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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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的 篇1

摘要:本文在對學界關於環境犯罪是否應該規定嚴格責任的爭論進行簡要的介紹的基礎上,談了自己對該問題的理解,認爲該問題的爭論牽涉到刑法的基本理論,關乎正義、功利,而無論是從正義還是功利的角度上來看,環境犯罪不應該確立嚴格責任的。

關於法律的

論文關鍵詞:環境犯罪 嚴格責任 正義 功利

環境犯罪,是指自然人故意或過失、法人(包括特殊法人國家)故意、過失或無過失的污染、破壞環境及自然資源,造成或可能造成污染和其他後果的作爲與不作爲。關於環境犯罪,學者們爭論得最大的恐怕就是其是否適用嚴格責任的問題,本文將對此問題進行一番探討,以求拋磚引玉。

一、 理論界關於環境犯罪是否要求嚴格責任的爭論

嚴格責任源於英美法系,所謂嚴格責任,簡單地說,就是指一種追求客觀結果而不問主觀過錯的刑事責任,即對某些犯罪的成立不要求一般犯罪構成中的主觀要件,只要行爲人的行爲符合法律的客觀規定規定,或者導致了法律規定的某種結果,就可以對其進行刑事責任追究。關於環境犯罪的嚴格責任,理論界存在着肯定說和否定說的對峙。

(一)肯定說的主張

肯定說認爲追究(部分)環境犯罪行爲人的刑事責任無須證明行爲人的主觀過錯,即不論行爲人行爲時的主觀心態是什麼,只要他造成了相應的損害,行爲人就要負刑事責任。支持該學說的理由有:1、環境和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密切相關,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整個人類的生活質量和舒適程度,而且能夠影響社會各方面未來的發展,但是環境對於污染的容量和自淨能力是一定的、有限的,因而社會需要對環境加以特別的保護,以促進整個人類的不斷髮展。2、權利與義務的統一。企業有權利去發展、壯大自己,去謀取經濟利潤的最大化,不可否認的是,許多企業的發展是以環境爲代價的,與權利一致的應該是義務,鑑於環境的重要性與企業的求利性,企業應當承擔特別的注意義務,以保證企業對環境的損害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證企業的活動不致損害公衆利益。當其活動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時,自應承擔較爲嚴格的責任。3、企業生產具有高度的技術性和專業性,一旦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公害事故,讓司法機關去證明企業在行爲時有過錯,那將是非常困難的。若一味要求對犯罪人的犯罪心態進行證明,將使法律形同虛設。4、在具有高度危險的行業中,由於多個法人共同的排污行爲或共同的環境開發行爲構成環境犯罪,認定各個法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比證明犯罪本身更困難,引用嚴格責任可以使這一難題引刃而解[2]。嚴格責任則有利於提高訴訟效率,減少訴訟成本,有效地打擊環境犯罪,又能使潛在犯罪人減少僥倖心理,促使他們更好地預防犯罪。5、有不少規定環境犯罪的立法例的出現。小學語文論文英國的《空氣清潔法》、《水污染防治法》,美國的《資源保護和再生法》、《廢料法》,新加坡的《海洋污染防治法》等都規定了環境犯罪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例如,英國的《空氣清潔法》規定,不論行爲人主觀上是否具有故意或過失的主觀惡性,只要煙囪冒濃煙的,就應負刑事責任。[3] 6、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我國目前也面臨着西方世界在上世紀工業化時期所遇到的那種嚴重的環境問題,前車之鑑,不可不學,現在對環境犯罪規定嚴格責任有助於加強侵害者的責任感,以減少犯罪、減少環境污染。

(二)否定說的主張

否定說屬於一種比較傳統的刑法理論,該學說認爲要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就一定要行爲人具有主觀過錯,否則刑法便是不公正的刑法。支持該學說的理由有:1、如在環境犯罪領域確立無過失責任,可能導致刑事司法職權的濫用,打擊面過寬,不利於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經濟建設的發展,而且過多的依賴刑罰來使社會安定並不是個好辦法,它能夠打亂原來以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爲主的體系;2、由於刑罰所具有的嚴厲性,往往能夠使企業將工作重心從革新與發展經濟轉移到採取更多的預防措施,以免受到犯罪指控,因此嚴格責任或許會阻礙社會發展;3、嚴格責任適用的環境危害行爲的嚴重程度與刑事責任的嚴重程度不匹配。一些國家的無過失或嚴格環境責任的適用範圍主要是一些處以罰金的輕微危害行爲,而在把社會危害性達到嚴重程度的行爲才宣佈爲污染環境犯罪的中國,對於這一類主觀過錯不明或無罪過,但客觀上造成了嚴重環境損害的行爲,則納入到了行政處罰的領域[4];4、環境犯罪多存在於污染環境行爲中,例如,如果一個地區每個企業都按合理標準正常排污,是不可能預見到該地區所有企業共同排污後果的,而且它是沒有義務注意此共同排污而造成嚴重環境污染行爲,就單個企業而言,它的排污指標、參數等都是經過有關部門測算和行政許可的行爲。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適用無過失責任,單純追究企業責任似乎過於嚴厲和有失公平;5、即使將無過失責任制度限於危險行業或某些特定的污染行爲,也值得商榷。這些企業對環境所造成危害後果的行爲是以企業整體做出決策,企業整體的意志能力和行爲能力又是由其內部代表企業的自然人構成,在企業整體意志和單位成員個人主觀上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僅根據結果判定刑事責任顯然過於苛刻。對於環境的保護可以是多功能、多渠道的,在環境刑法出現空白的時候,可以試圖尋求其他途徑,而無需強加於無過失的責任制度。[5]

