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孩子是一門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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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孩子是一門藝術,孩子總是需要家人的用心呵護的,將現在出現的問題解決好,孩子纔有可能發展得更好,父母對於孩子不必急於求成,共同努力讓孩子變得更加優秀吧。懲罰孩子是一門藝術教你如何教育孩子。

懲罰孩子是一門藝術

懲罰孩子是一門藝術1

冷處理,讓寶貝體驗後果

新西蘭bernny兒子2歲半,女兒半歲

在新西蘭,打孩子是一種違法行爲,因此,父母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如果兒子在公共場所鬧騰,只要不影響到別人,bernny一般都會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對待孩子,比如隨他鬧去。如果影響到別人,bernny會將孩子抱走,將他放在一個比較開闊而安靜的地方,讓他繼續鬧,直到他鬧夠。bernny認爲,孩子鬧是爲了吸引父母的注意或者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他的某些目的。如果孩子看到自己的鬧騰沒有效果,他自然會選擇放棄。

有段時間,老大總喜歡往花園的魚池裏扔鵝卵石,並且屢教不改。bernny會對兒子說:“你看看,你把小魚砸痛了,把水池弄亂了。水池不漂亮了吧?”然後bernny會要求兒子把水池裏的石頭撿出來。有的時候,兒子可能也會耍賴,不肯去撿石頭。如果兒子耍賴,bernny一般不會強迫他去,他會自己下去把石頭撿出來給兒子看。如果正好碰上兒子鬧着要跟爸爸玩,bernny就會藉機對兒子施行教育:“你看看,你把石頭扔進水池了,現在我要去撿石頭,沒有時間陪你玩。”這時候,兒子會體驗到他不良行爲的後果。於是,他會明白,他真的不能把石頭扔進水池。

bernny認爲,孩子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不懂事,他只是控制能力差一點而已,因此,bernny主張父母把孩子當成人看,從孩子小的時候起就教他學會承擔責任,學着約束自己。

給寶貝留下尊嚴

日本tsukuba兒子2歲半

對日本家庭來說,父親是絕對的權威。正是因爲習慣了服從,所以日本人才成爲最守紀律、最富於集體主義精神的民族。如果寶貝犯了錯誤,日本父母會採取各種措施懲罰孩子。比如取消寶貝外出玩的計劃,甚至讓寶貝餓上一頓,或者進行適度的體罰等等。

但是,如果寶貝在公共場所犯錯,父母一般不會當衆處罰孩子。tsukuba像大多數的日本父母一樣,她認爲在公共場所處罰孩子是不符合禮儀規範的行爲,而且也會損害寶貝的自尊。因此,她會在回家之後再對孩子的表現進行點評,或者給寶貝一些懲罰。

懲罰——養育智慧的搖籃

英國echo女兒5歲半兒子2歲

英國父母基本是愛孩子的典範。他們對孩子的愛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又絕對不溺愛孩子。英國人的紳士風度對孩子進行着潛移默化的教育,因此孩子一般也會比較紳士,很少在父母面前撒潑。每當孩子出現不良行爲,英國父母也會採取一些懲罰措施。但是他們的懲罰十分耐人尋味。

echo描述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女兒4歲那天,echo給她買回一隻會學多種小動物叫聲的特別漂亮的玩具小鬧鐘。小女孩對那隻小鬧鐘愛不釋手,爲鬧明白鬧鐘“肚子”裏的祕密,她將鬧鐘拆了個稀巴爛。無法妙手回春的女兒急得大哭起來。echo平靜地對女兒說:“你把鬧鐘弄壞了,你可以自己把它修好。如果需要幫助,你可以找媽媽。”小女孩真的動手開始“修理”小鬧鐘。雖然最終她沒有把她的小鬧鐘修理好,但是整個修鬧鐘的過程給了她不少很特別的體驗與鍛鍊,並從中學到很多知識,同時也讓她明白了,她必須對她所有的行爲負責任的道理。

