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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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爲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爲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齧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牆體插座,閒置其他牆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檯布等可燃物體,並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釐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菸,吸菸區不得亂扔菸頭,菸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爲了加強和規範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市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的安排下,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學校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五、班主任、各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六、微機室、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辦公室、宿舍五個部門,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學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組織實施落實。

八、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學校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臵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一由學校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學校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放。.領用劇毒危險物品不能超過教學需要的使用量限額。如需較大使用量的,學校須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籤批同意並備案。

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學校審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場火種。

十、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一、本制度適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辦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 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領導機構。項目經理爲工程項目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安全員是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員,班組設兼職消防員。

三、 工程項目應成立與生產班組相結合的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組長由項目副經理(項目經理助理)兼任。副組長由項目安全監督部長兼任。義務消防員全部由項目部管理人員組成,義務消防組應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學習和訓練。

四、 施工組織設計:項目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工程實際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別要求時,應編制單獨的消防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括消防安全機構和措施,並附有臨時設施、消防設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佈置圖。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術交底:按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據季節變化或需要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知識。特種作業人員要在參加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木工、油漆工、倉庫管理員、宿舍管理員等應接受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處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場所進行作業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應全員簽字。

六、消防安全檢查:進行安全檢查的同時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根據需要進行專項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應做好記錄,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認真整改。

七、 電氣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管理: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必須經過動火審批。一級至三級動火審批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施工現場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動火作業由項目部審批。電氣焊接(氣割)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前應接受消防安全交底,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電氣焊接(切割)作業前對周圍環境進行檢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清除或隔離等消防措施,否則嚴禁動焊。焊接、氣割作業現場要配置滅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滅火器材及設施。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作業後要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在管道、容器等通風不暢的場所應同時採取氣體測試、通風、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業也要經過動火審批,作業前要進行檢查,作業時防火及滅火措施要到位,作業後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八、 臨時設施搭設完畢須經分公司驗收合格才能使用。臨時宿舍與建築物應保持20米以上的距離,與高壓架空線路必須保持規定的距離,不得建在高壓線路的下方,臨時宿舍之間的通道寬度不得小於6米。臨時宿舍頂的高度不低於2.5米,門寬不少於1.2米,門向外開。臨時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倉庫、車間及作業場所設在一起)現象。臨時設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設。腳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護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應由專人管理,有嚴格的領退手續。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存放,不得與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或場所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並且經項目部檢查認可。易燃易爆物品距離明火不得小於規定距離,嚴禁煙火。木工房、木加工場所、木料堆放場所嚴禁煙火。刨花、木屑、紙皮等物品必須工完場清,及時將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場所。

十、 電氣消防安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電氣安全規範的要求。配電房、發電機房應符合防火要求,空間應符合規定,門向外開。電氣開關、電纜電線、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使用,老化、破損的要及時更快。每一線路、用電設備都須有短路及過載保護,熔絲選擇合理,接法正確,不得以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電箱及電器安裝底板不得使用木質材料,箱內不得放雜物。各電氣連接點要求連接可靠,宿舍及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臨時宿舍用電應由工地電工統一安裝,符合電氣安全要求。嚴禁私拉私接,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

十一、 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並根據現場情況和作業需要佈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現場在施工前要設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徑爲2~4英寸,安裝數量按佔地面積每5000平米設一個。超過30層高層建築要安裝高壓水泵和直徑不小於兩英寸的豎管,每層設消防接口不少於兩個。施工現場及宿舍區應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臨時設施及加工場所應配備滅火器、消防鏟、消防桶,每間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於一個滅火器。滅火器的規格型號應滿足滅火需要。施工作業層必須設置滅火器。易燃易爆存放處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須採用消防部門認可的產品,定期檢查,對失效的要及時更快。

十二、 其它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道路要暢通,不得阻礙人員疏散及消防車輛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顯標誌。工地門口及重點部位(宿舍、倉庫、木工房、配電房及其它易燃易爆處)應設有明顯的消防安全標牌。工地應建立領導值班制度,做到晝夜有人值班,並做好值班記錄。對消防安全工作資料,工程項目應存檔備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紀律: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消防安全教育後才能上崗和入住,特種作業人員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未經動火審批,嚴禁私自動火。嚴禁私拉電纜電線和私接用電設備。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熱電器及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動火做飯,不得點蠟燭或焚燒信件、紙屑。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吸菸要到專門的吸菸室。嚴禁亂扔菸頭、火種。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不得有“三違”行爲。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報告與處理:發生火災後,應立即報警,並積極組織撲救。火災事故單位及當事人應積極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對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項目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法規的,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爲了加強和規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爲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爲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爲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爲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爲消防安全管理人,並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職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職責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爲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爲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爲消防安全供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職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計劃;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管理的職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對部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督促其整改;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景,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爲領導當好參謀。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我的職責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爲確保我校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的實際,特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學校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教育。