二、 問題的爭議所在

雖然,上述兩種學說各自從多個角度對問題進行了討論,但更深層次地看,是否追究行爲人環境犯罪的嚴格責任這一爭論,實質上反映的是刑事古典學派(舊派)與刑事實證學派(新派)之間在責任領域的爭論。[6]

古典學派的刑法理論,它以自由意志論爲其理論基礎,以行爲人基於自由意志而實行犯罪爲刑事責任的根據,主張道義責任論。該論認爲,犯罪是基於行爲人的選擇在主觀意思支配下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主觀意思是犯罪內在的決定因素之一,意志是既然是自由的,那麼行爲人就應當對自己行爲以及所造成的危害結果承擔責任,當人們能夠辨別和控制自己的行爲,同時又能夠選擇合法、善的行爲時,卻作出相反的決定,實施了犯罪、惡的行爲,刑法便有了追究起刑事責任的根據與義務。刑罰是對犯罪行爲的譴責,其根據是道義對惡意志的非難。

而實證學派的刑法理論則以意志決定論爲其理論基礎,主張社會責任論。新派認爲犯罪行爲是被內在的生理、心理因素和外在的社會因素決定的,社會對於行爲人的犯罪行爲也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應當改善那些反社會的人,使他們重返社會是國家的義務。實證學派認爲,由於不存在意志自由,那麼,所謂道義對惡意志的非難是刑事責任根據的主張就毫無道理,既然犯罪造成的社會利益和秩序的侵害,從社會出於自我防衛的立場,刑罰對犯罪的處罰就不僅僅是爲給行爲人造成痛苦,而是使反社會的人重新適應社會。因此,刑事責任的實質是一種社會責任。

關於自由意志,已經有無數人論述或者證明了它存在的相對性,即人的意志不是完全自由的,但是人的意識是有主觀能動性的。因此,在上述兩個學派的爭論中,最核心的問題應該隱藏於正義與功利之關係以及人的價值的問題之中,亦即如果人是社會的目的的話,一切刑法的最高價值在於正義,刑法就應該尊重人的意志,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應該以行爲人具有主觀過錯爲條件,否則刑法便是不合理的。而如果人是社會的手段的話,一切刑法的最高價值在於功利,刑法就應該更強調對社會的保護,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應該以行爲人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害爲條件,否則刑法便是不合理的。因此,想要解決環境犯罪的嚴格責任問題,就應該以正義和功利爲視角。

三、 問題的解決

誠然,現階段環境犯罪活動日益猖獗,確立嚴格責任原則有利於加大對環境犯罪行爲的懲治力度,保護自然資源、環境和社會利益,符合環境刑事立法目的即懲治、預防污染破壞環境的危險行爲發生,而且環境犯罪中,主觀過錯證明的困難性,也彷彿在敦促我們適用嚴格責任,但深層次地看,確立嚴格責任原則依然應該得到摒棄。法律論文

秩序,以保護自由爲己任,如果我們以基本自由爲界限的話,我們可以將法律秩序分爲基本性生活秩序與派生性生活秩序[7]。對於任何法律而言,正義與功利都是很重要的,但是,就具體情況的不同而言,總有一個誰優先誰受到限制的問題,因爲正義與功利畢竟是有衝突的。在基本性生活秩序中,正義無可厚非地應該要優先於功利,不因爲別的,就因爲法律是爲人設計的,是爲了每個人的美好未來而設計的,所以它應該是充滿人性的,所以它必須滿足每一個公民成爲一個受尊重的個人的先決條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種蔑視任何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是爲世人所唾棄的。

而派生性生活秩序中,正義則應當受到功利的限制,因爲社會要進步,國家爲了社會的發展不得不限制一部分公民的非基本自由而去擴大另一部分公民的非基本自由,“少數服從多數”,在這個非基本自由的世界裏,只要是爲了社會的發展,只要能最大程度地滿足最多數人的利益,國家在合法範圍內所採取的善意的行爲,是可以侵犯任何人的,如果非基本自由受到了基本權利的禮遇,那麼社會將會變成一盤散沙。

