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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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在生活當中名教師一直都是一個被人尊敬的職業,因爲除了父母之外,教師是第二個教會我們爲人處世的人,所以要好好的報答老師,下面小編整理了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

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1

與崗位要求相符合的學歷及專業

在教師招聘發佈的崗位中,對於學歷、專業一般都會有明確的要求,並且高中、初中、小學及幼兒園對教師學歷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一般來說,參加幼兒園和小學教師招聘需要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參加初中和高中的教師招聘則需要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學歷。在部分重點中學,

報考要求甚至會提高到碩士及碩士學歷以上。專業方面一般是要求與所報崗位專業相符才行。

不過不同省市的教師招聘要求可能會有一些差別,一些大城市對教師的學歷要求可能會更高一些,而相對的一些邊遠地區可能對教師的要求會相應低一些。具體還是要以各位同學所在地區的教師招聘崗位公告爲準。

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

擁有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想要參加教師招聘考試,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是必要的前提條件。並不是說您擁有教師資格證即可,還要符合相應的學段及學科。我國教師資格證按學段總體可分爲中學、小學、幼兒園三個學段,其中中學又分爲初中、高中、中職三個學段;

而且每個學段還會分爲不同的學科,比如語文、英語、數學等。在報考教師招聘時,您的'教師資格證必須與所報考的崗位相符,纔可以成功報名。當然,由於教師資格證具有“向下兼容”的特性,例如,初中語文教師資格證,通常也可以去考小學語文教師,反之則不可。

擁有符合要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

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也是考教師必備的條件之一。一般來說,如果您報考的是語文以外的其他學科,需要普通話水平通過二級乙等就夠了。但是如果您想報考語文老師,對於普通話水平的要求會更高一些,需要達到二級甲等纔可以。

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2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 第2張

(二)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四)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五)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3

一、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這個是爲師的前提,也是重要基石,如果沒有師德,那麼你再有天大的才華也不適合當老師,那樣只會誤人子弟甚至帶來無窮傷害。

二、普通話水平要達到相關部門規定的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標準。如果要當語文教師則要達到二級甲等。

三、當教師需要具備精深的專業知識,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良好的人文素養,要有良好的學習能力,要學會不斷更新自身知識體系,跟進最新的學術動態,不斷學習新知識,站在學科的前端,由經驗型教師向科研型教師轉變。

四、當教師需要有教育科學理念。需要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學科教學法等基本知識,轉變過去“教書匠”的傳統,用積極的教學觀念去武裝自己的頭腦。

五、需要有良好語言表達能力。作爲教師,開口說話自然是必不可少,因此,教師就必須具備口齒清晰的說話能力、有邏輯性的思維,抑揚頓挫的語調,如此,纔是一個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六、要有教學創新能力。創新的教學是指具有紮實的專業學科知識,勇於探索新領域新方法的能力,善於吸收最新教育科研成果,將其運用到教學中,並有獨特的見解,能夠發現行之有效的新教學方法,把探索、研究到的新方法運用到新的教學實踐中去。

七、具有較強的組織和管理能力。一個教師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固然重要,但是要是沒有很好的組織能力也是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因爲學生不可能一天到晚知識埋頭讀書,課餘還會有各種各樣的課外活動,如何有序開展和進行,需要教師進行組織協調,而日常班集體的秩序和處理突發事件也需要老師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唯有如此,才能既做好教學工作,也保證學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八、需要具備教師資格,這個是必須的前提條件,任何想當老師的人,都必須考取教師資格證,這也是國家爲了方便對教師隊伍進行篩選和規範化管理的必要措施。

初中教師招聘條件及要求 第3張

教師的權利義務

一、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二) 從事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學業成績;

(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二、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爲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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