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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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必須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櫃組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3米,嚴禁以任何理由堵塞、佔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應使用固定的櫃檯、貨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兩側擺設易倒的櫃檯、貨架、服裝模特。

六、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爲了加強和規範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消防安全責任人:胡愛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劉建玲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教務處:米衛民

政教處:王梓維

教科室:王波

總務處:葉國雄

圖書館:於世娟

食堂:

財會室:熊雪松

電腦房:黃小林

體育館:楊協飛

教師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訓人:劉建玲

義務消防隊:

滅火組:組長:葉國雄

副組長:李金繁

組員:白劍橋、嚴闖林、張華

疏散組:組長:楊協飛

副組長:周子坤

組員:各班班主任

救護組:組長:龔莉莉

副組長:趙淑琪

組員:李春恆、張戰普、趙徵

通訊組:組長:王波

副組長:朱莉

組員:各班主任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歸口安全處。

二、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准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願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羣衆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覈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各處室負責人是本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對本部門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二)協助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門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增強教職工的消防意識。

(三)每天組織防火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四)督促檢查師生員工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五)負責詳細記錄本部門消防活動以及檢查情況,建立臺帳。

(六)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同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七)負責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器材完好。

教職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一)熱愛消防公益事業;

(二)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規定;

(三)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班前班後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不能消除的,應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五)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教育、參加各項消防活動,維護保養消防設施。

(六)遇有火災,及時報警,並積極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職責

(一)教工應自覺學習消防法律法規,服從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檢查,遵守學校用火用電管理規定。嚴禁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違者一律沒收,並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學校行政紀律處分。

(二)教工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教工宿舍。爲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樓道內停放自行車或堆放雜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插線板或電源設備,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四)教工應自覺接受宿舍樓長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及學校組織的防火安全檢查。自覺維護和愛護宿舍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室內消火栓箱、水帶、水槍、應急疏散標誌)、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任意搬動、損壞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樓長要對住校教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制止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的行爲,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類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練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並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範。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並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爲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覈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於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的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誌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五)安全處、總務處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強消防職業安全培訓,教育教職員工羣防羣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二)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實每半年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四)嚴格要求教職員工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訓,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職工定期消防培訓制度

學校應當採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瞭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於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政教處、安全處組織實施);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並在校園網絡、廣播、黑板報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動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內需要動火的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提前到申報並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後方可動火。

(二)落實現場防火監護人員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三)動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四)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並報警。

(五)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在動火完畢後,應徹底清除現場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爲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交用電說明並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後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彙報。

(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滅火疏散預案制度

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爲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安全處備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防火檔案制度

(一)爲了使防火工作能順利地進行,便於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爲便於查找和使用,防火檔案資料應按其系統進行分類編號。

(三)單位防火檔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嚴加保管,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任何人員不能查看檔案資料。

(四)消防監督檔案在保管人員變動時辦好移交手續,不得把檔案帶走或據爲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機密內容,不能歸入此檔,以防泄密,並嚴格落實防火檔案保管責任人。

(六)消防防火檔案及其材料在撤銷、銷燬時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四、相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級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充分認清當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學校是人員密集區,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逐一落實到每一個班級和每一名老師,每名教職員工在班前和班後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做好記錄。

(二)嚴格落實消防經費。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於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於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設施。消防經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消防經費。

(三)嚴格落實獎懲制度。學校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覈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公安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規則,結合本校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規則旨在加強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學校財產及全校師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年級組均實行防火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學校防火責任人由校長擔任,各年組防火責任人由年級主任擔任。

第五條爲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學校成立防火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級組設兼職的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學校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到達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學校防火責任人和年組安全防火責任人分別對學校和年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教學任務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現象,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學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學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檢查,組織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安全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招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學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都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消防機關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教職工及全體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業餘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部門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部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年組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年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檢查;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七條教學樓、宿舍樓等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水龍頭、水管、滅火器等要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不得藉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條對電工、鍋爐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崗位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覈,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各實驗室、倉庫存放的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佈的《倉庫防火安全規則》的要求進行堆放和管理,對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並組織參加撲救。學校接到報警後,應即使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滅火。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一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地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的。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爲作鬥爭,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它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二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和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三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1、嚴格維護消防設備,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