如果行爲人在無過錯的情形下所實施的行爲危害了社會,因此而被剝奪的自由是屬於被剝奪基本自由的範疇的話,那麼無意嚴格責任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如果被剝奪的自由是屬於非基本自由的場合呢?這樣的情形下就能說明嚴格責任啊合理性嗎?我給出的答案是否定的,無論何種類型的犯罪,即便是涉及非基本自由,它的成立都要滿足最基本的正義的要求,否則公民的(基本的或非基本的)自由將毫無安全、毫無意義可言。環境犯罪即便作爲一種行政犯,是行爲人行爲不符合行政目的而導致的犯罪,處罰它的前提條件也應該是行爲人行爲合目的的可能性,反映在法律中,也就成了行爲人履行行政性質的義務的可能性。在行爲人無法基於自己的主觀心理而爲適法行爲之場合,行爲人便欠缺履行義務的能力,也就不具備履行義務的可能性,處罰她也便是不正確的。

就現代法治而言,對於一個沒有能力做到合法的人加以處罰,這是法律野蠻的表現,是不尊重人的表現,也是國家主義的表現,是與現代刑事歸責基本原則不相符合的。從刑事政策的角度來看,處罰這樣一個人也是不正確的。由於這樣的刑法是野蠻的、苛刻的,因此它不但不能夠使人發自內心的去尊重它、服從它,還會引起人們對法律的蔑視與規避和反抗,甚至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在司法資源不斷消耗的同時,社會卻越來越來不得安寧。現代社會是一個不斷變化發展、日益需要安全的社會,但有的人天生愚鈍,有的人天資聰穎;有的人精神不正常,有的人身心健康;有的人住在信息閉塞的邊緣山區,有的人住在信息發達的繁華之地。因此,如果說人人都僅僅因爲相同的客觀事實而受到相同的處罰,不顧及其自身狀況和心理狀態的話,那麼具有不安全感的不僅僅是受到刑事處罰的罪犯,其實還有社會上的一般人——當法律不能夠給人們帶來安全感的時候,它還有什麼用呢?

嚴格責任的問題其實是一個關乎人道、關乎正義的問題,也是一個關乎利益、關乎功利的問題。個人,不僅僅應該作爲一種目的而存在,他也應該作爲一種手段而活着——只要尺度把握得當,那麼幸福的最終都將是相互之間;個人,不僅僅應該擁有向社會索取的權利,他也應該履行促進社會發展的義務——只要尺度把握得當,那麼受益的最終都將是作爲整體的人類。我們既要追究環境犯罪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又不能過分沉溺與責任的追究之中!

參考文獻:

[1]劉景一、喬世明主編:《環境污染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年版,第103頁。

[2]劉莉:《論環境犯罪的構成》,載《佳木斯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xx年第4期。

[3]有關環境犯罪刑事立法幾個問題的思考。

[4]淺談污染環境犯罪的主觀方面。

[5]何秉鬆主編:《刑法教科書》,中國法制出版社20xx年6月版,第322頁。

[6]馬克昌主編:《近代西方刑法學說史略》,中國檢察出版社20xx年版,第158-161頁。

[7]黃明儒:《政犯比較研究—以行政犯的立法與性質爲視角》,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第222頁。

關於法律的 篇2

最近,在我們村上經常會迴盪着一陣陣吆五喝六的喊叫聲和打麻將時發出的“嘩啦嘩啦”聲,我一直在爲這事而納悶着,媽媽卻告訴我說“這是鄰居陳雞火家發出的,最近,他家成了全村所有賭鬼的遊樂場,每天連夜連日地賭,前天某某還輸了三千塊錢呢……”天哪,在我身邊竟隱藏着這樣一顆危險的炸彈。我的目光不由轉向了他家,轉向了那間“燈火通明”的房屋。 每天,放學路過他家門口總回會聽到那陣熟悉的噪音。時間一長,顧客當然越來越多,輸贏打鬧當然也很平常。這不,前幾天由於賭博,一對夫妻竟在大庭廣衆之下打了起來,女的被打哭,男的則面紅耳赤,口吐髒話。悲劇在這裏一天天上演着,一個又一個村民沉迷於賭博之中。

這天,我依舊放學回家,依舊走着那條水泥路,依舊路過他家門口,但今天可比往常“熱鬧”多了,人山人海,議論紛紛。他們有的指指點點,交頭竊耳;有的伸長脖子,翹首遙望……“咦,怎麼這麼多人?”我嘴裏嘀咕着,好奇心促使我鑽進了人羣,天哪,警車,一輛警車停在人羣中央,一位頭戴警帽,身披警服的警察坐在車中透過玻璃窗看着車外的情況,緊接着兩位警察帶着幾位村民從屋裏走了出來,臉上沒了以往的神氣,那垂頭喪氣的樣子真讓人覺得好笑。他們低着頭上了車,隨着一陣警報的拉響,他們被帶回了派出所。 從那以後,再也沒有人去他家,就算去,也只是聊聊天,沒有人敢動賭博的念頭,。因爲他們知道賭博的後果是法律的嚴懲不待。是法律懲治了那些成天不幹正事的賭鬼們,是法律救了他們,把他們從深陷的泥潭中拉了出來。

當代社會是充滿競爭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的人們難免有一份自私,一份貪婪,與這自私所引發的動亂。而在這亂成一團的的社會中,正需要法律站出來維護公道,保護人們的合法權益,讓那些醜惡的人爲自己所做的醜惡之事而付出代價。所有那些虛僞的心在它面前都會受到良心的審視與自責,所有執迷不悟的人也會同樣受到法律的制裁。它就是這樣維護着公共秩序,保護着公共安全,保障着公共權益…… “法律”這一鮮明的詞永遠不會隨着時間而淡化,它永遠會在關鍵時刻給違背良心的人沉痛的一擊,它也永遠會像守護神那樣時時守護着公民的利益,公民的安全,公民的一生!