二、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齊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更新。

三、學校教職員工要學會使用操作滅火器。

四、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到森林地帶野吹,嚴禁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嚴禁學生野外用火。

五、加強學校各種教學設備、器材和生活設施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檢查電器、線路等是否老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更換,使用電器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以免發生火災、觸電事故。

六、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力度,對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七、使用煤氣爐、熱水器前要檢查煤氣管道、閥門、煤氣瓶、煤氣爐等性能是否良好,方可按規程操作使用。

八、如出現火災突發事件,應採取應急措施,及時轉移師生,以免造成人員傷亡,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九、師生要記住“119”火警電話。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並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後整改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是保障人身安全生產及杜絕事故發生的重要前提,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全礦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礦山安全規程和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人身設備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礦每月開一次安全防火工作會議,班組每月開一次安全活動會議,做到有內容、有要求、有成效。

三、防火用具器材和設備,由運行人員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有違反者運行人員有權制止。

四、因工作需要安置的臨時電源,其電源線表皮無破損,開關完好,熔絲符合要求。工作結束時立即拆除。

五、礦內的永久設備,電源開關及導線等,均應符合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六、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油漆、炸藥.硫酸等),必須由有關班組由專職人員負責,嚴加管理。不得隨意擺放,嚴禁放在有煙火及產生火花的電源開關附近。

七、冬季取暖用的電爐,均由供應設備科批准許可,統一管理,發現缺陷應立即整改。

八、休息室、辦公室特別是倒班室,冬季取暖電爐必須做到人離開時拉斷電源開關,關閉照明。

九、全礦職工都是義務防火和義務消防員,發現不安全的因素,及時主動地向有關人員彙報。

一、總則

1、根據國家和公司有關消防法規和管理規定精神,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爲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和個人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我礦防火工作實施細則。

2、防火工作要重點貫徹“以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火災隱患消滅於未然。

3、本細則在礦長統一領導下,由礦防火領導小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

二、火災預防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房屋、倉庫、車庫、油庫等建築物的消防設施,必須按着國家有關規定(消防法規)執行

2、物資倉庫、油庫、車庫及存有其它易燃、易爆物資的庫房、場地、要設有嚴禁明火和禁止吸菸的標誌。

3、廠房、車間、倉庫、油庫、車庫、船隻、車輛及存有易燃易爆物資的庫房、場地,根據存放不同性質的易燃物資,要配備相應足夠的消防器材等滅火設施。

4、露天堆放的物資、設備,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5、易燃易爆物資要有專庫保管,嚴禁同其它物資混放在同一庫房。

6、需用明火的生產單位、車間、部位,要嚴守防火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火前要嚴格檢查用火部位周圍是否有易燃物,如發現有易燃物資,清除後方可點火生產。用完火要立即將火熄滅,同時要認真檢查是否有餘火隱患,發現問題要立即排除,人走火滅。防火工作實施細則

7、一切用電設施統由礦供應設備科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嚴禁擅自安裝、增設和拆卸電器設備。

8、職工使用的液化氣罐,有關部門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立即停止使用並交有關部門處理。

9、冬季取暖設施,在點火前要經安全檢查,符合防火要求後方可生火。同時要明確防火負責人,制定防火制度,落實防火崗位責任,做到生火有人管,人走火滅。

10、各部位配備的消防器材、設備、工具等,平時不準任何人和任何單位動用。

11、各單位對所屬部位配備的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保養和定期更換,時刻保持有效狀態。

12、礦區或各工業場所,應設禁火禁菸標誌。

13、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全礦職工要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積極主動維護防火規定,發現火災隱患和違反防火規定的要立即報告、處理和制止。

三、防火領導組織和搶救

1、礦內設防火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局防火工作。防火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各科室、各車間、組室,均爲滅火搶救組織,各部門的領導均系滅火搶救組織領導。一旦發生火警各部門的領導要立即組織本部門職工進行撲救。

