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打110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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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打110有用嗎,110是報警電話,當我們遇到困難或者是發現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那麼就需要撥打110警察局電話,但是110是不能隨意撥打的,那麼被打了打110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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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打報警有用嗎

如果被人打報警有用的,但要提供證據。公安機關會針對原由對行爲人採取不同的措施,如果情節較輕可以進行調解、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或者惡劣的可警告、罰款、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被打了打110有用嗎

二、撥打110報警立案後多久處理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一條,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報警、求助和對正在發生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爲的投訴

處警民警接到110報警服務檯處警指令後,應當迅速前往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對其他非緊急報警、求助和投訴,處警民警應當視情儘快處理。

三、被打了報警後怎麼處理

受害人被打了,應當及時報警,出院後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鑑定函進行傷情鑑定,經鑑定,如果屬於輕微傷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處理,派出所可以對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罰款500元;如果構成輕傷,加害人就涉嫌故意傷害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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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被人打了報警有用嗎?

被人打了報警有用。

如果傷情鑑定爲輕微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打架鬥毆雙方都受傷如何賠償

1、如何維權

(1)、首先報警,然後向警方申請傷情鑑定,根據傷情鑑定結論確定對方的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金。

被打了打110有用嗎 第2張

2、一般規定:

(1)打架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打架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綜合上面所說的,只要自己的身體受到他人的侵犯,那麼就可以選擇利用法律的途徑來進行處理,只要被鑑定爲輕微傷,那麼違法者就會承擔治安的處罰,如果鑑定爲輕傷或者是輕傷以上那麼就可以按刑事條款來進行處罰,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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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電話直接打110嗎

報警直接打110即可,不用加區號,一般網絡會自動識別;但如果是在本地撥打異地的報警電話,需要加區號。指揮中心的接警員接到電話後會迅速指定相應轄區的警察出警,處理報警事宜。

法律依據: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四條 110報警服務檯受理報警的範圍: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羣(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第二十九條 110報警服務檯受理求助的範圍:

(一)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二)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

(三)公衆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五)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被打了打110有用嗎 第3張

打110報警對自己有影響嗎

只要是有正常請求,向警方請求幫助的話就不會有影響。如果是故意報假警,故意浪費公共資源的情況,就涉及到違法。報假警屬於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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