2、房間內的煙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要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滅火裝置、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5、配備的輕便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6、滅火器由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乾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爲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產,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預防消防事故的發生。針對食堂具體情況,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和消防應急預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職消防員。(由管理員兼任)

2、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消防設備是否完好,(包括滅火器、消防水、消防帶、消防栓等。)

3、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電、氣(線路、管道、開關、)發現問題及時報修或更換。

4、兼職消防員負責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學習,讓每位員工都熟悉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每兩週必須清洗一次煙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煙煙道。

6、每天晚上值班員要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關是否完全關閉。

7、食堂不準私拉亂接電線,用電器。停電用蠟燭應注意安全,不用時立即熄滅。

鐵中食堂消防應急預案

1、在食堂生產過程中,如上竈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若發生停電、短路時應及時關閉天燃氣,若發現電、氣設備有問題應及時停止工作,並上報維修。操作完成後先關閉氣閥,後關閉電源,檢查完畢後方可離開。

2、若發生油鍋或油垢、天燃氣起火燃燒,應及時撥打119,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關閉氣閥,切斷電源。並迅速組織員工滅火。

3、若發生油鍋燃燒,可採用以下辦法撲滅油鍋火焰。

(1)用鍋蓋或能遮住鍋的大塊溼布、溼麻袋,遮蓋油鍋,使油鍋中的火與空氣隔絕而熄滅。

(2)在沒有鍋蓋等遮蓋物的情況下,還可將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鍋邊一下子倒入鍋內,利用蔬菜、食物與着火油品的溫度差,使火自動熄滅。

(3)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並左右晃動、直至將火撲滅。

4、如煙道內油垢發生燃燒,應先用滅火器對準煙道撲滅,外面用消防水對其煙道降溫,使煙道內火不能燃燒,直至撲滅。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

油鍋、電路起火千萬不能用水往鍋裏澆。這樣不僅撲滅不了火焰,相反會造成火災和人員傷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賓館(客棧)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賓館(客棧)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這對賓館(客棧)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賓館(客棧)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爲主,爲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節消防領導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第三章職責

第—節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單位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l、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佈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後能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根據“61號令”要求,位安全暢通,防止火災時的羣死羣傷現象的發生,針對設施的維護制定以下的規章制度:

1.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嚴禁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4.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安全出口及疏散標誌遮擋、覆蓋;

5.對應急燈定期檢修,保證完好有效。

6.對設施出現問題應在3天內檢修,保障完整無損。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覈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覈,考覈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爲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消防安全管理細則

總則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爲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爲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標

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

10. 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5.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覈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爲,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則

1.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6. 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後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7.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學校消防設施維護和保養制度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並做好記錄。

4)學校範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審覈同意後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用電防火管理制度

1)學校內供電系統由專職部門控制、檢查並維修。

2)電器設備、電源和照明燈具等,要由正式電工安裝和管理,嚴禁非合格電工人員操作。

3)專職部門必須有上崗證方可上崗,上崗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任何部門不得私自亂接電源線盒使用私人電器。

5)外來施工單位給人需要用電時,必須經過專職部門允許並由專業人員接電、拉線,嚴禁擅自拉線、接電現象,所有電源必須採用橡膠電纜。 6)嚴禁超負荷用電。

7)必須接臨時電源時,應在臨時電源附近配臵適當的滅火器材,並熟悉使用方法。

三.機房(電腦、電話)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體擦拭機器,要採用不燃洗滌劑,用過的擦拭物不能亂丟,要集中處理。

2)磁帶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櫃內,廢紙每天要及時處理。

3)值班員應該常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處理。

4)機房內的線路及接地裝臵應定期檢查,進行絕緣和接地電阻的檢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值班員要熟悉機房內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並保持清潔完好。