3、黨委所屬黨支部的黨員、青年,救火搶險突擊隊。一旦發生火警黨委和黨支部領導要立即組織黨員、青年進行搶救。

4、各單位領導均係爲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各部門的直接用火者及當班班長、車間負責人均爲直接用火責任者。各部門的領導要經常教育本部門職工做好防火工作。各部門的直接用火責任者要嚴格履行用火用電操作規程和防火制度。

5、礦區設兼職職護火員、礦區家屬住宅區設專職治安防火員,負責所管區域的防火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6、在火災現場進行滅火搶救時,一切要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如公安消防人員不在,火警現場人員要果斷採取滅火措施,立即組織搶救和報告。

四、火災處理

1、發生火災時,除立即組織撲救外,並要維護火災現場的治安程序和保護好火災現常

2、發生火災事故後,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調查和報告火災事故。

3、對受災者,要做好善後處理。如實報告災情。

五、獎勵與懲罰

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單位和個人,由主管部門報請局或者公安消防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1)、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的好,有制度、有措施,能積極消除火災隱患,無火災事故的單位。

(2)、發現火警,能及時組織撲救,避免重大損失發生做現貢獻者。

(3)、模範地遵守消防法規和局制定的防火實施細則,敢於向違反防火規定的人做鬥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生者。

(4)、對防火工作研究和消防技術革新有顯著成績者。

2、違反消防法規和本實施細則,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1)、不按消防規定辦事,無防火制度、措施,對消防工作極不重視的單位;

(2)、發生火警、火災不組織撲救和逃避救火者;

(3)、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不進行防火工作監督檢查,發生火警和火災事者;

(4)、家長對未成年子女不進行防火教育、不監護,經常玩火併造成損失者,罰監護人;

(5)、平時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工具和防火標誌影響救火者;

3、違反消防法規和本細則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損失,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職工家用電器及生活用火管理

1、家用電器(電視機、電飯鍋、電熨斗、電褥子、收音機、錄音、錄像機等)送電後不準離人,用完後要立即切斷電源。電視機在雷雨天不要使用,同時要關閉接收器,以防雷擊起火。

2、各用電戶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電器、電源線路是否有破皮漏明線現象,如發現有漏電現象要立即提出修理,以防觸電傷人或短路起火。

3、各住戶做飯、冬季取暖生火後不能離人,人走要將爐火熄滅。

4、各住戶儲備的燒柴堆在距住宅三十米經外的安全地區。由用戶自己看管好。

5、使用液化氣罐的住戶,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時要立即打開門窗通風放氣,在室內沒有放完液前嚴禁明火和打燈,以防爆炸起火。

6、各住戶使用的液化罐,要正立放在通風處,不準倒放、傾斜、搗罐、火烤加熱和自行倒放發液。

7、各住戶家長要嚴格管理自己未成年的子女不要玩火和搬動液化氣罐閥門。不掌握使用液化氣安全知識的,嚴禁點火動用。

8、各住戶及獨身職工禁使用電爐子,以免電源線超負荷運行,造成短路起火。

9、在家屬住宅區及放有易燃物資的地方,嚴禁在露天明火和隨地扔菸頭。

10、各住戶要高度重視自己家、本棟房、本區域的防火工作,對防火工作要堅持“以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互相關照互相監督,把防火工作做好。各住戶平時都要備有防火水,一旦發生火警要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撲救。

11、發現火警,要立即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佈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爲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通過張貼圖畫、廣播、視頻等積極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定期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後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蔘加,保衛部負責通知,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 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二、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應當責成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菸等行爲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爲。

五、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六、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衛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特定時期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結束時對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啓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溼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上崗證。

六、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週定期抽查、覈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啓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啓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週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啓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捲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衛部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採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並由保衛部門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並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後,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於動火作業結束後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後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範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並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覈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並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單位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結合演練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二、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確保安全。

三、演練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具體由保衛部負責實施,確定參加演練人員、演練部位、演練時間。

四、演練前以班組爲單位提前學習預案,落實人員分工和注意事項,演練分組輪流實施。

五、參加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位置參加演練。

六、演練結束後,保衛部門應填寫演練記錄,分析總結演練情況,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完善。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氣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燃氣電氣設備應由至少每月一次進行檢查。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每年對所有燃氣電氣設施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檢測,及時發現和消除燃氣電氣安全隱患。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嚴禁用燃氣管道作爲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嚴禁從事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嚴禁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嚴禁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設施的情況。

八、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氣源,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九、燃氣、電氣設備日常運行過程中發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報告,嚴禁帶病運行和私自修理。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覈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爲,避免發生火災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並在考覈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並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志願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後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生不潔的;

