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職業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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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職業的特點,律師是門款比較高的職業,很多人認爲做律師要比從事其他工作的壓力更大,這是因爲律師要有很多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下面小編來介紹一下律師職業的特點。

律師職業的特點1

律師的職業特點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律師剛工作的前幾年收入還是比較少的,工作也比較辛苦,很多人難以堅持。但律師的優點也是很明顯的,比如:工作時間自由、收入高,而且還可以成爲一個終身職業。

爲什麼說律師可以是一個終身職業呢?

因爲現行的《律師法》並沒有限定律師的退休年齡,獨立執業的社會律師什麼時候不幹律師了,完全由自己決定,但你能不能做律師,能不能把律師職業堅持到底,又是另外一回事。

律師都需要面臨哪些問題呢?

1、律師有門檻

執業律師需要先參加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然後在律所實習一年,通過考覈後拿到律師執業證才能正式執業。(其中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比較嚴格,2018年法考改革後最低本科以上學歷才能報考,甚至有的需要研究生以上學歷才能報名)

律師職業的特點

2、律師執業難度高

對於很多剛執業的律師來說,雖然已經做好了吃苦的準備,但收入低工作辛苦,只是律師執業難度中的一方面。

還有一些問題比較殘酷,就是律師行業需要遵循二八定律,80%的案源掌握在20%的人手中,剩餘的20%的案源由這80%的人瓜分,甚至更殘忍不足20%的案源。

而且律師的成長之路競爭也是很激烈的,需要遵循三五八定律,三年、五年、八年如果還是沒有什麼發展的話,也可能會被淘汰。

再者我國律師執業的整個大環境也不是很好,國民法律意識薄弱,很多人不太理解相關法律規定,所以律師執業中經常會和一些人的思想出現衝突。

3、律師職業道德,思想觀念和利益取捨

對於律師來說,在執業過程中經常會面臨很多誘惑,尤其是在律師沒有案源的時候,這些誘惑找上門就會讓很多律師難以取捨,一念之差就會陷入萬劫不復。因爲現在這個社會比較複雜,在思想觀念和利益面前很多時候難以取捨,律師就要果斷的做出選擇了,要爲更長遠的利益着想。

律師職業的特點2

一、律師職業與其他法律職業的共同點

1、法治性

一國律師職業的興衰和一國的法治程度呈正相關。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時期沒有產生出律師職業。即使有少數積極爲他人提供法律幫助的人也被視爲異類,無法將其作爲正當的職業生存下去。建國後的歷史,也是一段律師職業坎坷發展的歷史。1956年我國恢復律師制度,1958年卻宣告夭折,1959年律師制度索性被取消。

伴隨着這一悲劇性結果的還有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的牌子被砸,法律工作陷於癱瘓。律師職業不僅在現實中不存在了,在許多人的頭腦中也消失了。它象一個不速之客,匆匆出現又匆匆離開。究其原因,在人治的年代,法律規範是多餘的。

沒有規範,律師也無存在的必要。由此可見,沒有法治的年代就沒有律師職業。同理,沒有法治的年代就沒有整體的法律職業。一個需要法治的國家纔會需要律師、法官、檢察官職業。從這一點上來說,三大職業都是在國家需要法治之後才逐漸恢復和發展起來的。

律師職業的特點 第2張

2、專業性

法律工作的'專業性很強,它需要從事該項工作的人有系統的法律理論基礎、良好的法律理念、法律思維、法律語言的表達等一系列素質。但是,在我國恢復法律制度之初,由於法律人才奇缺,國家急於選拔人才,不得不適當降低法律從業人員的門檻。經過了若干年的積累後,法律工作者的數量已經基本上滿足了工作的需要,而如何提高法律人才的質量就成了一個迫切的問題。

專業性是法律人才質量的重要保證。因此,在多方呼籲下,國家施行統一司法考試,對所有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採用統一的選拔標準,大大提高了法律行業的入行門檻,保證了法律從業者的專業性。因而三種職業的從業者都是法律專家。這是他們能夠進行專業交流的基礎,也是最外在的共同點。

3、組織性

這三種職業在具體展開工作時都不是單兵作戰,而是以一定的組織機構爲依託。律師以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進行執業活動,法官則以所在法院的名義審理案件,檢察官以所在檢察院的名義提起公訴和從事法律規定的其他活動。

然而這三種職業之間的區別則要深刻得多。正是這些區別使得律師職業具有了不同於法官和檢察官職業的天然屬性。現代律師自產生那天起就不是作爲法官或者檢察官的同盟者而存在的。