關於法律的 篇3

法律名言警句

1、一個國家如果綱紀不正,其國風一定頹敗。

2、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爲好人不會去做法律不允許的事情。

3、法律如果推不開特權的門,也一定跨不進人民的心。

4、制定法律法令,就是爲了不讓強者做什麼事都橫行霸道。

5、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只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

6、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

7、凡事都有規矩。

8、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

9、法律是爲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

10、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誰都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誰也都不應該受法律的欺凌,當我們要求人們遵守法律時,無需徵得他們的同意。

12、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是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法國作家伏爾泰。

1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着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

14、弱者比強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15、爲真理而鬥爭是人生最大的樂趣。

16、倘若世上沒有壞人,也就不會有好的律師。

17、任何勢力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若是沒有公衆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

關於法律的 篇4

法律是深情的,也是無情的。當你無助時,法律能幫忙你,你會感到法律很偉大、很正直;當你犯錯誤的`時,法律會懲治你,你會感到法律冷酷無情。但是,法律在哪裏呢?在法院裏?在公園裏?在校園裏?甚至哪裏都有?……咦!怎樣沒“看見”法律呢?法律到底在哪裏?不用急,我們用心去找、必須能找着:可能在校園裏,法律可能“走進”校園的每一個角落……嘿!我找到了什麼叫“法律”!它從我們身邊的小事和社會上發生的事,靜悄悄地“走進”了我們的校園,正向同學們宣讀一條又一條的交通安全規則,學生們聽到入迷了,我也聽到入迷了。有一天,我站在學校門口值日。我的眼前是一條寬闊的公路,有着川流不息的車輛們,那些川流不息的車輛們,就像無數條河流匯成一條江河,朝遙遠的地平線流去。突然,一幕觸目驚心的情景嚇了我一大跳:兩輛超載又超速的摩托車衝紅燈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的速度衝了過來。正巧,斑馬線上有一位老奶奶送她的孫子去上學。沒想到正在經過的老奶奶和孫子,被突如其來的險情嚇壞了,站在路中間毫無對策。而那兩位摩托車車主看見有人在路中間,忽然先來了個急剎車,再來了個180度急轉彎。由於車輛的慣性很大,沒有及時剎好車,結果把老奶奶的腿撞傷了。那一時!那一刻!開車的

叔叔被眼前發生的情景嚇呆了,二話沒說雙手將老奶奶扶起。我目睹了眼前發生的情景,心頭冒出兩個問號:爲什麼老奶奶和她的孫子站在那裏毫無對策呢;可那開車的叔叔爲什麼如此猖狂,但之後卻扶起老奶奶呢?之後,交警叔叔來了。經過交警叔叔的調查和了解狀況後,給車主進行罰款並記分,讓他們得到的法律懲罰。

同時也語重心長地對老奶奶和她的孫子說:“你們以後過馬路時,要留意點!當有車輛經過時,必須要按照交通規則行走,不要站在那裏不動。否則後果就不堪設想,要記住:馬路如虎口!要留意啊。”老奶奶聽了後,連忙說:“謝謝你啊,我以後會留意地過馬路的。”站在學校門口,看見交警叔叔那高大的身軀、執法公正的品質,似乎看見法律在向我招手、給我敲響了交通安全的警鐘、使我們的同學都能警醒、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威嚴的法律同樣感到有陽光普照的溫暖……

關於法律的 篇5

法律就是秩序,沒有了法律,那麼人類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樣骯髒。我們應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與惡勢力作鬥爭。

在五年級時,有一個好朋友叫揚子。她是一個很正直的女生,班級同學開玩笑說,我們班的正能量全在她身上集中。她曾說過,長大了要當一名律師。所以她經常去圖書館買一些關於法律的書,自然懂得了不少。有一次,我爲她驕傲。