9、未經批准,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廳內吸菸或發現顧客吸菸不加制止的;

13、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爲。

三、以上獎懲由保衛部門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後,報消防安全責任人簽發,由有關部門部門執行,並將情況報保衛部門。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於二人,嚴禁脫崗 。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相關專業知識,並經消防專業培訓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危險化學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後上崗。

五、控制室內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和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理、滅火操作設備檢查等記錄制度,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七、嚴禁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滅火系統,切斷消防電源。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營業廳、餐廳等人員聚集場所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二、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並設置明顯標誌,註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五、庫存易燃易爆物品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100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六、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七、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增強消防意識,帶頭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之中,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四、組織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改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按照《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

六、爲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七、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志願消防隊。

八、組織和指揮員工撲救火災,積極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並在自己的範圍內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九、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彙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指導監督。

十、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受總經理委託,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爲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負責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五、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六、負責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七、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八、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九、組織管理志願消防隊。

十、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十一、指揮本單位初期火災的撲救。

十二、辦理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爲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

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託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及各分店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

四、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

八、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爲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產,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預防消防事故的發生。針對食堂具體情況,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和消防應急預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職消防員。(由管理員兼任)

2、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消防設備是否完好,(包括滅火器、消防水、消防帶、消防栓等。)

3、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電、氣(線路、管道、開關、)發現問題及時報修或更換。

4、兼職消防員負責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學習,讓每位員工都熟悉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每兩週必須清洗一次煙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煙煙道。

6、每天晚上值班員要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關是否完全關閉。

7、食堂不準私拉亂接電線,用電器。停電用蠟燭應注意安全,不用時立即熄滅。

鐵中食堂消防應急預案

1、在食堂生產過程中,如上竈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若發生停電、短路時應及時關閉天燃氣,若發現電、氣設備有問題應及時停止工作,並上報維修。操作完成後先關閉氣閥,後關閉電源,檢查完畢後方可離開。

2、若發生油鍋或油垢、天燃氣起火燃燒,應及時撥打119,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關閉氣閥,切斷電源。並迅速組織員工滅火。

3、若發生油鍋燃燒,可採用以下辦法撲滅油鍋火焰。

(1)用鍋蓋或能遮住鍋的大塊溼布、溼麻袋,遮蓋油鍋,使油鍋中的火與空氣隔絕而熄滅。

(2)在沒有鍋蓋等遮蓋物的情況下,還可將蔬菜或其他食物沿着鍋邊一下子倒入鍋內,利用蔬菜、食物與着火油品的溫度差,使火自動熄滅。

(3)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並左右晃動、直至將火撲滅。

4、如煙道內油垢發生燃燒,應先用滅火器對準煙道撲滅,外面用消防水對其煙道降溫,使煙道內火不能燃燒,直至撲滅。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

油鍋、電路起火千萬不能用水往鍋裏澆。這樣不僅撲滅不了火焰,相反會造成火災和人員傷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主要是爲了控制風險,將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據風險制定。下面小編爲家分享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家參考借鑑。

居民防火公約

一、自覺遵守社會消防公德,不人爲留下火災隱患,配合社區消防管理,參加社區消防活動。

二、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後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竈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皁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電爐電熨斗等電加熱器具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置於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氣助動車(摩托車)停放於安全地方,儲油器具、儲油點要安全可靠;不亂扔菸蒂,不躺在牀上吸菸;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關愛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防止發生意外火災事故。

六、不佔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樓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雜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暢通。

七、不損壞、挪用、圈佔、埋壓消火栓、水噴淋、水帶、水、滅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繩等公共消防設施、設備。

八、制止身邊發生的消防違法違規行爲,並向居會或派出所舉報;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報警。

九、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購買僞劣煙花爆竹。

十、不在樓道內、步梯間、首層門廳、靠近燃氣管線的位置爲電動車充電。

社區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一、居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區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並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三、社區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社區居民羣衆開放。

四、社區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五、社區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活生生的教訓,教育居民羣衆。

六、針對本社區的實際,開展社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八、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舉一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社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節日、重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社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爲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並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派出所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社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後,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社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並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社區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社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爲,應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社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定社區消防計劃,解決重消防問題,佈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佈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週召開一次例會,彙報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員會、社區居民代表、消防志願者、社區單位等通報社區消防建設情況,徵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會議都要做好會議記錄,遇重問題可發會議紀要。

