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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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110是報警電話,當我們遇到困難或者是發現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那麼就需要撥打110警察局電話,但是110是不能隨意撥打的,那麼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呢?

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1

隨意撥打110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隨便撥打110或120屬於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110受理報警的範圍爲: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羣(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

110受理緊急求助的範圍爲:

1.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危急情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2.公衆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3.涉及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公衆生命或者財產安全和生產生活,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4.各種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或公私財產重要損失的險情,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

5.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遇到煤水電氣以及挪車等事項,市民可撥打88908890或114。

8890平臺受理範圍:

1.各類政策和公共信息諮詢。

2.羣衆日常生活非緊急類求助。

3.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投訴。

4.對本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意見建議等。

114電話導航業務:

1.挪車電話服務。當自己的車堵住別人的車時,被堵車主只需撥打114查號臺報出車牌號,就能迅速聯繫車主並及時挪走車輛。

2.酒店預訂、機票預訂、餐飲預訂、教育導航、失物招領、企業總機(企業可以把自己公司的電話登記到114平臺上,之後可以通過114查詢或直接轉接到相應的電話)等相關業務。

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2

誤打110警察是否會追究視以下情況而定:

1、如果是誤打110報警,不是違法行爲,不會追究;

2、如果是蓄意滋擾,應按照擾亂公共秩序罪處罰;

3、如果是撥打110揚言恐嚇等,就屬於蓄意散佈恐怖信息,應當被治安拘留;

4、如果造成後果或影響的.,可能被刑事拘留。

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必要時,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調查覈實。

調查覈實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採取詢問、查詢、勘驗、鑑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但是,不得對被調查對象採取強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被調查對象的財產,不得采取技術偵查措施。

經過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 第2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條 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衆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3

【法律分析】

如果是不小心撥打了110的話,是沒有關係的。如果是第一次打的話,可以反應過來,及時掛斷電話。

如果不是第一次,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不小心的打的電話,可以和對方說明自己情況,說清楚是自己不小心撥打的。但是如果是很多次打報警電話,又掛斷的話,這就是涉嫌故意佔用公共資源,是要被拘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沒注意打了110有什麼後果 第3張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如果因爲謊報警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那麼可能觸犯刑法(比如謊報警情疏散人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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