那天我和她值日,到天黑纔回去。我和她是鄰居,所以我們走在一起。黑漆漆的路上只有幾個路燈,伴着月光,顯得這小路更加模糊。我看着這詭異的場面,心“撲通、撲通”地跳。突然,從不遠處冒出一個人來,他帶着一個大約8、9歲的小女生,對她說:“娃,爹實在沒錢了。要不,這學咱不念了?爹想回鄉種田。再說,你娘還病着。”我聽了,只得嘆息着小女生可惜了,但看看這天黑的,便拉着揚子快點走。那小女生揚起稚真的臉,說:“我想上學,爹,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休學。爹——”還沒說完,便被她爹扇了一巴掌,她爹說:“上啥學,爹真的沒錢付學費了,你這娃咋這麼不懂事呢。你看你娘還要照顧,還要付醫藥費,爲了你上學,爹還借了隔壁人家二娃的錢,現在還還不起,還咋上學?你馬上和老師說說,把學費要回來。”那個小女生哭了起來。揚子突然放開我的手,走了過去,蹲在小女生面前,對小女生說:“小妹妹,別哭。姐姐會幫你的。”說着,站了起來,對小孩子的父親說:“叔叔,你看這小女生這麼喜歡讀書,你何不成全她?”那個小孩子父親臉色一尷尬,說:“俺家實在沒錢去付學費了。他娘還病着,俺家實在是山窮水盡了。”我走過去,用眼神埋怨揚子多管閒事,揚子不緊不慢的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義務教育法》規定,像她這樣的小姑娘,應享受國家九年義務制教育,不可綴學。”在我佩服揚子如此知法時,她爹說:“啥法不法的,俺只知道,上學就要給錢。俺也不想委屈了這閨女,但是俺……俺實在沒辦法了。”揚子說:“原來是這樣啊。其實也不是沒辦法。”小女生聽到這話,立即停止了哭泣,望着揚子。揚子說:“學校每年都會有貧困家庭補助的,只要你去申請,就可以免費上學,還有補貼。”那父親說:“真的嗎?可俺不會弄啊。”揚子說:“沒事兒,明天你們在校門口等我,我幫你們。”“真是謝謝你了,小姑娘。娃可以上學了!”看着那父親激動、開心的神情,我在心中爲揚子深深的點了個贊。

說幹就幹。第二天,揚子爲了那小女生的事情跑上跑下,整個課間都不見她人影。終於,小女生可以重返校園。揚子被評爲了“法律文明小使者”。當她拿着證書時,臉上露出了笑容。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要做到知法用法,用法律幫助別人。

關於法律的 篇6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纔得到應有的保障。

我們是小學生,是二十一世紀這個法治社會的小學生,我們就應重視法律,並將法律時時刻刻牢記在心。我們要努力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負着現代化國家的神聖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此刻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此刻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羣衆後,才能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說:“學校不得違法開除未成年學生,教師再罵“笨死了”將受懲處,教師不能在校內吸菸,突發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託“代家長”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記,法院可剝奪父母監護權,再走丟小孩監護單位要擔責,新法實施需要相關法規展開。”

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我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我行爲的社會準則。因爲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法律引領我成長。

關於法律的 篇7

現代社會是一個有秩序的法制社會,宣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呼籲大家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犯罪爲恥。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我耳聞目睹的及一些親身經歷的事情,漸漸地都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也更激勵我,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從小,媽媽每次帶我外出,經過十字路口時,都要跟我念叨:“紅燈停,綠燈行,行人要走斑馬線,交通安全很重要。”走在大街上,教育我瓜果紙屑不能隨地亂扔。在公園遊玩,教育我不要踐踏草坪,不要破壞公物。坐公交,教育我要排隊上車,遵守公共秩序。……在媽媽的言傳身教下,這些觀念、這些行爲準則深入我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種習慣。

你別小看這些細小的行爲習慣,俗話說“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劉備也曾教導兒子,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小事上不學法、不守法,慢慢發展成大事上不知法而犯法,那是法盲,最後應觸犯法律受到制裁而後悔莫及。更有甚者,從小事上就視法律爲無物,知法而犯法。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都逃不脫法律的制裁。

同時,我們在學法、守法的同時,也要善於用法,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爲一名小學生,在人與人的關係日益複雜的現代社會,首先要樹立自我防範意識,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範方法,增強自身的安全防範能力。當遇到特殊情況時,能夠冷靜、勇敢地去應付。如:獨自在家,儘量鎖好門,錢財妥善保管;如果有人敲門,不可貿然開門,應先從貓眼中看清對方,若是陌生人,就不開門;不邀請陌生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給壞人以可乘之機;外出要請假,讓同學老師或家長知道你去了哪裏,遇事前後有個照應,防止犯罪分子襲擊等等。

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遵紀守法,嚴於律己,自強、自尊、自重、自愛,做一個知法守法護法的好公民。

關於法律的 篇8

法律,只是個很簡單的詞語,但是,我們有沒有遵守它呢?爲什麼現在的青少年很喜歡做一些犯罪的事情呢?道理很簡單,因爲現在的青少年屬於青春期,容易對一些事情感興趣。而且父母又偏於憐愛,包庇而造成的。

青少年的犯罪犯法有很多:學成年人抽菸、喝酒。未滿18歲就去網吧聊天。吸毒、甚至還有人殺人放火,搶劫,偷東西……抓住進行犯罪活動的青年人後。等到警察問:“你知不知道這是犯法的犯罪活動?”大部分青年人都會說:“知道。”警察又問:“那你爲什麼明知故犯?”大部分的青年人又說:“我就是很想去網吧聊聊天,上上網,玩玩遊戲,上QQ嗎……”

這些進行犯罪活動的青年人大多都是獨生子女,因爲父母沒有讓他們進行心理溝通,沒讓子女受到挫折,引起自己的孩子想進行犯罪的心理。

關於法律的 篇9

尊敬的各位領導、評委、同仁:

