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複印件)
(3)畢業證明書(複印件)
(4)技術等級證(複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於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覈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爲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爲;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爲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覈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覈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覈內容”和考覈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覈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覈結果以百分制覈算,60分以上爲合格;
b)考覈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覈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覈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覈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爲重,爲公司的發展而奮鬥。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爲準則包括: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爲。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菸,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爲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採用薪點數計算,彙總後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覈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採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於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爲: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彙總,彙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後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覈查爲虛假的;
d)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於恢復上班後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爲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准後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佔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羣衆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准後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覈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覈分爲轉正考覈、月度考覈、年終考覈,考覈結果作爲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覈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覈和年度考覈則按照公司《考覈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爲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覈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覈後,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覈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覈成績位居本部門後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覈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准;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覈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於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爲,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爲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覈結果後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爲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爲: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爲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採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並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爲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爲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後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並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爲“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僱”“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爲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卹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覈准。在未覈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爲“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於免除兵役、預備役後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癒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爲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僱,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爲及後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僱或開除處理。解僱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並將辭退及解僱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僱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僱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籤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ee實業有限公司人事變動管理制度
一、晉升及降級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轉人力資源部辦理臨時考覈及簽註意見後,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二、調職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送至單位會籤,轉人力資源部簽註意見後,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部門
經批准的申請單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發佈《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請部門及本人,並限期辦理業務移交手續,履任新職。若職稱變動或崗位變動,由人力資源部變更薪資名冊。
四、留職停薪
1、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放《留職停薪通知單》(附件三)。
2、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復職手續。
3、留職停薪人員,不保留員崗位,申請復職時,如原所在部門無崗位時,則另行調整崗位。
五、免職
凡符合免職規定者,可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審批表》(附件一),會籤意見後,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給《離職通知單》通知(附件四),辦理離職手續。
六、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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