懲罰教育從小做起

美國holly女兒3歲半

美國父母十分關注寶貝個性、創造性、獨立性與心理健康等問題,因此,對美國父母來說,懲罰是一件需要慎重對待的事情。一般從寶貝一出生開始,父母就會考慮如何懲罰孩子以及怎樣掌握懲罰的“度”的問題。當女兒幾個月的時候,holly就開始對她進行懲罰教育了。

某一天,女兒咬了holly。holly對女兒說:“哦,你把媽媽咬痛了。”與此同時,holly將女兒放進她的嬰兒(嬰兒食品)牀,並離開她一會兒以示懲罰。holly對小寶貝的懲罰總是善意的,並且她在懲罰孩子的時候也會盡力讓寶貝體會到她深厚的愛意。美國人從來不打罵孩子,因爲他們認爲打罵會損害孩子的自尊。

每次女兒有比較過分的舉動,holly都會以很嚴肅地眼神看着女兒,大多數時候,乖巧的女兒立刻就會明白媽媽的意思,並對自己的行爲進行檢點。當然女兒也有不乖巧的時候,如果她的錯誤比較嚴重,holly會採取一些措施對女兒進行懲罰,比如取消週末女兒最喜愛的活動等等。

美國的幼兒園、學校也會對孩子的不良行爲進行懲罰。他們的懲罰方式是:讓犯了錯誤的寶貝一個人到某個角落單獨呆上幾分鐘。當孩子意識到他所犯的錯誤帶給了自己麻煩之後,老師就會抓住時機對寶貝進行教育,讓寶貝明白自己究竟錯在哪裏。如果寶貝過分頑劣,幼兒(幼兒食品)園或學校則會同家長聯繫,讓家長一起參與來改造孩子。嚴重的甚至會請家長把孩子領回家教育好了再送回幼兒園或者學校。

懲罰有度

加拿大paul兒子2歲半

加拿大也是個不主張體罰孩子的國度。以往時常有家長因爲體罰孩子而被警察帶走的事情發生。不過最新的加拿大法律規定對2-12歲的孩子可以適度地進行體罰。體罰孩子的程度可重可輕,問題是這個度很難掌握。如果孩子不懂事,在幼兒園向老師告發父母打罵的話,有關部門就會立刻介入。情節嚴重的,父母甚至會喪失撫養權。paul的一個朋友就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雖然最後有驚無險,但畢竟已經在警察局有了案底。

paul認爲懲罰孩子應該制定一個長遠目標,並圍繞這個長遠目標來進行。首先,他會給兒子定一些必須遵守的規矩,讓兒子明白自己的底線究竟在哪裏,一旦越過這個底線,他就會受到懲罰。前不久,paul經歷了一件讓他十分難堪的事情。

那天他們在一家餐廳吃飯。兒子johnny一坐下就開始玩他的刀叉,並故意將刀叉扔到地上。paul不動聲色從地上撿起刀叉,將刀叉放在原來的位置,並堅定地對johnny說“no”,但是johnny繼續拿起刀叉往餐桌下扔,並大聲而生氣地喊叫起來。paul平靜而堅定地將johnny手中的刀叉拿走,從椅子上站起來,抱着johnny到了外面。paul將johnny抱進自家的汽車,嚴肅地對johnny說:“johnnie,你把刀叉扔在地上,影響了其他人。我告訴過你不能這樣做。因爲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你學會服從。現在我要讓你明白我說‘不’究竟什麼意思。”paul在johnnie的小屁股上以適當的力度拍了五六下。受了懲罰的johnnie安靜下來,並立刻明白paul並沒有跟他鬧着玩的意思。

懲罰孩子是一門藝術2

眼下,隨着家庭教育知識的日益普及,“重教輕罰”已成廣大家長的共識。在人們的潛意識中,懲罰是打罵的代名詞,因而我們常常在報刊上見到少數家長對孩子罰站、罰跪、罰餓甚至虐待孩子致死的報道,這些家長便是對懲罰缺乏正確的理解和把握。