大家好,我是xxx。很榮幸能夠站在這裏。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踐行三個依法,法律在我身邊》。

法律,由國家制定認可;法律,由國家保證實施;法律,規範着整個社會的運行;法律,時刻在我身邊。

如今,法律以各種方式影響着我們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方式被稱爲法治——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曾說過:“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爲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負責的行政讓我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執法者能夠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執行。我們菸草人,對法律有一份獨到的理解和感情,因爲我們就是執法者,因爲有一部專門爲我們的工作而設立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法律與我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影響着我們日常行爲的點點滴滴。一個法治國家,法律威嚴公正,守護着人民羣衆;法網疏而不漏,震懾着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如此,我們白天可以安心工作,晚上能夠安然入眠,不用擔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脅,不必害怕個人權益被強權侵佔。

遵法、守法、學法、用法,對我們菸草人來說特別重要。作爲一個有執法權,卻缺乏強制力的單位,用篇幅有限的《菸草專賣法》和實施條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們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擔日益緊迫的專賣工作,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消費者利益。

初到xx,在特情中隊的那段時間,我親身經歷了落實依法辦案的苦累與艱辛。爲了蒐集證據,我們全天候監視嫌疑人,幾乎呆過了附近所有能隱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離帶的冬青叢,廢棄破舊的磚房,蚊蟲橫行的麥田蹲守時間一長,附近住戶懷疑,詢問我們只能編造理由,叫來警察我們只能匆忙離開,換地點繼續蹲守。全隊稽查員每個人都有幾十天的待休假期,隊長更是多達一百多天,他曾半開玩笑地說,我退休前這假是補不完了——可是我們知道,那不是玩笑。這一切,只爲菸草專賣工作取得成績;只爲煙販不能繼續逍遙法外;只爲捲菸市場秩序更加井然;只爲守護着這部爲我們而設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卻有義。近年五月,稽查中隊在一個零售戶家中查到了假煙100多條。年過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說明自己並不清楚這些是假煙,一再央求執法隊員網開一面。法律就是法律,雖然當時的情況讓稽查員動容,但是按照規定,假煙還是罰沒了。工作沒有結束——法律的落實並不是爲了讓困難羣體的境遇雪上加霜,淨化市場正是爲了讓他這樣的零售戶可以脫貧致富。幾天後菸草公司積極地向老人講解政策法律,並向領導申請讓他破格參加零售戶營銷技能培訓、協助辦理了小額融資貸款。老人激動地不知說什麼好,我們的執法隊員卻坦然地說,這,和稽查一樣,都是我們應該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愛講情、理、法,但是他們心中法律總是排在最後一位,似乎不到萬不得已不至於鬧到法律層面上。也因爲有這些託朋友、找關係的習慣,菸草專賣系統自身的遵紀守法就顯得尤爲重要。因此,我們有了內管科,對行業內的工作嚴守規章,層層把關;因此,我們有了法制科,力保專賣工作程序合法、規範進行。如今,構建法治菸草的活動蓬勃開展,我們探索着民主管理,陽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產經營的理念已經深入到每一個菸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們仍在探索,我們仍在努力,我們仍在堅守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責和權力,用崇實尚德的工作詮釋——法律在我們身邊!

  演講人:xxx

關於法律的 篇10

假期,認真看了法律連連看,收穫挺多。法律是什麼?法律,是一雙懲惡揚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準繩,衡量對錯。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受到的嚴懲。

可是,有許許多多的青少年卻對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輕視。我們作爲學生,必須從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識,讓違法亂紀,無視法律遠離我們的成長道路。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13歲的男孩費小林是江蘇省一個小村莊的村民。由於父母年邁,家庭貧困,他沒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驕縱的他,爲了上網,吃喝玩樂,從六歲開始就偷家裏的錢。小學六年級輟學後,更加無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泥潭。一天,電視臺播放了一則綁架勒索案,綁架者綁架並殺害一個有錢孩子,敲詐勒索19萬美金。這則案例帶給費小林“靈感”爲了搞錢,他開始預謀……過了不久,費小林用欺騙的手法,將同村小夥伴小龍騙到村西楊樹林,用繩子勒小龍頸部致其死亡,並挖地埋屍,然後攜帶小龍部分衣物離開,準備伺機想小龍父母實施敲詐。最終小龍因爲觸犯法律而遭到嚴懲。不但毀掉了自己的美好前途,也毀掉了一個家庭的美好前景。

其實,犯罪如一窪深深的泥潭,如果陷進去,就只會越陷越深,最後被淹沒。犯罪也如一朵帶刺的玫瑰,雖然妖豔迷人,香氣撲鼻,但卻會讓我們流血受傷。犯罪後難逃法網。扼殺生命,最後換來坐牢淪爲囚犯,甚至一命換一命判爲死刑……所以,我們知法、懂法、用法的好習慣要從小養成。和法律交朋友,與犯罪做鬥爭。讓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們的保護傘,讓法律永存。創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廣闊藍天!!讓法律伴我們成長!!

