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

本文已影響8.89K人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如果遇到了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是可以撥打110報警的,報警可以很好的幫助我們的解決一些可以通過法律可以解決的問題,那麼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呢?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1

一、多次撥打110尋釁滋事罪怎麼處罰?

多次撥打110構成尋釁滋事罪受到的一般形式處罰是拘役或者管制等,在通話中侮辱謾罵、言語威脅接警民警,嚴重擠佔社會公共資源,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受到的處罰就是有期徒刑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多次如何認定

在司法實踐中,各地對“多次”的認定不盡相同,不少基層執法辦案部門對此存有一定的困惑。有些省份認爲“多次”一般理解爲三次以上(含三次),甚至將“多次”作爲尋釁滋事“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情形之一,但對“多次”的構成標準卻未作具體的認定。

認定尋釁滋事罪“多次”情節,應注意把握的幾個問題。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

1、“多次”的認定在時間跨度上應有所限制

尋釁滋事罪法定最高刑爲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其追訴時效期限依照《刑法》規定應爲十年。“多次”尋釁滋事行爲有一個連續的過程,由於在時間跨度上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只要行爲發生在追訴時效內就應當受到刑事處罰。

在司法實踐之中,有的尋釁滋事“多次”行爲時間持續近十年,但因爲沒過追訴時效仍作處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爲法律的滯後性和侷限性所致,法律規定過於籠統,法律和司法實踐之間出現嚴重脫節,使執法者在執法尺度和執法效果上如何把握無所適從。

因此,尋釁滋事罪在“多次”的時間標準上應有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的必要。各省可以根據省內治安環境、打擊力度需要等作出合理的規定。

2、受過行政處罰的行爲應計入“多次”之中

對已受過行政處罰的行爲是否可以再次追究刑事責任,我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爲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違法行爲已經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

可以看出法律並沒有對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上作絕對地區分,兩者可以交叉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處理,對已受過行政處罰的尋釁滋事行爲完全可以併入刑事案件中追究刑事責任,並根據法律規定對已受過的處罰期限予以折抵。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 第2張

3、“多次”行爲必須是同類型的犯罪予以疊加值得商榷

不少辦案人員認爲“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中的同一類型要達到多次,否則,不能認定爲“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司法實踐中也是以這樣的標準執行。

以是否同類作爲必要條件明顯不合理。對於“多次”尋釁滋事的,不論其行爲是否屬同種類型的,都應當累計計算,都應當以“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論,此舉無意逆輕刑化和訴訟經濟原則而上,恰恰正是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的有力體現。

各地的司法資源都是有限的,若是公民在沒有掌握他人犯罪證據的前提之下,就多次向公安機關報警,那麼有可能會構成妨害公務罪,若是採取撥打報警電話的方式報警,但是在通話中侮辱謾罵、言語威脅或者是騷擾民警,那麼一般會被按照尋釁滋事罪來處罰。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2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將依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相關人員會被處以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報假警是指故意報假警、報假案,擾亂公安機關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爲。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 第3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3

打110報警對自己有影響嗎

只要是有正常請求,向警方請求幫助的話就不會有影響。如果是故意報假警,故意浪費公共資源的情況,就涉及到違法。報假警屬於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打110報警處理流程

110報警服務檯接到報警後,根據警情調派警力進行處置。警察到達現場後,會詢問你所瞭解的所有情況和案件的所有經過事實,如有其他當事人,也會進行詳細詢問。如有特別需要,還會請你和其他當事人(回)派出所進行進行一步的筆錄工作。

頻繁撥打110會有什麼後果 第4張

法律依據: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第十五條

110報警服務檯接到報警後,根據警情調派警力進行處置。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緊急案(事)件,應當在派警處置的同時,立即向分管負責人報告,並向業務主管部門通報。

第二十四條

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後,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警情妥善處置。處警結束後,應當及時將處警情況向110報警服務檯反饋,並做好處警記錄。處警結果需要製作法律文書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

對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的緊急求助,110報警服務檯應當派警進行先期處置,同時通報相關部門或者單位派員到現場處置。在相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處置時,公安機關處警人員可以予以必要的協助。

第三十二條

對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以外的非緊急求助,110報警服務檯接警工作人員應當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求助,並視情予以必要的解釋。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