6)禁止煙火。

7)定期檢查設備的散熱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工程部。

8)保持設備清潔,定期除塵。

四.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廚房內煤氣管道、閥門接頭、儀表、開頭、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露。如發現泄露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通知,嚴禁明火檢測和啓動電源開關以及啓動易產生電火花的設備。 2)電烤爐、絞肉機、切菜機、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不得超負荷運行,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並作定期檢查。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要超過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燒,熬油時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4)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需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後方能離開。

5)廚房內抽油煙機罩、抽油煙管要定期清洗。

6)清潔時須防止各種電器及插座進水受潮,以免引起電源短路。

7)廚房除配臵常用滅火器外,還應配臵滅火毯,以備油鍋起火。 8)嚴禁挪用、遮擋、損壞消防設備。

9)每日下班前應關閉電摯、抽油煙機、煤氣、供油系統等,並認真填寫《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自檢表》,及時反饋上報安全隱患情況並防患未然及時進行檢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 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其組織者名單及職責附後。

二、 消防安全管理內容:

1、 定期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火災的地方進行檢查,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記錄。

2、 定期對消防器具進行檢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滿足消防要求,否則應調換或增加,並做記錄。

3、 消防器具專人管理,施工現場、木工棚、鋼筋棚等由各班班組長負責。

4、 工地嚴禁動用明火,必須動用時須辦理動用明火審批手續。

三、 用電方面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用電線路、設備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好的配電箱和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範要求。

2、 一切用於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電線必須用電纜線。

3、 配電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 一切電器設備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燈具在工作結束時,必須切斷電源。

5、 下班時,電工應對電器設備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

6、 在總配電箱旁的顯眼處應設置滅火裝置。

四、 乙炔發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少於5米,施工時必須配有壓力錶、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

五、 在木工棚嚴禁有明火,否則按《工地管理制度》對違反者進行處理。

六、 食堂工作人員應密切注意與堆柴處的距離,不得使柴火遺落在易燃材料處,工作完後必須把火熄滅,方可離開。

七、 屋面瀝青溶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並派專人管理。

八、 預防火災方面:

1、 在現場應設置消防豎管,其可與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層必須設置出水口及消防軟管。

2、 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設置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準移作他用。

3、 在高層用火作業時(如電焊),必須採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飛濺。

4、 木工棚內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須清理乾淨,堆放到指定地點,上班期,在棚內嚴禁吸菸。

5、 在施工現場及宿舍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煤油爐,否則按《工地治安規定》處理。

6、 易發熱或操作時可能有火星的機具不得放在有刨花、瀝青紙等易燃材料處施工,如施工處有易燃等材料,必須把易燃材料清理後,方可施工。

7、 一切機械所用電線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 碘鎢燈等明顯燈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 宿舍內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確保全體員工人身安全和單位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制度

1、每半年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2、對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對崗位調動應進行轉崗消防培訓。

3、消防培訓由單位人勞部門和消防職責部門共同組織實施,應有培訓簽到、記錄、試卷等形成工作臺賬。

4、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5、單位應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119消防日活動、重大節假日開停車和季節變化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活動。

6、消防宣傳應採取張掛消防橫幅、標語、圖片,出黑板報、消防宣傳專欄,內部刊物,開展知識競賽,組織參觀消防站等形式進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1.總則

爲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並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範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

2)篩鬆、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週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髮隱於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杆。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溼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後、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乾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4.1.5廠區治安安全

1)門衛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並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

2)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

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4.2.4班組培訓

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

2)班前、班後會,例會、管理會議。

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

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爲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4.3安全生產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範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設備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選後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後,方可進行生產作業;

4.3.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並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爲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於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覈。

4.3.4重大安全事故後,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並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爲了加強和規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爲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爲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爲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爲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爲消防安全管理人,並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職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職責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爲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爲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爲消防安全供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職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計劃;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管理的職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對部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督促其整改;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景,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爲領導當好參謀。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我的職責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爲了加強和規範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市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的安排下,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五、班主任、各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六、微機室、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辦公室、宿舍五個部門,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學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落實。

八、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學校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臵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一由學校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學校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放。.領用劇毒危險物品不能超過教學需要的使用量限額。如需較大使用量的,學校須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籤批同意並備案。

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學校審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場火種。

十、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本制度適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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