關於法律的 篇11

畢業實習報告

法學作爲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畢業實習不僅可以檢驗學生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而且能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因此畢業實習成爲法學專業教學中必不可少的課程。作爲一個法學應屆畢業生,能夠在實習中親身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案件;親身經歷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是一個最佳的選擇。爲了能更好的瞭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理性認識,我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親身經歷一些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還擔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寫作等工作。將在學校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導下,出色完成所裏交給我的任務,得到獲得了實習單位的一致好評。以下就我實習單位時間和地點、實習內容、實習收穫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做出總結。

一、時間和地點

實習時間:

地點: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內容

在律師事務所,在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下,熟練掌握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瞭解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訴狀、辯護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製作。實習期間,我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門,瞭解並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於律師天生的職業辯論性,我還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一)證據甄別:

到律師事務的第一堂課就是跟隨着辦案律師到天意網吧進行取證。在取證之前,我想一定把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學到的關於取證及甄別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本來信心滿滿的我,卻遭遇實習中的第一棒。我發現,要想成爲一個好律師具體說做好證據甄別工作只有理論知識還是不夠的,理論和實踐還是有相當差距的,需要不斷積累工作經驗。幸好主辦律師在取證過程中不厭其煩教我各種甄別方法,以電子證據爲切入點,學會了證據的甄別和適用,將證據所應具有的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案件蒐集的證

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後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二)程序適用:

在此瞭解到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範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爲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說後在短時間整理思路,爲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儘量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節約訴訟成本;對必要提起訴訟的案件,接待律師建議當事人採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進行解決;面對複雜的案件,接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爲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走進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在指導老師和所裏其他律師的指導下,還參與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諮詢工作。而且,還與指導律師一起辦理了另外幾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與刑事案各辦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記憶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爲未成年人無償辯護的案件,這是李律師爲了煅練我,要我對這起案子調取控訴筆錄、會見當事人、寫辯護詞,在法庭上以第一辯護人的身份發言,因我精心準備,該案說理充分,有感染力,辯護效果還可以。還參與了一些非訴訟業務。實習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較多,比如與朱律師一起給電力公司辦理的涉電傷害案件和處理了幾件保險案件,這些保險案件的爭議不大,法律關係簡單,是調解結案的。在我參與的所有案件中,最順手的一件,我們只寫了一封律師函解決了數萬元的糾紛,當對方當事人收到律師函後,被我們的觀念所折服,主動解決了相關問題,從而以和平的方式解決了矛盾與糾紛。我通實習期間的鍛鍊,長了許多見識,也明白了許多道理,明白法律職業的實踐性是特別強的,通過實習,讓我認識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錢、權力。

(三)文書寫作:

實習期間除隨主辦律師跟進案件,還負責律所前臺接待工作。我把在課堂上學到的文書寫作技能運用到實踐,爲當事人撰寫了多份民事訴訟起訴狀,提升自己寫作應用水平。除了爲當事人撰寫民事訴訟起訴狀之外,我還將判決書、裁決書等法律文書的寫法進行了梳理和強化,在實習期間自己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提高。

(四)辯論技巧:

衆所周知,律師是靠嘴吃飯的,都有一個三寸不爛之舌。在本次實習的過程中,在隨着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學習到辯論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辯論技能。作爲律師,出庭辯論語速不在於快,而在於一個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讓法官能聽

清我方律師的證據,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爲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熟悉公檢法機關運行工作:

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無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也罷,都離不開和公檢法機關打交道。在實習過程中,我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後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爲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穫

一個多月的實習,發現自己衆多理論知識欠缺,以及深感理論和實踐的差距。空學理論知識是必須的,但必須聯繫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爲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當然,作爲一名律師,我更要有法律人應有的理想主義精神努力工作,將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當成首要目標。同時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踐行中國法治進程的重任。作爲一名成功的律師,還必須樹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願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後,我要感謝律師事務所,爲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繫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更加增強我通過司法考試從事律師的堅強信念,我決心用實際行動兌現律師的誓言,那怕道路多麼曲折,但願我的夢想成真,願我前途一片光明。

關於法律的 篇12

1、若是沒有公衆輿論的支持,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2、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快樂的話,那麼法律作爲一件無用之物自己就會消滅。——洛克

3、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羅伯頓

4、沒有哪個社會可以制訂一部永遠適用的憲法,甚至一條永遠適用的法律。——傑斐遜

5、人類對於不公正的行爲加以指責,並非因爲他們願意做出這種行爲,而是惟恐自己會成爲這種行爲的犧牲者。——柏拉圖

6、人類法律,事物有規律,這是不容忽視的。——愛獻生

7、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8、法律如果不講道理,即使延續時間再長,也還是沒有制約力的。——愛科克

9、法律是社會的習慣和思想的結晶。——託伍威爾遜

10、法律是爲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愛略特

11、法律是無私的,對誰都一視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馬斯

12、法律是最保險的頭盔。——愛科克

13、法律吸吮窮人的膏血,而富人卻掌握着權柄。——哥爾德斯密斯

14、法律一旦成爲人們的需要,人們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畢達哥拉斯

15、法律一多,公正就少。——託富勒

16、法律因罪惡而發展,並且懲辦罪惡。——弗洛里奧

17、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爲好人不會去做法律不允許的事情。——弗勞德

18、好法律是由壞風俗創造出來的。——馬克羅維烏斯

19、極端的法規,就是極端的不公。——西塞羅

20、一個判例造出另一個判例,它們迅速累聚,進而變成法律。——朱尼厄斯

2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着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高爾斯華綏

