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不領是不是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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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不領是不是就沒了,如果參保人員發生失業,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障金,很多人以爲是不是失業金不領取就會沒有了,以下看看失業金不領是不是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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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不領取不會作廢。

失業金髮放後會保存在參保人領取賬戶裏面,不會過期。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失業金不領取的好處

失業後不領取失業保險金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繼續繳納社保就可以增加社保的繳費年限,這樣參保人員退休後就可以領取到更多的退休養老金,另外,失業金不領取的好處還有:

1、不會拉低退休工資指數

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會影響退休時的工資指數,也就是說退休的工資要比正常繳納保險但沒有領取失業金的人少。

2、檔案上沒有申領記錄

領取失業金說明失業是因爲被上一個公司解僱造成的,如果下個公司要追問其原因,很容易造成誤解。不領取則不會有這樣的煩惱,對於找下一份工作是沒有不好影響的。

注意:

即使領取失業金,在失業期間個人仍舊可以繳納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不會對這兩者的繳費年限造成影響。若失業後短時間內可通過努力找到工作,自力更生,便儘量不要領取失業金。如果實在難以支撐,也不要因爲面子丟了裏子,應酌情處理,變通考慮。

失業金不領是不是就沒了

二、失業金不領就作廢了麼

1、失業金不領就作廢了麼?失業金在五險一金繳納比例中佔很小一部分,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間是根據繳納年限來計算的,累計繳納的年限越長,領取失業金的'時間就越長,不領取也不會作廢。

2、據瞭解,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有效期限爲60日,自原用人單位爲其開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之日起,超過60日不到爲其辦理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視爲本人自願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權利。

也就是說,如果你離職後的60天內未申請失業金,過期就不能申請失業金了,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需要重新計算繳費時間。

三、不領失業金是不是虧了

企業給員工購買社保已經成爲一項硬性規定了,在社保繳費中有一項是失業保險,員工失業後便可領取失業金。那麼,不領失業金是不是虧了?失業金是失業時領取的,如果不領則會與未來的失業金相累加,可和未來失業時一塊領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長爲12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長爲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長爲24個月。

重新就業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長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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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取失業金的流程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辦理解聘報備,並獲得審覈回覆。到社保局領取失業保險的大致過程如下:

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這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如果辦理總人數超過8名,公司人事部還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預約報備。公司隨後在辦理員工離職手續時應向離職人員轉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回覆的審覈意見。

失業登記之後。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後,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並可領取失業金(每月約400元以上),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障金是交滿一年爲基點可以申領3個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礎上增領2個月,即交2年領取5個月,3年領取7個月,類推但最高只有24個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報銷醫藥費60%到80%

失業金不領是不是就沒了 第2張

二、失業金的領取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或者工作關係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相關法律規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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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不領是不是就沒了 第3張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十二個月;

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十八個月;

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所需材料

1、單位對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處理意見(文件)

2、勞動合同的原件、複印件

3、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同頁正反面)

4、失業人員戶口複印件(首頁、本人頁)

5、《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張

四、失業保險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到社保局辦理;

2、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7日內到就業局失業保險處辦理失業人員登記備案手冊

3、經審覈後,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處簽發《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單位及時將其送達失業人員本人

4、失業人員在單位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60日內,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張到就業局培訓處、職介中心分別辦理職業培訓登記和求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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