其實,懲罰的方式多種多樣;打罵只是其中的一種,是懲罰的極端性行爲。錯用、濫用懲罰以致不負責任地對孩子的肉體和心靈施暴,會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長期以往就會使懲罰失效,導致最終“管不住孩子”;而適當、適時的科學的懲罰卻能對孩子起警戒作用,促使孩子改正錯誤,從而收到以罰助教、以罰代教的效果。

所以說,懲罰是一門家教藝術,懲罰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關鍵是看父母能否使用得當。筆者認爲,父母在懲罰孩子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學問1:懲罰的“量刑”要適當

懲罰孩子的目的自然是爲了引起孩子的良性轉化,那麼懲罰的“量刑”就必須合乎孩子的行爲。

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太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爲戒。因此懲罰孩子要以達到目的爲原則,既不能輕描淡寫,又不能小題大做濫用“刑罰”。

大教育家洛克說過“兒童第一次應該受到懲罰的痛苦時候,非等完全達到目的之後,不可中止;而且還要逐漸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尋味。

專家提示

其實,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有這樣一種經驗,對絕大多數孩子來說,父母只需要用自己的言語或行動向孩子表示一點點哪怕是極其微小的不滿,孩子都會覺得是對他的錯誤的懲罰,從而自覺改錯。因而現代教育心理學認爲,懲罰包括間接的和直接的批評。給孩子使個眼色、對他的行動加以限制、扣留他喜歡的東西、沒收他的玩具,甚至在吃飯時減少他愛吃的'菜餚或者讓他穿一件舊衣服等等都是懲罰的手段與方式。

學問2:指明“出路”不含糊

懲罰孩子不能半途而廢,應要求受罰的孩子作出具體的改錯反應才能停止。

家長要態度明確,跟孩子講清楚他應該怎麼做、達到什麼要求或標準,否則有什麼樣的後果。如孩子有亂丟東西、不愛整理的習慣,家長在懲罰時就應該讓其自己收拾好東西、整理好玩具;使其明白必須要做好,否則又要受罰。

家長千萬不能含糊其詞甚至讓孩子“自己去想”。家長不給“出路”,孩子改錯就沒有目標,效果就不明顯。

專家提示

懲罰之所以能促使孩子改正錯誤,這是教育心理學中的效果律在起作用。效果律認爲:孩子“快樂則接受;痛苦則拒絕”,要使孩子繼續或終止某種行爲,我們可以通過獎勵或懲罰來做到這一點。

事實上,有很多事情是不可能通過獎勵的辦法讓孩子滿足的。如孩子故意損壞東西、堅持“頂風作案”、亂提不切實際的要求等,這種情況下獎勵就不起作用,懲罰卻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學問3:罰了又賞要不得

父母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態度一致,賞罰分明。

該獎時就要鄭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獎,讓孩子真正體會到受獎的喜悅;該罰時也應態度明確、措施果斷,讓其真正知道自己錯之所在。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孩子明辨是非、知錯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對孩子實施懲罰之後,父母中的一方認爲孩子受了委屈,隨即又用錢物或食品來安慰他,這將會使懲罰失去作用。

實踐證明:懲罰——獎勵——懲罰的惡性循環會使孩子產生認知偏差,錯誤地將犯錯和受獎聯繫起來,從而使懲罰歸於失敗。

專家提示

誠然,懲罰不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而且還有一個使用方法的問題,正確使用可以以罰代教,如果使用不當,則會使孩子的壞習慣變本加厲。如有些兒童在感情衝動時會用堅持錯誤行爲來報復懲罰。而懲罰的反覆執行要麼使孩子產生恐懼父母的神經官能症,要麼使孩子破罐破摔,對懲罰“逆來順受”無所謂,這都是不足取的。