2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纔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23、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蘇轍

24、法律不可能給每個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於全體和大多數人,我們就該滿足了。——李維

2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26、一切法律都是無用的,因爲好人用不着它們,而壞人又不會因爲它們而變得規矩起來。——德謨耶克斯

27、用道德的示範來造就一個人,顯然比用法律來約束他更有價值。——希臘

28、有多少罪孽就會有多少法律。——彌爾頓

29、如果法律沒有恐懼支撐,它絕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30、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種神靈,而不是殫精竭慮將神靈揉進憲法,總體上來說,法律就會更好。——馬克吐溫

31、法律的制定是爲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己的才能,而不是爲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

32、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沒有發言權的。——西塞羅

33、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爲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爲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格老秀斯

34、法律和制度必須跟上人類思想進步。——傑弗遜

35、法律的基礎有兩個,而且只有兩個……公平和實用。——伯克

36、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隨着身體一樣。——貝卡利亞

關於法律的 篇13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們可能會受到許多挫折與坎坷,但是當這些問題我們無法合理解決時,我們必須藉助法律條款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法律在我們現代人當中開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就會在社會上處處受苦,得不到平等;相反,對法律無所不知的人就能在社會上站住腳,享受人生的樂趣。法律是我們的一把制勝鑰匙。

環境保護法,主要是爲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業化建設的發展。以下有一個案例可以告訴我們環境保護法的重要性。

1998年4月,某養殖場承包了水庫水面養魚,共放養魚苗10萬餘尾,半年後某造紙廠在水庫上游建成投產,投產後有一定數量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庫。養殖場工作人員發現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魚。養殖場通知造紙廠,並要求賠償損失,而造紙廠卻認爲其排放污水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且已交納了排污費,因此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環保局調查後認定魚苗死亡是造紙廠排污所致,但造紙廠排污確實合乎國家規定的標準。養殖場多次找環保局要求解決,但始終沒有結果,於是向人民法院起訴,最終法院要求造紙廠做出賠償。環境保護法第四十四條明確寫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礦產、漁業、野生動物、等資源的破壞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可再生能源法是近兩年的新法規,它主要是爲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從上面的幾則案例之中,我們知道了一個人懂法知法的重要性,我們一定要學會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合理的應用法能使國家與社會更快的發展。當然,我們也要給那些犯法的人一次機會,相信那些人定會挺起新的胸膛從頭再來的。總之,只要每個人守法知法,國家一定會有更好的明天。

關於法律的 篇14

不錯,人人都崇尚自由,每個人也都非常希望自己有極大的自由權力。那當然,我也希望自己這樣。沒有人像警察一樣限制着我,可以隨心所欲的上網玩遊戲,想玩多久就玩多久,盡情的睡大覺,毫無顧忌的吃大人們稱之爲“垃圾”的食品……呵呵,這生活,怎一美字了得!現實不可能是這樣,我只能在這個範圍內想象一下了。至於別的,啊?那可不行啊!陰森的鐵窗把我從美夢中喚醒。

21世紀是個法治社會。俗話說得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人人都認爲自己應該擁有絕對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來決定自己的權利,那我們的社會會是什麼樣子呢?我們還會有平靜祥和的校園嗎?閒暇時間我們還敢和小夥伴們遠離家長的視線自在的遊戲嗎?甚至,天黑了,我們還敢到樓下散步嗎?好可怕,不敢再想了。作文

寫到這裏,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在練字時姥爺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學習吹笛子時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鍛鍊身體還要注意“身法”。爲什麼那麼多事情都離不開這個“法”字呢?“法”究竟是什麼?我感覺“法”就是懸崖峭壁邊堅實的護欄,護欄裏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則是深不可測的萬丈深淵,這道護欄就是生與死的分界線!

常聽大人們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些話。一個社會,一個國家,甚至一個學校,如果沒有法律、規定,肯定會成爲一盤散沙。20xx年9月1日,新的《小學生守則》、《小學生行爲規範》一共30條。這個不僅要每人記牢,更要每個同學都認真做好《守則》和《規範》中的每一條,用它來規範我們的行爲。只要我們把《守則》和《規範》牢記在心,溶入生活之中,所有的青少年都會是“五好少年”。作文

寫到這裏你明白了嗎?自由固然重要,可是爲了讓我們自由的生活更美好,還是請大家把自己約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中吧,小小的放縱也許只會換來老師或爸媽的一頓“電閃雷鳴,狂風暴雨”。如果是觸犯了法律呢?會不會就像是翻到了護欄外面一樣呢?那後果可就……

我愛這個法治社會,同時我更會注意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積累法律知識,它固然是約束着我,但是它更是我的保護神。親愛的同學們,你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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