弱勢羣體消防監護制度

一、社區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人員,應作爲消防安全弱勢羣體的管理對象,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採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消防法規行爲,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爲,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牀吸菸,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並建立消防安全聯繫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溝通,瞭解其行爲動向,以利於及時採取措施,防患於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消防安全的行爲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派出所、居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誌,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爲。

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應根據建築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二、參加演練的居民羣衆應瞭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並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鎮)、派出所和居會等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

四、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要定期組織居民羣衆進行演練,通過演練不斷修改、完善預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範圍內或受託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錶作一次檢查,並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鏽水,防止管網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範措施,並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並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佔、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後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竈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皁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置於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於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家中儘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社區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社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居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組織進行考覈評比。

三、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開設社區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羣衆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社區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社區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覈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竈間和老化電線爲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社區消防工作站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開展宣傳、檢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願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竈間和老化電線爲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社區消防工作組工作職責

一、積極開展小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居民羣衆自覺遵守居民防火公約,重點做好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闢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動上門宣傳教育,落實消防監護人和監護措施。

二、對居民住宅樓和小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樓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積極做好公共消防設施和滅火點上的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發動居民羣衆積極參與消防宣傳和滅火逃生演練等羣衆性消防活動。

五、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和居民代表參加的義務消防隊,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撲救初期火災。

物業管理企業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居民和社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爲。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後處理工作。

社區消防管理員職責

一、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社區居民、物業管理企業和社區單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滅火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傳欄的日常維護管理和內容的更新工作。

四、組織物業管理企業消防安全員、居民樓組長、社區消防志願者等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宣傳,落實整改措施,並督促跟蹤整改。

五、檢查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六、經常檢查轄區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並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和完善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建立社區消防工作臺帳。

社區消防志願者工作職責

一、自覺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基本常識,提高服務社區消防的能力。

二、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範,發現有違規定的消防行爲時應立即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三、主動參與社區組織的“社區消防志願者活動”等各項社區消防公益活動,積極協助做好社區消防宣傳、檢查等工作。

四、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夜間消防巡查、夜間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覺保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佔用防火間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報警,參加撲救初期火災,並配合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賓館(客棧)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賓館(客棧)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這對賓館(客棧)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賓館(客棧)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爲主,爲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節消防領導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第三章職責

第—節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單位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l、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佈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後能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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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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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覈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覈,考覈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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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單位結合實際對消防安全工作每年一次或二次進行考評,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爲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培訓,在消防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給予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室等區域內吸菸或遺留菸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誌者;

4、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氣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安裝使用不合格電氣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爲。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當前,許多建築工地因電焊、遺留火種、電線短路等引起的火災屢見不鮮,一場場無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單位和個人消防安全意識相當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違章違規操作、沒有制定消防安全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等違規現象,也從根本上暴露了當前我國一些建築工地面臨的消防安全問題,防火工作不容樂觀。雖然有關部門對工地消防安全問題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定、措施,但由於思想上不重視、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善等這樣那樣的原因,導致工地火災事故仍時有發生,嚴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人員傷亡,當前,春季已經到來,各建築工地已逐漸恢復正常施工,這時強化對建築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顯得尤爲重要。

建築物密集且耐火等級低、易燃、可燃材料隨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隨意堆放建築材料堵塞了消防車道、明火作業區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險物品庫房混用等等是建築工地內普遍存在的火災隱患。有的建築物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施工,有的雖然經過消防審批但施工單位按着建設單位的意圖擅自改變局部的平面設計,還有一些單位裝修時遮擋消防設施,減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設計時淨寬度和數量,從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加上部分建築工地施工單位負責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素質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缺少應有的消防常識,主觀上舍不得投入資金,購置必備的消防器材。僱傭臨時民工流動性大,沒有經過嚴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瞭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不會利用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不會報警、不會組織人員疏散,尤其是施工時間短、作業分散的民工,很難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導致火災隱患重重。

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給國家和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威脅,爲預防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認爲應採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門規範執法,嚴把審批關,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災隱患。

公安消防部門在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單位要限期補辦有關手續,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進行有效的科學監督管理,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二、合理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佈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佈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誌,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佈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儘量採用難燃性建築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築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三、施工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確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安全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後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菸頭、電氣點火源、明火等火種。

二是對僱傭的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三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在焊接點附近採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乾淨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四是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菸等消防安全標誌,必要時設置吸菸室或指定安全的吸菸地點。

五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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