律師職業的特點3

1、壓力大。做律師要比從事其他工作的壓力更大,因爲委託人是把他處理不了的事情交辦給律師,這樣在心理素質、辦事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等方面的職業要求就比委託人高,從而導致很大壓力。一件普通經濟糾紛可能涉及一個企業的存亡,一樁刑事案件可能涉及一個人的生死,重大非訴項目中的一個失誤就可能引發鉅額索賠。

2、節奏快。委託人把事情交給你辦時都很着急,包括訴訟、非訴業務。律師的工作節奏必須滿足委託人的需求,同時還得保證案件質量,令委託人滿意,這是一種非常有壓力的快節奏。

3、知識面廣、知識更新快。即使專業化的律師,每天面對的法律問題類型也不是一樣的。今天面對的是建築業,明天可能面對IT業,如果你對客戶行業根本不瞭解,就沒法承辦業務,你就必須用最短的時間去了解這個行業,至少是皮毛,纔可能去承辦業務。同時,國家的法制進程很快,不斷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出臺,就要求你不斷地去學習。

4、獨立性強,特別是訴訟業務。律師在承辦一個訴訟案件時,往往主要依靠其自身的法理知識、訴訟技巧和經驗能力就可以完成,不需要其他律師太多的介入,這就導致律師的獨立性較其他行業更爲突出。這樣的執業特點易造成有組織、無紀律的工作習慣。很多律師雖然在某一律師事務所名下執業,但其實與事務所之間沒有特別緊密的關係,這種鬆散遊離狀態是非常危險的

律師職業的特點 第3張

什麼樣的律師事務所適合你,沒有對錯好壞之說,關鍵是你想幹什麼,想選擇什麼樣的律師事務所。如果去應聘,應當對律師事務所重點考察如下一些因素:

(一)薪酬體制。律師事務所大體分爲提成制和薪金制。提成制的生存壓力大,挑戰大,但機會可能會多一些;薪金制比較穩定,有基本保障,專業化訓練機會多,但工作要服從事務所的安排,自身成長的東西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這兩種體制各有利弊,關鍵是適合你。

(二)團隊情況。應考察事務所有無業務部門的劃分,有無明確的專業分工,部門內合作情況如何。這些是判斷你進入律師事務所後,所裏對你的專業化發展有無支撐、能否提供平臺的重要方面。專業化發展一方面要靠自己,另一方面更要藉助外力。比如,你喜歡知識產權,也希望在知識產權方面有所發展,可你選擇的律師事務所沒有這方面的業務來源和專業支持,那就沒有意義了。

律師事務所基本上有三種類型。一是大型綜合所:管理規範,業務綜合,內部律師專業化,團隊整齊,合作緊密。二是小而精型所:規模不大,專作某一項領域,專業性強,在該領域內業績卓著。三是鬆散型所:律師們在一起,確定一個提成比例或上交數額,誰也不管淮,可能規模很大,甚至上百人,但關係很鬆散,談不上團隊。選擇時應當仔細甄別和選擇。

(三)律師事務所對律師的支持。應當考察事務所對律師有無業務培訓、疑難案件討論會議、數據庫等支持。比如一些律師事務所,將全部案件案例、通用合同等整理彙總,放在內部管理軟件的數據庫當中,既方便律師使用,又有提示作用,這對於律師,特別是剛入行律師的支持是非常大的,可以有效縮短學習半徑,避免浪費時間,減少執業風險。

四)實習制度。看事務所對於剛入行的新人是否安排有專門合夥人負責培養指導,這種一對一的入門培養方式對於新人的健康快速成長很有裨益,與那種粗放式的培養方式效果很不一樣。

(五)風險控制、質量控制體系。現在法律要求越來越嚴,法律服務市場越來越成熟,行業風險也就越來越大。你承辦一項律師業務,做得好不好,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等,都需要律師事務所有一個完善的外部控制體系幫助你督促你。

有些律師事務所專門設有“主辦律師制度”,以保障案件的承辦質量。每一份法律文件的出具或法律事項的處理都必須經由主辦律師審查,由主辦律師負責。這樣,年輕律師就可以隨時獲得資深律師的悉心指導,迅速提升案件承辦質量,日積月累,將受益匪淺。

(六)晉升機制。應當瞭解律師事務所有無明確的晉升機制,你的事業目標有無可能去發展和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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