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的禁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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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的禁忌有哪些?在職場生活中,有入職就有離職,很多人在離職的時候都會找好下一家來入職的了,但是在跳槽的時候也是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小編分享跳槽的禁忌有哪些,一起來看下吧。

跳槽的禁忌有哪些

跳槽的禁忌有哪些1

跳槽的禁忌

眼下一些人把隨意炒老闆的“魷魚”,當成一種表現自我的瀟灑,當成一種表現自我的瀟灑,當成現代人應具備的氣質,認爲搞市場經濟,就應當鼓勵人才流動,倘你不準走,我就“先走後奏”或“不辭而別”。

此風不可長

市場經濟要求資源包括人才資源合理配置。但這種合理的配置,應該是有序的,不能今天這裏工資高就在這裏幹,明天那裏高就“不辭而別”到那裏幹。國家人事部於1996年印發的《人才市場管理暫行規定》,對人才流動過程中用人單位、應聘人才雙方權利、義務作了明確的規定:“應聘人才離開原單位時,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遵守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不得擅自離職。通過辭職或調動方式離開原單位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辭職、調動的規定辦理手續”:“應聘人才離開原單位時,不得私自帶走原單位的科研成果、技術資料等,不得泄露國家機密和原單位的.商業祕密,不得侵犯原單位的技術權益”。可見,“不辭而別”與此《法規》是相悖的。

現實生活中,頻繁“跳槽”的人在人才市場上不受歡迎,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在招聘人才時,除強調人才確有真才實學外,往往還看重人才的敬業精神。一個大學本科畢業生,在短短的半年內,一連換了四個單位,後來招聘單位都不願聘他。理由是:這種人追求往往不切實際,對企業缺少責任感,用不起。在日本一些大公司、大財團凡招員工,如果某個人主動“跳槽”的次數過多,就首先被剔除了。所以說,那種想到哪裏就到哪裏的想法,在人才市場上是不受用人單位歡迎的。

由此看來,跳槽不辭而別害人也害己。作爲人才,一方面應多學學有關人才流動方面的政策、法規,弄清自己有哪些權利,該盡哪些義務;另一方面,確需“跳槽”時,應三思而後行,按有關政策、法規去辦理有關手續,找到理想職位後,就應把安於職守、努力鑽研本職業務、在提高技術技能本身上下工夫,作爲一個從業者的基本的職業素質。如是,纔不至於在市場經濟的海洋裏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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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的理由

1、工作環境、文化不盡人意

沒有良好的企業文化、工作環境,相信這個公司也好不到哪裏去。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非常注重企業文化氛圍的創建,樹立“公司??家”的概念,注重人力資源管理。作爲其員工,定能在其中得到許多培訓機會,發展空間較大。

2、薪資不到位

窮則思變,這也許是跳槽者使用最多的一條理由。“老闆不加薪,自己加”的想法,已經深深植入那些實力派白領的頭腦。如果新工作的薪水比現在的公司高,又具挑戰感,或者有發展晉升空間等等,那真是何樂而不爲呢?

3、得不到晉升,沒有發展空間

在單位感受壓抑,無法發揮你的優勢,不被重視,發展、晉升空間小,這些對於想幹一番事業的人來說,太失意了。他們更傾向於找一個可以施展拳腳,至少有晉升可能的公司。也許並不在乎它是不是大型企業或外企,只要它能給予你足夠的發揮餘地和發展空間,使你得到事業成功的滿足感。

4、人際關係差

沒有同事願意搭理你,工作上沒有協助性,總有人打小報告,感覺到處都有眼睛監視着你。同事之間溫度冷漠,這些也可能造成你決定離開這個團隊。

5、和上司不和

如果你的上司剛愎自用、對人不對事、太過情緒化、利用員工、厚此薄彼,你真的很想跟他狠狠吵上一架,然後揮一揮衣袖,說一聲再見。那你就不要再去忍受他了,因爲他自私。所以在他手下幹活,總是很辛苦,很緊張,很勞心。炒老闆的魷魚,未嘗不是一種解脫的方法。所以老闆的爲人,很容易影響一個員工的去留。

6、工作內容不合理性

不合理的超時工作,不合理的工資待遇,不合理的休假制度等。

7、個人因素

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晚婚晚育,希望延長自己的事業線。事業家庭兩不誤,似乎很難。如果你選擇把重心放在家庭上,那你怎麼兼顧得了繁忙且沒有時間規律的工作,你還能繼續勝任東奔西跑的銷售、客戶等性質的工作嗎?也許你以前做得挺出色的,而到時也許你已力不從心。

8、非自願性的離職

比如,公司經營狀況不佳,有倒閉的可能性。或者公司裁員、合併,使得員工不得不再另找出路,否則一損俱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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