學問4:及時懲罰莫遲疑

現代教育理論認爲,懲罰的效果部分是來自條件反射,而條件反射在有條件刺激和無條件刺激的間隔時間越短則效果越好。

所以家長一旦發現孩子的行爲有錯,只要情況許可就應立即予以相應的懲罰;如果當時的情境(如有客人在場或正在公共場所)不允許立即作出反應,事後則應及時地創造條件儘可能使孩子回到與原來相似的情境中去,家長和孩子一起回顧和總結當時的言行,使他意識到當時的錯誤行爲,並明確要求他改正。

學問5:劣性轉嫁不可有

俗話說:“世事不如意者常八九”,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這樣那樣不順心的事情。父母在心情不好時很難把握好自己的感情,容易使自己惡劣的情緒轉嫁到孩子身上,其後果往往不堪設想。

一來孩子無過受罰,父母小題大作,會使孩子感到有失公理。二來如果此時父母再因不能自制而使懲罰無限制地升級,則往往會激化孩子對父母的反抗情緒。因此,建議父母切勿在醉酒之後或自己心情不佳、情緒低落、脾氣暴躁等時候懲罰孩子,以免過激失態,影響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學問6:諷刺挖苦最忌諱

父母懲罰孩子應力戒諷刺挖苦,更不能自恃“孩子是我生的、是我養的”而隨意用惡毒的語言指責謾罵孩子。

實踐證明,諷刺挖苦和惡語謾罵已超越了孩子的理智能夠接受的範圍,將會刺傷孩子的自尊心。

因此,做父母的應該牢記自己懲罰孩子的目的是幫助孩子改正錯誤,決不是爲了圖一時嘴巴痛快而去刺激孩子靈中最敏感的角落——自尊心。

有些家長在懲罰孩子語言不文明、滿口髒話時,自己也“出口成髒”,這就使得訓教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失去說服力。

學問7:事後說理不可無

管家長和孩子之間存在着教與被教的關係,但教育孩子仍當以理服人。懲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懲罰之後必須要及時與孩子說理,否則,孩子在忍受了懲罰之後還將會依然如故。所以,家長在罰了孩子以後要通過說理、剖析的方式使孩子明白他爲什麼會受罰、知道犯錯誤的原因,講清楚如果堅持犯下去將有什麼後果。現代教育理論認爲,懲罰只是一種劣性條件刺激,其效能是短時的,不能持久。受罰的孩子改正了錯誤並不等於他已明白事理,並不能保證他下次不會再犯。因此,讓孩子明白自己受罰的原因纔是根除錯誤的關鍵,說理是懲罰孩子之後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步驟。

學問8:點到爲止莫嘮叨

有些家長訓教孩子喜歡沒完沒了,而且還時不時地喝問孩子“我的話你聽見了沒有?”孩子懾於家長的威嚴,爲了免受皮肉之苦;只能別無選擇地說“聽見了”,其實他可能什麼都沒聽進去,甚至左耳聽了右耳出,根本就沒聽。

孩子之所以說知道了,只是順着家長的意思,爲了早點結束訓斥。於是,當孩子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時,家長便感“痛心疾首”,隨即說孩子“不把我的話當回事”,當成了“耳邊風”,說孩子“不聽話”。其實這並非孩子不聽父母的話,而是父母的嘮叨太多了,讓孩子分不清主次,不知道聽哪一句爲好;再者,經常性的嘮叨多了,也會導致孩子耳朵“失聰”,對家長的話產生教育心理學中的“0反應”,無動於衷,使訓教失去效果。

因此,家長在教育孩子時務切要改掉愛嘮叨的毛病,凡事點到爲止,然後觀察孩子的反應再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學問9:就事論事莫牽連

孩子作爲受罰者的角度來講,最厭惡父母“倒鹹菜梗”,一事既出又將陳年老賬翻出來。

可作爲過來人的很多家長卻不瞭解這個道理,訓教孩子時總忘不了東扯西拉、橫牽豎連,說出孩子的種種不是來,有的甚至將孩子說得一無是處,直至忘記了本次訓教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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